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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我懒懒地睁开眼皮,混沌的脑子在一刻钟内没有任何思绪。歇了半响,我才缓缓起身,转动着不甚灵动的眼睛打量自己的周遭环境。

      白色的床幔,古朴的床榻,雅致的摆设。

      正思附自己何时从树上溜进了这间清雅的厢房,便听见“吱呀”一声门响,我神经反射地一跃,到了房梁,睡意全无,警惕地瞅着下方的动静。

      不疾不徐的脚步声传了进来,我瞅着穿了一身黑色衣衫的男子踱步到圆桌前,玉白纤长的手将一个古朴的盒子放在桌上,便悠然自得地坐到凳子上,打开盒子。一股饭菜的清香丝丝缕缕飘了上来,直窜入我的鼻中,勾/引着我的馋虫。

      我咽了口口水,用我仿若透视眼的眼睛紧紧盯着那色泽不错的清粥小菜,摸了摸干瘪的肚子。

      “小球球,再蹲下去,菜该凉了。”声音醇厚,有些耳熟。

      我思想了片刻,这男子怎会知晓我的名字,莫非我曾经来过此地,和此人有些交道?想起先前在唐朝时与李世民的一些追赶纠葛,我思附了半响,终是觉得应该静观片刻,小心行事,以免不小心再着了道儿。

      于是,我依旧不动声色地蹲在屋梁上,炯炯有神地打量着那墨色的发顶。

      嗯,这个男子头顶有一个旋儿。听说一个旋儿的男子不是凉薄之人,便是痴情种子。我的头顶有两个旋儿,师兄说我是没心没肺三心二意薄情寡义的白眼狼。

      其实吧,我个人认为,我很有情义,要不我就不会明知薄荷师姐对我心存不善,我还傻乐傻乐地陪着她陷害我自己,让自己陷在这么一处与我所在的历史不同的历史空间中。

      我在翻检那微型时空转移器时已经发现,它被人动过手脚了。我这个人平素是有那么些大大咧咧马马虎虎地不着调儿不靠谱,可每次出差,尤其是去异时空出差时,我生怕一个不留神回不了家,便总是格外小心地检查身上的装备,尤其是时空转移器。可这次时空转移器不过才用了一遭,便没电了,足足说明这其中的道道。

      我终于想明白薄荷师姐果真是不待见我的。她果真是喜欢师兄的。她也果真是误会师兄喜欢我了。

      对于这一点,我只能自叹倒霉。自然,我不是善桩,回去我定会想着法子整治她一番,非得让她哭爹喊娘不可。

      “想什么呢?”

      “想着回去抓只猫仍我薄荷师姐的床上,她最讨厌猫,更讨厌猫的毛……嘿嘿!”我为自己突然迸发的灵感而骄傲。足以想见师姐回去发现自己的被窝被猫弄了个乱起八糟,脸上定然非等闲之色。

      “哦?”慵懒的声音闲闲地响在耳侧,吹得我的耳朵痒痒的。

      我抬手挠了挠耳朵,丝毫不为我所想的害人法子感到羞愧,反而继续神往:“再把她最爱的7074激光枪拆了,在里面加一点点慢性腐蚀药液,然后再装好。哈哈!等她用几次之后……嘿嘿!那价值一百万美元的激光枪就报废啦。唔,虽然有些可惜……”

      “ji光枪?美元?是什么?”

      “啊?连这个都不懂,你……”我鄙夷地转过脸对着声音发源地,却在对上一张硬朗俊美的陌生脸庞时,蓦然转了话音,“你是谁?”

      就像变戏法一般,那张俊脸立刻蒙上一层浓稠的悲伤,眼中泛起薄薄雾气:“昨夜你才将沈某吃干抹净,今日便翻脸不认人了。”一边说着还一边指着自己的嘴唇,语气说不出的幽怨。

      我看着他破了个小口子的唇角,微张着嘴有些说不出话来。莫非,我真是那么不小心地把他给那啥了?可……为什么我没什么感觉?没什么痛感?

      许是瞧出了我有些想赖账,那张嫣红的薄唇一张一合,轻轻吐出的不咸不淡的话让我不得不回忆我是不是真的是那么地十恶不赦:“昨夜月色正好,你我相遇在锦柳枝杈上,你喝了些梨花酿,见我相貌不凡,便……”他眼睑微阖,点到为止。

      看着他这副模样,我的嘴张得更大了些,估摸着能塞得下一整个鸡蛋。

      我思量着自己都把人家给那啥啥了,负责倒是应该的。可我本非这个时空这个时代的人,早晚是要回家的。如此在这里拈花惹草的,惹得人家一身忧伤思念,着实有些不厚道。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既然我不能给他长久的承诺,不若让他也将我吃上一吃,好了了他一些怨念。反正被咬一口也不是太疼。

      想到此处,我大义凛然慷慨就义地建议道:“要不,你也吃了我吧。”

      那张幽怨的俊脸一怔,脸上出现片刻的恍惚。

      “我是说,我给你吃回去,你不就不亏了么?”

      他的眼中似是闪过一抹狡黠,薄唇张了张,声音温润醇厚,似千年古酿,煞是醉人:“当真?”脸移近了半分,秋水瞳眸亮闪闪地,里面印着两个小小的人儿,貌似是不才本侠盗。

      “嗯。。。。。。。。。。”我想我是醉了,脸竟然热了几分。

      正当我闭起眼睛,心里如踹了个兔子般跳脱不休,有些期待着那柔润的唇印上我的唇时,我听到了那轻快的低低笑音。

      “噗……呵呵呵呵……瞧你一脸垂死挣扎的模样。小球球,你太好玩儿了。”仿若夏日细雨拍打流泉的淙淙咚咚声,迫使我将刚刚闭起的眼睛掀开一条小缝儿。缝隙中,他的脸在暗暗的阴影中仿若会发光的宝石,熠熠生辉。

      我果真是一个色女,色中弱女。只敢肖想,只敢借醉荼毒,却不敢明目张胆地表露自己的喜好,就像以往我对待自己喜欢的东西一般。

      此刻听到这个嬉笑的声音,我便想起昨夜的小荒唐来了。不知是否是因着昨夜感受到的一丝孤独恐慌,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我在异乡为能否回家感到一丝迷惘和害怕,看着身边不知何故多出来的这么个开朗爱笑,有些似师兄的男子,我便忍不住想要去靠近。说起来,昨夜那个是我的初吻。师兄曾开玩笑地说,我的初吻一定要留给他,他要在我十八岁生日时前来讨要。如今,一个月后便是我十八岁的生日……

      “小球球?”笑声止,他的声音起了丝丝担忧。

      回过神来,看着神色有些不解有些担心地瞅着我的沈楚,我感到自己的左脸颊凉凉又温温的,我也有些不解了:“嗯?”我歪着脑袋,眨眨眼。奇怪,这沈楚的脸怎的模糊了。

      “唔,饭该凉了,瞧你,饿的都哭了。”他帮我擦着泪,手掌暖暖的温度顺着掌纹传到我的脸上。

      我皱着眉说:“我没哭。”

      他噙着一抹莫名的笑曰:“是,你没哭。”

      我说:“我真的没哭。”

      他笑意加深:“嗯,你是没哭。”

      我不死心地说:“我真的真的没哭,只是房梁上落下一些灰尘进了我的眼,我这是想用泪把它们冲出来。”

      他的手停顿了一秒,随即点点头,肯定地说:“嗯,我可以证明小球球真的没哭,而是聪明地在拿眼泪洗眼睛。”

      我点点头,咧开嘴,笑了。

      我觉得很圆满,觉得沈楚很上道。

      我说:“我打算以后让你当我的兄弟了。”我说得很是郑重。

      沈楚怔了怔,随即眉眼弯弯:“嗯。兄弟。”他轻轻地说,与方才幽怨的他,开朗的他,担忧的他截然不同,温温润润的,柔软和煦。

      我与沈楚轻轻松松地跳下房梁。

      我本是迫不及待地想吃那香喷喷的早饭来着,可沈楚抬手拿起食盒的盖子将那盒子那么一盖,另一只手指着一旁的水盆,我便无奈而上道地颠颠地过去洗漱了。

      我拾起盆架上的香胰子擦在手上,搓出细细的泡泡,再将泡泡摸在自己脸上,就如在家里用洗面奶一般,细细揉搓。须臾之后,用盆中的清水冲洗干净。拾起架子上的汗巾将手脸擦干。

      做完这一切,我方才发现我刚刚到底是用了何等物什来清洗面部——香胰子。这可只是这个时代达官显贵之人才有钱使的东西,若这是在客栈中,那这也必是一家不错的客栈,而且这间房也该是上等房。

      这么一想,我才意识到这沈楚估摸着挺有钱的。我此时身无分文,倒是可以将他赖上一赖。

      但又一思量,我未免也忒不厚道了。我与他不过是萍水相逢,且还占了人家的便宜,他不死乞白赖地让我负责,我还如此这般地算计着人家的钱袋子,委实有些过了。想我堂堂一有组织有纪律的大好女青年,怎能做这等有损国家体面有损组织尊严有损兄弟情义之事。

      羞愧,羞愧,无以见江东父老的羞愧啊。

      “你在那边磨蹭什么呢?再磨蹭,饭可就凉了。”听到这声低唤,我心中的愧疚感便又强上两分,一边颠颠地走到饭桌前,本本分分地坐下来,拾起筷子夹菜喝粥吃包子,一边思量着自己的可耻。

      我心虚之下,偷偷地瞥了沈楚一眼。只一眼,我的视线便似被胶水黏在了他身上一般,移不开去。

      他的肤色是健康的古铜色,不浓不淡的剑眉,勾人的桃花眼,挺直的鼻梁,淡红微薄的唇。除了肤色外,长得算是比较偏柔,却不知是因着他的精壮还是他眉宇间的气度,竟丝毫不显女气,反而有一种逼人的英气、硬朗和侠骨。这一切在从窗口透进来的光线映衬中,越发有一种让人震撼的美。

      而让我移不开眼的不只是他的长相,还有他吃饭时的姿态。纤长的右手似是慵懒地执着筷子,不紧不慢地夹着小菜,再优雅地送入口中,慢慢地嚼上几口,不动声色地咽下。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有着不凡的尊雅贵气。

      他似是感受到了我的目光,撇过头来不解地看着我问:“怎的不吃?是不合味口吗?”

      我摇摇头,展开一抹自认为很是具有亲和力的微笑:“我是越看你越觉得你长得帅……呃,俊美啊!真是美男子一只。”

      沈楚只是抿嘴微笑,摇摇头,没理我这人来疯,又优雅地夹了个包子吃着。

      凭我多次出任务的经历及所学的各时代宫廷大家闺秀江湖儿女的礼仪,我不得不怀疑沈楚的身份似乎真的有些不凡,非富即贵。我向来对这些人有一种淡淡的避讳,不甚喜欢跟处于政治高层的人物和过于富贵的人打交道。不是我个人自卑,也不是怕人说我喜欢结识权贵人物,只是我觉得若是和这种人纠缠上了,想脱个身很是麻烦。

      想到此处,我便打算寻个借口跟这位不知身份的大爷分道扬镳。

      吃过早饭,我还没寻思到什么借口溜走,沈楚便说家中有事,便与我道别。临别时还送了我十个金珠和几十个银珠。虽然不是特多,但省着点儿用也够我生活大半年了。这娃还特会为人着想,寻摸着怕我不好意思要,便说权当作他借给我的,等以后我有钱了再还给他。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我没钱的,反正我这人虽不怎么会主动死乞白赖地跟说不上熟识的人要钱,但借钱我倒的确是能做出来的。既然都说了是借,那便大大方方地借来用便是了。

      与沈楚道别后,我闲极无聊便在市集上晃悠。瞅着这热闹的街市,我又有了些许感想。

      其实对于这个时代我还是有些么了解的,毕竟是要出差的地方,也毕竟我已经在此处待了一个多月了。

      这个时代是与我所在的时空并行的时空的南北朝时期。嗯,这话有些绕口了。简单说来,就是我如今在的这个时代是南北朝时期,但却不是我所熟知的那段历史,虽依旧分为两国,却是南楚和北陈。

      约摸着在三百多年前,汉人还是在一个大统一的国家——率国。率国本是一个富庶的国度,然则北地胡人时时扰民,南部南疆各部族又不满于在那个偏僻的小地方生存也来插上那么一脚,恰逢此时率国皇帝昏庸无能,不好江山好美人,荒废政事,宦官当道,百姓赋税厚重,又恰逢北方旱灾南方洪涝,于是乎,灭国症状便就这么着明显地呈现在有志之士面前。

      当年的率国兵马大将军陈瑛与丞相楚雅在为皇帝出谋划策反遭宦官诬蔑后,愤慨举事造反,推翻了当时的腐/败政权。两人怕将来建立一国会重蹈覆辙,也怕国大不好管制,本就是竹马的两个义兄弟相约将江山一分为二,分统而治,并约定南楚与北陈永世为好,互相扶助,自然若是一国统治阶级过于腐败则由另一方为民除害,将这另一国给并了。
      就这么着,南北朝互相监督,互相扶持,相安无事至今,两国互通有无,除了政权独立、军事独立外,两国人民友好共处,恍若一国中人。也就是因着两国皇族官府整治有方,所以南北两国均是处在一片和乐融融的太平盛世。

      然则,我不过来了北陈都城蕲(qi)州月余,便嗅出了一点风波味儿来。

      两年前,北陈皇帝突然驾崩,太子陈珏尚且游历在外,回来时只来得及见到已经咽气的老皇帝。遗诏上传位当时才十三岁的太子珏,任命太子珏的皇叔陈韶为摄政王,辅助太子执政,直到其十六岁亲政。两年下来,太子珏懦弱胆怯俨然已经成了个傀儡皇帝,而摄政王陈韶则是独揽大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眼见着明年陈珏就要满十六岁,有了出头之日,然则一年前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个沈景怀,以雷霆万钧之势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仿若是一夕之间便成了陈国宰相。听说其为人温和儒雅,行事却极有手段,得到陈韶的重用,俨然成了陈韶的得力帮凶,北陈新皇的亲政之路怕是有些曲折了。当然,在民间,百姓对这位宰相却是极大尊崇的。上述有关陈珏皇位频临危机的结论不过是不才在下本侠盗无聊时的个人畅想而已。

      正当我畅游在陈国政局的肖想中时,我耳中传来身后一阵急切的马蹄声,我来不及闪躲,只能任由那已行至身后的骏马用它那强劲有力的前蹄将我踢飞至空中。

      当在空中的这短暂的时间里,我瞅见地面上的百姓均张大嘴巴,以惊恐的眼神瞅着我这头飞天猪的不雅飞姿。想到一向低调的我此刻竟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我便迅速地在空中调整身姿,尽量让自己不显眼一些。

      然而,我毕竟有重力缠身,不过半分钟,我便急匆匆地向地面栽去。

      也不知是否上天有好生之德,我栽下去的时候正巧有一辆马车经过,而这辆马车的车顶仅仅用防水的油纸糊住。想着摔到地上或许有些疼痛,便瞄准了那个车顶划了过去。自然,我在空中这么扑腾着滑翔的动作在地面上的人看来不过是在垂死挣扎,所以,他们都依然用着一种惊恐悲凉的目光来关怀着我。

      当我穿透车顶,骄傲着自己不但在空中临危不乱还能够准确计算着让自己掉到这车中之时,我并未注意自己身下这别样的温软。直到这马车猛然停住,马车窗口处传来急切怒吼的声音,我才发觉,貌似我惹上了不能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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