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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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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察局耽误了一个小时,录了口供,落了个警告,总算走人。
最麻烦是警察要联系家长,我拿出一副标准赖皮样,“我没家人。”
记录口供的女警可比书呆子更习惯我们这类太妹的作风,头都不抬一下:“学校呢?”
“没学校。”
我理直气壮,旁边的书呆子却愣了愣,仿佛听到一个全没想过的答案,侧头望了望我。
女警冷冰冰继续问:“没读书?工作呢?”
“没读书,没工作,没家长。还有其他问题吗?”
“……住哪里?”
“没住宿地址。晚上一般在附近的学校或公车上睡觉,要报学校地址或几路公车的号码给你吗?”
女警懒得听我胡扯,简单记录了一下,把口供扔过来给我签字。
我熟能生巧,签完掉头就走。
雪雪和胖妞在警察局对面等我,一见我出来,忙凑近。雪雪厌恶地瞅瞅身后:“小勤姐,那死书呆子跟着我们呢!”
我停下脚步,回头瞪他:“干嘛?!”累得老娘要在警察局浪费时间,这小子还敢来惹我,真是不怕死!
书呆子停住脚步,双眼如钩般死死盯着我,口气正直到叫人想呕吐:“你为什么要栽赃我?”
“神经病!”我懒得理他,和雪雪、胖妞讨论一会儿去哪里唱K或宵夜。
这小子居然还默默跟在我们身后,寸步不离。
我回头怒吼:“你到底想怎样?!”
他倒不怒,还是一贯的固执口气:“你为什么栽赃我?”
我的天呀!果然是个又蠢又傻的死书呆子,居然就为这个跟了我们一整晚!
我嚼着雪雪递过来的口香糖,翻白眼冷笑:“看你不顺眼不行啊!”
不知道这答案是否有让书呆子满意,他乌漆漆的双眼隔着厚厚的玻璃镜片盯了我半晌,终于转头走了。
我和雪雪、胖妞唏嘘今天遇到神经病,这小子肯定是读书读到大小脑失调了。
晚上老大请客喝酒,一大帮人把KTV的超大房弄得烟雾弥漫,喝酒、抽烟、猜拳没停。我和雪雪争着唱歌,老大突然把一个年轻男生带到我身边:“小勤,这是东区老大的独子方子杰,你们认识认识!”
我“呵呵”笑笑,干了一杯酒就算打过招呼了,和雪雪继续疯癫癫地唱歌。那个方子杰老盯着我和雪雪傻笑,后来就只盯着我了。哼!小色狼,谁理你啊!
讨厌的死书呆子很快就被我丢到西伯利亚去了!毕竟,这些灯红酒绿、及时行乐的花花世界才是我的生活,有烟雾弥漫的香烟味,有高度数的伏特加,有喧哗吵闹的吆喝狂笑,但绝不会有身穿名牌高中校服、背着满书包课本习题集的书呆子,更不会有一双如此单纯固执到耿直的眼睛,几乎能望穿人心底的欲望。
没想到,两天后又见到那书呆子。
当时我正和雷仔他们在路边的小卖部喝啤酒。书呆子大概刚放学,手里捧着一堆习题集,见到我,愣了愣,莫名其妙来一句:“未成年不要喝酒比较好!”
拜托,他是不是哪里跑丢的精神病人啊?未成年不能喝酒?老娘十三岁开始就没停过酒精,是附近几条街出名的女酒神!
我白了他一眼,顺手掏出香烟点上,熟练地吐出烟圈,看得死书呆子更激动。
雷仔的脾气可不像雪雪胖妞那么好,望望我厌烦的表情,上去就踹了死书呆子一脚:“有病叫你妈妈带你去医院!”
书呆子果然是温室小花,随便一踹就摔倒在地,却没吭声。我望都不望地上的书呆子,拉着雷仔和后面一堆兄弟:“走走,打桌球去!”
雷仔年纪比我和雪雪、胖妞都大些,是邻街的老大,手头也阔绰很多,大伙一整晚吃香喝辣,也不用吃便利店的冷便当。晚上我高高兴兴地跑到胖妞家去,和她挤在一张床上胡闹睡觉。不知为何,梦里想起了小时候,想起了死去的爸爸和妈妈。
有时候也会想,如果爸爸妈妈没有意外去世,我没有被舅舅收养,又或者舅舅不是那种见钱眼开,拿了抚养金就对我爱理不理甚至胡乱打人的人,那么,现在的我是不是也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像那个死书呆子一样认真听课,准备高考呢?
可惜,人生永远没有如果。
即使有,也从不是为我们这种最底层的蚂蚁所准备。
几天后的中午,我饿了独自去便利店觅食,烟可以从雷仔他们那里拿,吃的只能靠自己。
刚下手摸了几个面包和一盒炒面,突然,拿着炒面的手被人一把握住。
以为被店员抓个正着,一回头却见到那个死书呆子。
冤家路窄!这次真倒大霉了,居然被他逮了个当场!这小子肯定趁机报复,得意洋洋地看着我被扭送进警察局!
书呆子紧紧握着我的手腕,怎么都甩不掉。我知道跑不了,也不求他,反而冷笑:“怎么?死书呆子,没见过人偷东西啊?”
书呆子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这种否定的眼神我早习以为常。染成五颜六色的头发,鬼怪一样的浓妆,吊儿郎当的打扮,轻挑无赖的目光——不管哪个角度看,都不是正经的好女孩。
但我,从来不需要成为好女孩。
因为好女孩,是无法在这个残酷的社会活下来的。
就像这个死书呆子。
单纯、傻帽、愚蠢、正直,还能在这样险恶的环境里温暖长大,是因为背后有强大又疼爱他的父母做后盾。
没有后盾,对于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孩子来说,连温饱都是困难。
而这些,我面前这个死书呆子肯定一样都不懂。
书呆子愣住,似乎全没想到,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我瞪着他的目光里居然有那么深的怨恨,恨不能将他剪皮拆骨,毁尸灭迹。
他还是用单纯正直的目光凝视我,大概也只有拥有这种目光的人,才会追着我一整晚只为了问一句“为什么要栽赃我”,仿佛这世界所有一切都该如他所想象的那样单纯正直,毫无瑕疵。
他突然松开手。
在我疑惑的目光下,默默将我手里的炒面和包包里偷的面包一个个拿出来,又从冰柜里拿出一支果汁,坦然走到柜台前结账。
“十七块六。”
他始终紧闭着嘴,从书包中取出钱包,递上钱,然后将所有食物装进胶袋里,回身,把大胶袋递到我面前。
我皱眉望着他,对递过来的胶袋不看不接。
他轻柔一笑,将胶袋塞进我怀里,转身走了。
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
我瞪着他的背影,豁然间,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愤怒在心底疯狂抽搐——他是在同情我!
他同情我!
因为我没钱、没家、没饭吃、没书读,终日流窜街头,无所事事,不是和其他小混混胡闹浪费时间,就是喝酒抽烟!肚子饿了,除了偷窃没有其他办法有饭吃!
所以他看不起我!
他有父母,有家庭,有名牌高中的校服,手上捧的是复杂的高考习题集,钱包里有正经渠道获得的零用钱,所以他有资格同情我、怜悯我、可怜我!
我怒不可遏,几乎要活活吐出鲜血来!几步冲上去,抬起手里塞满食物、饮料的大胶袋,狠狠砸在他脑袋上!砸完还不够,又朝他肚子上狠踹好几脚!
“死书呆子,谁要你同情了!有父母好了不起啊?!拿着父母给的钱施舍人很威风啊?!”
书呆子没想到我会狠揍他,龇牙咧嘴地捂着疼痛的肚子,望着我的目光里全是茫然。
我没理会咕咕作响的肚子,点起一根香烟,烟雾弥漫中,朝他冷冷啐道:“神经病,去死吧!”
吐出一口哽咽的烟雾,掉头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