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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   这一天再没什么特别的——除非算上一件小事。

      当时快要中午,商挽琴不能吃饭,但记得乔逢雪该吃饭。可对方岿然不动,仍坐在那张硬邦邦的蓝色椅子上,敲着他的键盘。商挽琴瞥了他好几眼,终于忍不住说:“你不去吃午饭吗?”

      “唔……”

      青年心不在焉地应着,一看就是仍然沉浸在工作之中。商挽琴偷偷看了一下他的屏幕,发现他在做一份PPT,但画面精美得不像PPT。能做成这样是很厉害的。

      “你该吃午饭了。”商挽琴放下游戏机,伸手戳他一下,“楼下有家西餐简餐还不错,或者那家社区食堂,听说也还行。”

      “唔……”

      他还是那么心不在焉,但脸上又像有笑意一闪而过。

      商挽琴再戳他一下,这时她才注意到他左手食指包着一块创可贴。他受伤了?她惊讶起来,因为她现在才注意到。

      “你……”她看着创可贴,想问,但想起了一些往事,犹豫一下,又不吭声了。看他还是专注地盯着电脑屏幕,她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打开外卖软件,说:“实在太忙就点外卖吧,总不能不吃,你身体本来就……”

      糟糕,一不小心还是说到了禁忌词。

      商挽琴倏然噤声,希望乔逢雪继续心不在焉。但偏偏这时候,他敲击键盘的手停住,侧头看来。他面容清俊,本该不具攻击性,但那那双眼睛太清寒明亮,宛若射出两支小小的利箭,仅凭一架单薄的细框眼镜,根本不足以遮蔽那样的目光。

      人类是回忆的俘虏,总是无意识遵循旧日的行为模式。比如现在,商挽琴心虚地移开目光,假装无事发生,试图糊弄过去;就像当年一样。

      但乔逢雪静静地看着她,问:“你关心我?”

      “呃,呃,这个……”商挽琴竟然结巴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对方并未生气,也没有露出任何阴郁之色。他很平静,甚至带点笑意。

      “……对。”她长吁一口气,神情开朗起来,也暗笑自己没出息,怎么还像当年幼稚的自己。她恢复从容,说:“不按时吃饭对胃不好。”

      “嗯,好。”

      青年点点头,几乎是温驯地拿出手机,说:“我点个外卖。”

      “我来吧。”商挽琴立即说,忙忙地开始翻外卖软件,“就当小小感谢一下你。”

      乔逢雪没有太多坚持,答应了。

      商挽琴心想,果然他们都长大了,情绪稳定多了。这个念头一起,她胆子也变大了,试探着问:“你手怎么了?”

      也许是错觉,但青年面上的笑意倏然扩大,如涟漪波动一瞬。

      “这个?昨天晚上做饭不小心而已。”他瞄一眼被创可贴裹住的食指,轻描淡写,好似浑不在意。

      “菜刀切的?严重吗?”商挽琴当即脑补出血流如注的画面。

      “还好。”青年看了一眼输液吊瓶,慢条斯理,“还不需要住院输液。”

      商挽琴眨眨眼,愣了愣才不确定道:“你难道在嘲笑我……?”

      “怎么会。”他语气清淡。

      “……你肯定在嘲笑我。”商挽琴扁扁嘴,却也笑起来,“不严重就好。你还会做饭吗?”

      “在国外学的,否则没得吃。”他顿了顿,“有机会的话,给你试试看。”

      他的语气几乎没有变化,一直稳稳的,清淡又从容。从见面第一天开始就是这副模样。这句话也很普通,是很多人都会说的客套话,但此时,迎着那双清亮过分的眼睛,她就像脑袋顶突然长出一根无形的天线,接收到了某种特殊的电波,从而得知:他很认真地在说这句话。

      “呃……”

      假如是五年前,假如是十几岁的时候,听见这句话,她一定很开心。但现在……

      她感觉头脑混乱了很长时间,仿佛同时做出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回答,但又好像她只是糊涂了一小会儿,就鬼使神差地做出回答。

      “……好啊,有机会的话。”

      这句话根本不算回答,从字面意义来看,它顶多是一句客套话回复另一句客套话,说话的两个人应该客客气气、笑意盈盈,但彼此心知肚明,谁都不当真。

      但他好像当真了。

      他移开目光,没再说话,却有明明白白的笑意照亮他的脸庞。他继续敲击键盘,不时动一动无线鼠标,手指翻飞如一支轻快的舞蹈。

      商挽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她忽然不想玩游戏了。她将NS放在床头柜上,让乔逢雪帮她将床摇低至放平,戴上真丝眼罩——也是乔逢雪拿来的,假装睡觉。

      但她根本没睡。

      她闭着眼,平平地躺着,实则面部肌肉绷紧,大脑中无数思绪翻来滚去。她在思考一个念头,一个刚才一闪而过的念头,那个念头出现的时候如此理所当然,以至于她险些忽略。可现在她重新抓住那个念头,像哈利波特抓住金色飞贼,也像彼得潘抓住他的小精灵。

      她在想:

      为什么十几岁的时候,假如乔逢雪这么邀请她,她会十分高兴,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呢?她那个时候,难道不仅仅是一个满脑子稀奇古怪想法、精力过于旺盛、自觉或不自觉地给别人——尤其是乔逢雪——添麻烦的小破孩吗?

      假如不仅于此……
      那又是什么?

      这一天,对于这个疑问,商挽琴并没有想得很清楚。她过于刻意地遗忘了那段不算短的时光,而当她试图想起,也需要多花一些力气。

      但第二天手术过后,也许因为麻醉唤醒了什么——也可能是破坏了什么,总之,她突然就想起来了。

      迷迷糊糊被推回病房,被护工和乔逢雪一起抱上病床的时候,她好像重新变成了当年的小破孩。她的身体很难受,但大脑却觉得是另一个人在难受。恰好,她的视野尚且朦胧,乔逢雪的影子失去了时光的痕迹,顺利地和记忆深处的人影重叠起来。

      她盯着他,不知不觉问出了当年深埋心中的一个疑问。

      她问:“表哥……”

      “你是因为讨厌我……才不告而别的吗?”

      那双忙于给她整理被子的手,忽然顿住了。

      商挽琴并未太多注意他的反应;她缺乏那样的精力。她忍耐着术后身体的不适,竭力去听身边人说的话,什么输几瓶液、镇痛泵、今天不能抬头也不能翻身、术中病理等会儿出……

      好一会儿,蓝色的隔帘关上又掀开。这时,一只微凉的手掌按在她额头上。昏昏沉沉中,她听见那道低而柔的声音。

      “睡一会儿吧。”

      一定是乔逢雪说的。这么温柔的语气……果然如她所想,他是个温柔的人。

      被这种温柔的人讨厌,一定是因为她当年太过分了……吧?

      当年。

      不,这个关于时间的词语并不准确。从她第一次见到他,到他后来不告而别,其中跨度约有三年。

      从十五岁到十八岁,从初三到高三,每个周末和每个寒暑假,她都能见到乔逢雪。

      第一次见到他,是初三的夏天,在一场暴雨来临之际。

      商挽琴父母工作都很忙,三天两头把她放在奶奶家。初中的时候,她交到了商七七这个好朋友,又发现商七七家和奶奶家是一个小区的邻居,两家别墅隔得不远,就经常相互串门。

      说是别墅,其实更接近小洋房,没有电视里那么豪华。有时候,商七七会提到她有个表哥,说表哥家里住的是那种真正的大别墅,可惜表哥父母很早离婚,母亲丢下他去了美国,父亲和小三结婚又有了孩子,表哥的日子就不太好过。

      每当说起这事,商七七就愤愤不平,说表哥人长得好,又聪明,性格还温柔体贴,给谁当孩子不好,偏偏投胎成那种人的儿子。据说高中开始,表哥连学费都要自己挣。

      说得多了,商挽琴对那位表哥就产生了朦胧的好奇。听说表哥有时也会来七七家里做客,七七的父母很关照他,但阴差阳错,商挽琴总没见到真人。

      直到那个初三的暑假。

      那次暑假,奶奶和爷爷受学生邀请,去美国玩一圈。本来想带商挽琴一起去,但商挽琴从小虽受到宠爱,却是个很自觉的乖孩子,想留下来预习高中的课程。

      “你也太乖了,快调皮捣蛋一些!”奶奶用手指戳她额头,恨铁不成钢。60多岁的老人绝不染发,但顶着银黑夹杂的头发,仍是精神矍铄、双眼炯炯。她努力撺掇孙女,说:“你成绩这么好,去国外见识见识,也正好练练口语么!”

      奶奶戳得一点不用力,但爷爷在边上看心疼了,一把搂过孙女,连声维护:“别人想要这么乖的孙女还没有呢!乖乖音音,你想要好好学习,可谁来照顾你?”

      “我去七七家里吃饭!”商挽琴开朗地回答,拉着二老手臂撒娇,“而且我想和七七一起玩嘛。”其实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两位老人和七七的长辈很熟,准确来说,七七的父母是他们的学生。两家来往不少,也不会觉得谁麻烦谁。

      他们最终答应了。其实从小到大,他们对这个宝贝孙女就是有求必应。七七的父母曾偷偷告诉商挽琴,说爷爷还好,她奶奶过去可是以严格著称的学者,脸一板,谁都得瑟瑟发抖,生怕自己的论文被骂学术垃圾、狗屁不通、应该回去重修逻辑学入门。

      ——哪知道当年的“青萍魔头”在孙女面前就是个溺爱孩子的老太太?

      七七的父亲这么嘀咕,以为商挽琴听不见,但其实她听见了。对此,她只是嘿嘿一笑,很自信地想:奶奶爱我,爷爷爱我,因为我就是很乖很好的孩子啊。

      从小到大,她就是怀抱着如此坚定的信念,理所当然地在家庭构筑的温室里成长。

      二老启程出发后,商挽琴按照自己计划的,每天学习,也每天和七七疯玩。天气好的时候她们出门吃炸鸡、去商场夹娃娃、骑车短途旅行,下雨或者太热的时候,她们就窝在一起玩大富翁、看书,也会装模作样地研究玄学八卦,相互算命。

      这一天傍晚,商挽琴结束学习,照例去找商七七,也正好吃晚饭。

      出门的时候,商挽琴看见天空阴沉,知道要下雨,但想着也没多远,就没带伞。结果走半路时就暴雨如注,她跑了起来,差点摔一跤。

      没摔成,但脚踝有点扭了。

      商挽琴觉得倒霉,哭丧着脸,一瘸一拐到了目的地。身上都湿透了。

      按照往日经验,这会儿七七应该开了门,在门口等她。但这一次,商挽琴一口气冲到了屋檐下,狼狈地抹着满脸雨水,才发现大门紧闭,屋里也没亮灯。

      没人。

      ——除了她身旁不远的那个人。

      同样是在屋檐下,距离她不远的地方,立着一个人。他手里拎着个大行李箱,背对门站着,头上戴着个耳机,抬头望着雨水茫茫的天,好像在发呆。商挽琴搞出这么一连串的动静,他都好像没有察觉,依旧专注地看着天空。

      他很高,但身形消瘦,从侧面看去,他身上的白衬衫几乎像挂在单薄的衣架上,在夹杂着雨水的风里飘荡。脸颊也消瘦,衬得鼻梁更高,像嶙峋的山脊。

      风雨冷冷的,他的神情也冷冷的。那种旁若无人的安静与专注,本身就是疏冷的另一种描述。冷漠会削弱美貌——七七是这么说的。

      但,即便如此……

      商挽琴怔怔地看着他,一时呼吸都放轻了。

      即便如此,这个冷冷的、安静的少年,也是她十五岁的人生中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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