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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触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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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奶茶店店面很大,门面是一地宽敞的落地窗,店内装饰简洁,构造一目了然,地面是青灰色的大理石地砖,头顶上吊着许多复古感铁笼吊灯,灯光暖黄,显得室内透露着柔光,餐吧传来一股奶茶和咖啡的清香,是视觉和嗅觉相交织的美感,林黎给这家奶茶店打了极好的印象分。
走到一处的桌椅沙发,她矮了下腰坐进去。
秦可还没来,她百无聊赖,拿起手机扫了桌子右下方的点单二维码,看来看去,最后选了一杯三分糖的热奶芙珍珠奶茶和一杯三分糖的热茉莉牛乳春茶,后者是给秦可点的,秦可向来只喝三分糖,这是她能接受的甜度的极限,而她是在英国时慢慢戒了甜,以往她总爱点七分糖,身边人觉得她嗜甜如命。
奶茶还没制作好,秦可先一步到店了。林黎抬头,很快就认出来她,朝着门口招了招手,她的手很纤细,是一双骨节分明的手,皮肤白皙,掌骨突出,可以看到绿色的血管浮现在手背上,与右手不同,左手的无名指上有个褐色的小痣,色泽很淡。
秦可快速地朝着她的方向走来,搓了搓手,哈出白气。
“这天好冷啊!”
奶茶恰好做好了,送到她们的桌上。
她伸出手,将奶茶塞进秦可的手里。
“捂着暖暖吧!”
“你还记得我喝三分糖!”秦可看着奶茶的标签,语气里充满感动。
林黎嗯了一声,咀嚼着嘴里的珍珠。
“你也喝三分糖了?”看到她手里的奶茶也是三分糖,秦可睁大了眼。
她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秦可仔细打量她,七年不见,人变了不少,原来脸上有肉的地方尽数消失了,锁骨越发突出了,连手背的肉也少了很多。
“你真的变了好多。”秦可咬着吸管,发出粘糊的声音。
“很正常,哪有一成不变的事呢。”
她抬起头,一双琥珀色眸子望着对面人,阳光映射在她眼里,瞳色显得更浅了。
“这次回来,还要走吗?”
她抬了头,看到秦可在搅动吸管。
“不走了。”
秦可嗯了一声,站起来将她的好友抱在怀里,一下下地抚摸她的背。
“虽然不能感同身受你的痛苦,但是你永远会是我最最最好的朋友,我不想失去你,所以请你继续像太阳一样照耀着我吧,不是太阳也没关系,我都喜欢。”
林黎的脸被拥入了怀,看不到秦可的表情,但她能听出她声音里的哽咽,末了,她长叹。
她和秦可是高中时期认识的,那时候她很活泼开朗,相反秦可有点阴郁,全靠着她的热情似火和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竟和秦可成了最好的朋友,秦可总是说她是她的小太阳,在她的感染下,她仿佛成了第二个林黎,后来两人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可不曾想,最初的林黎在之后的某一天被打碎了,一点点晶莹的碎片落在地上,拼凑起来也似不是原来的林黎。
“好了,我这不是好好地站在你面前了吗?”
她拍了拍秦可的后背,将人扯开,果不其然,对上一双红通通的眼睛。
“那…那…你现在是好了吗?”
小心翼翼的语气,在嘴里反复徘徊,怕打碎了什么瓷器一样。
“嗯,大抵是好了,你不用那么小心,好像我是什么瓷娃娃似的。”
“才不是什么瓷娃娃呢,你是洋娃娃,可好看了!”
秦可捏了捏她的脸,再次感叹她长得可真好看呢。
林黎被她逗笑了。
“那,那…你有没有什么不能提的话题吗?”
“想聊什么就聊什么吧,别顾忌,曾经咋咋呼呼的秦大猫跑哪去了?”
秦大猫是她给她起的别称,原因无他,是因为秦可的性格咋呼呼的,快言快语,说话总是不过脑子,等反应过来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的时候,嘴里早已跑火车了,就像一只软萌的大猫。
林黎琢磨了下,还是开了口问起那人的事。
“我出国后,他怎么样了?”
秦可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她口中的他是谁,没想到关于这人的话题,是她先开了口。
“能怎么样,照常过呗,不过他这人真的是优秀的人到哪里都能发光,你出国后,他本科毕业读了研,他读研的事你知道的,之后硕升博,现在大抵是做了医生吧。”
她低头用力吸杯底下的珍珠,然后咀嚼着。
真好啊,他本来就该是这样的。
“挺好的,这才是他要走的路。”
秦可看了眼她,叹气。
“黎黎,你该不会是还惦记着他吧?”
“没有,当初分手挺难看的,你是知道的,当初我手机卡都注销了,四年前还是路远帮我买了国内的新号码,才加回了你们这帮好友的联系方式,他的联系方式我早就丢了,况且兆津市那么大,不可能说遇上就遇上。”
秦可顿了下,不知该不该说其实她还有梁深和李熙阳的微信。
李熙阳是梁深的铁哥们,他们关系很好,梁深和林黎从在一起到分手的整个经过,李熙阳和秦可都是见证者。当初分手的时候,李熙阳还埋怨林黎太无情,说甩就甩了,还无缝连接了新男友,秦可相信林黎不是这样的人,想替她打抱不平,但是不知又该如何开口。直到四年前,她才知道林黎分手的真相,只道天意弄人。
秦可扯七扯八,聊到兆津市这些年的变化,聊到她毕业后的事,总之尽力把梁深的话题一笔带过。
直到聊到路远。
“路远这些年一直陪在你身边,你就没动过心?”
听到好友的疑问,她扯了笑。
“我拿他当哥们,你说我怎么动心,再说了那时候的我哪有心思去想这些,就算人病好了后,也得忙着投入现实生活,毕竟生病太久了,与现实也脱轨了太久,可不赶紧忙着找补回来。”
“路远对你真的挺好的,比起恋人,朋友的身份确实更长久,万一分了,朋友有没有得做都要打个问号。”
“是呀。况且当初是他说的不会喜欢我的,虽然后来他解释是为了充面子故意这样说的,可我当真了啊,所以这辈子就只能是朋友了。”
秦可知道这段插曲,还是在大学的时候闲聊提到的。
林黎和路远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两人读的是同一小学、初中,还是同班同学,到了同一高中时却不是同班同学了,之后高考后两人就不在同一所大学,但是因为双方父母认识,双方父母也都是好友,所以他俩通过彼此父母的闲聊可以得知对方的近况。
小的时候,路母牵着瘦小的路远,林母牵着林黎,那时候路远很瘦小,比林黎还矮了一点。路母打趣道要不为这两位小孩结个娃娃亲,林黎当时小脸通红,反而是路远抢先开口。
“不要,我不喜欢她!”
“我也不喜欢他!”
林黎不甘示弱,也回击了一句。她那时候是真的没喜欢过路远,但她知道呢,路远好像喜欢她们班上的一位女生,那时候他们是同一个班上的同学,林黎总能看到路远在那位女生眼前晃来晃去。呵,幼稚的男生。
这段小插曲后,林黎就对路远从没有产生过超出友情的好感,从此把他当作敬重的朋友,是成长途中的对手,是跑在她前面的少年,她有预感,这位少年在未来的某一天会变得很厉害,她赶不上。
很多年后,路远问她,怎么就看不到他的真心呢?
林黎说,看到了啊,但是只是把他当成很好的朋友来看待,她不希望失去路远这位朋友。
路远当场火了,这么温润的人,被她的言语扎到了。
“谁要跟你做朋友了,我朋友不差你一个!”
“是你说的不喜欢我的。”
淡淡的语气,让路远顿时熄火,也让他困惑不已,他什么时候说过的不喜欢?
她看着紧皱眉头的路远,就知道人早就忘了这么一段插曲,于是好心地提醒他,给他来了一段当场回放。
“所以你一直都记得?”路远睁大眼,脸上全是懊恼。
“嗯,我记忆力向来很好,没办法。”
路远心烦地抓了抓头发,末了,沉重开口。
“我那时候是自尊心在作祟,胡乱开口的。”谁曾想她竟当了真,还经久不忘。
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听者总是有心的,并且放在了心上很多年,一直恪守着朋友的距离,不逾越半分。
秦可听说的时候,还嬉笑了一番,点评活该,真香。
奶茶店的人越来越多了,外头的街开始热闹起来了。
秦可拿起手机对着桌上的奶茶摆拍了一番,林黎拒绝了合照,这几年,她愈发不爱拍照了,秦可随着她。
拍奶茶的时候把林黎的左手手指拍了进去,她的手很好看,和奶茶杯一搭,显得相得益彰。
唰唰地给图加了滤镜,秦可把这几张照片发在了朋友圈,配上文字“奶茶真好喝”并加上了可爱的颜文字。
林黎拿起手机,点进朋友圈,给秦可发的新鲜热乎的朋友圈点了赞。
刚点赞完,接听电话就打了过来,是路远的手机号。
她按下通话键,里面传来的是陌生的声音。
“请问你认识路先生吗?这里是兆津第一医院,这位先生出了车祸,我看他手机里的紧急联系人是你,所以打给你,麻烦你过来这里。”
林黎问了具体的病房号和一些具体事项,然后挂断了电话。
护士将手机递给了在一旁听着的路远。
“路先生,我已按照你的需求打给她了,她应该在来的路上了。”
“谢谢!”
“怎么了吗?”秦可见她脸色不好。
“路远在医院,我去看看他。”她简单带过路远出车祸的事,毕竟多一位担心的人是徒增烦恼。
“好,需要我送你吗?”
“不用,我自己去就好,咱们好久没一块吃饭了,再次再约!”
“好,拜!路上注意安全!”
林黎头也不回地伸出手向身后左右摇摆。
秦可看着好友渐行渐远的背影,那背,真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