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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九是长长久久的九 ...

  •   【九,是长长久久的九】

      1.

      金俊秀到达普罗旺斯,已经是一年后的事了。

      他是学医的,不懂什么shadow and light ,也搞不懂为什么素描线条要用面包屑擦掉,因为医学,不太需要美感。他所知道的只是,这里很美。

      从下了长途汽车,就拖着行李箱一直逛。一路走走停停,不时被路边郁郁葱葱生长的香草所散发出的香气和如画的景色吸引,就拿出平时不太用的D50单反拍下来,再小心翼翼的放进背包。就这样,一直到了黄昏。最后终于走累,就随便找了间名叫Loubang的Café坐下休息,点一杯ice Mocca,碧绿色吸管伸到杯底,碎冰混合着巧克力屑的清凉甜蜜就直抵舌尖。

      忽然间忆起,好像什么时候,独自环游世界、在每一个陌生的街头弹着吉他唱歌,也曾是他的梦想。只不过后来,医学世家继承人的身份越来越大越来越重,最后,他也不得不低下了自以为高贵的头。只是,家人也许都不明白,放弃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是何其痛苦的一件事。

      直到他遇见了一个人。

      那人眉眼温柔,语调带笑,手指修长。烦闷时会一根根抽烟,开心起来时大手轻轻揉他的发。那人这样对他说,秀,既然选择了这条道路,就要好好走下去……

      一杯mocca见了底,却还用力吸吮。吸管发出嘶嘶响声,搞得他好不尴尬。

      付好了帐单,拖着行李继续走。很长一条道路,远远看不到尽头。他忽然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喜爱徒步穿越险境。也许是因为那让人有一种,对生的渴望。

      在网上定好的家庭旅店叫做chant d'amour,当时并没注意,临走时恶补法文,才发现竟然是“情歌”的意思。

      旅店有着十分应景的装潢:其实是再简单不过的三层别墅,墙壁刷成暖黄色;却有木质大门,铁艺栅栏爬满不知名蔷薇科植物,开桃红花朵,簇簇的一大片。蓝色屋顶,天窗敞开,仿佛睡在屋里,也可以伸手就触到阳光…

      蹩脚法文被老板娘微笑着谅解,俊秀这才松了口气,接着被一位接待人员引领着进了房间,叮嘱了几句,无外乎二十四小时热水、有事可以唤人来之类。他感激笑着欠身,却在下一秒关了门就把行李丢到一边去,几乎是扑倒在床上——浑身的细胞都在叫嚣着疲倦,只是又疲倦得怡然自得。

      因为这里太美了。

      揉了揉肩膀,金俊秀忽然发现自己自从来到这里就既词穷又迟钝,说来说去、想来想去,都无外乎是那几个词,那几个人。

      很累,却不想睡。他抬眼盯着天花板瞧,古典吊灯碎花墙纸,奶油般的底色上绽放着玫瑰花,是几十年都不变的优雅。忽然想起某人厨房餐桌的桌布,接着又想起他的解释:是我母亲留下的东西…

      他不了解他,从来都不。

      窗外夕阳西下,他静静的躺了会儿,忽然一骨碌爬起来,从斜挎包的暗袋里翻出一张纸条,轻轻念了两遍,锁好门出去。

      Toujours Street No.264…

      一路问了许多人,蹩脚法文排不上什么用场。幸好body language还是全球通用的,他按着地址找到大门口,已经满头大汗,又不能学路边来度假的各国贵妇、撑一把阳伞…

      铁质栅栏被大大太阳灼的烫手,高高围墙攀满绿色蔷薇科植物,仿佛一伸手,就能触到遥不可及的过去和未来…

      金俊秀扬了扬头,对门口的守门人努力微笑:“Bonjour,Je suis un ami de sa femme, Rose.”

      守门人是个瘦高的蓝眼睛中年人,似乎被他语法奇特的法语弄得有些莫名其妙,想了半天才明白他是来找Rose太太,于是亲自把他让进宅子。

      落日余晖把白色墙壁染得想要燃烧起来一般,隐隐有一种惨烈的美感。

      或许就像这条街道的名字,Toujours——永远。

      2.

      华灯初上的街道,JK医院的员工刚刚从庆功宴上下来,一个个喝得醉醺醺。平时矜持得很的男男女女都大大咧咧的勾肩搭背,名贵的A牌或G牌西装因为主人的毫不在意而皱成一团。

      “郑、郑医师…”骨科的李姓主任满身酒气的晃过来,伸出一只手大力拍了拍身边青年人的肩膀,哈哈笑道,“心脏顽疾治疗的方案拿了国际大奖,奖励有多少我就、就不问了…不过,这次不算,下次你还要请客……”

      扑面而来的酒臭让郑允浩皱了皱眉,随即不着痕迹的微笑着点头,又伸手招来Taxi送这位马上就要睡死过去的同僚回家。虽然戒酒已经几个月,但他因为是主角之一也被灌了不少酒,头有点晕。自知无法开车,又不想坐车,只能在原地站着,等头脑被夜风吹凉。

      那风带着丝丝凉意,西装拿在手里,身上只穿一件薄薄的T-shirt已经有些微冷了。允浩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已经是初秋了。

      同事们三三两两离去,他自己站在原地,看一辆辆车的光亮呼啸而过,路灯在车身上折射出一个光滑的弧度,随即就消失不见。这样的夜晚,他忽然很一个人想走一走。

      一年了…不敢想,不敢停下来,不敢放松神经,不敢触碰那个一直没有结痂的伤口。或者只有在这样酒后的时刻,他才仿佛又经历一次那刻骨的痛,才知道自己依旧如当时一样不肯接受有天离去的事实。

      那几个月,酗酒、开快车横冲乱撞、朝每一个来劝阻他放下过去的人发狂…这些事,他都做过。然而更多的,是对着空空的房间揉酸涩眼眶,把有天的衣服毛巾书本画具等等所有东西都翻出来,小心翼翼摆在身边,恨不得掩埋了自己。呼吸着熟悉气味,用毛巾使劲擦去忍不住留下的泪,接着自言自语:郑允浩,若有天看见了,该笑你了…

      3.

      即使知道失去你了,也不要接受…一辈子唯一的自欺欺人。仿佛怎么也用不完的勇气,都让你拿走了,所以没办法坚强起来。

      一个月前,金俊秀叩响了房门。

      他对着满室狼籍微微皱眉,却仍然安静的与允浩对视,目光犹如碧蓝湖面。

      那样的目光,竟然比屋里一半酒瓶一半堆得满满的物品的景象都更让他心生胆怯,于是只得转开眼睛,打算找了借口急急逃开。

      “你等等,我不是来劝你。”然而少年却先他一步开口,语音沉静低缓,仿佛脱胎换骨,再不是从前那个极易受伤的孩子,“有东西要给你看,一会儿就好。”

      不知怎么,郑允浩就知道,那是必须要给他看的东西。似乎早就存在,只等他来发现。

      俊秀从随身的软包里取出一个相机,递给他。

      “Rose太太要我交给你。”他顿一顿,垂下眼睛,又伸手到包里拿出另外一叠东西,放到他掌心,缓缓说,“当时你和我哥走得急,后来也没有再回去,这些东西就一直在庄园的房间里放着,没人去取…”

      允浩紧紧盯着,几乎被那叠东西烫了手,掌心着火一般,灼的微微发抖。

      一个淡蓝丝巾包裹,最上面是几张冲洗好的照片。

      再熟悉不过的、金发上缠绕着粉红丝带的漂亮小女孩儿一张、苹果树梢上系着的红色气球一张、起伏的紫色浪花一张、百里香铺天盖地的嫩绿一张、街角那家大门装饰满是鲜花的TOY STORE一张。最重要,还有黑衣的自己一张、正对着镜头努力微笑,花田里持着画笔安静涂抹的有天一张,侧脸温柔又宁静…

      本以为已经够资格崩溃,却不想又看到下面几样:

      摩天轮里有天执意要拍的合照一张,仔细看时他脸颊边缘有微弱光芒,可即使那时自己眼睛不看镜头,直直盯着他,也全然没有发现。忽然想起某一传说,相机是灵魂器皿,只有它才能收录这些透明精灵的喜怒哀乐…

      最后是素描一张,抖开看时允浩感觉自己已经控住不住满眶泪水。丢人也不管,被你笑也不管,就是想告诉你我有多想念你,多想念你…

      炭笔勾勒出来的是自己懒洋洋模样,双手撑在身后,盘腿而坐,相机放在身旁。他在画他,他也在用相机画他,似乎下一秒就要偷偷摸摸按下快门,当做这是自己的一个甜美秘密,然后圈起双手朝他嚷:朴有天——我爱你——

      谁知他那时候也在画自己……

      是否知道即将离去,所以迫不及待想把眼前这人刻进你的心里去?是否故意留下这张画,好让这人一生一世记得你?

      “反面。”

      金俊秀声音凉凉,替他把画翻了个面。

      上面有纤细秀丽的铅笔字迹,这样写着:

      “若有来生,请许我一个长长久久。可在那之前,允浩,请你一定记得我。”

      于是那一瞬,天地都不再存在,风景依稀移至普罗旺斯,眼前只剩下朴姓少年湿润红唇,卷翘睫毛,温柔眼角,站在不远处对着自己期期艾艾,静静微笑。

      4.

      入夜,仿佛做了一个冗长的梦。

      沿长街一直走,脚下道路蜿蜒至远方。

      即使筋疲力尽,即使望不到尽头,却仍执意坚持。

      只因那前方一直有微光存在,就不至于绝望。

      也因为心里隐约记得,欠那人一个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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