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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物 ...
庄剑‘嗯’了一声,安静的看着我将他的棉质衣裤撕成了碎布条,然后绑成一根长长的绳子系在他的腰上。
在我打上一个完美的死结之后,他笑了,露出整齐洁白的牙口,阴测测的说了一句“你撕烂了我的衣服,等会儿你要把你的脱下来赔给我!”
“等你上来再说吧!”我伸腿,直接把他踢进水里“努力加油!国民生计就靠你的举手之劳了!”
庄剑落水之际露了一手潇洒的仰泳,轻盈的像是一条鱼游弋在水面,连水底的黄沙都没有惊动一分,我忍不住喝彩,像儿时看他在河里捞鱼一般兴奋,灯光下他的嘴角恍然勾了一下,还没看清楚,他已经换成了一个似离弦之箭的俯冲,笔直的朝着湖中心的行囊潜去。
一声赞叹还没冒出喉咙,手里的布绳骤然一紧,险些把我也拉进湖中,冬瓜和三儿见状,立即伸手过来拉住绳子,才隐隐的稳住了我的下坠之势。
我夺过三儿的手电举高,照向湖中心,看清楚之后庄剑的情形之后我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背包稳稳的背在庄剑背上,而在他所处的位置,一个漏斗形的漩涡逐渐加强,卷起水底的黄沙浑浊不清,庄剑上游的四肢努力的划游着,仍然没办法往湖面上游一分,仿佛湖底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束缚着他,将整个人强行的拉沉下去。
“冬瓜、小三,听我口号,一二三,拉!一二三,拉!……” 我咬着手电的挂绳,模糊不清的喊着口号,我们三个人像拔河一样卵足了劲儿往后拉扯着,一步一个坑的往后撤退,此时我最害怕的是布条不够结实,但是事实说明,传统工艺的纯棉衣物质量是值得保证的。
一分多钟过去了,庄剑在我们与怪湖的恒力中停在湖水下半米的位置,就是没办法让头冒出水面,一个个圆圆的气泡开始从嘴角慢慢的溢出来,紧闭着眼睛,脸色有些发白,原本挣扎着的双手也软软的垂在了身侧,眼看就要被漩涡卷入湖底。
不行了!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不顾一切的跳了下去,诧异地发现浸透衣物的湖水竟然是温热的,我憋住气几个蹬腿冲到湖中心,刚靠近庄剑身侧,突如其来的强大吸引力便拽着我往下沉,慌忙中我抱住庄剑的腰稳住下坠的趋势,祈祷冬瓜和三儿能够稳得住两个人下坠的重量。
我伸出一只手按住庄剑的后脑勺,把嘴贴了上去,舌头撬开他紧闭的唇瓣,将我嘴里的空气度过去,一边从背包里摸出来爆破用的火药弹,拉开引线之后狠狠的朝湖底丢去。
抱紧庄剑在心里默数‘三、二、一’之后,在火药弹爆炸的一声闷响之中,我张大的嘴里被灌满了腥臭的黄沙,中人欲呕,被我强行掰开嘴的庄剑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
在腥臭的沙水中翻滚着昏迷前,我仍然很庆幸我急中生智的行为,虽然,也许我们会因此内伤……
嗓子很痛,不,确切的说是浑身都很痛,尤其是我的五脏六腑,像是被开膛破肚的割开了又放回去一样的痛,脑袋里像是住着一群‘嗡嗡’叫的苍蝇,耳边还有貌似某人痛不欲生的哭泣,真是混乱……
但是大脑好像很忙,不停地为我播放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回忆,是——回光返照么?
我出生在社局动荡的民国时期,我的家庭很简单,确切来说只有两个人,我和我老爹,暂且不说那些三姑六婆,就连我的母亲都是未知的,所以说,我是单亲家庭,所以不用指望我有多好的家教。
我从童年开始的记忆里全是战国锦书、甲骨文、明器之类价格不菲的东西,经常神出鬼没的老爹,对我所谓的家庭教育就是分辨这些东西的真伪。
忘了介绍我家最直接的经济来源——麒瑞行,一个集典当和古物收藏为一体的小店面,坐落在成都锦里古街的一处四合院,算是这条古街最历史悠久的唯一一家当铺,我的老爹便是这家当铺的老板——季凌风‘季老爷’,而我也经常被熟客们尊称为‘小老板’或者‘小季爷’。
我九岁以前的记忆是空白的,老爹告诉我那段记忆被留在了北京,我们祖祖辈辈的营生都是当铺,那时的总店在北京,也叫‘麒瑞行’,兴盛时期的麒瑞行,分店几乎覆盖了整个北方的大小城市,慈禧太后曾经亲笔题字‘天下奇珍’作为镇店之宝挂在总店的大堂之上,那时候的季家是何等的荣耀。
甲午战争之后,大清朝廷在多方武力之下岌岌可危,再后来孙先生组成了‘同盟会’,眼看着一场内战即将爆发,我的祖父为了自保,果断的决定由老头带着我这根独苗苗转移,老头带着战争中仅剩的古董逃难到了四川的分店,最后落户在成都。
这些有关过去的事情,都是老头后来补充给我听得,还有一些事,却是我自己发现的。
有一次我无意间撞破了祠堂内的秘密,里面竖立很多无名的牌位,在牌位的后面,撰写着生平纪事,我也因此知道了我们季家代代兴盛的原因。
我的祖宗们是本本分分的土夫子,所以他们的本家姓在死后不能入祖籍,以至于牌位上都是空白的,而祖上所谓的本分,也不是说不倒斗,而是倒斗从未失手。
从未——这两个字不包括我家老头,他已经金盆洗手了,当着同道中人和我的面,但是我很勤劳,在老头不知道的情况下重操旧业,比如现在,我就在自食其果的失败在倒斗的途中,生死未卜。
庄剑,这个时而装逼、时而牛逼的男人,年龄已经二十四的算不算男人!只要一出场就会吸引女人瞩目算不算男人?如果你说这都不算,那么有一点你一定无法否定,能够在战场上叱咤风云、指点江山的绝对是纯爷们!
他是我来成都之后一起长大的铁哥们,十五岁的时候他已经出落成了铁铮铮的男子汉。
那时的成都比北京还要混乱,辛亥革命后,中央政权统而不一,各地军阀割据势力迅猛发展,尤其是人口大省的四川,可谓是派系林立,混战不断,四川军阀割据各自为政,如今北洋政府兴兵打压,一部分军阀顽固抵抗,以至于整个四川现在连年混战,防区割据,军阀横行,整个是民不聊生的状态。
庄剑在动荡的时局中是一朵奇葩,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他不顾家人的发对去念了西南陆军军官学校,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之后在成都军区处任见习军官,随着边防军总司令东征西战,战火与血腥将他训练成了真真正正的硬汉,我家的麒瑞行能够在战火中安然,一部分原因是老头的人际关系,更多的是因为有庄剑这个强大的后盾。
云贵联合战胜利之后,成都恢复了短暂的太平,庄剑的听从了家人的要求退去戎装,当他带着满身的伤痕回来找我的时候,我还在美丽的川府成都游大街,带着纨绔子弟纸醉金迷的脾性。
阮小三原名叫做‘阮静’,是我甩了大把钱从监狱里弄出来的重刑犯,出狱那一刻起他抛弃了他原本的名字,延用他在家里的排行而改名为‘阮小三’,四个人之中就属他年龄最小,身世最单薄。
阮小三出生很平凡的良民家庭,父亲是私塾的教书先生,在他十岁的时候,父亲与哥哥在战乱之时被军队误杀,母亲一气之下也撒手人寰。
只剩下他们姐弟相依为命,三儿的姐姐很漂亮也很温柔,那会儿我跟三儿开玩笑,我说等庄剑从云贵联合战回来了就替他做媒,将他的姐姐介绍给庄剑做媳妇。
但是这一切都在一帮杂碎的手里变成泡影,我与三儿接到消息赶回他家的时候,只看到满地的血腥,那昔日漂亮的容颜红肿不堪,衣裳不整的倒在血泊当中。
我永远无法忘记三儿那双血红的眼睛,我也没想到温柔胆小的三儿会做出那么疯狂的事情,葬礼完毕的第二天,从警署里传来消息,说三儿杀人了,害死他姐姐的王八羔子一个都没逃脱。
我在震惊之余更多的是心疼,像三儿这样杀只鸡都不敢的人,却能将刀子捅进那些混=蛋的身体里,可见他是多么的痛了恨了才有这样的勇气。
我万般悔恨!悔恨当初相信他的淡定!悔恨相信了他在亲人入土之后的“不用担心!”,悔恨自己没有多陪他几天!但是悔恨却无法挽回一切。
我从那一刻发誓,要将三儿当做亲弟弟一般的对待,能让我心疼到骨子里的人没有几个,三儿是其中之一。
这里重点提到徐冬瓜,每个故事里都有那么一个胖子的存在,冬瓜就是我故事里的那个死胖子,他的原名叫做‘徐东’。
冬瓜的反动派形象一直很稳定——恒古不变的留着标准的小中分头,从认识他开始,他最常见的穿着是双肩背带西裤和立领小衬衣,他称那叫‘品味’,因此经常奚落我和庄剑的中山装,更是对三儿习惯穿的短马褂嗤之以鼻。
冬瓜的幽默细胞很强悍,可以说胡来和耍嘴皮子从来不顾及场合,可以在上流社会的聚会中彰显流氓本质,在名媛贵妇面前花言巧语,同样也可以和私塾里文质彬彬的先生喝茶谈天。
第一次在王副将的婚宴上遇见,他才十七岁,正端着酒调戏我家小三儿,左一个‘温文儒雅’右一个‘清秀可人’,硬是用那三寸不烂之舌将十二岁的小三儿说的跟小媳妇儿似的红了眼,当三儿耷拉着嘴角拉我去应战时,我才知道遇上了高手。
所谓‘不打不相识’,我和冬瓜一见如故,终于达成了‘友好合作’并且‘有福同享有难我当’的共识。
我还记得那时的他趾高气昂的自我介绍——“我是运程钱柜的少公子——徐东,你是哪个旮旯里跑出来的和尚?”
后来因为三儿家里那件事,冬瓜得罪了那会儿还是警局局长的刘喜得,因此结下很深的仇怨,之后的混战中刘喜得平步青云,成了川军第二师的师团长,便强行将运程钱柜据为己有,也将冬瓜的一大家子人沦为了阶下囚,虽然有庄剑在背后撑腰,我也在极力的周旋,还是没能在刘喜得这只老狐狸手里保全冬瓜的家人。
费劲千辛万苦从警署里保释他的时候,他一脸淡然的坐在我的对面,我竟然无法在他眼神里找到落寞,他上翘的嘴角像是在嘲笑那些自以为掌控天下的小丑,他说“徐爷我好好活着,就是我心里最大的事情!”
那一刻我明白了眼前这个人有多坚强,也许天塌下来的时候他还能笑着说有高的撑着。
这三个人,被我在合适的时候乘虚而入,恩威并施、不择手段的拉拢到了一起,做起了这些非法的勾当——盗墓,在任何朝代、任何时代都无法磨灭的黑暗势力,开启远古文明的钥匙都握在这一类人手中,也是发家致富最快的途径。
我将他们聚到一起的目的很复杂,一时间很难说清楚,三儿和庄剑的原因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我。而冬瓜答应做这一行的宣言却是我们四个人中最豪迈的,刘喜得抄了他的家,冬瓜便立誓要组建一支武装部队,将刘喜得打个落花流水、屁滚尿流。
所谓的‘自作自受’可能就是我现在这样的,大脑醒着,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只能沙哑着嗓子用细若蚊鸣的声音重复着“……水……水……”
当暖流淌过干枯的喉咙时我才找到一点生存的感觉、清楚的明白我自己是活着的,那耳边杂乱的声响在此刻也逐渐的清晰化了,我听见三儿压抑的哭声和冬瓜不耐烦的诱哄声,突然间就想笑了。
三儿经常被冬瓜开玩笑说他‘比女人还称职’,除了因为他长得朱红齿白一表人才,还有一点便是冬瓜始终不能苟同的脾性,冬瓜是这样评价的——
没脾气还特胆小——这个可以有,不是还有温文儒雅这个词语么!
爱收拾特干净——这个可以有,没谁规定男人就该邋里邋遢!
时常有黏糊劲儿——这个暂不做评价,反正你喜欢黏着的是季宇,跟我徐某人没有关系。
但是!你为什么会哭?你不懂‘男儿有泪不轻弹’吗?你不懂‘男人流血不流泪’吗?
可是现在,冬瓜竟然一改平时冷漠的态度安慰人了,看来这是一个很好的转变,值得鼓励。
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景象便是三儿红肿的眼睛,随后冬瓜的盘子脸挤了进来,将两只手捂到我的脸颊上一阵搓揉“季宇,你醒了?”
“冬瓜你轻点!”三儿拉开他,将手臂枕在我的后脑上,抬起我的上半身靠在他的胸膛“季哥,喝些水!”
庄剑躺在我旁边,脸色依旧很苍白,所幸的是他的胸口还在起伏,这便是上天给我最大的惊喜“他怎么样?”
“没事了,他吃了些干粮在休息。”三儿说。
“意思他醒过了?”我动了动脖子然后语气不善的说道“不公平吧,为什么我的情况比他还严重啊?”
“庄剑的体质本来就比你好,火药爆炸的时候你又挡在前面,你能活下来已经很不错了季爷!”冬瓜笑眯眯的替我倒水,一杯又一杯。
我突然觉得奇怪,明明我们带的水已经用完了“这水哪里来的?”
冬瓜严肃的指了指旁边差点要了我命的大湖,那些森森白骨从我脑海中飘过,我一口水含在嘴里没敢咽下去,正好全部喷在冬瓜的脸上。
冬瓜一下没一下的抹着脸,依旧保持着微笑“季爷,咱这笔帐回去再算!”
“我已经喝过了,没毒!”小三儿将一小块压缩饼干丢进杯子里泡着。
我抿紧嘴唇。
“别讲究了!你昏迷的时候连着三儿的口水都喝了,这时候还拧劲什么!吃!”冬瓜把杯子直接堵在我嘴上。
我询问式的斜眯着阮小三的侧脸。
“他瞎说,我只是给你喝水……”
“嘴对嘴!”唯恐天下不乱的冬瓜赶紧补充道。
三个字出口,这个腼腆的小青年脸红了,冬瓜见状又开始哈哈大笑,前俯后仰的好不欢快。
我瞥了一眼冬瓜的肚子,皮笑肉不笑的说了一句“冬瓜,小心咱哥四个的孩子啊!”说完这一句,冬瓜怒了。
“季宇,你等着,我回去就减肥!一点把柄都不给你们留!”
冬瓜的自白:我虽然胖,但是每个故事总有那么一个卖萌的存在!比如盗墓笔记……比如鬼吹灯……但是!请不要把我和那几位出名的胖子作比较好吧!咱只是小人物!小人物!我的精彩不和他们一样!
三儿:我也是……很独特的有点儿柔弱的腹黑书生……
庄剑:就我没特色,没小哥面瘫酷……也没那么威猛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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