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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   吴疾对欺负小孩没有特殊爱好,见薛元顾情绪激动,就原样炮制,在他脖子上左右各来一下,把人打晕了清净。
      眼下还没时间仔细研究这小刀的门道,他还刀入鞘,回过头举目四望。

      五年之后,这是他第二次看到薛府外的景色。

      蒙气传光,渐渐润开了苍莽暮色,他看得更清楚了——

      同他许久前仓促一瞥的记忆一样,府墙外一围宽阔马路对面,确实远远地有林立的建筑群落,黑瓦照白墙,马头墙高高矮矮,缀着一串串风灯。但他又发现自己似乎看错了——他先前一直以为的“城”,好像并不是“城”……

      哪怕再世界观再怎么迥异,这里也有些奇怪。

      他怔了一下,问小钏儿:“……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小钏儿听得一愣,随即又明白了吴疾的疑问。

      这些建筑,逶迤美丽,却少了重要的东西。
      这当然不是“城”,城是活的,而这些美丽的建筑群落是死物——路上干干净净,廖无人烟,楼阁间既没有夜起的、早起的人,也没有贩夫走卒、茶寮酒肆,它们不像民居,看起来更像是一处处衬托风景里的摆设。

      小钏儿欲言又止地道:“小娘子,到这里还不算是出了咱们主人家的地界呢。要不您上马吧,我牵着您走……”

      牵马慢慢溜对逃跑的人来说当然不现实,最后是吴疾和小钏儿两人前后同乘一骑,另一乘马上放着薛元顾,三人两马地按照小钏儿指的方向,溜着无人的长街跑了起来。

      吴疾原本职业需要,经常跟各类大老板在马术俱乐部里陪跑,现在开了挂力量增强,除了腿短,骑马几乎无碍。在马背的颠簸里,他问小钏儿:“这无人城到底有什么说法?”

      小钏儿道:“小娘子,这可不是什么城,这是溅花观的仙长们做下的小仙宫啊。我听我爹说,从前府外也是没有这一重关卡的,后来外头世道不太平,咱们府里虽不少护宅的仙宝,但总有不晓事的市井莽夫想浑水摸鱼,也是件麻烦事。是以东土刚开始打仗不多久,昭阳公子就同几个溅花观的仙长在这府外放了这一重小仙宫,平素里倒不是不能住人,只是府里的客房都管够了,也没人会住在里头。据说这里头的屋舍都是有灵的,逢歹人误闯,还会自己生出脚来,偷偷地移位,教人迷死在这里……”

      薛元顾这两匹马脚力非凡,就小钏儿解释的这一会儿功夫,居然已经跑出重重楼影,到了前头一道青石铺就的大路上。远远望去,道路尽头衔着一方立在晨雾里的玉拱门,小钏儿指着玉门道:“出了这门,就真正是外头了。”

      这么快?吴疾听小钏儿的话听得新鲜,但又有点疑问:“就这么一两里路,这楼再怎么挪也不顶事吧?从这往回看,都能看见府墙了……”说着回头望去,却悚然一惊:刚才他回头看时还能看到薛府的府影,现在再看却消失不见,只余大路两旁延伸出去的华美楼阁鳞次栉比,一眼望不见尽头,颇有点诡谲。

      小钏儿安慰道:“小娘子无须害怕,见门不见府、见府不见门,我每回随大公子出入都是这样的。”

      说话间两匹马已轻车熟路地来到玉门前,轻轻一跃。

      吴疾只觉得眼前一花,周遭景色瞬息万变,再看时,身前身后哪还有什么玉门楼影?周围已是一大片繁翠欲滴的葳蕤密林,马蹄下踏着的是一条蜿蜒如蛇的雨苔小道,掩映在草木深深里。

      小钏儿的画外音:“这玉门是认人的,小娘子再回来时,只要心里想着归处,玉门便会显形了。”

      “免了,我是不会再回来的。”吴疾毫不在意。

      小钏儿明显是不相信,倒也不反驳,犹自想垂死挣扎:“小娘子想出府顽去,同老爷说一声,再没有不依的……何必……”

      吴疾慢条斯理道:“你是真觉得薛成璧会放我出来么?”

      女孩的侧脸掩在草木影里,眼风幽幽地看过来。

      小钏儿只觉她这一回头间照人的美,像是一寰神仙清影、又像是一弯峰上白云,丝丝缠缠地拂在了他的脸上。
      于是他又说不出别的话来了,只能艰涩地摇了摇头。

      她又问:“还是你觉得,我真是逃出府去‘玩’的?”

      小钏儿听了这话,想起大公子五年来看她的眼神,又想起天香苑里个个美貌惊人的“小娘子”们,更加讷讷地出不了声。

      吴疾对刚成年小男孩们肚子里的百转千回并不感冒,放松马缰让熟路的马自个儿小跑,边打量周围的环境边抓紧时间问问题:“这周围都有什么村镇,说来听听。”

      小钏儿神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心里的恐惧被另一种情绪压了下去,下意识地说得详细起来。

      “小娘子往南瞧,这小路过了就有大路,十几里外连着前朝官道,直通绣州原本的都府鹏鹕,咱们府里的鹏鹕楼就是照此取的名。”说到这里,犹豫了一下,问:“小娘子……知道咱们这是绣州罢?“

      吴疾见他问这话时小心翼翼的态度,知道小男孩肯定脑补了不少,“这我知道。这么说是越往南越富庶了?”

      小钏儿摇头道:“从前是这样,现在大不相同。兵祸厉害,连鹏鹕城都打得破糟糟的,遑论其他地方了。”

      吴疾想了想,“喜鹊塘在哪个方向?”

      “喜鹊塘在东边。前朝乱兵就是打从东南边犁过来的,当时百姓都往北逃,如今过了喜鹊塘再往东,怕是都成了荒地了。”

      这就对得上他之前的记忆了:最早那个村汉一家人大概就是从南往北一路逃难,才捡到了他的。
      这会儿马已经跑出林子,吴疾望了望周围,才发觉薛府这个小洞天原来是建在两座小山之间的谷里,只不过来往都通行有路,有点衔接一线城市的山景豪墅的意思。

      不待他再问,小钏儿已经开始自动给建议了:“小娘子带足了银钱,南下就是鹏鹕城,想在富庶的地方安居,也不妨往北走。绣州北边紧挨着鹿州,天子脚下,算是东土如今最繁荣安定的所在,从前北上的百姓,有些财力手段的都挤进天都里头去了,否则就是有钱也没命使啊……”

      吴疾立刻挑了薛元顾的荷包,倒出一手金灿灿的通宝——没错,这也叫“通宝”,或者说以这里的语言,翻译成通宝更合适。这里流通货币的形制,吴疾多少也知道一些,没有电视剧里的胖元宝,多见又圆又薄的通宝,有金、银、铜制的,直径从大到小,厚度以金通宝为最,肖似金饼。

      小钏儿弱弱地说:“只这些,管够小娘子三五年里过上富足日子,衣食无忧了……”

      吴疾点点头,反倒说起另一茬:“老听人说东土、东土的,那有没有西土啊?”

      “这,西土就是仙人的地界了……”

      吴疾这才终于来了兴趣,示意他往下说。

      “……仙人的地界,凡人是摸不着边的。”小钏儿以为她这是小孩子习性,想听故事了。“西土与东土之间,有菏水隔着,听说凡人不得渡,只有仙人能随意往来……”

      吴疾听了一会儿,摸摸下巴道:“行吧,那我就往北走。”

      ……
      薛家不愧衣食住行都是上贡级别的,天光熹微时,两匹健马已经向北奔出好几里路,连大气都不带喘一口,仅仅跑出些许薄汗。三人两马,出得山林,跑干了一身林中晨露,也跑完了一路荒凉,终于踏上了一条平坦长路,在天边的鱼肚白下见到了零星的屋舍。

      吴疾从小钏儿一路上介绍不停的嘴里,得知这种一片坦途的细马路官方叫法是“驿道”,由于直通首都,路面修整得很好,马匹跑起来十分苏爽,马屁半点儿不带颠的;驿道上还设有驿馆,原本的职能是供有公职在身的信差跑马饮马,寻常人出入城关所需的路引也要在此盖戳,发展到现在已经是公器私用,普通赶路人也能在此歇脚。

      这就很类似于高速公路和服务站了!

      再加上天下一乱,有钱人都照这个路线往相对安全的鹿州走,驿馆周围还形成了小小的流动人口生态商圈,有地理位置优越的甚至自发地发展成了小规模的驿城,因是南北人口混居,文化还相当多元,繁荣度比正经城市还高也是有的。

      打从跑上驿道开始,小钏儿就满脸的犹豫和欲言又止,终于在驿道上遇见零星车马时,忍不住开口提醒:“再往前两里路就有驿馆,小娘子这样太显眼了,恐怕有些麻烦。不如戴一顶帽再行路?”

      吴疾当然知道自己扎眼。这一路行来,他们总共遇上两队赶路人,都是黄骡青骢、布衣百姓,相当于穿着T恤牛仔裤、开着大众比亚迪的普通人民群众。她一个稚龄女孩,长成这样,骑的还是两匹高头阔胸、窄腰飞臀的异国好马,那就是未成年的王祖贤开着布加迪威龙飙车,后备箱里还绑着个小富二代,先不说交警拦不拦、贼砸不砸车窗,单论薛家丢了活人要找,这目标简直不能再显眼了。

      他从善如流,打发小钏儿先行,自己骑着驮薛元顾的马走下驿道,到了避人处,打开裹住薛元顾的布皮,开始搜刮这个人形怪身上的好东西。

      之前那柄有些奥妙的小羹汤收入囊中不提,钱也全都搜刮一空,而小钏儿拿出来的那瓶治内伤的药丸,一共五颗,给小少爷留着一颗大的,也管够他回去治好了还能活蹦乱跳了。余下的也就是一些值钱饰物,各个精巧不凡,这都是拿不得的,毕竟吴疾还拿不准薛家人的侦查能力。

      把人形怪摸了个干净,再原样裹好,吴疾朝着荒郊野岭的方向一拍马屁,道一声“去”,就撒开了马。这大马也无愧于布加迪威龙之魂,令行禁止,闻声立刻撒开四条纤秀有力的长蹄,哒哒哒地迈着花步小跑而去,不一会儿就驮着背上的薛大消失在林间。

      吴疾站在原地等了不久,小钏儿就挎着一顶小帽、一只包袱回转,发觉不见了薛元顾,慌了:“小娘子,大公子他……”

      吴疾说:“别急,我只谋财不害命。”他拿过帽子兴趣盎然地检视,漆亮坚韧的一顶编帽,缀着两幅薄而不透的布帷,吸汗挡风都很方便,有点徐克风啊!往头上一套,大小正好,小钏儿这一等跟班的修为不是白给的。“我把马给放了,马认路,总能把他送回去的。”等薛夫人反应过来宝贝儿子不见了,每多花一点时间去追薛元顾,就能多给他争取一点时间。

      小钏儿六神无主地从包袱里再拿出全套衣裳鞋袜,辅导吴疾裹上那身布衣,换绣鞋为小靴,用布包好了刀鞘上堆金叠翠十分高调的小羹汤,最后系紧了那顶小帽、只露出眼鼻。虽然女孩只一双眼也能杀人,但这样起码远看就是个寻常人家的半大孩子,只要拉低了帽檐,也算方便。

      最后也是最紧要的,是一方刚买来还冒着热气儿的照身帖(吴疾音译),上头刻着姓名户籍年岁,类似于身份证明、旅行护照,过关进城都要用的。好在因为现在是战后重建时期,人头早就乱得统计不出来了,因此也无需以基层小区为单位挨家挨户作保落实,而是只要用钱就能买到一张帖,且还分三六九等,其中最上一等的照身帖是能通行所有富州富城的,颇有点官方买路钱的意味,大概旨在有效防止流民进入发展得相对比较好的城市,吴疾的这一张就是甲等。

      吴疾行头打点完了,就和小钏儿重新上马颠颠地往驿馆方向跑。北行确实是个好建议,一路上所见,渐渐地有正经村县模样的人群聚落地了,虽然屋舍墙瓦,仍是灰头土脸的农家模样,来往的人大多面有菜色,但好在人人皆步履匆匆,个个似乎都有奔头、有去处,比记忆里如喜鹊塘那样一片靡靡荒芜的氛围要好得多了。

      走过两里路,总算见到了驿馆的真面目:比起旁边鸡零狗碎的粗糙瓦舍,这好歹还是一幢两层公寓,修缮得结实不少,有正经盖了瓦片的屋顶,另有一展灰白大幡斜挂在门洞旁边,上书一个“驿”字,十分显眼。

      这驿馆旁边,有一个茅顶茶棚,棚里还拴着几只杂毛马,几个形貌粗糙的马倌靠在马边,三三两两地说笑。棚边挂着破锅、破蓑衣、破斗笠、破笤帚等破烂儿,看在吴疾眼里,又觉得很有意思。他站在那四处打量,闻着漫在鼻端的烟火气,心里渐渐生出一股古怪的感受,只觉这破自有破的章法,破出了一点真实的意趣。

      就好像在薛家生活的这五年,都像是做梦做过去了似的,这一遭才算来到了人间,踩着脚下的黄土路,才算是脚踏实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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