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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体弱多病的男孩 ...

  •   【FONT face=微软雅黑 size=小四】
      矗立在大西洋上风景秀丽却不为人知的某处的马尔福庄园,从很久很久之前就为高贵的马尔福家族所拥有。
      尽管巫师们也稍微听闻了些麻瓜们的现代化,比如说什么资本主义啦君主立宪制啦又马克思恩格斯谁谁谁之类的,但巫师们的生产力跟那些都不配套。魔法界的阶级统治还是一如几千年前的古老模样,而且几乎同化了每一个来自非魔法世界的巫师。每一个新生力量都被魔法的无穷魅力吸引,填充到这个畸形而莫名稳定的小小社会的无数可有可无的空当中。像游戏一般乐此不疲。
      马尔福,这个骄傲的家族自有足以他们骄傲的资本。自古就存在的魔法家族,传说是拥有媚娃血统的骄子,为魔法界的稳定发展和繁荣昌盛做出过不可估计的贡献,无数的家族成员曾长期占据魔法界的各个重要职位,一直以来引领着魔法界的流行风尚的铂金贵族,等等,全都是笼罩在他们头顶的耀眼光环。即使是在十年前的那场席卷了整个魔法界的史无前例的浩劫中,马尔福家族也不曾覆灭——当然了,出于维护自身宽容和平的良好形象的目的,他们的对手不敢也不能明目张胆的让他们灭族,就是想自找死路也还得帮着拉回来,不然民众认为当局虐囚啊,□□啊,不民主没人权之类的,到时就算有嘴也说不清了,这个年代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还是很巨大的。。。。。。该死的麻瓜发明的狗屎的人道主义!某些激进分子有时也会忍不住暗地里咒骂——铂金贵族现今依旧得以优雅地在奢华舒适的巨大庄园中享受万人敬仰(也许还参杂着嫉妒)的贵族生活。闪耀的光芒无时无刻不刺痛着对手的眼与心,在这点上他们实在是无愧于铂金贵族的称呼。贵族总是比他们的敌人生活得更好,毋庸质疑。
      卢修斯•G•马尔福公爵阁下是一位堪称楷模的典型贵族绅士。他那铂金色的柔顺长发永远是那么服帖,他那剪裁合身的服饰总是见不到一丝褶皱。他永远是那么彬彬有礼,举止措辞都优雅得体,无可挑剔。你怎么能奢望看到他有一丝的惊慌失措呢?这是马尔福先生——请允许在这里以及之后失礼地称呼先生而不是伯爵阁下,马尔福先生说过了,那种不值一提的头衔提及过一次也就够了,不必太拘束。啊~多么平易近人的贵族老爷啊~这种体贴的举动完全无损于先生的高雅和风度,也确实比那个不管见了谁都会兜售奇奇怪怪的甜点的滑腻腻的可恶又烦人的老蜜蜂好太多了——的修养不能允许的,也是身为他的簇拥者的巫师们所不能容忍的。至于那些低贱的麻瓜们,他们还不配目睹铂金贵族的风采。纳西莎夫人——也就是马尔福夫人,由于夫人那不可阻挡的魅力,人们总是忍不住称呼她的闺名来区别其她的马尔福夫人——是一位外表柔弱内心坚强的杰出女性。她貌美如花,无愧于她那水仙之名,但她人格上的光辉足以掩盖外表肤浅脆弱的美会带来的误解。纳西莎•B•马尔福是位真正的大家闺秀,另外一个同样古老而优秀的家族——就是鼎鼎大名的布莱克家族——的出身给予了她一切的美德。这两位真正贵族的结合传为一时佳话。即使是共同维持一段婚姻十几年并拥有了一对麟儿之后,他们依旧是众所周知的模范夫妻,模范家庭。是的,马尔福夫妇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哥哥叫做菲尼克斯,弟弟则是德拉科。这是一对灵秀逼人的兄弟俩,都很乖巧听话又天赋卓越,尽管哥哥有点体弱,弟弟又总是黏着哥哥而对父母有点冷淡,但在卢修斯和纳西莎看来,这世上没有比菲尼克斯和德拉克更好的孩子了。
      虽然在那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之后,与铂金贵族志同道合的同伴们大大减少,但他们仍幸运的拥有一个最忠诚的好朋友。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目前在最伟大的魔法学院霍格沃茨担当魔药课教授兼四个学院之一——同时也是最好的学院,真正巫师的聚集地——斯莱哲林学院的院长已经十数年的黄金单身汉。斯内普教授是现当代最杰出的魔药大师之一——我们可以相信不久之后这个之一的后缀是可以去掉的。驰名魔法界的狼毒试剂就是他发明的,这款药剂的问世是魔药史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能有效的缓解甚至消除狼人变身后随之而来的种种后遗症,比如乱流口水鼻涕眼泪啦神志不清饥饿值满值要啃人啦之类之类的。当然曾有小道消息质疑毒狼试剂其实只是麻瓜们的镇定剂和营养剂的混合,我们要代表魔药唾弃这种说法,这是对令人尊敬的斯内普教授那天才的头脑和刻苦钻研所耗费的汗水和精力最恶劣和最严重的诬蔑和诽谤!这款天才的魔药大大提升了狼人的公众形象,使得巫师们能更好的奴役,哦不,是更好的帮助狼人兄弟们融入现代巫师的社会。作为代理经销商的马尔福先生——真正的贵族是不会去从事经商这种低贱的行当的,但是既然能帮助可怜的狼人们,这些铜臭味又算得了什么呢——则一不小心让自己的腰包又沉了一些,再沉了一些。真是罪过啊罪过。为了减轻自己的财政负担,马尔福一家和他们的挚友不得不更努力的花钱,享受生活。
      当然,他们没有也不会忘记在战后他们结交的新朋友们——以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先生为首的相当温和慈祥的新当权派们。他们对着这些新朋友们了解极深,听听斯内普教授对他的顶头上司邓布利多校长的准确恰当而完全可信的赞美吧:“你这个浑身沾满糖渣子的狡猾的老蜜蜂!”这可是连米勒娃•麦格副校长也不得不同意且删改不能的称赞呐!
      就此看来,马尔福一家实在是什么也不缺了。三个大人和一个未成年者唯一要担心的就是马尔福家的大少爷,菲尼克斯•A•马尔福那稍显脆弱的身体。
      菲尼克斯少爷的病是从娘胎里带来的。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简单来讲,十多年前,是一个黑暗的时代,有一个大魔头,它肆无忌惮的出来吓人。它有九个丑陋无比的秃头,二十三只长毛的长鳞的长刺的就是不好好长皮的手掌,或者爪子,又或者是蹄子,没有脚,却有七条章鱼一般的触角。这个魔头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全长满了螨虫啦黑头啦粉刺啦青春痘之类之类的恶心东西。由于它的体内没有一块骨头,看上去就像一块瘫在地上的烂稀泥,所以他给自己取名叫做【B】伏——地——魔【/B】!但大家还是称呼他为神秘人或者是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起的巫师,因为一想到伏地魔这个名字,那副软绵绵的黏糊糊的样子就立刻浮现在脑海中,然后大家就都去“哇——哇——哇——呜哇哇哇——”地吐个稀里哗啦。在那个可怕的年代,所有去除魔的勇士都壮烈牺牲了,不是吐得虚脱而死就是还来不及吐完给活活恶心死的。只有一个老巫师,一个老到看不清东西的巫师,阿不思•邓布利多教授——那时邓布利多校长还没有打败小怪兽,也就没当上校长——挺身而出。他勇敢地舍弃他赖以为生的戴了几十年的标准圆形眼镜,换上了一副半月形的。平时,邓布利多教授总是不时地扶眼镜来看清他拿在手里的是太妃手指糖还是一节真的手指,比如说是他自己的或麦格小姐的——当时麦格副校长刚毕业没几年,还没参加工作——毕竟太妃手指糖是一款仿真度很高的糖果。当他面对伏地魔——是的,我们伟大的老巫师从没看清过伏地魔长什么样子,对这个极度令他人恐惧的名字也就没有什么不良联想——时,这个勇猛一如当年的老人家会微收下颚,令那副特地打造的半月形眼镜缓缓滑下,这样他就能从眼镜的上方来尽情蔑视这个大魔头。邓布利多教授曾断过不止两次的鼻梁拥有良好的歪曲度,保证眼镜不会过度下滑而跌落。他的弟弟阿布福斯为了替哥哥打造这个完美的角度,曾只身一人远渡重洋,在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合众国打了好几年的地下黑拳。总之,这对兄弟为了打倒魔头而付出了许多努力。
      可惜,由于之前直面伏地魔的勇士们都死光了,以至于千算万算,邓布利多教授还是算漏了一点。正是这被遗漏的一点,导致邓布利多教授最终还是没能杀死伏地魔,也导致伏地魔又横行了一段时日。
      是的,直到邓布利多教授站到伏地魔的面前,他才发现,伏地魔从没搞过个人卫生!它的口臭好严重!
      那种日积月累的浓郁气息,对于光靠鼻子就能分辨薄荷硬糖里薄荷脑的含量到底是百分之四十九点九九还是百分之四十九点九八——这两种糖所散发的薄荷的香气的浓厚程度是不同的——的老蜜蜂来说,嗯,来说,就像是,像是,像是什么呢?邓布利多教授发现他不知道,他找不到任何一种已知的气味来形容。这种气味绝对是史无前例的呀!这只老蜜蜂能以自己淫浸甜食几十年的经验发誓。
      “【B】梅林的鼻毛啊【/B】 ,难道这个魔头就是无敌的,不能被打败的么?!”邓教授有点小抓狂。
      “淡定淡定,让我,伟大的梅林法师,来告诉你吧!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几年前,我突然来了兴致,没有用扫帚,也没有幻影移形,就想像一个真正的老头一样散个步,你也年纪一大把了,应该可以体谅老人家的想法,好好,不扯了,你把椅子放下放下。哎,没想到,多年没走过路,一下子想不起来怎么走,一脚把地上的一滩烂稀泥给踢了个四分五裂,天女散花。诶,你说我这一脚厉不厉害,我去踢个英甲啊西甲啊中超什么的应该没问题吧?哎呀,好了好了,眉毛胡子全都白了的人就不要逞强了吗,你看你,硬要把这个这么一看就觉得很沉的桌子举起来做什么,桌子是檀木的吧?怪沉的,瞧瞧,闪到腰了吧,年纪大了要注意补钙,骨质酥松了就很麻烦了,好好我继续讲。没想到这滩泥是有生命的,这一下突然背上一条泥命,我这个心里很是没有准备啊,于是我就看看能不能补偿它咯。我推荐它去穿越,这年头穿越火得不得了,你穿我穿大家一起穿那才是真的穿了,结果它死活不肯。穿越有什么不好啊,想种马就种马,想后宫就后宫——好了,我继续,你别哭呀,真是的,这次才刚开了个头。我问它那它想怎么样,它说作为一滩烂稀泥,很没有尊严,大家都忽视它,于是它想变成最厉害的,不管是谁看到它都会尖叫,都会害怕,就不能再忽视它了。但是这个世上是没有绝对的最厉害的,总有一个存在能打败它的。但他还是很执着,说反正能吓到一个人是一个。然后嘛,事情就变成这个样了。”
      从那天之后,邓教授不曾过一句脏话,直到他死的那一天。
      但是能打倒伏地魔的到底是怎样的存在呢?
      忽如一夜鬼上身,诽言流语处处传。传播对比分析总结关于那个连名字都不能说的巫师的不同版本的流言,成为了每个巫师茶余饭后最热衷的活动之一。
      唯一能与之相提并论的谈资,就是马尔福一家又经历了怎样怎样的冒险,付出了如何如何的代价,最后得到某样或名贵或稀有的宝物,只是为了使那位体弱多病的大少爷脆弱的残躯——是的,不幸的,那个男孩漂亮的浅色瞳孔似乎对捕捉光线这件事无能为力——能有哪怕一点起色。
      至于病因?在听到了那样跌宕起伏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之后,谁还会管它呢?
      【/FONT】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一章 体弱多病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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