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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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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杰洗过澡后觉得人生中的黑暗还是很容易过去的,于是又兴冲冲地去看着犯罪嫌疑人,然后被丫鬟告知帅公子去拜见家主了。
金世杰边走边摸着下巴想,那家伙哪里帅了。
“杰儿,来,这位天公子真是难得的俊才,你们年轻人好好聊聊。”
金世杰一进来就看见他爹像看见儿媳妇一样,笑的满面红光。
尚天疑惑道:“这位是?”
哼!装!刚刚见过就不认识了?金世杰冷哼。
金鸿城:“这是犬子,世杰,杰儿,别愣着,快叫人!”
金世杰张了张嘴,叫道:“天哥。”
金鸿城哈哈大笑:“我这儿子就是喜欢自来熟,天公子不要介意啊。”
尚天连声道不介意,又道:“既然天某要在府上叨扰数日,还请金家主派人带我熟悉一下这府中布置,免得晚辈走错了地方,碰了什么不该碰的东西。”勘察地形是决定骗子能否顺利离开的第一要素。
最不该碰的就是人,你知道就好。金世杰暗搓搓地想。
金鸿城笑哈哈地表示我家光明正大,没什么不能让人看的,你完全可以随便走随便看,然后带着魂师逛家园的任务自然而然就落在了金世杰身上。
金世杰怀疑,他爹的家住之位不会是笑出来的吧,现在他的脑袋里还全是他爹爽朗的笑声,直到感觉到旁边有人和他说话,才回过神来。擦!忘了这还有个嫌疑人呢,大意了!大意了!等等,嫌疑人刚刚问他什么?‘你真的是金世杰吗?’
金世杰没好气道:“我不是,难道你是?”
尚天道:“你和传说中的不太一样。”
咦?他都成传说了?金世杰撞撞他,笑嘻嘻问道:“都怎么说的”
“唔,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我给你带路了!”
“啧啧,这明明是你爹的意思。”
“我还让人给你东西吃。”
想到刚刚丫鬟送来的一大笼屉馒头,尚天就觉得有火要发,他没好气道:“馒头?你还是自己留着吃吧!”
金世杰眨眨眼睛:“你没吃?”
“哼!”
“……”
在第三次经过同一座凉亭后,尚天忍无可忍道:“你到底要带我去哪?”
金世杰道:“厨房啊。”
尚天被他的理所当然气笑了:“你是说你一个金家的少爷不认识去厨房的路?”
金世杰有些尴尬:“我说这里怎么这么眼熟呢,原来是迷路了。”
尚天:“……”
“跟我来。”
“诶诶?等等我!”金世杰见他跳上房顶,急忙追过去,追着追着发现……魂师天比他慢,也是!书上都说了魂师虽然本领逆天,但是修炼非常慢,属于‘脑力工作者’。
金世杰慢悠悠地跟在尚天后面,没话找话:“你对这挺熟啊。”
尚天抽空瞪了他一眼,“不会比某个少爷更生疏。”
某个少爷:“……”
为了自己也能享受从前面瞪人的特权,金世杰提气三两步跳到尚天前面,并默默地享受了一回从前面瞪人的美感,然后默默地退了回去。憋屈问道:“我们这是去哪啊?”这能怪他吗?路痴有罪啊!
“你家后山。”
“咦?真的是诶!”
“……”
金世杰感慨道:“我家后山真大啊!就这看不到顶的树怎么也得几百年了吧?”
得值多少钱啊!这句他没说,毕竟现在自己也是有钱人,提钱跌份!
尚天转头看他:“这不是你家的吗?”
金世杰打个哈哈:“我家的树这么多,我那么忙,怎么记得过来”
“也是,单是记路你就已经花了大半生了。”
小爷才过来三天,三天!就爷家的面积,你给小爷记一个试试!还有……
“谁花了大半生!你这是在咒我吗?小爷今年才十八!”
尚天心不在焉的点头,“还有九个年头,好好珍惜剩下的时光吧。”
金世杰看出他的敷衍,好奇道:“你在找什么?”
“嘘!”
咦?金世杰的眼睛立刻点亮灯泡技能,能被魂师看上的一定是好东西,只是原作中没写,看来是被人提前给拿走了,见面分一半,金世杰决定一会儿一定要厚着脸皮上,唔,要不要在脸上抹点泥巴,脸皮不够厚怎么办?
尚天突然抓着他的手道:“射剑气!”
“……”
两人生火吃着尚天指挥,金世杰动手捕猎的兔子,一个抹果酱,一个铺叶子,气氛还不错,金世杰觉得现在这种时候可以套套敌人的话,“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天是你的姓吗?”
尚天似笑非笑看了他一眼,道:“嗯。”
“嗯是什么意思?是你的姓是天,还是你叫嗯,天嗯?好奇怪的名字,谁给你起的。”
“我姓天,叫天尚。”
金世杰:“真是……有创意。”
尚天睨着他:“你和传闻中的不大一样。”
这是他第二次提到这个问题,一次可以说是原主的个人魅力,两次就怎么想怎么蹊跷了。金世杰瞬间绷直脊背,“这年头,传言多半不可信,你没见到我之前是不是没想到我是这样平易近人的人?”
尚天定定看了他半晌,才点了点头,算是认同他的话。
危机解除,金世杰立即满血复活,“你看是吧,传言传着传着就变成了谣言。所以说要眼见为实,我这样玉树临风,风流潇洒,有钱多金,有才有貌的潇洒美少年被人嫉妒是很正常的,我相信你,心中一定有自己的判断。”
尚天看着他,突然意味不明的笑了,他轻声说了一句话,金世杰咧开的嘴角突然像被冻住似的,整个人也僵在了原地。
尚天说的是,魂师有一种秘术,叫夺魂。
夺魂,就像修仙小说里的夺舍一样,不过在《金帝》的设定里有这个能力的只有魂师。无论是帮别人夺魂还是帮自己寻找新身体都要耗费魂师三分之一生命,也就是说只有活着的魂师才能施展这种秘法,而且很有可能用一次就会死。
金世杰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天尚看破了他这个冒牌货,没想到瞒过了爹娘,倒让个外人给看出来了,真是怎么想怎么憋闷。
“不行!”金大少爷一跃而起,作为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二十一世纪新鲜宅男不能就这么被敌人打倒。
尚天褪下红色里衣,原本应光滑白皙的肌肤因一些诡异扭曲的线条而显得格外狰狞,尚天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口,脸上满是厌恶,诡异线条似乎察觉到他的情绪,逐渐向中间汇聚,慢慢凝聚成一张狰狞丑恶的脸,五官在凹凸不平的肌肤下存在感薄弱,只有一张咧到耳根的大嘴看起来和这张丑陋面孔十分相似。
‘面孔’桀桀怪笑:“小娃娃,你要是乖乖听我的话,何必要受这种苦?”
尚天脸色发白,汗水不要钱似的往下淌,却仍硬撑着站着,他知道自己一旦倒下,便可能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小娃娃,爷爷只是要你一半的身体,你想想那些老怪物,要是遇见你这么可口的娃娃,不早就把你吃的连渣都不剩了,怎么还会这么好心耐着性子和你好好说?”
金世杰在外面看的心惊胆战又激动非常,哼!让你惦记我漂亮娘,还敢吓小爷,现在也有人治你来了,活该!不过那个看不见的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听就是夺魂遇到硬骨头,或者是找的魂师太逊,只能被身体的主人压制在体内,晚上才能出来作威作福。要侵占人家的身体还说自己好心,狗咬狗,他正好看大戏。
屋内,尚天单手扶墙,汗水顺着脸颊流经锁骨,滴到地上,他声音极轻却很坚定,他说:“做梦!”
“桀桀!气死爷爷了!要不是看在你这娃子根子好,爷爷怎会和你废这许多话!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就别怪我了!”
好!金世杰在外面喝彩,狗咬狗最好的结局是什么?必须是同归于尽,渔翁得利啊!哈哈哈哈!
“谁?!”
两声怒喝从同一人身上传来。
“糟!太开心笑出声了。”
金世杰转身欲脚底抹油行金蝉脱壳之计,尚天兵贵神速如神兵天降。
金世杰打哈哈道:“今晚上的月亮不错啊,你也出来赏月啊?咦?你身上的哪个是刺青吧?这个图案真是……有想法。”
老怪物在尚天的脑海里催促:“快,小娃娃,杀了他!”
没了来自身体内部的折磨,尚天终于能说出完整的话来,嘴角一勾道:“你还活着,我怎么忍心杀别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