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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   (一)痛失
      “我一直想陪你来世界尽头。” 他说,嗓子喑哑。
      冰岛冷冽的空气,疯狂地撕扯着王鹤棣额前万根的凌乱金发。
      如果极地短暂又稀薄的阳光有形状,那就是狂风穿过他头发的形状。
      冬天,他脚下踩的方寸土地就会被厚厚的冰雪封住,沦为无人的死地。
      众神的深海正在悲鸣,呜呜咽咽,却只愿意在遥远的地平线上滚烫,不肯留恋这里。
      真相已滚落悬崖,随着洋流飘向更北的远方。
      不必燃烧,是因为他早已燃烧,爱早已燃烧。

      (二)回归
      于沉香寂寞处,王鹤棣跪在蒲团上,闭目养神地捻起佛珠,嘴里念念有词。
      连佛堂都有幽静典雅的VIP室,实是因为他不慎勿入凡俗,而此辈又恰巧生为权倾万人的财阀之子。
      “能把头发染回黑色,这才看着像个人样。”
      父亲临走前平静地扔下这句破天荒赞许的话,他的背影罩住了王鹤棣的后背,也遮住了释迦牟尼的眼睛。
      年纪轻轻,他终于干尽了全部新鲜有趣的勾当,也腻了。
      当王鹤棣决定换个活法的时候,他已经感到自己被父亲的魂附了身,夺了魄。

      (三)曾经
      车飙到120公里是要被人鄙视的,酒不喝完是要瑞士军刀见红的。
      妞敢给自己甩一丁点的脸子,他是要把她挂起来做腊肉泼水惩罚的。
      尊贵的红龙可以烹饪后盛给老爹做生日的惊喜,低贱的网红总是组团排着队来抛媚眼,然后他给她们的基本服务打分,再一个个点评她们各种千奇百怪的反应。
      他将他们每个人的履历装订成册,成为二代圈内人人传阅的鉴红指南。
      谁知盘中餐,王鹤棣他就只想烧仓房。
      “我的乐趣不在得到,得到没什么意思,而在于研究她们最后失魂落魄时的表情。”
      “那有什么好研究的,有钱又帅还能如何呢,反正你不爱任何一个,她们也没一个真正爱你。”
      最好的兄弟酩酊时的玩笑醉话竟然入了心,虽然王鹤棣继续给他灌着酒,笑容却凝固在脸上。

      (四)城邦
      孤儿院长大的王传君,为了保护自己,才练就了一身的痞气。
      无恶不做,无利不图,只因为培植他长大的土壤都是被下水道的臭水污染过的。
      在东南亚干过最恶心肮脏的走私生意,他也在缅北的园区里做老板做得得心应手。
      只有在私下无人的角落,他会穿着白色的棉质老头衫做微雕手工。
      他喜欢那种分毫必争的掌控感,希望自己能像完美世界的造物主一样,
      王传君喜欢看着微雕世界里的建筑拔地而起,近处景观雅致,远处风景优美。
      开灯的一刹那看着那些小人儿,王传君总是绽放出心满意足的笑容,就像在幻想城邦之中看着自己的孩子们交际恋爱、幸福永久。
      每当一件作品完工后,他就能捋顺一些事情,继续投身那些坑蒙拐骗和杀人越货的事情。
      成功者恒信,信他们始终会赢,会搞定任何问题。

      (五)热烈
      比王鹤棣年长了13岁,又多了那么些社会经验,他信自己能驾驭对方。
      “无非是个染黄毛的轻浮浪荡公子哥,看着不像有多聪明,很好骗。” 王传君的手下说。
      “别轻视他,他可是真正豪门的纨绔子弟,见过的世面比你多多了。”
      王鹤棣的眼睛水水亮亮的,来自最高处阳光照耀之地的环境,总归是明媚的山清水秀,作为他眉眼的底色。
      纨绔子弟他懂什么,养尊处优唯一的技能是空虚无聊放纵消遣,再怎么胡作非为都是小打小闹,根本不懂什么叫做真实的阴暗爬行。
      王传君是阴沟里的蚂蟥,是牛马身上夺命的臭虫,是控制螳螂的铁线虫,是掏空蜗牛的炫彩食客,是把蚂蚁变成行尸走肉的菌子。
      王鹤棣的人生,是王传君疯狂羡慕的,是渴望眼馋的,是贪图觊觎的。
      不知怎么回事,那天晚上回到私人工坊,他忽然就想雕一个漂亮的金发男孩。
      将王鹤棣的小人像捧在手心里,对方正站在手心里冲他咧嘴开怀地笑,就像故事里那个寻找玫瑰的小王子。

      (六)变态
      人与人之间的缘,有时候就是很神奇,完全不会讲什么道理。
      王传君喜欢把他抱在怀里,就像金丝猴在找同伴身上的盐粒。
      亲昵地扒拉着对方的头发,王传君变态,还喜欢埋下头深呼吸他头发里和脖颈后的人的味道。
      混迹于皮肉卖场,见识过活人断气,交易过违禁物品,经历过逃命关头,天天过着在枪炮上插玫瑰的日子,他一直认为自己钢板一块,除了各种原始欲望,早已经麻木了。可能当年他在教训别人的时候,也喜欢揪住别人的后勃颈或撞墙或压迫地威胁对方,所以长年累月的习惯,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特别的兴奋与嗨点。
      年轻的男孩荷尔蒙正旺,对别人来说是油腻的头油闻闻就要呕。
      可那味道,对他这种独特的癖好来说,却是上头的春药,上瘾的毒药。
      因为王鹤棣平素很精致,他的头发里除了头油味,还有高档美发产品的各种香味,混合起来,更加地好闻。
      王鹤棣在嬉皮笑脸的面具底下藏得很深很深,王传君揭开那一层又一层硬壳的面具时候,看到的都是夸张大笑着的阳光开朗大男孩。
      直到王传君坚持不懈地揭开一层又一层的大笑面具,看到他最底层悲情面具的那一面,几乎差点给他抠出血来。
      男孩悲情的那张面具,是任性哭丧着脸的表情,五官诡异地下吊着,凄凉,却凶怖可怕。
      晚了,王传君想跑已经晚了。

      (七)告白
      总是隔代亲,在他至爱的亲人——爷爷的葬礼上,王鹤棣木着脸没哭,只待众人散去后,独自走上前撒下了来自冰岛的泥土。
      那泥土来自那个悬崖,来自他的脚边。
      “你们都是我最爱的人。现在你们都走了。就是把我的心也带走了。这辈子我将形同死人地活着,完完全全地继承所有这一切,继承所有这些我必须承担的。所以,我在今天就必须得死了。以后再来,我就打心底不认识你们,大概率,我们就是陌生人了。”
      王鹤棣凭着最后的力气,在完全被他父亲夺舍之前,站在爷爷的墓碑前倾吐了这段告白。
      这是在旁人听来太过奇怪的言论,他在这里代表了永诀。

      (八)极乐
      “这辈子可曾造过什么业?”
      “年轻时候的荒唐事。”
      “什么事?”
      “我亲手杀了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打坐室里,他这么跟释迦牟尼说。
      只是,时间流逝地太快了。
      仿佛他只跪了那么一小会儿,就垂垂老矣,入了耄耋。
      直到金发变银发,也唯有那年冰岛融雪的夏天,是他可以企及的天堂与极乐。
      那是一种,雪也能燃烧起来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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