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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留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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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那个叫杨云的女议员拉票,邵辉整整一个礼拜都在辗转于应酬各方人士,每天不是在车上就是在酒桌上,忙得晕头转向,脸都快要笑僵了。
捶了捶胀痛的腿,他知道再这样下去,旧伤随时都会复发。
赵文浩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关切的道:“不如回去休息半天吧。反正下午也没有别的安排。”
邵辉皱眉想了想,“行程表上不是安排了去塔村吗?”
“塔村的几位阿公去了大陆探亲,要明天才能回来。那边已经打电话来联系过了,放心吧。”
“有你在,我有什么不放心的?”
隐隐作痛的旧伤让刚舒展开的眉头,又皱成了一团,邵辉烦躁的用力敲打膝盖,“天气差一点就痛,路走多了也痛,我要你有什么用?还不如切掉算了,反正也是条废腿。”
这不是他第一次抱怨了,但赵文浩知道他嘴上这么说,其实是狠不下心的。
“要不去买瓶红花油按摩一下吧。上次那个专治跌打的师傅手艺不错,可惜现在人不在。我倒是偷学了一两招,不如让我试试。”
“算啦,买就买吧。你还有事做,回去我让方遇替我揉揉。”
“也好。”
赵文浩目不斜视的继续开车,口袋里突然微微震动了一下。
听到特别定制的铃声,他知道这是方遇发来的message。
但他没有立即去看,而是趁着买红花油的机会,在药店里掏出了手机。
“浩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猜是什么?”
“没头没脑的,我怎么猜得到。”
自从上次以后,两人渐渐熟络起来。
同为吃货,难免觉得亲近,方遇有事没事就爱发个短信骚扰一下。
赵文浩本以为今天他又是闲得无聊,却见他发来一连串得意的表情。
“你肯定猜不到!今天上课的时候,老师夸我了耶!”
“他夸你什么?”
“夸我有天分啊!才一个礼拜,就学会拉简单的曲子了。”
“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过不是完整的一首啦,只有一两句而已。嘿嘿……”
“那也不错了。”
“对啊对啊,老师也是这么说的。等你有空我表演给你看吧!”
隔着玻璃门,看了看留在车上的人,赵文浩嘴角一撇,低头打字。
“好啊,不过现在不行,我还有事要办。待会我送邵辉回来,他今天心情不大好,你可别又惹是生非。”
“我知道啦!浩哥。放心吧,我会乖的啦!”
孩子气的回答让赵文浩不禁摇了摇头,“谢我就不必了,你不如想想怎么让他高兴点吧。”
方遇立马发了一张苦恼脸的表情过来,“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做啊?”
“以我对他的了解,邵辉这个人其实挺喜欢浪漫的,你可以想办法制造一点surprise,记得气氛一定要浪漫。”
“好主意!谢谢你啦!浩哥,你每次都这么帮我,你真是太好人了!”
从拉小提琴的话题过渡到营造浪漫气氛的话题,似乎一切都很自然。
赵文浩相信方遇会照着他所期望的去做。
倒不是有意看轻,而是方遇的心思太过直白单纯,无需费力便可轻松掌握。
事实上,一听到浪漫这个词,方遇立马就想到了赵文浩无意间提过的那把小提琴,被邵辉收在平时极少开启的杂物间里。
方遇小心翼翼的拿了出来,东西保存得很好,琴身几乎一尘不染。
满心喜欢的看了一会儿,又摸了一会儿,他终于还是忍不住拿起来试了试,音色很漂亮,果真是把好琴。
看着琴发了会儿呆,他突然想起还缺点什么,于是穿着拖鞋下楼去买蜡烛和玫瑰精油。
因为邵辉对花粉过敏,所以家里从不摆鲜花,偶尔会用熏香精油。
忙碌了半个小时,总算布置妥当。
车喇叭声在楼下响起,邵辉下了车,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到门口。
当他用钥匙转动门锁时,仿佛听到一阵小提琴声。
他以为是自己太累,都出现幻听了,也没在意。
推开门,客厅没开灯,琴声似有若无,来自书房方向。
邵辉侧耳仔细听了听,真的有琴声,而且听得出手法生疏,虽然来来回回就那么两句调子,也拉得断断续续。
记忆猛然闪回到第一次听邱贺拉琴的场景,整个人瞬间震住。
像是梦游一般,邵辉已经感觉不到腿疼,脚步不由自主的加快,虚掩的书房门被他用肩膀撞开。
淡淡的花香扑面而来,是他喜欢的玫瑰香。
昏暗的房间里唯有烛光摇曳,玻璃杯装的蜡烛在地板上摆成一个巨大的心形。
穿着白衬衫的男人站在烛光里,背对着他,挺拔的身姿莫名眼熟。
对了,他怎么能忘了,那个人是死条子啊!
当初自己还取笑过他,就算装古惑仔装得再像,骨子里的东西还是洗不掉的,警校里训练过千百次的站姿,总是不自觉暴露他的身份。
幸好别人都没发现,只有我知道。
是啦,你最聪明,要不要去老大那里举报我啊?
有好处吗?有就去啊。
那你去啊!
去就去,不过现在不急咯。等你混出头,值多点钱了,才好卖嘛。
你当我是猪肉吗?
猪肉能吃的,你行吗?
被嘲笑不如猪的邱贺少不了要揍他几下,谁叫想跑也跑不了呢。
但他一直没告诉邱贺,其实落在身上的拳头一点也不痛。
所以就算扭打成一团,也能笑得没心没肺。
如今笑声犹在耳边,看着眼前的背影,邵辉有些恍惚。
是你吗?
听到撞门声,方遇回过头来,琴声也戛然而止。
看到邵辉发愣的表情,他不好意思的摸摸后脑勺,“我刚学了一个礼拜,是不是很难听啊?”
邵辉没有回答。
截然不同的面孔瞬间把他从梦境拉回到现实。
他看到了方遇手里的那把琴,条件反射的厉声质问:“谁准你碰这把琴了?!”
方遇被他的大喊大叫吓了一跳,“我……”
不等他回答,邵辉已经抢上前一步,伸手去夺琴。
或许是他用力过猛,又或许是方遇吓得手软,两人都没抓稳,只听一声闷响,小提琴狠狠砸在地上,绷断了弦。
屋内一片死寂。
方遇下意识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对不起。”
话音刚落,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得他整个人都懵了。
火辣辣的痛从脸颊迅速蔓延开来,烧红了耳际一片。
邵辉甚至没有抬头看他,“滚。”
“对不起,是我不小心,我会想办法找人修好的。”
“不准再碰这把琴。听到没有?”
“可是琴弦断……”
“滚!”
怒吼声回荡在书房里,震得耳边嗡嗡作响。
方遇知道邵辉很生气,可是他不知道为什么一把琴就能让他如此勃然大怒。
以前他也闯过很多祸,邵辉从来没有这样吼过他。
见方遇依然傻站着不动,邵辉不耐烦的抓住他的手,把人往外拖。
凶狠的表情真把方遇吓坏了。
他怕得不得了。
“邵辉!我知道我错了!求你别这样!!我认错还不行吗?我认错啊!真的,我真的错了!放开我好不好?邵辉!邵辉!!”
无论他怎么哭叫求饶,邵辉如同没听到一般,把他的手腕捏成青紫依然拖着走。
刚好赵文浩回来了,愣了半秒后,连忙上来劝解。
但邵辉毫不留情的推开了他,“你去书房收拾一下,把那些乱七八糟的蜡烛和精油都给我扔了。待会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许进来。”
说完,他把边抽泣边发抖的方遇拖进卧室,随即关门落锁。
片刻之后,哭叫声更大,透过门板都能清楚的听见某人楚楚可怜的哀求,但始终听不到邵辉开口。
*
因为杜栗山的缘故,李博乾出入O记楼下餐厅的次数不算少,所以那些在餐厅里吃饭的O记伙计们对他也熟得很,路过的时候都要跟他打个招呼闲聊两句。
更有心仪他的警花故意端着餐盘过来搭讪,想要趁机坐下。
李博乾只能带着礼貌温和的笑容告诉她,对面的位置有人了。
一路小跑进来的杜栗山,刚好看到满脸失望神色的警花离开,不由吹了声口哨,冲李博乾眨眨眼睛,“西城警署黄金单身汉排行榜前三名,魅力不小啊!”
李博乾喝了口咖啡,懒得搭理他。
但杜栗山似乎很喜欢这个话题,“明明我长得也很帅,为什么都没人来跟我搭讪呢?难道是因为我的神探名声太响亮,她们不敢接近我?”
“噗——”李博乾一口咖啡喷了出来,“你敢不敢脸皮再厚点?”
凭良心说,杜栗山长得确实不错,俊朗的五官搭配健康的小麦色肌肤,身材高大又有肌肉,正是时下流行的阳光型男,与皮肤白皙眉目清秀的李博乾站在一起时,颇有点相得益彰的味道。
之所以不如李博乾受欢迎,说到底,还是性格问题。
杜栗山给人的印象永远是一个矛盾综合体,能破案更能闯祸,会逗趣也会噎死你,上一分钟还在卿卿我我,下一秒钟就能为了案子,把女朋友晾在街头四五个小时,连个电话都没有。
再加上不懂风情不讲卫生这些臭毛病,跟他在一起,真能把人活活气死。
这个世界上,能忍受杜栗山的都是圣人。
比如李博乾。
但凡同李博乾打过交道的人,就没有不喜欢他的。
他和杜栗山之间的差别,就像是烈日和春风,炽热的阳光晒久了会让人头晕目眩,和煦的春风却能让人甘愿沉醉其中。
每次杜栗山为了案子焦头烂额,也是靠着这股春风抚平了心里的烦闷。
“你的线人认识乌鸦?”
“那倒不是,他认识乌鸦手下的小弟,所以我让他去套点东西出来。”
“有料吗?”
“当然有了!据他说,乌鸦最近迷上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很神秘,只在电话里出现,乌鸦身边的人都没有见过她,也没人知道关于这个女人的半点信息。”
李博乾感兴趣的问道:“他们是情人关系吗?”
“应该是吧。”杜栗山也不是很有把握,毕竟得到的线索太少,“我打算去乌鸦的家里看看,也许会有发现。”
“行,下午我陪你去。”
本来杜栗山就想邀他一起去,却被李博乾先说了出来,好兄弟果然有默契。
“你下午不用去巡逻吗?”
“我跟别人换班了。”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杨凯卓为了让李博乾有更多时间过来帮他,凭借自己跟EU老大的私人交情,为李博乾争取了半个月的假期。
出于保密原则,李博乾不便向杜栗山解释。
吃完饭,两人开车来到乌鸦租住的单位。
这是一栋看上去就年代很久远的大楼,各种设施都已经老化,乘坐电梯的时候,哐哐哐的声响伴随着毫无规律的震动,让人忍不住担心会掉下去。
找到乌鸦的家,杜栗山扯下警戒带,推门进去。
走了两步,发现李博乾没跟上来,扭头一看,居然站在门口发呆,“怎么了?”
李博乾摇摇头,“我只是想到一件事。”
“什么?”
“你看看这栋楼,还有这房子里的布置。”
杜栗山站在屋内环视了一周,前几日才被搜查过的痕迹还在,抽屉和柜子的门都半敞着,沙发和茶几上散落着翻出来的东西,黄绿相间的方格地板上满是污渍,依稀能看到不少脚印。
“可能是过来搜查的伙计们粗手粗脚了点吧。”
“我说的不是这个。”
李博乾也走了进来,扬起下巴示意道:“看见了吗?这屋里的东西就没一样是值钱的,住在这种环境里的人,却跑到高档酒店里开房,你不觉得奇怪?”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好歹他也是东星有头有脸的人物,去酒店开间房还是开得起的。至于这里,不过是个临时落脚的地方,也许他住着住着不习惯了,就去酒店里享受几天,很正常嘛。”
杜栗山的解释听上去合情合理,但有明显的破绽。“既然是临时落脚,为什么偏偏选这样一个地方?”
“也许……也许是因为这里没有监控,方便他出去做事,别人查不到行踪吧。”
说这话的时候,杜栗山有意避开了与李博乾的对视,可见他自己也知道,这个理由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
“OK,我们暂且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理由租在这里,但至少能证明他对居住环境没什么要求,那特意去酒店开房又是为了什么?”李博乾想起杜栗山给他看过的笔录,“还记得酒店前台的口供吗?乌鸦在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别人问他住几天,他是怎么说的?”
杜栗山记得,“他说你管我住多久,老子给得起钱就行了。”
“就是这句话。表面上看,他是在耍威风,实际上很有可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要住到哪一天。为什么他不知道?因为这不由他决定。也就是说,他开房的目的是在等人。什么人需要到酒店开房见面呢,女人,而且是对他来说重要的女人,绝非普通的街头妓女。”
“你的意思是说,乌鸦小弟口中的那个女人……”被打开思路的杜栗山不禁两眼放光,兴奋的一把抱住李博乾,猛摇了几下,“博乾你太聪明了!我爱死你了!”
李博乾愣了几秒,然后淡淡一笑,不露痕迹的推开他,“行啦,别喊了,赶紧找证据吧。没证据,光有推理也没用。”
情绪高涨的杜栗山还要拉着他继续分析,突然,门口有人影晃过。
“谁?!”
李博乾眼尖,转身便追,却见那人跑得飞快,从走廊窗口一跃而下。
身后的杜栗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超过李博乾,几乎毫不犹豫的,也跟着从窗口跳了下去。
李博乾怕他出事,跑到窗口一看,还好,下面有遮阳篷作为缓冲,杜栗山落地后顺势一个翻滚,跳起来继续紧追不舍。
李博乾扭头往楼梯冲,脑海里浮现出附近的地形图,计算着该怎么走才能包抄。
脚下生风的杜栗山就像一只奔跑的猎豹,死死锁定自己的猎物,无论是路过的行人还是无处不在的障碍物都无法阻止他。
被追的那个人没想到杜栗山体力这么好,自己边跑边喘,眼看速度慢了下来。
慌不择路下,他被追进了一条小巷。
李博乾正好从另一头堵了过来。
杜栗山料定自己的猎物跑不了,索性放缓脚步,慢慢逼近。
这时,他们也看清了,被他们追的是一个小个子男人。
“你是什么人?”
他没有回答李博乾的问话,只是背靠着墙喘气,大概是跑得没力气了。
李博乾又上前两步,顺便掏出手铐。
杜栗山警觉的看着小个子男人,当白光闪现时,立即扑了上去,“博乾小心!”
一记漂亮的侧踹,匕首脱手飞出,杜栗山不敢怠慢,又是一脚,正中腹部,把人打趴下后,迅速擒住手臂往后一扭,膝盖压住后腰,另一只手伸向李博乾。
李博乾会意的递上手铐,“你没事吧?”
杜栗山摇头,“你呢?”
“我也没事。”李博乾看着他把人从地上拎起来,“走吧,带回去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