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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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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定见过醉酒的,可见过醉茶的么?
佩剑青年茶到杯干如饮酒。
京城茶馆里的八百一包,也就比老沫叶好些,他喝个半壶下肚,竟凭空生出些凌云豪气。
[秦兄,你瞧我方才剑法如何?]
[比之当年天外飞仙白云城主毫不逊色!]
[过奖过奖,我看秦兄指法,比之当年灵犀一指陆小凤也不差。]
青年说着,脸上陶然的醉意更甚,原来不是醉茶,是“醉吹”。
[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胜旧人!]
[不错不错,昔日英雄已作古,但就算还活在当下,也未必如传说中那般神乎其技。]
二人相视大笑,周围几个随从跟着起哄。
茶小二默默换上壶新茶立即躲远了。
市井平民对于佩着兵刃的江湖人,往往是隔雾观花。
那些身强体壮凶神恶煞的尚且容易辨认,有些乳臭未干的小子,斯文俊秀的书生就不好说了,你看他笑语晏晏在先,也许下一刻出手就是场腥风血雨。
可这两人,茶小二躲的却是他们飞溅的唾沫星子。
[三十年前,如果有谁能够打败西门吹雪,定是一剑西来叶孤城。]
[再后来,如果有谁能够打败西门吹雪,也许是武当名宿、神秘的老刀把子,木道人。]
[现在,如果有谁能够打败西门吹雪……]
[不,没有这个可能。谁还能战胜早已入无剑之境界的剑神?]
[西门吹雪也有老迈的时候,你当他还真是神不成?]
[若是叶孤城再生,陆小凤再现,光明正大地比上一场,说不定咱们也能在传说里溜一遭。等再过几年,风水轮流转,剑神之名也该到我家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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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多年以后的江湖。
现今已经有很多后起之秀,自夸剑术媲美叶孤城,打穴胜于金九龄,掌法赛过老苦瓜。
可没有一个人敢说他超越了剑神西门吹雪。
因为西门吹雪还活着。
死人是无法比武的,任你吹得天花乱坠,他也不会从棺材里跳出来。
有时候我觉得,西门吹雪受到如此尊崇,不因为他是剑神,只因为他还活着罢了。
可陆小凤呢?
没有人知道他是不是还存在。
我知道的,只是陆小凤已经很久,很久不曾现身江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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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正自吹自擂,突然有一把剑柄横到了眼前。
青年愣了愣。
这不正是他自己的剑?
他顺着剑身,看到了一只丑得可怖的手,那手指节嶙峋,仿佛曾被什么东西啃咬得支离破碎,尽是深褐的凹凸疤痕。
青年被这手惊得又震了震,再抬头瞧,却是个其貌不扬的乞婆子。
[我怎地将剑也落下了!]
他干笑了声便握住剑鞘,欲接过来。谁知一抽之下,长剑竟在老乞婆枯枝般的五指间死死卡住。
青年暗自运力仍无果,不禁气盛,便跟这老乞婆卯上了,你来我往一场拉距,直抽到脸红脖子粗,老乞婆的脸上却只带着个嘲弄冷笑。
青年终于认命松了手,喘口气:[不知前辈有何指教?]
[我是要你拔剑。]
他抬头。
剑出吞口,带起一声清吟,倒是把眼见不凡的好剑。
老乞婆突然弹出两指,左右疾挥,青年只觉眼前银光缭乱,耳边乒乒乓乓乱响。定眼一看,手中长剑竟然只剩下个柄。
他讷讷握着可笑的剑柄,额上开始渗出冷汗。
一阵碎剑乱飞,在茶馆中带起骚动,人群慌忙走避。青年随从急急拥过来,将他们包围在其中。
坐在旁边那姓秦的忍不住站起身,[前辈为何毁我兄弟传家宝剑!?]
老乞婆冷声道:[伸出你的手来,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指法能跟灵犀一指媲美?]
他盯着她骇人的手指,脸色阵红阵白。
他是断断不敢伸出去的,钢铁青锋尚且碎个稀里哗啦,更不用说血肉裹着的手指头。
青年回神,想到自己人多势众,恨声大喊道:[你这是什么指法,分明是妖术!]
旁人随即也道:[对,只听过灵犀一指,你这分明是二指!]
老乞婆眼光有瞬间的痴滞。
她笑了。
[灵犀二指,哈!!]
她渐渐大笑起来。
老乞婆走出茶馆,无人敢拦。
灵犀二指。
好个灵犀二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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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以为会从故事变成传说,传说变成神话的人,其实都如此这般,随雨打风吹空去了。
道是来无踪迹去无方,惟将潇洒供缅伤,原来是盛如风雨,衰似微尘。
这一天,有一个叫朱清清的老乞婆终于相信,那些骄傲飞扬的传说已经渐渐消失。
只留在少数旧人的心中,供以叹息凭吊。
朱清清也曾经年轻,她很幸运地年轻在陆小凤年轻的时代,并成为他唯一的徒弟。
当年她总是爱易容成很丑很怪的人,有时是晒太阳捉虱子的乞丐,有时是大胡子关外参客,有时是粗鄙的市井屠夫。
一次次易容,却一次次被陆小凤认出来。
不过现在她已经很久不易容,因为她已经变得真正又老,又丑。
即使当年的清清也不怎地漂亮。
记得当年那小女孩子,眼皮儿左双右单,嘴唇太薄,唇角微微下拉,因此表情从是显得有些傲慢。
但她的唇边有一颗小痣,笑起来就很是妩媚。
清清的嗓音清脆好听得像铃铛,她常常用带笑而爱娇的声音提起自己的师父陆小凤。
她有幸向剑神敬过一次酒,满饮银杯,动作痛快豪爽。
这是陆小凤喝酒的方式。
西门吹雪眼神带了笑意。
他说,[你也会灌酒。]
清清说,[我喝酒并不好看,因为清清是女人。]
没有哪个女人在说自己不好看时笑得如此甜美。
西门吹雪又说,[陆小凤一定很喜欢你。]
于是她心头浸得更甜,好像喝下去的不是十八年女儿红,而是滋滋润润的清蜜。
不要忘了清清姓朱。
她的哥哥就是紫禁城中那位年轻却寂寞的皇帝。
当清清推却皇帝哥哥送来的西域首饰珍玩,却要了一壶皇家窖藏的好酒时,皇帝也笑问,[清清什么时候变成个小酒鬼了?]
她骄傲地答,[我是跟我师父学的,我师父是天底下最好酒的人。]
也不要就这样以为她只是个爱酒爱武功,又有些娇痴的小姑娘。
赤橙黄绿青蓝紫,她建立、暗中操控江湖中人人闻风丧胆血衣堂。
她可以一面跟皇帝哥哥做了酒友,一面帮助干爹南平郡王逼宫篡位;她可以一边叫着师父师父,为师为父,一边用陆小凤的独门功夫将他陷害。
看着陆小凤被迫披上紫色血衣,清清暗想,这件衣裳要揉进、刻进他骨血里去,教他一辈子都剥不下来才好。
可三十年后,龙椅上的黄袍男子虽然年轻不再,却仍旧是当年那个寂寞的皇帝哥哥。
南平郡王逼宫事败,清清被押入天牢。
这样株连九族的谋逆大罪,如此已经算是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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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皇宫最阴森,最冰冷的地方就是北天牢。
清清就曾经被关在那儿。
天牢里的老鼠很大,凶悍不怕人。它们在她脚边蹿来蹿去,夜里啃她的手指头。
清清被疼醒,却不缩回手。
她看着自己纤细的手指头被一根根啃得血肉模糊,疼得她全身发颤,眼泪直流。
她想过不要这些手指头了。
那是会使灵犀一指的手指头。
几天后,清清的十指已经全部溃烂化脓,肉都快要腐掉。
太疼太疼,最后是麻木。
伤势感染成重病,她缩在墙角的稻草里,想念一壶好酒的香气。
如果人生可以像写坏了的纸张,嗤拉一声撕掉重新来过,她会活得比较好么?
三十年前,她不知道;
三十年后,她仍旧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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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出现在天牢时,清清以为是自己快要死前,发的一个美梦。
他死死抓住她的手腕,瞠目结舌地盯着她的十指。
陆小凤说,[你等我。]
他转身出牢门时,清清才回过神来,她喊,[师父啊。]
西门吹雪曾问,[难道你不怕我杀了你师父?]
她笑得天真,[如果您能够杀了陆小凤,那说明陆小凤不配当我的师父,清清也只好拜您为师啦。]
后来她明白了。
像师父这种人,一辈子,甚至几辈子,也只能遇到一个而已。
很快陆小凤带着另一人回来。
那是个相貌干净柔软的男子,微笑和煦。
他身上披的,是陆小凤方才穿在身上的蓝色外衫。
他蹲下身来为她诊视伤口,让陆小凤出去取水,还叮嘱着要煮沸过的水,随身拿出一把小刀与各种伤药。
这伤,恐怕要剔骨才能包扎,处理得不好,别说指头可能废了,人都要丢了命。
天牢中,他半跪在地上,映着天窗洒入的一小束光线,正在处理伤口的手指修长而灵动,仿佛带着一种轻瓷般柔和的亮。
男子忽然轻轻咳嗽了两声。
陆小凤立即问:[你可还好?这北天牢太阴冷,你有伤在身……]
男子却摇头:[姑娘的伤更要紧。]
清清心中微动。
她这才看清,原来师父眼里最最着紧的,并不是她。
她原本就是个聪慧敏感的女子,更何况对方是她此生唯一倾慕的人。
男子身上披着的蓝衣蓦然变得很扎眼。
他脑后散散束着的长发搭在肩头,深棕色,宛如陈茶。
清清不知哪来的力气,她突然愤怒地伸出手右手,狠狠拽住他的头发。
指上的脓血烂肉揩在他洁净的发丝上,男子被她拽得往前倾。
[清清!]
陆小凤一声怒喊。
他生气了。
清清的记忆中,师父是极少极少生气的。
哪怕她栽赃他弑君篡位,哪怕她曾经想要他的命。
只有血衣堂放火烧死西门吹雪时,他才发怒过那么一次。
陆小凤帮他擦拭着头发,清清死死瞪住他,恶狠狠说:[看你们能到几时!]
师父答,[到老,到死。]
男子笑了。
[对,到老,到死。]
清清气得要发狂,嫉妒得要发疯。
眼泪啪啦啪啦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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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后,她走出囚牢时,听人说是皇帝的宠妃诞下了九皇子,大赦。
牢外梅开春未开,洁净得恍如世外。
她打听陆小凤的消息,所有的答案都是没有消息。
清清又开始嗜酒。
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她不再是南平郡主,衣兜里几个铜板来来又去去,有心放纵之下,当年的姑娘便成了今日你们所见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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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清清在等人。
她把可怕的手指缩拢在脏污的袖子里,坐在刚刚开启的东南城门不远处。
清晨的雾露还润湿着空气,朝阳已然升起。今日的朝阳依旧很美。
她观察着出入城门的每一个行人,每一辆马车。
最近有许多富贵商人带着贺礼进京,为花家老爷祝寿。
对,就是那七老爷。
三十年前你一踏入江南,脚下便有一半土地是他家的产业。
三十年后你花出一张银票,十有八九就印着花家大通钱庄。
清清已经等了五天。
也许她要等的人早已经乘马车入城了,也许还未出现。她猜测着哪一辆是他的,这种猜想使等待变得有希望。
尽管很微渺。
微渺得黄蔫的希望随着车轱辘声一次次跳出来,闹得她心中起起又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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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是个很重感情的人。
他对人有感情,对城也有感情。
尤其是这样一座世俗却高贵,古老又迷人的京城。
当他的马车驶入城门时,陆小凤忽然让车夫停下,下来徒步入城。
如今他的鬓已带霜,眼角已有了不可无视的纹路,但他的腰板依旧挺得很直,他的手依旧像年轻时一般温柔而霸道地牵引着情人。
鞋底触上砖石地,陆小凤喟叹了声。
京城不是他的故乡,但载了太多回忆。
这里曾有他的好朋友李燕北,那个曾在这古城中迈着稳健、切实的步子的权利人,每日清晨往复巡逻着他的基业他的心血。
娶了他娘的几十房姨太太,建了他几十座公馆,豪赌中痛快地一把就押上整个京城北的地盘。
这里也曾有他的好朋友金九龄,六扇门三百年来的第一高手,只喜爱一流的酒和一流的美人,他的死令陆小凤难受得厉害。
这里还有叶孤城身殁时,天边飘来的一朵凄洁白云。
城还是这座城。
可一转头,好酒,好朋友,都去了。
车夫赶着马车辘辘地离开。
陆小凤却站在原地,看着远方飞檐下稍稍出头的半轮朝阳。
它不明,不热,却可以狠狠地射花他的眼睛。
二人也是接了帖子,从泰安赶来京城赴花家老爷五十寿宴的。
记得当年与花满楼对付铁鞋大盗的那场寿宴,座上的人还是花满楼的父亲花如令。
如今却已是花满楼自己。
以前在百花楼里弄碗长寿面,饮壶水酒便作罢的生辰,就像七少爷悄悄变成了花家七老爷一般,不知何时已开始办得大张旗鼓,迎四方来贺了。
再也没有人唤花满楼的乳名。
也许……也许还是有的,在某个夜半私语时,由另一道清冷、低沉的声音,经年不变地唤一声,七童。
厉南星瞧他神色许久,顺着陆小凤的视线,望向天边那片愈积愈浓的红霞。
南星问,[要忍住向朝阳奔跑的冲动,很难受吧?]
陆小凤用力闭了闭眼,待眼眶不再发热,才换上个促狭笑容道,[我在想,怡情院如今的头牌比不比欧阳情漂亮。]
厉南星只是笑着摇头。
年轻时也曾坐拥醇酒戏美人,只怕平生不尽欢。
都说陆小凤是江湖浪子,可谁解浪子的寂寞?
每一次月又明,酒又醒,那种说不清的空荡,我想就是寂寞罢。
见他半生里,攀花眠花,折柳卧柳,不曾想花谢了花再开,月缺了月再圆,人生何能再少年。
陆小凤没有家。
后来,他将那座草庐做了家。
再后来,他学会了自己酿酒,就连出门去泰安市镇买酒的路也省下。
他几不可闻地喃喃,[南星,有你甚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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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远远看着陆小凤与厉南星。
他们携手走进霞光里,渐行渐远。
他们的手交握着,脚步轻慢和谐,像首舒缓的调子。
他们已经走过了甘淡的三十年,生同一个衾,来日死同一个椁。
清清用手捂住了脸。
透明的液体在她残损的指缝间隐隐约约地一闪,一闪。
到老,到死了啊。
她从没有觉得两个男人的爱情,竟也可以这样美。
美得让人只能屏住呼吸站在远处静静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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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星,等到来生呢,我还是要做个四条眉毛的闲人,到处管人家闲事。这样就会被很多很多人知道,你也能尽快找到我。而且,下辈子你来寻我时,就算你成了个泥娃娃,我也会一眼将你认出来,绝不再转过背去。]
[说不定你上辈子也是个大侠,也曾说过这般的话。]
[是是是,还一定是个嗜酒如命的大侠,还没喝够便投了胎。]
[你埋在竹下那坛酒可偷挖出来了?]
[早挖出来了。]
[自己酿的“茶叶青”滋味如何?]
[……很醇,很甜。]
……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