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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二次做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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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歌和林初约在周六晚上,毕竟他有个上“夜班”的工作。想到林初做饭虽然熟练但是毕竟没有双手,童歌不太好意思,自己去买了菜,比约定的时间早了一个半小时,来到林初家门口,想着怎么也能帮着做个西红柿炒蛋。
林初很快就在屋里应了一声,但是童歌在外等了一会儿他才来看的门。
“你不会刚才又没……?”童歌笑着走进来,快入冬了,林初终于穿上了长裤,但上衣还是短袖。暖气还没来,这个时候是最冷的,可真是个好体格。
林初会意,偏过头去笑了,说:“是,也不是。”
“我买了菜来。今天回忆了一下西红柿炒蛋,我可以负责一道菜,不许嫌简单。”
林初有点诧异地看看她,“我们大律师还会做饭?”他的言语间还有点赞许。脚下动了动,给童歌轻轻踢过来一双拖鞋,整整齐齐地摆在她面前,“新的。”
“不用这么麻烦。”童歌忍不住又想开他玩笑,“穿旧的也可以。”
林初倒也不生气,好脾气地回答她:“上次你来的时候是我家第一次进女生,那会儿还没有你能穿的拖鞋呢。”
“是个老实孩子。”童歌把菜林拎进厨房,听得林初在身后说“我不小。”
童歌拐进洗手间洗手,不大的洗手间里竟放了两把椅子,一把在洗手池正前方,一把在花洒正下方。林初跟着童歌进来,用腿把洗手池前那把推远了,给童歌腾出一个站着的位置来。
“这房你刚租的吧,之前住哪?”他是B市人,在本地应该有房。
“西边。去年卖了。”童歌洗完手,林初不知道从哪儿叼来一块毛巾,他的牙齿小心翼翼地咬着毛巾的一小角,让童歌接过来擦干了手。
“正收拾着呢,你过来了。有些东西都还没放好。”
童歌把毛巾搭在架子上,问:“还有什么要收的?我帮你。”
林初摇摇头,“不用不用,也差不多了。”
洗了手,童歌走向厨房,林初又跟上来,童歌觉得有点好笑,怎么她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转念一想这是他家,房子又很小,又怎么算是跟她呢。
“我熬了梨汤,先喝点。”林初坐在上回的那个转椅上,很麻利地用脚指夹住大炖盅的盖,一掀开,梨子特有的清香扑鼻而来,童歌馋了,没跟林初客气,拿起勺子就舀。
“你先喝,我待会儿再说。”见她要盛第二碗,林初马上就懂了。
“那等会儿你跟我说,我帮你盛。”童歌自己端起来,吹了几口气,
“还有点烫吧?”
童歌已经喝进去一口,“正好,好喝好喝,你还挺会生活。”
“我现在一个人住,其实都不怎么鼓捣这些了。以前就总给我妈……”说到这儿,林初顿了一下,扭过头,用脚夹着抹布擦了擦台面,不再说话了。
饶是童歌再不细致,也能察觉到他情绪的变化,她只再喝了一口就把碗放下,“我们一起做饭吧。”
因她上次说了喜欢吃水产,林初这回要给她做蒜蓉粉丝蒸扇贝和椒麻巴沙鱼。童歌把做饭需要的食材拿到厨房备好,发现扇贝肉和壳都已经分开了。
“卖扇贝的人帮你剔的吗?”
林初点头,“去海鲜市场买的,还不错吧。我总去同一家,老板认识我,都会帮我处理好。”
“竟然这么好吗?”这些扇贝肉都很干净,一看就是把内脏也去了的。
“买菜的时候多说点好听的。”林初吐吐舌头,对于他做不了的事,林初承认得落落大方,“人家看我这样就知道我确实是不好处理,不是偷懒嘛。”
林初一边回答着童歌,一边擦干巴沙鱼的水份,把鱼肉切成小块。童歌看他把鱼肉和姜片、黑胡椒碎以及料酒放入碗中,问:“是不是要抓一下,腌一腌?”
“真聪明。”林初很分明地点了两下头。
“你又笑话我。”
童歌斜过去一眼,林初眯起眼睛笑,一只脚踩到地上滑动转椅移到洗菜池前把扇贝壳哗啦啦地倒进塑料盆里,用脚趾夹着一把刷子在水下刷洗扇贝壳,童歌根据他的指示在旁边把大蒜切末。
“不用切太碎。小心点,别切到手。”林初的脚和一半的小腿伸在洗菜池里,时不时地回头看童歌。待他把扇贝壳都刷洗干净,扇贝肉也洗过一遍后,童歌已经把蒜末切好了,还顺带把红椒和小葱也切了备用。
林初把备好的菜和料又像上次那样放到小推车上,锅中倒油,放入方才切好的蒜末,小火煸炒。他一只脚扶着锅柄,另一只脚夹着锅铲,长腿伸在炒锅的前上方。童歌站在一旁看着,又一次感叹他的腿和脚真是太神奇了。
香味煸出来了,林初关火,扭头看到童歌已经在把泡好的粉丝拿出来往扇贝壳上铺了。再一次赞扬:“你其实会做饭吧?”
“不会不会,全凭师傅领我进门。”
林初笑着在旁边看她,“对,就是这样。”然后自己转而去拿扇贝肉,用脚趾夹着筷子夹了一个个扇贝肉放在童歌铺好的粉丝上。
扇贝肉都放好后,林初换了勺子,把炒好的蒜蓉浇在上面,最后来点蒸鱼豉油。林初用脚做饭看着熟练,但仔细观察,会发现他几乎全身都在用力,大腿和腹部要随时稳住身体重心,脚腕和脚趾又要非常灵活。
这么看来,他每次做饭都是一次核心肌群外加关节灵活度的训练。
“上蒸锅蒸,开大火。”林初简单地跟童歌说了一句,又准备做下一道菜。
锅里下油,油热下花椒粒、蒜末,翻炒出香味,放入鱼块再翻炒几下,一勺生抽一勺醋,撒上小米辣椒、葱花、盐。林初做饭有条不紊,两道菜被他做得很简单,童歌甚至都感觉自己看了一半就会,已经对亲自尝试这两道菜跃跃欲试了,反而对她自己今天打算炒的西红柿炒蛋失了兴趣。
“轮到你的压轴菜了。”
“做得不好也得吃。”
“我最喜欢吃西红柿炒蛋,你怎么做我都爱吃。”
林初此话一说,童歌抿起嘴唇,想笑又不好意思笑,只觉忽然就明白了什么叫老脸一红。
今天这顿饭因为二人配合得更加紧凑,而完成得格外流畅。菜盘上桌,童歌要拍照,林初见状抽了一张纸巾,用脚把盘子边上挂的菜汤擦去,又用脚背小心地把桌上其他东西推了推,给童歌腾出一个干净完整的背景。
“开吃开吃。”童歌坐下,不跟林初客气,拿起筷子对准鱼块。
“好吃吗?”
童歌点了一下头,觉得不够,又点一下。这道菜吃起来麻香麻香的,鲜嫩入味。“我下回也试着做做,好像不难。”
“做饭本来就不难。”
“那也不是,有些人就是会做饭。”童歌又把筷子伸向扇贝,同时问林初:“你是不是很喜欢做饭?”
“对,我从小就喜欢。”林初此话一说,童歌惊讶地看着他。
“有多小?”
“小学时候考虑到安全问题,爸妈就只让我煮点速冻饺子。上中学后就开始学炒菜了,一些简单的。”
童歌回想了回想自己的中学时光,当时压根就没想过做饭这码事。
“学了多久?”童歌不想去触及关于他残疾的那些话题,但日常聊天又总绕不开,总去注意着回避又显得有点刻意。
“刚开始还真挺久的,有几个月吧。”回想当时,林初不再夹菜,夹着筷子的脚搁在桌边,“像洗菜、切菜,我都得先学一阵子。主要是你们都是用手做这些事,我用脚,得自己找方法,方法还不是一下就能找到的。”
“后来就熟能生巧了?”
“对。”林初还想再说点什么,他的手机响了,他走过去,一只脚抠着手机壳后面的支架把手机拿起来,一只脚按下接听键。是他姥姥,林初没有回避,童歌也就坐在餐桌前静静吃饭。
“喂,姥姥。嗯,正吃着呢。没事儿没事儿。我都挺好呢,您和我姥爷呢?嗯、嗯嗯,好。我周一过去,姥姥。”
挂了电话,林初回到餐桌前,解释:“我姥姥。”
“你姥姥也在B市吧?”童歌想起自己的姥姥,年纪也很大了,身体越来越不好,去年开始,爸妈搬去和姥姥姥爷一起住了,所以一提到老年人,童歌总不由自主地想问问是不是有人照顾,“你姥姥姥爷自己住吗,还是?”
“之前是他们自己住,去年我妈的事给他们打击很大,后来就搬去和我舅舅一起住了。”像是意识到今天已经两次提到妈妈,林初低头看着自己的饭碗,淡淡道:“我妈妈去年生病去世了。”
“不好意思……”童歌之前隐隐约约能猜到,但又不愿意把事情想得这么糟。哪知道是他真的失去了亲人。
“没关系。也都一年了。”林初轻轻动了动筷子,扒拉了一下碗里的米饭,却没动口,“我爸爸在我初中的时候离开了,我们都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可能是回俄罗斯了吧。就……再也没联系过了。”
妈妈去世,爸爸不辞而别,算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了。难怪林初要做这种工作来还给妈妈治病欠下来的钱,也难怪他明明是B市人却还要租住在这么小的房子里。
童歌也低下头。对于林初的遭遇她感到很难过,心头好像忽然被什么东西给压住了。而林初这个时候竟然还扮演起了舒缓气氛的角色,他给童歌夹了一块鱼,“我最近啊,可真是有点无聊,喜欢做饭,但一个人又吃不了多少,正好咱们楼上楼下,以后我给你当大律师的小厨师,是不是不错?”
童歌勾勾嘴角,笑得应该是不那么好看,但也努力开着玩笑说开心的话:“你做饭那么厉害,咱俩应该是小律师和大厨师。”
“你终于不觉得我是小孩啦?”
林初好像特别在意这个,童歌觉得有趣,终于笑得自然了些,坐直身子板起脸来,认真道:“严格来说,你是年少有为的大厨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