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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怎能不怀念 ...
(7)怎能不怀念
也许,人的心只能爱一次,那一次以后,所有的邂逅都将是理智的。
男人只有在第一次爱恋的时候,才是最单纯、真挚、全心的,而后的情爱中,或多几分游戏,或多几分功利,或多几分猜忌,或多几分随波逐流,再也不复初恋时的挚诚。
那伫立在黄昏里的少年,将这辈子第一份纯真而浪漫的羞涩毫无保留地献给了那个梦里的人,此后若没有结果,他再邂逅第二个甚至第三个爱人时,他的羞涩都将减少一分,而他的怀念会在无形之中增加一分,也许这就是缘分吧。
不谈年少的恋爱,因为它缺少了太多的东西,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作为后盾,也没有庞大的心理素质给予强硬的支撑,因此,它难逃失败的厄运。稚嫩无比的心海无法去力挽狂澜,余下的只剩万般无奈,追思怀念,无限唏嘘。曾经的撕心裂肺,终归为平静,眼睁睁看那自认为最最宝贵的半开花朵枯萎,褪色,风干…
叶文廷的父亲被老师再次找去的时候,看见办公桌旁一脸毫不在乎的儿子,听见老师冷冰冰的话,狠狠回手把儿子打弯了腰,气呼呼的喘着粗气。
老师上前拦住他,“回去好好劝劝他吧,这次,我尽量帮他压下来,不过被打的学生家长要求赔偿医药费,我希望你们尽快息事宁人的了结,不然,我也帮不了叶文廷,真记上大过,会影响升学,他的成绩不差,努力就能上大学,真记上大过,背上黑锅,就太可惜了。”
父子临出门,老师还不放心,嘱咐道:“别再打他了,要多做做思想工作,这么大的孩子开始有思想了,正是叛逆的时候,不要光是打他,你对他还要耐心一点。”
那天,是爸爸做的晚饭,虽然不好吃,但至少是做熟了,沉默无语的晚饭过后,是更长久的无话。
清晨醒来,看见父亲站在屋里等着他,叶文廷利落的起身穿衣服,听见爸爸问:“你想不想考大学?”
“嗯。”
“你觉得能考上吗?”
“不知道。”
“我希望你考上大学,也许没人相信我的儿子会上大学,可我相信你行,你做得了体面的人,而不是去当个混社会的小瘪三儿,你不要学我。我没多少文化,但我希望你有,再浑的父亲也不会乐意看见自己的儿子跟老子一样去□□,只要你有那个能耐,你念到哪,我就供你到哪。”
叶文廷抬头看看父亲,说:“我一直学习都不好,也不喜欢学习,它太累了,别人玩乐的时候,我不能去玩,别人吃喝的时候,我还要惦记明天老师会不会随堂考试,要不要再看一遍书,我觉得学习很耗时间,也耗精力,总被强迫,一点也不自由,所以不喜欢。可我之所以肯坐下来用功的啃书,爸,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我对学习产生了热情,完全是因为方奇,是她,帮我上高中,是她…”说不下去了,他扭开头,看着一旁蓝格子的床单。
父亲点点头:“如果你当时不旷课,不去找她,不让老师知道,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就是再喜欢,你也得学会克制自己。”
爱恋确实是需要自控力的,控制住自己对失败爱情的继续泥足深陷,也许你所收获的要比疯狂挽留或者沉沦幻想要好得多。
叶文廷想了想:“爸,我想去沿溪一中念,那里是封闭教学,一个月才回家一次,升学率也很高,考上大学的可能性也大些,它那里严格,学习气氛好,平时也不能随便出来,我想那里更适合我,你能把我弄那去吗?”
“我想想办法。”
在一个月之后回家的日子,叶文廷坐了一个多小时的汽车,车子经过方奇家的店门口,他跳下车来,瞥瞥那关紧的门,慢慢往回家走。
曾漫无目的街头游荡,不经意抬头,看见在那个全市最大的酒店前,自己的父亲正点头哈腰的给豪华轿车里的人开门,满脸堆笑的跟在那个头头身后恭敬小心的说话,叶文廷的印象里从未看见过父亲那样对自己笑过,那笑是脸部各器官的全体运动,却灿烂的让他觉得心酸。那被人簇拥的人正是有钱有势的地头蛇老大,而他的父亲就是那个一脸献媚拍人马屁,极尽巴结之能事,无足轻重的人。
远远的,看着父亲卖力的样子,想起那日送他去学校的路上,爸爸对他说的话:“好好念,不管花多少钱,我都供你,我会想办法弄到钱。”
叶文廷扭开头继续向前走,眼泪在眼中不停的打转,他仰起头看天,蔚蓝空中朵朵白云悠然,那再也抑制不住的眼泪沿着眼角淌了下来,噼里啪啦掉到地上,消失不见。
好久也见不到爸爸,快高考的时候,爸爸来学校看他,还带来不少好吃的,看见儿子又长高的个子,爸爸非常荣耀的拍拍儿子肩膀:“都快撵上我了啊,你这小子,真长大了。”用手比比他的个子,然后露出欣慰的笑容来。
“听说你们要报考了,你想好报什么科了吗?”
“还没。”
“报个医生吧。”
“学医?”有些觉得不可思议。
“对,学医,我想让你当个医生。”
“当医生有什么好?”
“好!到我老了,就不用去医院,你给我在家里看看就行。当医生很体面,也受人尊重,没人敢瞧不起,多好!”
他低头想了想,轻轻的点点头,闷闷的说,“好。”
“你想去哪念?”
“这个我说的算吗?”
“我听人说有不少地方都有医学院,你可以选。”
“哦,那就…越远越好吧。”
爸爸看着儿子走远的背影,这个越大越不能理解的儿子,父亲不知该对他说什么好。
后来,叶文廷如愿考上大学,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父亲高兴的喝醉了,饭桌上,他一直大声豪气的嚷嚷:“我儿子考上大学了!哈哈!上大学了,我的儿子!”
“虽然我的钱不干净,可我用它供你考上了大学,以后你就可以做个又体面又有用的人,别人都得高看你…”
芸芸众生里,多是肉眼凡胎,有几个人是伯乐,可识千里马穷途呢?也许,他就是那个曾被幸运之神眷顾的人吧。
上了大学的叶文廷,根本不回家,外出求学那么多年,他一直都没有回来,甚至是过年,他也不曾回来过,总说是去打工没法回家,偶尔会打回电话,也给父亲定期寄回钱来,他说是给导师打工挣的。
大学里,叶文廷过的很逍遥,也很自由。他除了学习,其余大部分的时间就在堆满人体骨骼的实验室里坐着,研究那些器官和构造,他觉得自己选的专业确实很适合自己。
看见血肉模糊的病人,别的同学不是头晕的脸色苍白,不得不轮流去厕所里狂吐,就是直接晕倒回宿舍里休息去了,可叶文廷不怕,他能非常沉着冷静的查看个仔细,再慢条斯理的研究半天。
他是天生不怕血的人,别人会因上午看见尸体而吃不下午饭,而他绝不会,他运动神经超好,所以食欲不管什么时候都旺盛的像个狮子。
他为人直率、豪迈,就像别人印象里北方男子的样子,一般情况下,他都很理性且冷血,碰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又会很感性。
自修课时,他曾和自己要好的哥们儿一起翻墙出去,一路狂奔尖叫,也许只是去喝一碗小米粥,就会满足地回来。
他仍爱踢足球,满场的疯跑,像刚松了缰绳的野马,纵情驰骋,有时还会狂叫几声,陶醉其中,自得其乐。医学院里的男生多数都比较温润安静,而他就是那个异数,他不像个学医的,倒像是学体育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废话连篇,还没心没肺。
每每学校举行运动会,以及各种球类比赛,届时他都会成为耀眼的红星,他是活跃的,一如他足球场上的精彩表演,拔得头筹,引来无数的关注目光。
那样的人,长了一张无害的脸,总是嬉笑,总没正经,总我行我素,却成绩很好,只要他感兴趣的课程,他从来不用怎么复习就能考出个好成绩。大学的日子,几乎在他玩耍和挖掘新事物的热情里消耗掉了。
大学期间,他的女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即便是被他拒绝的人,也说不出来他一句的不好。只要人家开口有求,他都肯伸手帮人一把,绝少拒绝,尤其是女生的求助,他不但帮,还面带着微笑,像个最友爱最多情的谦谦君子,所以他在女生里的人缘混的相当好。他有句口头禅:情,非得已;乱,是佳人。
他学会了对别人温情无限,看见别人不开心,他会善解人意的拍拍人家的肩膀,亲切的说:“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说出来让大家开心一下。”然后,露出白白的牙齿,大大的笑容,因这,他被人追着满操场的跑,跑上一阵,都累了,那人也忘记了不开心,只记得尽情的臭骂他。
他有他的名言,曾被别人引为笑谈。
几年的大学生活,他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俨然被精心打造成个标准的医生模样,黑而短的整齐头发,一丝不乱;处乱不惊的脸,白净而淡然;一双眼睛,温纯而笃定,值得信赖;平整的衬衣,白色的褂子,袖口整洁严谨;一双干净修长的手,手背有淡淡的青色血管;他的手上没有茧子,也没那么粗糙,但很有力度,他和人握手,会让对方深刻感受到那股力量和暖暖的手温,那是个让人信任而安心的力量和温度。
他的理论奇特:患病,乃一种特殊境遇。无论□□,意志和灵魂,皆一改常态而坠入一种孤立,紊乱、虚弱、消耗极大的低迷状态。一个生病的人,心理体积会缩小,会变异,会生出很多尖锐细碎的东西,像老人那样警觉多疑,像婴儿那样容易自伤…他对身体失去了昔日那种亲密无间的熨帖和温馨的感觉,俨然侵入了异质。一个人的□□被劈做了两半—污染的和清洁的,有毒的和安全的,忠实的与背叛的…他和自己的敌人睡在一起,俨然成了一个分裂的国家。
他是白衣天使,拥有了别人给予的尊重与虔诚,还混合着类似巴结,讨好,恭维,攀附等意味。有人对他唯唯诺诺,对他的每道指令,每一抹表情都奉若神明。医生,该是些多么有力量的人啊,他们代表医学,操控着生命的方程和密码,他从事的这个职业,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利,在那一刻,他终于感觉到自己强大了。
很多人把身体的支配权给了他,亦把巨大的荣誉和信赖给了他,仰仗他能挽救自己,留住未来的时日和幸福,总之,来的人都是怀着朝圣的心情来见他的,那些人就好像在苦苦的恳求:“请救救我…。”
每每准备工作就绪,无影灯亮起来,即将手术之前,沉下心来的叶文廷总爱问自己的话便是:“尊敬的白衣人,你准备好了吗?”
初夏的风,吹的温柔。那些雨天的记忆,雪天的记忆,在岁月底处,如云雾中隐约着的山峰,若隐若现。独自漫步在黄昏的街头,周身仿佛镀上金色的光芒,万物镶上了金边儿,让人看着柔软。
相思如梦,无迹寻。终生孤单,不死心。他还是喜欢夏天,喜欢这个果实丰沛的季节,固执的喜欢它,潜意识的喜欢,一直都喜欢,永远都喜欢。
多年后,回去了家乡,叶文廷在全市最大的医院里工作,平时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独住。刚回来时,就跑去父亲家里领回了小九,它已经垂垂老矣,毛还那么白,好在,记性没老的把它的主人给忘记了。
一踏进门,小九看见了他,喵的一声后纵身一跃跳到他的膝盖上,找个舒服的姿势卧着,叶文廷把它抱起亲了又亲,“小九,好久不见啊。”
“还记得我吗?老九。”两个搂在了一起,像多年不见的老友,老九眯着眼睛,把自己蜷成毛茸茸的一团,温存的依偎进他温暖而寂寞的怀里。
深夜,把那只爱念旧的老猫揣进衣服里,打车回自己的住处,车子在暗黑的街上默无声息的潜身穿行,经过那个印象里的小店,隔着车窗,他忍不住的侧头看,它已被改成了个游戏厅,那里面灯光明亮,聚集了很多夜不归宿而忘情流连游戏的学生,车子超越过它的门前,他还不住的回头看,直到看不见为止。
用从医院带回来的药盒子,给小九搭了个窝,于是,它就在他的新住处安居下来,有了个家。每天给它准备三餐,给它打水喝,收拾它的粪便,给它洗澡,给它最好的医疗护理,和它说贴心的话,把它伺候的舒舒服服,它就像个贵妇一样安心享受着仆人周到细致的服侍。
叶文廷的工作,平日里比较忙,常有手术,有时还要出差外地,去别的地方给病人做手术,他虽年纪尚轻,但已经参与了不少大型的手术,尤其见长创伤骨科的治疗,没多久已经在那个小城里小有名气。
那日,叶文廷要去x光透视室拿片子,他信步穿过人满为患的大厅,路过一排排透明的玻璃窗子,听见化验血项的窗口喇叭里叫着:“方怀红”
就快穿过大厅的他,一下就停住了脚步,下一秒,立即回头,眼光急切的四处寻觅,很快注意到一个穿着黑色短款半袖风衣的长发女子走到窗口,弯下腰在那盒子里找化验单,头发垂下来挡住了脸,看不见面容。叶文廷心跳猛的加速,剧烈的狂跳不止,他极力的屏住呼吸,站立不动,就那么直直的看她,这人专心致志的边走边看化验单,竟那么随意的在他眼前走了过去,根本没看他一眼。
顿时,叶文廷的喉咙苦涩的发不出一点声来,更叫不了她的名字,对她的漠然感到无比的失落,他只能快步去追那眼大漏神的人,他这么大个人在一旁站着紧紧的瞪她,她怎么就看不见哪?怎么能这么瞎啊?怎么能呢?
紧跟那人身后,走了一段路,她依旧没有任何的心电感应,叶文廷再也忍受不了她那毫不在意的忽视,伸出手轻轻的拍她肩膀,她回头,想问:“有什么事?”话还没出口,就仿佛被惊吓到一样,瞬间睁大眼睛,合不上了嘴,眼光在他脸上极力的扫来扫去,无法停下目光来,更不知该怎么说话了。
在这个关键的时刻,还是叶文廷先恢复了说话的功能。一开始,他专注的看她,仿佛被她充满魔力的眼睛给吸了进去,瞬间便迷失了自己,它是黑色的漩涡,深陷其中便再也无力挣扎。她一点也没有变,还是那个样子,她的眼仍黑的像个深潭,长长睫毛微翘,瞅人的眼神依旧幽然不见底,让人捉摸不透,无法探知深浅。
片刻之后,从那深潭里露出可以呼吸的头,叶文廷干涩的喉咙发出第一个声音来:“好吗?”话刚出口就已红了眼眶。
她愣愣的,像个木头人,眼光落在他白色衣领上,半天才想起来点头,依旧无话。叶文廷心跳一直无序的慌乱着,不知该如何继续下去,只能看她慢慢低下了头。
即使是十年不见,哪怕只说上一个字,多年前想着要淡忘的情绪便再一次的出现了,然而,此刻他却再也找不到合适的话打破那顷刻急速冷凝的空气。
瞅着她小小的黑色头顶,仿佛十多年前所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用力抱紧的每一个拥抱,每一次蠢蠢的争执,每一回故意的挑衅,他都还记着,清清楚楚的记着,一直不曾遗忘的记着。
年少的时候,喜欢靠的很近看她,喜欢望进她那深眸之中,哪怕最后一次看到她的样子,即便那时无力无助的只能远远望着,他也想看着她。那最后没来得及问她的话,错过了机会,停顿了疑问,十二年前的那个夏天结束的那么匆促,戛然而止,象不再启动的火车,从此锈迹斑斑,落满灰尘,永远的封存起来。记得那时的他抱着头无能为力的坐在阴暗的台阶上自我决裂,发狠的想着从此以后再也不见,却依旧抛不开那心中浓浓的眷恋。
那个夏天以后,他一个人平淡的生活着,刻意的忘记了原来是怎样翻过学校铁门一路雀跃的跑去见她,忘记了她含笑的眼睛,忘记了她浅浅的酒窝,忘记了她低声的窃窃话语,忘记了她魔幻般的致命眼神,忘记了同她共有的记忆,…却,依旧不能把她踢出他的生命,想忘记却不能忘记,让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无力!
人心好像一扇厚重的城堡之门,没有外面的锁,只有里面的闩,别人在外面怎么使劲地踹,不如里面自己轻轻的一拨,她就是他心里的那个闩,现在就到了可以拨动的时候,伸手只要轻轻的一拨…
良久,两人面对面的站着,却不再说一句话,直到有人喊他,才破解了定身的咒语,“叶大夫,主任正找你,要商量会诊的事,快走吧。”
“哦,好。”如梦初醒般,机械的回答着。
低头忙看向方奇,那个大夫又在催,“快吧,叶大夫,就差你了,大伙都等着哪。”他不得不走了。
无奈的疾步而去,快拐弯的时候,回头看,见她站在原地不动的望着他,最后,看她一眼,就转了弯,看不见了。
方奇站在那里等了很久,不见他再回来,就迈开脚步,在医院里转着,终于找到那个大牌子,上面是医院里医生的介绍,她一眼就看见叶文廷的照片,他居然藏在这儿!哈哈!怎么也想不到,开心的仰起头来研究般的看个仔细。
那照片上的人,温和表情,毫无波澜的眼神,透着她不熟悉的感觉,却让人觉得深沉,这人长大了吧,容貌再没多大变化,而那眼神却骗不了人,现在,他已经不那么像个少年了,他真的长大了,如今已是参天大树,能为别人挡风遮雨,不再是个弱不禁风的幼芽。
相片下面是他的个人简介,姓名:叶文廷,职位:主治医师,学历:医学硕士。硕士!方奇看着那两个字很久,很久,反反复复的看,好像在确定它的真实性,准确性,看着看着就禁不住的微笑起来,咧着嘴在那里想,这个一点也不笨的家伙,居然成了硕士,真不敢想象!也不能想象!他分明是个天才,一个没有被砍伐埋没的栋梁之才。
叶文廷跟着那个大夫走进办公室,里面已坐了几个同事,他们正热烈的讨论着,他却再也无法集中精神。这次会诊的是个外地病人,他被告知要搭乘当晚七点钟的飞机去另一个城市准备手术,并且机票已经替他订好。
听后,他当场发起火来,“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我?跟我打招呼了吗?就订了飞机票!这是强行逼迫我工作!我难道就没点家事,私事要急着处理?我卖给医院了吗?没自由了吗?”
主任看他情绪不稳,有点反常,问他:“你家里有事?”
他不做声,在主任的印象里叶文廷虽然年纪轻,但技术超常的熟练,遇见紧急情况,比较冷静沉着,大胆心细,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头脑灵活,算是比较好的外科医生,平日里工作也认真,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不满,当然,常上手术台的人会压力大些,何况他还岁数尚小,也就难免会偶尔受点情绪波动的影响,表现的浮躁些,这并不是不可理解。
主任语重心长的教育他说:“这次这个病人是个急茬,情况有点特殊,不然也不会这么急的安排你去,叶大夫,你早一个小时,早十分钟给他开刀,你就有可能挽救一个人的腿,一条命,不能因为任何事而耽误它,这些道理以及医生的天职,我想你的大学导师都曾说过很多遍,我也不用再提。这次这个病人是车祸,很严重,如果第二次手术不成功,就很可能成植物人,你得拿出十万分的热情救助他,我相信你的技术,比他更糟的情况你都遇见过,所以,这次你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这也是我对你的要求。”
没有再说什么,叶文廷带上传真来的病例,脱下白大褂,换好衣服,拎上包,急匆匆的往外走,还不忘给范大伟打个电话,拜托他去家里给小九喂点食。
再次踏进大厅,极目张望,却寻不到她的踪迹。她已没了,去向不明,那短暂的相遇仿佛也只是一场午后的梦,在现实世界里寻不到它真实存在的证据。叶文廷无比烦躁的用手指扒扒头,从兜里掏出只烟叼在嘴边,看见大门外等待送他去机场的车,深深的吐出口烟雾来,快步走了出去。
人就是这样不能自主,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总是被勒绊着,像个被线绳控制的木偶。想象总是很美好,可现实里,还有很多的责任和义务,需要你去承担,而你也要为此放下很多自己的东西,无奈也就多一些。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换言之,人又是被拘禁的,从未曾得到权力决定自己的生活。
那个手术进行了一整天,在昏暗的走廊椅子上,他疲倦的坐下,高度集中的精神,在这一刻终于可以松弛下来了,掏出准备好的烟,独自抽起来,试图纾解长时间紧绷的神经。
头靠着墙闭目,满眼里还是那成片的血红,睁开眼,喷出口白烟,心下愤愤然,这他妈的什么破工作!美其名曰:医生,尊贵非凡!其实干的活儿跟民工没两样,全是体力活儿,还得要额外搭上精神和紧张过度,都能累死个人!
他在回去的飞机上睡觉,醒来时,空姐善解人意的问眼下泛青的人,“先生,需要饮料吗?”
叶文廷点点头“纯净水吧”
“谢谢”接过杯子,看着窗外白白的云朵,一仰脖,喝干了杯子里的水,又闭了眼,睡去。
下了飞机,打车直奔医院,汇报了手术情况,把手上的事交代好了,他才骑上自己的摩托车直奔家的方向。
打开门,家里静悄悄,叶文廷纳闷的走进去,欸?小九哪?怎么没见它跑出来迎接他啊,这家伙,越来越懒了,连一步路都懒得走,就算它很老吧,那也得常活动活动筋骨,才能长命百岁不是?
寻了一圈,还不见它的影子,而且发现亲手给它搭的猫窝居然也没了,这怎么回事?难道范大伟嫌跑来跑去的喂食麻烦,一劳永逸的给它带走了?
他马上掏出手机给范大伟打电话,听见电话里说:“一会儿,我就去你那。”说完就挂断了。
躺在床上闭了一会儿眼,就快睡着的时候,范大伟可算来了,手里还抱着个小瓷罐子。
叶文廷问:“这是什么?”指指那罐子。
“哦,那个…叶文廷,我想跟你说说小九的事。”
“是啊,我打电话就是问这个,你把它给整哪去了?赶紧给我抱回来。”
“它…没了。”小心翼翼的声音。
“没了?”叶文廷看着他重复道。
“哪去了?跑了?它都懒的跑不动啊。”
“它死了。”
叶文廷不做声,好像没有听见范大伟的话,眼不眨一下的看着他,一会儿才摇头说:“不可能!它岁数是有点大,但它有九条命啊,不可能死!”
“小九是真的死了,我把它火化了,就装在这个瓶子里,我怕你回来太伤心,就没等你回来,所以当天就火化了它。”
叶文廷一把夺过罐子,不肯相信的打开瓶子盖,看见里面的灰,愣了半天,慢慢的盖好盖子,把罐子放到桌上,无语的看了它一会,又拿起罐子紧紧贴在脸上,眼圈红起来。
范大伟叹口气,垂下头,坐到一旁,一会儿听见叶文廷对着瓶子说话:“是不是你把她带回来了,你就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她来,你就要走?这次,你只是想去睡个好觉,欢使的打呼噜,其实,你是觉得有点累了吧?”
睹物思小九,不愿独自待在空空的房子里,叶文廷和范大伟一块出门去喝酒。那天的叶文廷话特别多,话题都是关于那只传奇的老猫——小九。
他说自己是个冷漠而粗心的人,这十年来小九却一直执着期盼、温暖相伴。还记得最后和小九在一起的那个早上,他急着上班,平日里懒惯了的小九,却非要跟着他出门,他硬把它塞进门里,锁上了门,扔它独自在家。也许是它知道自己气数已尽了吧,一直在门里喵喵的叫,是想要挽留他,想再和主人最后待一会,而他却因为要迟到了,疏忽的狠心走掉,他就是这么的粗心大意。
范大伟说:“我来时,小九还在家里叫来着,我就给它拿来猫粮,放了点水,走了,第二天再来,就见它僵硬的舒展了身体躺在地板上不动了。”
叶文廷喝下口酒,喃喃自语:“我知道它是在等我回来,望眼欲穿了吧,你说那该是怎样的挣扎和等待?在它最后的日子里,期盼的无非是依附在我不够温暖的身边,想和我单独的待一会,做最后的告别温存。也许那天,它实在坚持不了,再也等不下去了,所以没跟我打个招呼就自己先走了。”
“你知道它是我捡来的吗?那个夏天很热,我在路边无聊的踢石子,就看它颠颠地跑过来,围着我转,细细的喵喵叫,像个小孩儿一样,我一把将它抓起来,同时也抓住了那份它跟我的缘,我们两个就像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我在前面走,它在后面跑,从此,它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影子,它常卧在我的脚边,膝头,肩膀上,我们俩一块坐在街边的木椅上等方奇忙乎完店里的事,来找我。高中住宿舍时,我把它藏在书包里,塞进床底下,检查的老师走进门,它都听话老实的不出一点声,躲过无数次被赶走的危险。我临去外地上大学时,我跟它说:‘这次,不能带你去了’,它像听懂了我的话,一直叫不停,一副倔强的样子,拼命的争取着,我把他扔进门里,关上门就背着行李去火车站,不知它是怎么跑出来的,我走在路上,发觉它又跟在我身后跑,那时,去火车站的公车就要进站了,我回身踹了它一脚,吼它‘回去!’它被踢的大叫一声,四脚朝天的跌倒在马路上,随即马上翻个身又爬起来,还是跟在我后面,不肯回去。这只笨猫就是这样,即便我踢它,打它,扔下它,它也依然跟着我奔跑。就在车门打开的那一刻,它奋力跳上了车,我在落满脚的车厢里抱起它,摸着它热乎乎的软肚子,突然就很感动,从此不能放下它…”
“…我打过它,路边有小姑娘拿着个树枝逗它,它使性子的把那小孩的手挠出血,惹得人家哇哇大哭,我用力的一脚踢开它,教训它,甚至拿皮带抽它,它躲在角落里无处可逃,拼命的冲我大叫,也许是抽到了眼睛或许更多的是委屈,它红红眼睛里满是眼泪,哀号的喵喵叫不停,乞求的望着我,无计可施的躲避着挥来的皮带,把身子紧缩进墙角里,瑟瑟发抖,它的样子真太像它的主人了…”
“…在无人倾诉的夜里,孤单伤心的我跟小九说了很多话,都是我的秘密和心里话,它总是张着双怜悯的眼睛,低垂了眼皮心疼的望着我,它那易变色的眼睛就像那个人,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是小九在我最孤单,最寂寞的日子里陪伴我走路,陪我奔跑,不曾一刻的离开,这样温暖过我的它,又怎能叫我不怀念?…”
范大伟看向窗外,深蓝色的帷幕下霓虹闪烁,夜晚的街道上,人影婆娑,车灯晃动,他举起杯子说:“哥们儿,来喝酒吧,小九是个够意思的好猫,现在,咱们不说小九了,来喝酒!喝!”
“干了!”
上帝太忙无暇,所以角落有人孤独。
一夜宿醉,清晨醒来,头疼欲裂,他按时起了床,不管昨日如何,今天,他仍要打起精神来,因为还有人在等着他这个白衣天使下凡,给上一两粒起死回生的神丹妙药。被人盼望本是个好事,可有时,还觉得压力无形。
借助自己在医院工作的便利条件,轻易的就打听到方怀红的下落,中午休息的时侯,他拎上刚买来的鲜花和水果篮,去看那个久违的人。
轻声的推开门,见一个头发黑白相间的老人靠着床头正吃饭,床边是他的老伴,方奇的妈妈,他一眼就认出,放下东西,跟他们打招呼,也许是他出现的太突然,角色转化的太不可思议,那两个老人张口结舌的,只能看着他在说话,反应迟钝的反复说:“谢谢,大夫,您费心了。”
“要不要我给您找找大夫,这里我熟,我叫他们多给您些照顾,也可以找医院里最好的医生再好好给您看看,彻底的全身检查一下,我们医生每年都有一定的经费,可以免不少的费用,您不必担心检查费的问题,全都包在我身上。”
他们忙摆手,“不用了,不用了,小病,小病,都快好了,不麻烦你了。”
问问病情,说说建议,客套几句,十几分钟谈话结束后,他走出来,微笑着回办公室。
隔天,又去看望,还是没有看见那人,再去,那老人居然已办理了出院。
叶文廷正在办公室里思量着,看见推门进来的范大伟,他问:“你怎么来了?找我啊?”
“嗯,看你忙不忙?”
“哪有你清闲?天天游手好闲,钱一点也没见你少挣。”
“哥们儿,我累的跟个驴样儿的时候,你是没看见而已!喂,你前几天不是说要买房?我一熟人,是个新开盘小区的开发商负责人,能给点儿优惠,你去不去看看?”
“去!”
周末休息,和范大伟一块去小区看房子,“想买个两居?”
叶文廷在屋子里转,“不,想买个大点的,以后我爸老了,就接他住过来。”
“你们家那老房子也住了有二十年了吧?是该换换了。”
一会儿,又道:“哎,前几天去找你,在医院门口我碰见了个人,你也认识的。”
“谁啊?”
“你的初恋。”
“哦。”
“怎么?还不能说啊?还没过去?”
“有什么不能说的!”
“其实她人不错啊,看着挺好的!”
“好什么!笨嘴拙舌,一本正经的。以前是没见过什么世面觉得她什么都好,后来上学在医学院,上班在医院,什么医生护士的,女的一大堆,眼花缭乱的,接触女的也多了,渐渐发现她其实挺普通的,不怎么漂亮,人也就算一般,真不知道那时哪根筋不对了,怎么就为了她要死要活的瞎闹腾,有病!”
范大伟点点头,“哦。”
又转了几个房间,后来,两个人一起去饭店里吃饭,随便的聊着天,突然叶文廷问:“和她说话了?”
“和谁?”
“方奇。”
“啊,说了几句。”
“说什么?”
“我就跟她打个招呼,她说来医院是陪她爸看病的,我问:‘好点没?’,她说‘没什么事了。’我又问她“在哪工作?’她说:‘上海,在一家进出口公司工作’”
叶文廷点点头,放下筷子,说:“看样,得去她家一趟,她会不会走了啊?”
“我陪你去?”
“好。”
范大伟开车带着叶文廷赶往方奇的家,路上,范大伟递给他一个小绒包,叶文廷问:“什么?”
“方奇让我转交给你的。”
叶文廷用手指按了按小包,打开,看见那个十年前给她的小坠子,用手指肚一下又一下的摩挲着坠子,看着它,抿紧唇,半天才说话:“你怎么才告诉我?”
“你不是说不在乎了嘛?我以为没必要给你了。”
“你真会以为!”他冷笑。
“谁让你嘴硬不承认的?叫你什么都不告诉我!活该!”
“你可真害死我了!”他非常不悦的瞪了范大伟一眼。
“也许她还在家没走哪!”
两人去了那里,才知道她家在几年前就搬走了,叶文廷走出楼口,掏出烟来,郁闷之极。
范大伟拍拍他肩,说,“为这么个很‘一般’的女人,你不至于吧?多少年了,怎么说乌云也该过境了吧?”
他叹口气,“我也盼着它过去,可它不走啊”
范大伟哈哈的笑,“那就让命运来决定吧,如果你们还能遇见,而她正好没结婚,你就第一时间跟她求婚。”
“她要是敢结了婚,我第一时间就把那男的打残了!”
“是啊,你是个痞子,二话不说上去就打残了他,而你又是个大夫,还可以免费再把他完好无损的拼接起来,一套活儿,你自个儿全都能搞定。”
“哼!哼!我能让他下不了手术台!整死他!”咬牙切齿。
“你他妈,真够狠的!”用力的搓他一下。
“我本来就不是个好人,作为医生,杀人和救人只是一线之间。”
范大伟认同的点头,“穿上白大褂,你就是个白衣天使,人模狗样的,治病救人;脱下白大褂,你就是个土匪流氓,无恶不作,谁让你撞上,谁就倒他妈的大霉了!”
“让你说着了!捣大霉!走,回家。”
歌曲:我不该看你的眼神苏芮钟镇涛
你明明知道我容易为情伤心为爱所困
却偏偏对我好让我不能离开不能面对
我怎么会舍得看你为情伤心为爱所困
你难道看不出我在苦苦压抑苦苦追悔
是上天注定这段错误的情
是宿命冲破这颗冰封的心
我不该不该看你的眼神
不该不该多爱你一分
让苍天笑我痴
任明月笑我狂
一腔思念能断肠
我不该不该看你的眼神
只愿只愿多陪你一程
和落花一起醉
和明月共徘徊
有情无缘过一生
反复听着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秋日的私语》,没有一句歌词的钢琴曲,也许才最符合这章的感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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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7)怎能不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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