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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太阳在天上很远的地方暖暖地照着我,暖暖的阳光下你笑着出现,眼里是炽热的火,就在一刹那我不再难过……”
      我一路唱着田震的歌,一路拍打着杨杰的手蹦跳着在大街上跑。
      杨杰笑着被我拉着跑,唱了好几遍这歌,我不做声了,安静得仿佛是一个斯文的女孩子了。
      “怎么啦?笨笨熊??”习惯了被我的叽叽喳喳荼毒的杨杰居然开始不习惯我的安静和沉默“怎么?笨笨怕迟到了你那四个老婆打你么?放心,有杰哥哥在,她们不敢的。”
      我才不怕这个呢。我当然知道他在开我玩笑,还是忍不住顶嘴。
      我是想到了梅迎雪,我突然发现,其实,无论在多么拥挤的人流里面,无论在多么灿烂的阳光下,她都是孤独而寂寞的。
      可是,她的笑容却依旧是很灿烂的,很温暖的,一个有过故事的大女孩子还能够保持这样的心境,这是何等难得的天性!
      难道是因为她身边还有个□□的原因?
      我知道,□□是因为在一次被抢劫案中防卫过度失手杀了一个抢匪,所以被判刑2年。他出狱的时间还不长。
      □□的事情,当然都是我在报纸上看到的,这是官方的说法,至于真实情况是怎么样的,就不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能明白的了。
      想起梅迎雪,想起她那张苍白的脸和近乎白得透明的手,想起她在阳光下的黯然和那双温暖的眼睛,我忍不住心底没来由地有种悲从中来的感觉。
      很陌生的感觉让我只好一直沉默。
      夕阳下,这样的心境居然让我想起,那些让我生气的人。

      “笨笨,想什么这么入神?”杨杰问我。
      我看他良久:“你觉得梅迎雪是什么样一个女孩?”
      是和咱们笨笨熊一样善良的女孩子。杨杰笑了“咱们笨笨认为不错的女孩,应该是很不错的,对不对啊?” 我盯他好一会,固执地说:“我要你说她是什么样的一个女孩!”
      杨杰也沉默了,好一会,快到我们定好的火锅酒搂门口时,他才重重拉住了我的手:“笨笨熊,我不管别的女孩怎么样,我关心的只有你,明白?”
      明白!

      我点头,也许是不明白的,但是我依旧点头表示明白,因为我看见我的朋友们,我的四个老婆都已经陆续到达了。

      这是我最热闹的一个生日,25岁的大女孩子和一帮比我大的单身女孩子们喝得晕乎乎地胡说八道。
      大家一次次举杯,我晕乎乎地举着酒杯想再敬一杯时,我发现自己的杯子不知哪里去了,面前放的是一杯开水。我就忍不住地想笑,问身边的杨杰:“杰哥哥,我的杯子哪里去了啦?”

      杨杰笑:“笨笨,就是这个了啦,你晕了,这就是酒……”
      我其实还不是完全地晕了,但是当酒喝多了时也就跟喝水差不多了。我以水当酒,也许她们也都喝得晕乎乎的了,所以谁也没有抗议,跟我一起举着杯子一杯一杯地胡乱地喝着。我一直笑一直不停地哈哈大笑,杨杰就这样快乐地看着快乐的我们。
      这个时刻,居然看起来大家都是快乐的。

      几个女孩还在晕乎乎的时候,杨杰已经打理好一切 ,微笑着送大家回去。
      走出酒搂,看着她们一一离去。我看着身边的杨杰,冷风一阵一阵地吹来,因为酒精的原因烫得厉害的面颊突然清醒了不少。
      我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杨杰看看我,拉住我冰凉的手,招了出租车送我回去。
      进了屋子,总是忍不住地想笑。我觉得头上可真热啊。杨杰看我,看了许久,低下头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我居然仍旧在傻乎乎地笑着。

      我坐在一张冰凉的木质椅子上,打开电视,笑着挥手:“杰哥哥,你走吧,路上要小心啊。”
      杨杰看我,起身去衣柜收了一件很厚的衣服盖在我的身上,笑:“别看电视了,早点睡,明天我来看你。”
      好的好的,我用力地点着头,直到头都点得有点疼了,杨杰才转身关上门窗走了。

      电视里面正在演最近风靡一时的《流星花园》,都是所谓的俊男美女的组合,王子和灰姑娘的翻版。我看得一直一直地皱着眉头,他们可是多么悠闲啊,恋爱几乎就是她们生活的全部,而现实里面的人儿,谁能这样幸福得不可思议啊。

      我看屋子里面的木质椅子,看墙上蓝色的壁灯蓝色的墙纸,看满屋子的蓝色忧郁蓝情调,只要来过我屋子的朋友,总会给两个字评价:小资!

      的确,我喜欢屋子里面清爽高雅,我喜欢SK-Ⅱ面膜,喜欢CD的香水口红,喜欢将满屋子的CD放在一团团的鹃花CD架上,随手抽一张放进机子里面捧着一本爱情小说躺在沙发上一混就是半天。
      我还用100¥钱一个的拳头大的骨质细碗喝汤,心血来潮时还自己做一顿超市买来的鱼翅羹——
      我过着单身的生活,可是,我的单身和贵族无关,家里的每一根钉子都是自己挣来的。

      《流星花园》还在继续播出,我因为喝酒太多的脑门却愈加发热了起来。这样冷的夜晚,我忍不住打开门,在门口的楼梯上坐着。

      我的这个租屋地段可真算好。
      因为是底层,坐在只有5级的阶梯上,在夜色里也可以看见小区规划建设起来的常青草坪和常绿的法国梧桐在路灯下透着黄绿黄绿的光芒。
      吹了一会风,脑袋似乎清醒了不少,我开始将头埋在膝盖上,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地思考许多莫名其妙的东西。

      不知过了多久,我抬起头,一个人站在距离我一丈开外的地方看着我。
      我忍不住地想笑。喝醉了,眼前总会出现幻觉,你希望看见什么几乎就能看见什么,但是,此刻,我好象并没有希望看见什么人呵。

      人影就那么一直固执地伫立在一丈开外,仔细地看我。我用“仔细”这个形容词语是因为我将眼睛越睁越大,想仔细看清楚他究竟是谁,所以就看见他一直睁着眼睛看我,他的眼睛在夜色的里闪着幽幽的绿光。

      视力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有时我们全神贯注时,一些事情依旧要逃脱视线的范围遁去,可一些不经意的事情,却会很清晰的来到眼前非要你不能漠视不可。

      我看着那个人影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个人曾经陪着我过了去年的生日,那时,他刚到四川大学念研究生,小心翼翼拎了一个很大蛋糕来给我过生日。我还记得那个从“芝芝饼屋“出来的蛋糕上还插了24枝红玫瑰,我们拼命地吃这个蛋糕,最后撑得再也吃不下去了,他就抓着奶油就往我的脸上抹,抹得我跟大花脸似的。
      今年我的生日,他怎么没来呢?真奇怪呵。

      那个人看我很久,然后走近了,我这时才发现,他依旧拎着蛋糕,手里还有一束玫瑰——几乎想也没想,我就笑着嚷嚷了起来:你手里一定是25枝玫瑰!
      “笨笨!”

      这个男孩子的声音居然有点颤抖,他抱住我,也不管蛋糕和玫瑰都掉到了地上“笨笨,你是喜欢我的,你是喜欢我的,你为什么不肯承认?为什么……”
      我怎么知道为什么啊!

      我在一个比我小2岁的男孩子怀里傻笑。然后,他低下头狠狠地狠狠地吻住了我……
      这是我的初吻耶,我晕乎乎地接受生命中第一次和异性的陌生的亲近,像看见一朵花儿在阳光下灿烂地笑。
      残余的意识里,我想,我是爱这个叫“一剑擒心”的男孩子的,也许,自从他从北京追到成都来时,就注定了我只能爱他,绝对不能爱其他人了。

      我发觉自己是一个坏女孩——当杨杰在公司门口等我下班一起吃晚饭时。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我想躲开他,可是,当站在他面前时,我却什么都不敢说也不敢走开,只是低了头不敢看他。

      我是那种简单得喜怒哀乐都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的女孩子,透明得几乎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掩藏哪怕是5分钟。
      杨杰仔细瞧我半晌:“笨笨熊,你生病了?”
      我慌乱地点头,又飞快地摇头。
      “笨笨熊,再这样摇头,你的脖子都快摇断了!”杨杰温和地笑着提醒我。
      不知怎么的,这样温和的目光总让我有一种背叛他人或许是见异思迁这样自责的词语涌上我的脑海,让我觉得羞愧万分。

      “今天晚上你想吃什么?”杨杰温和地问。
      “不不不,我要去看一剑擒心他们的排练……”我突然住口,像一个做错事情的孩子般可怜兮兮地躲开杨杰了然的目光。
      杨杰叹息一声。

      尽管这声叹息非常轻,轻得仿佛这个冬天傍晚最后一丝温柔的风划过耳边,但是我还是清晰地听见了。
      我几乎立刻要冲口而出:“我不去了,我要和你一起吃晚饭……”
      但是,我嘴巴发涩,终于还是低头,用沉默表示生命中第一次最难堪的拒绝。
      杨杰什么都没说,看看我,拍拍我的手,我发现,这双手是多么瘦削啊,曾几何时,这双手竟然是这样地越来越瘦削越来越干枯!
      我紧紧地握了一下这双手,立刻松开,像一个孩子样立刻退开几步,然后,飞快地跑远了,也不怕脚上的高跟鞋崴了脚脖子。

      一剑擒心的“蔷薇乐队”在春熙路繁华地段的一个歌舞厅废弃的顶搂排练。
      演唱完毕他们的队歌《蔷薇来过这世界》后,开始投入我为他们写的新歌《亲爱的人》的排练。

      亲爱的人,
      这一刻我多么地想念你,
      如同曾经无数次地无缘由地想念你,
      没有你的日子太阳也是暗暗的颜色,
      花不再开,梦不再多彩……

      我如何舍得与你重逢
      当只有在你心中仍深藏着的我的
      青春
      还正如水般澄澈
      山般葱茏

      ……………………
      我是个音乐一窍不通的人,尤其是乐谱,但是一剑擒心既然要这样缠着我捉刀写歌词,我也就不能推辞,免得他牛皮糖一样粘着不放。
      有时,我真的搞不懂一剑擒心到底是不是一个为音乐而生的人。有时我甚至觉得他只是个一刻也静不下来的人,在他的世界里面,他喜欢闹嚷嚷的生活,喜欢有音乐有歌声吵着闹着,喜欢一切的喧哗和掌声。这,难道就是念计算机研究生的他对这个“蔷薇乐队”投入极大心血的主要原因?

      我不赞成他也不反对他,因为,毕竟比起其他的IT人士在生活情调上的白痴状况,哪怕一剑擒心就是闹得整天鸡犬不宁,也好过整天呆头呆脑。
      这天的排练不到一个小时,那个弹吉他的女孩就因为有事情走了。
      一剑擒心垂头丧气地去接过吉他弹着,我笑笑,跟他一起唱了起来。唱了几句,一剑擒心跳起来,“喂,笨笨,你嗓子还不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奇怪什么?我撇嘴,很不屑的样子:笨笨熊本来唱歌就比你好听多了希奇什么!真是大惊小怪的。

      “这人,说她胖倒喘起来啦!”一剑擒心跃了起来,双眼发亮:“笨笨,来来来,你做主唱,我们排练一下。”

      我赶紧严词拒绝:“饶了笨笨熊吧,我绝对不会和你们一样不务正业的……”

      一剑擒心冷笑:总算说实话了哪,原来,在你心目中,咱们蔷薇乐队一直是不务正业的!
      我双手叉腰,大嚷:是又怎么样?小子,你越来越不象话啦,你看你对你姐姐我是什么态度?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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