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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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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文把柜子里她所有的行李收拾出来,一样样仔细的翻找着,终于在一件大衣的内兜里找到了几封信。
信纸并不新,像是经常翻看的样子,再加上放在这么个地方,显然是原来的司文很珍视的。
司文一封封的读过这些信,有父母写来的,也有哥哥写来的,看的出她是他们宠爱的女儿和妹妹,对她在这的生活又担忧又关心。在最后一封信上,司文的哥哥说:
“家里已经找到了门路,尽量托关系让你赶快回城,顺利的话全家人今年可以过一个再不用分开的年了。”
司文心里酸酸涩涩的,她们都是被爱着的孩子。没想到一个回城名额里面竟然有这么多缘由,如果本该是她回城却没回了的话,那她家里人应该很受打击吧。想了想,司文在煤油灯下提笔开始写信。
“爸妈,哥哥:你们不要为我的事烦忧,我在这一切都好,乡亲们都很照顾我...期待过年回家一家团聚。”
书桌里有没用过的信封,司文把信封上,填好地址,才安心睡下。
第二天,司文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家里做教材,而是赶早去了二福嫂子家。
二福嫂子家人多,光孩子就不少,司文自认为来的已经够早了,结果和刚要出门的一家人撞了个满怀。
“司文怎么来了?俺们正要上山呢,一起去吧。”
司文是有事想托二福嫂子,现在站在人家家门口,人还着急要走,她也不能耽误人时间说话啊。正寻思是不是等他们回来再说呢,二福嫂子的小儿子,叫狗蛋的,小跑回院里拿了个篮子来,一把塞到了司文手里。
“我领姐姐去摘果子!”狗蛋吸了吸鼻子说。
司文一下子就乐了,二福嫂子也笑着说:“就是的,一起上山吧,秋天的山里可都是宝贝,俺们领你转转。”
所有人都来劝,司文也对这时候的大山产生了向往,就跟着这个大部队一起往山里去了。
秋收过后,家家户户都闲了下来,但是勤劳的庄户人家可不会由着这大好的时光浪费。秋天是山神赐予生活在他脚下的农民们的礼物,只要勤快,就有收获,再勤快些,甚至能攒好些东西度过漫长的冬天,毕竟对这个冬季寒冷至极的地方来说,冬天意味着没有收成,只能吃老本的日子。
空气里多了凛冽的寒意,草丛和树叶上都是未落的秋露,刚走到山脚,司文的长裤已经湿了。
“拿这个把裤脚扎起来,山上的虫子可多了,一个不小心就顺着裤管钻进去喽。”
二福嫂子的婆婆是个干瘦的老太太,从兜里摸出两条布带来递给司文。司文一听这话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想到那个场景就不寒而栗,连忙慌张的把裤腿扎上,手晚的扣子也紧了紧。
大家看到她惊慌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城里知青他们见过,这么娇气的知青还真没见过,就跟从来没进过山似的。
二福嫂子朝笑的最欢的两个儿子头上各拍了一巴掌,笑着问司文,“你今儿来找我有事?”
“是,是有事,”光顾着担心虫子了,都快把正事忘了,“我想托您帮我看看哪个乡亲家有卖山货的,轻些,便于邮寄的,我想给我家里邮些。”
听说现在的年月农村比城里要好过些,农村最起码守着土地,守着大山,都有出产。城里全是凭票供应,有时候有票都买不到东西。
二福嫂子一听就明白了,“这有什么难的,现在秋天山里出产正多,家家没啥事都上山里寻些东西,不是卖给供销社就是自己留着过冬,给你还不用往城里走了,大家保准愿意卖,这事就交给我了,管保又便宜货又好!”
“那就麻烦嫂子了,我就知道你是个热心人,这不有了事第一个来托你。”司文一听她这么说,心算是放下了,一来她和村里人还不太熟,二来她也不熟悉这些山货谁知道该寄些什么啊。
二福嫂子埋怨司文太客气,“这点小事也值得你谢一回?”
这种坐家里就能卖东西的好事,她接下来了,也能做个顺水人情。不说旁人肯定抢着来卖,就说她自己家也有些晒好的秋木耳,榛蘑什么的,也能顺道换些钱不是。
林子越来越深,司文的脚力已经跟不上二福嫂子和她婆婆了。人家是来正经干活的,司文不想连累的他们没有好收成,就让她们先走。
二福嫂子看她气喘的模样,就知道这姑娘没下过力,干脆把她归到孩子堆儿了,千叮万嘱那帮孩子,“别往深山走,带着姐姐采些果子就回家吧。”
大人走后,孩子们算是撒开了花,别看这些孩子人小,跑的可真是快极了,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只留下司文在原地干瞪眼。
“姐姐,还有我呢。”带着吸鼻涕的声音传了过来,司文转头一看,是狗蛋!
“狗蛋太乖了,幸亏你还记得姐姐,要不姐姐可真要喂狼了。”司文一把抱住她的救命稻草,她再也不嫌他淌大鼻涕了!
狗蛋人虽小,却机灵的很,带着司文走小路抄近道,没多久就到了目的地。
“我天,树莓!”一大片的树莓灌丛长满了田梗,树莓叶子有些已经卷曲发黄了,但是红艳艳的树莓果却挂满了带刺的枝条上。
司文惊呼出声,实在是因为这是她在这见过的第一个自己认识的野果子了。程林给他带过挺多果子的,每种都好吃,她却一个都不认识。这树莓她认识啊,因为不太好保存,这果子卖的挺贵呢,一般高档水果店才有。
“这是托盘儿!”狗蛋严肃的纠正。
“嗯?托...啥?”
“托盘儿!”狗蛋白了司文一眼,估计寻思这姐姐咋这笨吧。
司文...行叭,你说叫啥就叫啥吧。
狗蛋揪了两页猪拱草来,大大的叶子几乎有荷叶那么大。一片给了司文,一片自己垫在了小篮子里。
司文学着她的样子也垫到筐底,然后随着狗蛋的脚步向树莓丛进军。
可能是长在林子里少有人至的原因,这片树莓长的极好,每个都有大手指肚大,只要轻轻摘一下,果实就能很容易的和果托分离,留下一个突起的小揪揪在原处。
狗蛋已经吃的嘴唇都染上了汁水,看到司文还在研究呢,揪了一把一齐塞进嘴里示范给司文看。
司文让他勾的口水都冒出来了,挑着大的红的摘下来一个,放进嘴里。
真甜啊!甜蜜的汁水和果香味儿溢了出来,好像是条能勾出甜蜜记忆的引子,让人很容易就想起一些很美好的事。
不怪西餐里的很多甜品都拿它来做,司文边吃边回忆着那些高档料理。
两个人吃的饱饱的才开始摘果子,狗蛋果然有先见之明,树莓没有果皮,果子娇嫩的很,直接和柳篮接触准会夹坏果子,垫了叶子之后就能很好的起保护作用了。
果子多,又好摘,没多久两个人就摘了满篮。狗蛋又去找了两个叶子,倒盖在果子上,又能防止果子被晒蔫,又不惹眼,真是个聪明的小豆丁!
上了山司文就是路盲一个,和狗蛋比起来,山上的她就像个小跟屁虫一样。也不知是走向哪个方向,反正狗蛋是把她带下山了,还送到了她熟悉的村口。
司文为自己新交的朋友骄傲,这小豆丁也太厉害了吧,恨不得过去给他个大大的拥抱...被躲开了。
“狗蛋,谢谢你今天带我玩儿,哪天咱们再一起上山啊!”司文向她的新朋友发起了邀请。
“再说吧,你太笨了!”
狗蛋说完,一转身,朝自己家方向走了,留下司文一个人在村口石化...
晚饭时候,司文拿洗好的红艳树莓招待程林。面对这过分的热情,程林拈了两个丢进嘴里,还成,挺甜,不过他一向不怎么吃这种孩子吃的东西。
“程林,你知道吗?这叫树莓...”
“托盘儿。”男人也像狗蛋一样执着的纠正她。
司文翻了个白眼,行叭,你们说叫啥就是啥。
“那就托盘儿,这托盘儿酱特别好吃,抹面包,不是,摸馒头、玉米饼,都好吃!”
司文一边向程林形容树莓的美味,一边留口水,星星眼的样子简直像能吃下一整头牛。
“想吃了?”
“嗯嗯!”司文头点的和啄米一样。
“我不会做。”
...
不一会儿,程林从知青点走出来,还挎了个篮子,里面是要做树莓酱的一篮子托盘儿...
不会没关系呀,不是能学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