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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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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的小伙计来了之后,苏管家也来了,与大家简单的介绍了我之后也就匆匆的离开了。
早上女人,不,男人逛街的热情明显没有下午高涨,即便是全城最大的绸缎庄也显得有些冷冷清清,于是早上我在百无聊赖中度过了,翻了翻手头的账册,不可否认前任掌柜的账目记得很详细,很有条理。
现在的我深受没有金钱万万不能的痛苦之后,在早晨浪费一碗豆浆后做了深刻的反省,决定以不吃午饭来惩罚自己,谁知道店铺提供免费的午饭,所以我的惩罚未遂,吃了两碗米饭,理由是不吃白不吃。
下午果然是男人倾巢出动的时候,在接到无数的媚眼之后,我还能不出差错的把账目记好,委实是个能耐,不得不小小的骄傲了一把。
等铺子里的人都散净了,我收拾点齐了货物,正准备离开时,一顶四人大轿落在门前,轿帘都是上好的锦缎裁减的,就算我从现代来,也知道是遇上了大买家了。
轿子里走出一个男孩,另一个男人引着他往店铺走,我一时看傻眼了,真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或许这些天看多了穿红着绿的男人,陡然来了一个穿着素雅的男人,不,男孩子,一时还真有些不习惯,那脸蛋真是精致的无可挑剔,一时间让我就想到贾宝玉,我想只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男孩子见我瞅着他,脸上微微泛着红晕,那小厮斥道:“哪里来的野丫头,这样瞧公子,还不与我打出去。”
我缓过神,躬身道:“公子是来选衣料的。”
那小厮又道:“不是选衣料,来这里做什么。”
我不得不感慨着世界上狐狸永远比老虎多,但人家是我的衣食父母,陪笑道:“我家铺子里的衣料是全城最多的,品种齐全,颜色多,花样多,公子喜欢什么样的?”
那公子四处转了一圈,漫不经心的问:“你是新来的?”
我“嗯”了一声,又觉得不对,郑重答道:“小的是新来的,今天刚刚上任。”
我对绸缎布料不甚了解,尚处于学习阶段,只能介绍介绍颜色花样,看到什么说什么,在转了无数圈之后,我发现他根本没有要买的趋势,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虽然他只看不买但仍然是上帝,我招呼伙计倒了茶,递给他,那小厮又发飙了:“谁要喝你们这茶,脏死了。”
我突然觉得自己特有成就感,都这样了还能忍下去,我咬了咬牙,陪笑道:“公子看上哪一款?”
公子终于开金口了:“我听说今日来了一匹天山雪绢,我就要那匹。”
“扼”了一声,我顿时愣住了,今日确实来了一匹天山雪绢,据说这匹绢子是天山上的冰蚕吐丝织就,那冰蚕本就极稀少,织就一匹绢子十分不易,价值千金。这匹绢子是要给苏家大公子留着的,今年八月女皇选秀,苏家大公子在选秀之列,打算用这匹稀世罕见的绢子做件衣裳穿着去选秀。
知道这匹绢子的人甚少,看来这个是大有来头阿,还是存心故意找茬的。
我说:“公子啊,这匹绢子已经有人定了,您还是买别的吧。”
那公子很倔强:“我就要这匹。”
看着他撅着嘴一副斩钉截铁,受了委屈的样子,我不禁想真是祸害啊,祸害啊!以前周敏敏最大的口头禅就是:“男人长得好比女人好,祸害啊,祸害啊!”她又说:“林默就是个祸害,还是个极品祸害。”
周敏敏一语成箴,林默果然把我祸害了。
旁边的伙计拉拉我的衣袖,我凑了过去,她小声说:“这是苏家的小公子。”
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家务事,果然大家多是非。
那小厮颐指气使:“知道了是谁还不把绢子拿出来。”
苏家小公子昂首挺胸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果然是被宠坏的小孩。
我苦口婆心劝道:“孩子……啊……不,公子啊,这个是给你哥哥预备下的,你说你拿走了我怎么给你娘交代呢!”我试探性的又说:“你要是实在想要不如去问你娘要吧。”
那孩子立刻瘪了嘴,大概从来没有人驳过他的话,我等着他的金豆豆往下掉,他咬着嘴唇:“娘欺负我,你也欺负我。”
我顿时觉得鸡同鸭讲,这个罪名太大了,正色道:“公子这样说我可担当不起!我是吃东家饭替东家做事,本本分分。”
那孩子眨巴了两下眼镜:“我说你欺负我就是欺负我,你还敢回嘴。”
看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顿时让我觉得我真的欺负他了,咳了一声,语重心长的说:“公子啊,其实我看你第一眼的时候就觉得你长得肯定比你哥哥好看。”
他立刻抬起高傲的小下巴“哼”了一声:“那是当然。”
“你那是天生丽质,别人没有你好看,自然是要靠装扮的,你说是不是,知道你娘为什么把那匹绢子给你哥不?”
他摇摇头,大眼睛里探寻的看着我。
“你娘觉得你哥不如你,如果不把你哥装扮得漂亮一点,别人看了你哥,就会想到你,一定会这样想,原来苏家大公子也就一般般好看,可想那小公子也好看不到哪儿去。”
他点点头,一副大惑释然的样子:“哦,原来是这样,我怎么没有想到呢?”突然又想起什么:“不对,那娘亲怎么没有跟我说,一定是你骗我的。”
果然哄孩子不是我的专长,喝一口茶,装出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唉!你娘是怕你哥没有面子所以才没有说。”
“真的吗?”
“真的,真到不能再真,不信你回去问你娘。”我信誓旦旦,就差赌咒发誓了,我相信他娘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那孩子突然凑到我面前说:“你……你叫什么名字?”
离得太近,皮肤真是不错,想伸手捏一把,控制自己色女的本质,退后一步:“骆华。”
“我记住了。”那孩子对小厮说,“我们回去。”
目送一群人呼啦啦走了,我也要上铺板关门回家了。
小伙计帮我上铺板,一边上一边感叹:“这苏家小公子就是被人宠坏了,每次来都要闹得鸡飞狗跳,从来没人敢驳过他的话。”
我“呵呵”笑道:“也就是一孩子,哄哄就好。”
再沉一分,太阳便看不见了,古代有一点好,就是日落而息,不用加班,但是凡是有利必有弊,晚上即不能逛街也不能上网,连电视都没有,只能大眼瞪小眼,对于我这样的不到十二点绝对不睡觉的人,着实痛苦了一阵子。
街上的人很少,多少有点凄清的感觉,一个人走在夕阳下,颇有些伤感。
对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文艺女青年,在这样古朴又诗意的街道上本应该吟两首诗,怎奈我语文学得不好,就知道“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却是应情不应景,只得作罢。
骆谷家离商业闹市较远,走回去大约要一个小时,在古代应该是半个时辰,对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两万五千里长征,我十分的怀念有自行车的小学时代,所以暂时把不会念诗的伤感抛到脑后去了。
回到家,却看到骆谷一个人鼻青脸肿的坐在家门口,我吓了一跳,忙拉着她去擦膏药,她却死活不肯,就要坐在门槛上看月亮,我凑了过去,却发现她眼睛里竟然亮晶晶的,比天边的星星的还要亮,这个认知让我觉得难以消化,只能陪着她坐在门槛上望天。
其实每个人都有一段过去,有一首歌不是这样唱的吗?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想遗忘,却又声张。”情歌王子的声音确实很悲伤,骗了我不少眼泪。周敏敏说:“哭过了就忘了吧。”人生若是如此容易忘记,又何必要遗忘这个词呢。
静静的陪着骆谷坐着,一直坐到月上中天,她长叹一声:“回去睡觉吧。”我才突然想起来我还没有吃晚饭,肚子一下子“咕咕”叫了起来。
骆谷边走边说:“王叔的儿子送的糖水鸡蛋在锅里放着,一直等你回来吃呢。”
我一下子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