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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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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绵以为自己会睡不着,谁知道一夜好眠。
一觉睡到自然醒。
睁开眼睛的瞬间,沈思绵还以为自己要迟到了。
看了眼陌生的天花板,和周围灰扑扑的家具,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来到了末世。
窗户被木条钉死了,阳光透过缝隙撒了进来,可以清晰地看见灰尘在飞舞。
沈思绵坐起来,伸了个懒腰。
看了下周屹杨睡的位置,发现早就收拾好了。
昨晚桌上的脏衣服也不见了。
沈思绵换下睡衣,从包里找了件长袖长裤,套上。
走出门,可以清晰地看见整个院落。
这家农户用墙把门口的场地围了起来,昨天周屹杨把车子停在了后门,今天才得以看清整座房子的全貌。
前院有口井,还围了鸡圈和狗窝。现在,鸡圈里空空如也,狗窝里也没狗。只有一地的臭味。
索性井水还算干净。旁边还有座上了锁的屋子,不知道放的是什么。
院子中央拉了一条绳,上面晾着昨晚两人换下的衣服。
应该是周屹杨一早起来洗了。
沈思绵有一丝尴尬,但被臭味冲散了,不禁开始担心,自己的衣服上会不会有味道。
整座房子是个小平房,一下子就转完了。
沈思绵捏着鼻子回到屋子里。
房子内部的装修很是随意。地上瓷砖都没铺,就是毛坯房,家具也都上了年纪。
昨晚上太黑了,没看太清,今天才发现除了一张双人床,还有一张儿童床。墙上挂了一张婚纱照,虽然拍的俗气,但是看得出来很幸福。
卧室的旁边还有一间卧室,应该是老人住的。里面堆满了杂物。
看完卧室,沈思绵回到客厅。放在柜子上的钟还在正常使用,显示时间是9点。墙上贴满了奖状,获奖人是李晓茹。
应该是昨天的那个小女孩。
沈思绵垂了垂眼,突然没什么心思继续看了。
大步走向厨房。
周屹杨果然在。
他宽肩窄腰,身姿挺拔地背对沈思绵站着,手里好像拿着什么在搅拌。
沈思绵喊了声,“哥。早上好。”
周屹杨回头,嘴里叼着烟,“嗯。早饭马上好。”
沈思绵凑上前,发现他煮了粥,面露喜色,“哥,哪来的米啊?”
“在厨房翻到的。”顿了顿,又补充道,“还能吃。”
“哥,你小心烟灰落里面去了。”沈思绵好心提醒。
“......”周屹杨的脸有点黑。
沈思绵浑然不觉,打了个哈欠,问道,“哥,哪里可以刷牙洗脸啊?”
周屹杨把锅盖上,坐在灶膛后面,塞了把稻草进去,“厨房里有水。”
沈思绵转身,看到了水桶里的水,先回车里找到了洗漱用具,再回来。拿着水瓢舀了水,从厨房的侧门出去,在前院里洗漱。
原主的牙刷是电动的,现在没电了,只能手动刷。
收拾妥当后,粥也好了,煮的特别黏粥,老远就可以闻到米香。
周屹杨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的咸菜,用小辣椒炒了下,格外的香。
沈思绵破天荒地吃了两碗粥。
吃饱后,摊在位子上,不想动,看着周屹杨吃。
周屹杨吃了三碗。一盘咸菜一扫而空。
吃饱后,两人仿佛进入了贤者时间。
过了一会,周屹杨出声,“我们可以在这呆几天,补给一下。我看了下,他们家好像存了不少粮食。我们可以做些饼带路上充饥。”
沈思绵点头,“哥,听你的。”
反正自己也不会做。
看着沈思绵一副“全凭你做主”的样子,周屹杨不由得想叹气,再三觉得,是不是自己职业素养太高了,这个包袱好像有点重。但是自己不管他,这小少爷肯定活不过一天,唉,看在沈司令的份上,就当做好事了吧。
沈思绵和周屹杨在乡下呆了一个星期。
期间,周屹杨把大半个村子逛了一圈。发现村里的丧尸分散地很开,不是很集中。
沈思绵跟在周屹杨的身后,把周边几家能用的物资全带上了,以防万一。
通过一个星期的训练,沈思绵至少见到丧尸不会腿软了,周屹杨也开始对他改观了。
至少一个生活白痴,在末日也只有依靠自己才能活下去。
周屹杨也不再用恭敬地态度对待沈思绵了,只想把他当成自己的兵训,提高他的生存能力。
两人把收集来的各种物资,按照需求一一安置好。
这一个星期,对于沈思绵来说,像是梦一样。
安全问题有保障,吃的也不是罐头,每天睡眠质量也好,衣服有时也不用自己洗,除了每天要被迫跟着周屹杨出去“锻炼”胆子,其他都挺好的。
十一月下旬,下过了一场雨,气温骤降。
沈思绵穿着加绒卫衣,周屹杨还是一件单衣。
黑色悍马驶出村庄,车轮压过水泊,溅起水花,向着北方继续前行。
沈思绵透过后视镜看着白墙青瓦的屋舍,不知道这种安宁的日子还会不会有了。
突然一阵冷风灌进来,把沈思绵的烦恼丝吹散,沈思绵打了个哆嗦,裹紧卫衣。回头看见周屹杨降下车窗,点了根烟。
风把单衣吹得贴紧身体轮廓,可以看见胸肌的形状。
不冷吗?沈思绵心想,
要是生病感冒了,可就麻烦了。毕竟周屹杨是他们唯一的战斗力,也是他的摇钱树。
沈思绵伸手,以扭曲的角度,从后座拿了件风衣,“哥,穿上吧,今天挺冷的。”
周屹杨挑眉,“没事,我不冷。”
沈思绵劝说,“万一感冒了就麻烦了,末日现在药也不好找。而且感冒了,也耽误行程,万一有丧失来了,我们也危险。穿上吧。”
周屹杨抖了抖烟灰,放弃抵抗了,“行吧。”
把车停在路边,周屹杨穿上了风衣,敞着怀。
沈思绵掏出地图,“我们今天怎么走?”
周屹杨,“我已经在地图上标出来了,不出意外的话,就按着线路走。”
因为已经耽搁了一星期,周屹杨怕出意外,也有可能是想早点甩了沈思绵这个大包袱,一路车开得飞快。
两人在车里解决了午饭,除了需要方便,就没有下过车。
阴天看不出时间变化,沈思绵特意把那家的挂钟抱了过来,据周屹杨说,这种钟的电池可以用一年。至少够他们北上的路上用了。
挂钟显示时间是下午六点。
天快黑了。
周屹杨看了眼地图,“前面有个加油站,我们今晚在加油站过夜。”
不到一个小时,就看见了加油站的标志。
加油站周围很萧瑟。
有两把油枪躺在地上,便利店的窗户破了,两辆车停在不远处,隔着一段距离,看不出里面有没有人。
周屹杨把车停在距离加油站二三十米的路边。
“你待在车上,我先去看看。”
沈思绵拦着他,“我也去。”
周屹杨以为他肯定是想待在车上的,有点惊讶,眸色闪了闪,“那你等下待在我身边,不要擅自行动。”
沈思绵点头。
既然两人都要去,周屹杨把车停在了最外面的加油机旁。
两人拿着手电筒轻手轻脚地下车。
沈思绵的心跳得飞快。
手里拿的是周屹杨从一屠户家里找来的砍骨刀,据说特别锋利。沈思绵拿它砍过丧尸,确实好用。如果是丧尸光站着不动让他砍的话。
但拿在手里总归是有安全感的。
周屹杨先上前去两辆车里查看了下。
一辆车是空的,一辆车里有一具尸体,还有个丧尸。
丧尸被安全带绑着,看见他们,徒劳地用双手扒着窗,发出嘶吼声。
沈思绵的心塞回去了一半。
这种开垦陌生副本的感觉,真刺激啊。
周屹杨还紧绷着,指了指便利店,“去里面看看。”
沈思绵呼出口气,点了点头。
两人越过门前的碎玻璃,穿过摇摇欲坠的门,走了进去。
店里的货架倒了一座,还剩两座。地上散落了物品,还有血迹。收银台上一片混乱,还印着血手印,收银机倒了,存钱的地方被人撬开了。
天黑的很快,阴沉沉的夜色扑面而来。
店里更深处被黑暗包围,看不清,手电筒的光也不能完全照到。
沈思绵咽了咽口水,紧跟在周屹杨身边。
周屹杨扫视了一圈,果断抬腿往前。没走几步,停下,指了指地面上的物品,“你留在这整理下,看看哪些还能用,我先去里面看看。”
“好的哥,你小心一点啊。”
沈思绵先把地上看起来还能吃的用的捡了起来,放在收银台上。
一只手拿着刀,一只手拿着手电筒。
两个立着的货架上,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和吃的。不多,都是别人拿剩下的。
转了一圈,转到倒了的货架前。
沈思绵好像看见了巧克力。
包里的糖和巧克力早就吃完了。沈思绵嗜糖,看见了,就很想要。
手电筒照了照,应该没有危险。
沈思绵把刀和手电筒放地上,抓住货架,咬了咬牙,想要扶起来。
没成功。
再试了一次。
这次有一只冰冷的手突然抓住了他的脚腕。
沈思绵一惊,手一松,微微抬起的货架,立马倒了下去。
遇事就找周屹杨。
沈思绵认怂地喊,“哥!救命啊!”
周屹杨加快了动作,一个闪身,就把一只丧尸的头割了下来。
火急火燎地从后面出来,就看见沈思绵在货架前疯狂跺脚。
看见周屹杨的身影,沈思绵放心了,“哥。这底下有丧失抓住我脚了。”
周屹杨扯了扯嘴角,一时无语,“来了。”
利落地斩断了丧失的手,拎着沈思绵的后领,提了起来。
“谢了哥。”
“你怎么不拿刀砍了呢?”
“一时忘了,只记得喊你了。”
周屹杨满脸黑线。
沈思绵眨眨眼睛,“哥,这底下有巧克力,我想吃。”
周屹杨额上青筋跳了跳,“自己想办法。”
沈思绵扯住了他的袖子不让他走,“可是我搬不动,底下还有丧尸。你总得把丧尸杀了吧,不然成了隐患多不好。”
要杀底下的丧尸,就得先把货架扶起来。
沈思绵这一手算盘打得啪啪响。
周屹杨只能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