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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

  •   那一年我刚满16岁,正是青春未央的好年纪。

      我叫做程风风,是朝林孤儿院里面普通的一员。

      我妈妈是程妈妈,她是个温柔的妈妈,会给我缝蓬蓬的棉被,给我买许多糖果。

      人与人讲究个缘分吧,我是被她抱进朝林的,所以跟她姓程。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小的时候其实也有善良的夫妇想要领养我,我脑袋聪明,人也长的还算不错,他们看我甚喜欢,给我买了旺旺大礼包做礼物。

      我也挺喜欢他们,但是我更喜欢程妈妈,舍不得离开朝林去其他地方。

      程妈妈冬天会穿一件大红色的毛衣,毛衣越来越旧,边角上已经脱了线,卷曲的毛线有时候会垂下来,很滑稽。

      打那时候我就想,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挣很多钱给她买新衣,让她不至于连破毛衣都舍不得换一件。

      我程风风没有别的,就是很执着,一路从最普通甚至有些破败的小学初中读书,没有什么外力背景可依靠,硬是凭着好成绩考进了全市最好的高中一附中。

      朝林的孩子有很多长大后都不务正业,我们其实很缺乏管教,妈妈们不可能一对一的照顾我们,所幸我不是特别害怕寂寞的小孩,没有轻易的长歪。

      我高中之前的人生其实挺好总结的,用小学班里同学编的绕口令就能一清二楚,“程风风,书呆子,穷光蛋,没爹妈,长大变成个大傻子。”

      小孩子的恶意不加掩饰,丑陋却也真实,所以我一直没什么朋友。

      朝林位置偏僻,周围自然没有什么教育环境很好的学校,老师懒得管学生,家长纷纷进城打工,更不要提什么家教。

      我不是没自尊的,只是很能忍耐,我一定要摆脱这种令人愤怒又容易堕落的环境。

      考上一附中着实让我扬眉吐气了一番,那个暑假我特别爱笑。

      头一次在大人的嘴里成了可以夸赞的对象,你看看人家程风风,平时一声不吭,学习厉害着哩!你再看看你,整天就知道玩玩玩,将来也不知道能干什么去!

      我好像成了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

      不过我没有太多时间用来骄傲啦,因为朝林没有太多钱,给我交学费已经很勉强,程妈妈求了又求,也没能为我求来更多生活费。

      我计算过,一附中在市里,车程要一个多小时,我缺乏时间走读,所以还要交可怕的住宿费。

      中考过后我就开始打工,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嘛。好在我个子挺高,不是特别显小,老板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计较我算不算童工。

      我是廉价劳动力,还心怀感激,这就是残酷的社会吧。

      我们高中里的学生其实家境大多不错,他们能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成长,所以成绩不差,带着些惯有的骄矜。

      还有小部分学生成绩不好,但是父母不甚在意,直接大手笔花钱把他们塞进一附中。

      我需要十分努力,才能让我看起来毫不费力。

      但你知道的,一个人的生活环境总会给他很多独有的习惯,这也许就是人生的阶级。

      起初我在食堂只敢吃最便宜的包子咸菜,周末还要在市里找地方打工。

      我清楚的意识到就算换了一个更好的地方,那种鄙视也会存在,只是对方多了些家教,不会也不屑表达出来而已。

      我头一次感觉到老天的不公,也头一次感觉到我的自卑如此深重。

      只好更加沉默,借此掩饰我的特立独行。

      我被分在高一的13班,如每个学校都有的惯例,刚分班老师要我们一个一个作自我介绍。

      这种事情往往令我有些尴尬,我不善言辞,也没啥特长爱好。

      同学们落落大方,带着灿烂的笑容,向其他人展示自己。

      他们会的可真多啊,小提琴有几根弦,油画颜料有什么牌子,无人机是通过什么操纵的?我统统都不知道,愈加紧张。

      算一算最可气的还是我坐在前面的那位同学,他看起来非常自信,长相比我在任何一个地方见过的男孩子都好看,眼神清澈明亮。

      穿着随意的浅黄色连帽休闲衣,灰色运动裤,白鞋子。

      他说他叫万古,万古长空,一朝风月。

      会画漫画,还会弹钢琴。他的中考成绩好像是我们班里最好的,在人群里耀眼至极。

      正因为他如此优秀,让排在他后面作自我介绍的我更加卑微不堪。

      我有些紧张的站在讲台上,还穿着前年的白T恤。

      我说我叫程风风,可是除了名字,也说不出什么别的话。老师看我张着嘴不吱声,摇了摇头就叫我回去了。

      回到座位上也没再听别人介绍了什么,我就盯着万古的背影一直看,他靠在椅子背上,阳光通过窗外面杨树的间隙落在他肩膀,脖颈洁白笔直。

      空气很温柔清新,这大概是青春的味道吧,别人的青春这么干净耀眼,是我羡慕不来的。

      我时常在发呆的时候盯着他那段脖颈,他写字的时候会微微低头,然后再抬起来,有一个好看的弧度。

      万古就这样突兀的出现在我黯淡的世界里,像一颗星星一样明亮。

      我不自觉的偷看他,暗中观察。

      我知道他有几个好朋友在一附中,他们下课的时候会来找他,万古高兴的听他们聊天,伸出修长的手指接过他们带来的冰镇饮料。

      那个词叫什么来着,意气风发,他们几个人凑在一起的时候十分意气风发,谈论着我听不太懂的话题。

      我也喜欢在体育课上偷看万古,他排球打的挺好,弹跳力非凡。

      他在初秋的阳光里高高的跳起来,动作舒展,眼睛里头尽是满满的认真和自信。

      他在我心里是那么的优秀且遥不可及,我猜他应该是一个骄傲的人,他很有骄傲的资本。

      平时我跟同学们是不太交流的,我融入不进他们的话题,也不喜欢他们怜悯的表情。

      班里有些调皮的男生喜欢捉弄我,拿着我破旧的文具袋传来传去,大约对于他们来说,我的落魄是一种新奇,孤儿在这个年代已经不多见了。

      万古和他们不太一样,他不爱捉弄我,也不怎么跟我说话,我们之间的接触仅限于往后传试卷这种简单的动作。

      我知道他有个要好的同学叫赵蘅珠,他管她叫阿赵,阿赵十分漂亮,我猜想过他大概是挺喜欢她的。

      阿赵是个不错的人,来班里的时候会跟我说上几句话,虽然无非是问问我旁边的位置可不可以坐一下,夸我头发是自然的棕色,很好看。

      我也是有优点的,虽然知道那应该是客套话。

      万古同阿赵聊天的时候会转过身子来,我一抬头就能看见他的侧脸,睫毛很长,要命的好看。

      我那时候一定是满脸通红的,只能靠着把头埋进书堆里缓解紧张。

      我喜欢万古,从在那间明亮的教室里看见他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他。

      16岁年纪正轻,哪怕再卑微再不应该,我也义无反顾的喜欢他。

      枯燥的生活好像有了什么精神支柱,我也想成为他这样拥有青春资本的人,仅仅是看着就让我觉得高兴。

      我喜欢他好像与他没什么关系,所以我不会靠近他,打扰他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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