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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Y君做东 ...

  •   周二一早,Y君就开始约周坤、刘艳、我、牛海4个人中午的时候一块吃饭了,算是以他的名义给刘艳正式送个行,尽管刘艳只是在单位内部换了个岗位。
      任何饭局都只有一个主题,一个主宾,一个小圈子,这是他请客吃饭必定会坚持的主要原则。
      地点是世纪凤凰城北边的西集羊汤店。
      听他有条不紊地安排完请客的事情后,我便再次想起昨天下午他给我发照片的事情,同时把那张照片看了又看,越看越觉得有意思。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下午下班后,我正常骑车子回家,回到家后习惯性地打开手机扫了一眼微信,结果我发现他给我发了一张照片。
      这是一张我跨在电动车上停在路口专心致志地等红灯的照片,照片上的我规规矩矩地戴着个浅蓝色的头盔,脖子上松松散散地系着一条水绿色的丝巾,身上穿着一条红黄相间的花色简约的连衣裙,脚上套着一个白色的运动鞋,黑黑的头发从头盔下沿露出来,披散在肩膀上。
      温热的阳光从西边斜着照过来,穿过我靓丽的身形。这个靓丽是他以为的靓丽,而不是我以为的靓丽,我以为自己的身形很普通。
      这是他在车上偷拍的照片,当时他应该在我的左后方。
      我立即给他回了一个哭笑不得的表情符号。
      除此之外,我还能说什么呢?
      待我收到照片并及时地用一个简单的表情符号回应他的时候,估计他已经回到家了,说不定那位既能上得厅堂又能下得厨房的姚大夫正在厨房里乐滋滋地做饭,他正在一旁妇唱夫随地打下手呢,我可不能傻乎乎地再和他聊上几句不上不下的闲话,尽管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的姚大夫肯定不会随便翻看自己丈夫的手机。小心总是没错的,况且这还涉及到道德问题。
      中午小聚时,是Y君开车拉着大家的,周坤碰巧没开车。周坤坐副驾驶,因为他稍微胖点,比较占地方。
      另外他年龄也大点,资格相对较老,来回的路上肯定他的话最多,这样方便他和Y君交流。
      至于我、刘艳和牛海3个人坐后边最合适了,因为我们仨都比较苗条一些,稍微挤一挤就可以了。
      一路上不消说,欢声笑语地直接就杀到羊汤店了。
      一人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汤,30块钱一碗的那种档次,几个荤素搭配的特色菜,再来几个大烧饼,就OK了,喝羊汤就是这么简单,只要手机里的钱够。
      店里的人很多,生意相当不错,看来“没有一只羊能活着离开枣庄”这句话说得还是很恰当的。
      夸奖刘艳的话,大家都依次说过了,留恋刘艳的话,大家也都依次说过了,感谢大家的夸奖和留恋的话,刘艳也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说过了,剩下的时间自然就应该留给大家随便发挥了,反正花钱请大家出来吃饭就是图个一桌人都高兴嘛。
      周坤先讲了一个笑话,这个笑话还可以。
      “我也讲一个故事吧,给大家助助兴。”Y君随后开口道。
      这个桌上最有发言权的就是他和周坤了,周坤说完自然就轮到他了,我们坐后排的人基本上只要伸着脖子认认真真地听着就可以了。
      当然了,刘艳这回可以适当地多说点,毕竟她是今天的主宾嘛,Y君请的就是她,我们其他人只是相好的陪客。
      不过她刚才好像已经行使完她的权利了,或者她以为她已经行使完了。
      “说是有个人叫王怪物,”Y君一本正经地讲道,权当是闲着无聊给大家提供下饭菜了,“他弟兄好几个,他是老大。后来,他老娘去世了,然后就出老殡呗。”
      “一直以来,他们弟兄几个和一个老舅关系都不好,这个老舅对他们家很是刻薄,对这几个外甥也不讲究。”
      “虽然王坏物弟兄几个借着这次出殡的机会想要修理一下这个老舅,可是一直都没能找到机会,因为这个老舅平时虽然不是个东西,办了不少瞎事,可偏偏这次参加姐姐的葬礼时竟然没犯一点错误,说话办事可以说是滴水不漏。”
      “眼看着马上就要行路祭礼,路祭之后就要把老娘埋上了,再不找机会发难就逮不住这个可恶的老舅了,于是王怪物这个家伙就想了个办法。”
      大家都静静地听着呢。
      “等到行路祭开始了,”Y君继续不动声色地讲道,“王怪物在他老舅准备跪拜的时候,故意把头上的孝帽子弄掉,弄掉之后他不是用手去捡起来,再戴上,而是弯下身子,撅起腚,低下头,用头去拱那个孝帽子。”
      “你想想,那个孝帽子是用头就能拱得上的吗?他像个白色的大豆虫一样趴在地上拱来拱去的,到底也没能把那个不听话的孝帽子拱上头,结果他这个动作把在场所有的人全都惹笑了,当然也把他老舅给逗乐了。”
      “这可好了,他老舅这么一乐,就被几个血气方刚的外甥抓住小辫子了。”
      “什么,俺娘都死了,都成神了,行路祭的时候你还敢当着大伙的面笑?”
      “我们不揍你,揍谁?”
      “于是,王怪物就领着几个兄弟上去就把这个倒霉的老舅给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
      故事还没讲完呢,刘艳就已经笑得不撑了。
      周坤似笑非笑的,想笑吧,又放不开脸面。
      牛海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好像没听懂地道的枣庄话。
      王怪物的故事和在山东各地广为流传的秃尾巴老李的故事一样,都是成系列的,知道的人能讲好多个类似的故事,不知道的人初次听起来可能会感觉有点茫然,毕竟这种地域性很强的比较小众的民间传说人物不像阿凡提、孟姜女、梁山伯和祝英台等那样极为大众的民间传说人物一样广为人知,流传甚广。
      随后,Y君又不慌不忙地讲了一个关于王怪物的故事,这次他成功地把周坤给逗笑了。
      如果上个故事能打5分的话,那么这个故事就能打7分,我感觉。
      他向来都是个要面子的人,如果自己讲的故事不能打动人,没什么意思,那么他肯定会缺乏足够的成就感的。
      当他讲第三个关于王怪物的故事时,终于把笑神经最不发达的牛海给逗乐了,直到这个时候他才轻轻地踩住刹车,开始再次行使起东道主的权力来,号召大家夹菜、吃肉、喝汤、嚼烧饼。
      第三个故事大概能打9分吧,他已经尽力了。
      要是后知后觉的牛海再不笑的话,我估计Y君一定会把压箱底的笑话给搬出来。
      我呢,根本就不用他费尽心思地逗趣,无论他嘴里说什么,我心里都是甜丝丝的,脸上都是笑盈盈的,眼神里都是带着七彩光泽的。
      是的,到了这个时候我终于能够确信,我的确有点喜欢他,真的。
      连他埋头喝羊汤的样子我都觉得很帅,很有味道。
      当我发觉自己已经忍不住地喜欢他的时候,我总是抑制不住地试图从他身上找到某种致命的缺点和毛病,就像非要在一个颜色红润的苹果上找到一个虫眼一样,好以此来平衡一下我心中那杆已经呈现出摇摇欲坠和东倒西歪之态的爱情天平。
      他在天平的那头,我在天平的这头,他好像有100斤之重,而我似乎只有10斤之轻。
      这显然是一种严重的不平衡,不对称,不对等,连我都觉得现实的情况着实有点过分了,任谁看了都会感觉非常不合情理的。
      我固执地以为,事情原本不应该变成如此模样的,我和他应该是两条永远都不会相交平行线才对啊,怎么在不知不觉中就演变成了今天这种时隐时现的黏黏糊糊的意外状态了呢?
      所以啊,我希望迅速找到一个不喜欢他的合适理由,什么理由都行,甚至是一个讨厌他的恰当原因,什么原因都可以,好光明正大地毅然决然地离他远点,再远点,最好是远到彼此都看不见了才好呢,因为我不想成为任何人的奴隶和附庸,包括我最喜欢的人,现在这个我最喜欢的人大概就是他了。
      非常遗憾的是,无论我怎么努力,怎么用功,到目前为止都找不到这样一个叫我感觉略微满意的理由或原因。
      不能不承认,一向要强的我,这回真的失败了。
      是的,失败久了,就会放弃,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我既然喜欢上了他,那么他自然而然地就会变成我的主宰,我的全部,我的一切,他就会强烈地改变我的人生轨迹,就会显著地影响我的思想模式和做事方式,就会不由自主地熏染和侵泡我的所有感情等等,这是我绝对接受不了的事情,毕竟我一直都心高气傲着呢。
      别人若是说我心高气傲,我是肯定不会承认的,也是不会答应的,说不定我还会和对方翻脸。
      但是,我自己心里清醒着呢。
      说实话,我平日里就是有点心高气傲,就是有一股子遇事永远都不愿意主动服输的劲头和就算生活再苦再难也不轻易向谁低头的心气。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扪心自问,细细地检讨和反思自己,这确实也是不争的事实。
      可是,我现在最想要说的是,正是这份在日常生活中似乎很容易得罪人的,别人往往会看不惯我的心高气傲之态,才是我活下去的不可或缺的坚强动力,才是我勉强维持个人尊严的唯一稳固倚靠。
      天下虽大,世人虽多,我能安心倚靠的又有几个?
      另外,我虽然已经偷偷地承认自己开始有点喜欢他了,但是我并不想亦步亦趋地紧紧地追随着他,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他发号施令,我言听计从,从而在曲意地逢迎和讨好他的过程中渐渐地迷失了原先非常独立的自我。
      因为莫名地喜欢半路杀出来的他,而丢失了从一开始慢慢地长到现在的我自己,这是一种绝对得不偿失的举动,也是一种铁定舍本逐末的做法。
      实际上,我喜欢他的初衷并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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