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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阿塞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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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醒来王凯还有点迷糊,出声叫脑袋压在自己胸膛上的寡妇姐弟俩也起床,看寡妇儿子醒来以后发愣的模样才想起他妈跟姐姐已经跑路了,叹口气抱着婴儿去吃了顿奶,回来给自己和寡妇儿子做早餐,然后继续缝缝补补做小孩日常需要的东西。
上辈子王凯拆内衣救过寡妇的儿子,那时候他和他姐竟然一声不吭偷走了王凯的钱和打火机,当时的王凯因为担心自己秘密被其他人发现而夜不能寐,相比起不知感恩的寡妇和姐弟俩,王杰瑞真是个小天使,作为寡妇的骨血,可谓“歹竹出好笋”。
好吧,其实寡妇的儿子还是知道感恩的,否则也不会留下来,所以经过这一回,王凯也愿意把他当做“自己人”。
上辈子他给寡妇的女儿和儿子取名“妮娜”和“约恩”,他也曾对他们给予厚望,只不过结局挺操蛋,这辈子他想抹去上辈子失败的印记,所以想给那家伙一个新名字。
总叫“寡妇的儿子”也不像话不是吗?
“我知道让你彻底忘掉寡妇还有你姐姐会很难,不过既然你选择留下来跟我在一起,那咱们就要过咱们的日子,明白吗?”王凯问寡妇的儿子。
“……嗯。”寡妇的儿子乖乖点头。
“咱们现在已经在芦河村了,我平日里也需要你看家,还有帮我做一些事情,所以我想为你取一个名字,你愿意吗?”
“名……名字?”寡妇的儿子眼睛亮起来:“我……我也可以有……名字吗?”
王凯点头:“对,你也可以有名字,你觉得’阿塞尔‘这个名字怎么样?”
寡妇的儿子脸都憋红了,直点头。
“‘阿塞尔’在咱们这边方言有‘烈火’的意思,你是个男孩子,太弱气了,我希望你勇敢一些,有担当,以后能做大事。”
“嗯!”他真的很激动,捂着嘴,几乎要跳起来!
“那我以后就叫你阿塞尔了,”王凯搓搓他脑袋:“要变成像烈火一样有担当的男子汉,懂吗?”
“嗯!”那孩子背后如果有尾巴,估计此刻已经摇出了残影。
出门之前王凯把家里都交代好,让那小子好好看家。
“我们出门了,等我回来,阿塞尔。”
“嘿嘿!”那家伙捂着嘴,站在门口,笑得像偷鸡的黄鼠狼。
把婴儿留在家里让八岁的小孩照顾是不可能的,所以王凯像曾经里一样早晨抱着皮革襁褓巡逻,巡逻结束以后借着短暂的时间回趟家,换掉已经被尿湿的尿布给儿子擦洗干净,然后抱着儿子去吃奶。
那位好心的母亲营养不错,有王凯资助食物以后家里人也能吃更饱,再三感谢他的慷慨。
回次家给婴儿裹好尿布以后王凯继续把他包进襁褓里,抱着儿子站岗。
家里有阿塞尔,尿布就不用王凯自己洗,也算轻松些。
冷风冲得厉害,王凯平常披着斗篷还好一些,现在没穿内衣又没了斗篷,整个人给冻得直发抖,不住地往火盆边靠。
倒是怀里的婴儿还行,其他人家根本不会奢侈到用柔软保暖的皮革裹婴儿,这种天气婴儿整个脑袋乃至于半边身子都露在风雪里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阿塞尔和村里其他小孩子大冬天冒雪光着屁股还到处跑。
当然,这里的孩子也是真的皮实,也没见哪个冻坏的。
本来按部就班的工作再次因为多抱了婴儿而“精彩纷呈”,不过王凯这一次适应得格外快,婴儿哭闹或者拉屎撒尿的时候他就很淡定地往回家走,反正家离村口不远,而且家里有人接应,他一点都不嫌厌烦。
要照顾小婴儿,这些天安稳觉变少了,不过六天也不难熬。
相比起上辈子完全没有经验硬着头皮摸索,每天累得睁不开眼皮,连个帮手的人都没,现在的生活真的算格外幸福。
起码每天睁眼看到草编小篮里那个酣睡的小宝贝时王凯都会发自内心感到幸福和安宁。
阿塞尔那小子也承担了先前寡妇的工作,在家里做点家务,要不是王凯没搞回来锅,他还能捣鼓着做点吃的。
实话实说,下班抱着儿子回到家,有暖烘烘的篝火和等你回家的人真的很幸福。
石门再次开启以后王凯把缠在自己身上的八爪鱼卸下来,到小篮子很不舍地亲了下熟睡儿子的额头,伸懒腰前往另一个世界。
脱下破烂的衣服塞床底下的塑料袋里,王凯烧水擦洗了身体,然后拉起被子倒头睡觉。
天没亮王凯就醒了,迷迷糊糊在床周围乱摸,嘴里还叨念着:“杰瑞醒醒,该去吃奶啦……”发现身上没有缠八爪鱼,而且摸好几下没摸到篮里的孩子他还下了一大跳,直到起身到处看,确定自己确实是在另一个世界以后才长舒一口气,倒头又小睡了一会儿。
这天早晨他起太晚没提前做早餐,林佳音还以为儿子生病不舒服,问他要不要请假,王凯摇头说不用,慌慌张张抓面包冲奶粉推给爸爸妈妈,自己撒丫子往学校跑。
带过孩子或者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大人的生物钟会为了照顾小家伙而变得同步,王凯也一样,哪怕在这边世界,原本在上课,到时间就会感觉该带孩子吃奶了,心神不宁,花好十来秒才能意识到自己现在根本不用担心那些问题。
上辈子照顾小孩其实已经有丰富的经验,不过该找书温习还是免不了的,先买了奶瓶和常备药品,又去书店买了两本比较详实的育儿书籍才安心回家。
半夜还是会醒来,生物钟告诉他该给孩子喂奶,可他在这个世界哪用喂婴儿?就当是起夜了,出门放水以后搓搓脸,躺下继续睡觉。
给八爪鱼缠习惯了,旁边没点东西搂着都会觉得空荡荡闲得慌。
另外,习惯早起巡逻以后早晨不活动也不舒服,所以王凯不再骑自行车,而是改跑步上学,刚好能热热身。
现在的同桌是个腼腆的女孩子,跟王凯说话的时候总轻声细语,王凯多跟她说两句话她就脸红到脖子和耳根,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很温柔很善良的女孩,王凯知道她喜欢自己,日记里满满写着关于他的一切,不过他没法回应同桌的感情,他告诉过她现在得以学习为重,上大学以后才会考虑更多的东西,至于她能听进去多少王凯也没办法。
上辈子王凯高一的同桌是梁江波,那时候王凯成绩还很差,个子又矮,总被梁江波说他是小土狗,王凯没少跟梁江波斗嘴。
不过也正是梁江波的影响才让王凯下决心要提升成绩,在高二分班的时候梁江波考考去实验班,王凯也因为成绩提升去了重点班,并且还在高三跟梁江波胜利会师,都成为实验班的同学。
回想起上辈子梁江波和另一个朋友为他从实验班转来重点班督促他的点点滴滴,王凯也时常会怀念那样的生活。
可惜过去的总会过去,哪怕是想方设法去“重现历史”,同样的时间和同样的地点发生同样的事情,人的心境变了,一切也就都变了。
“嘿!王凯你想啥呢?”梁江波过来坐到王凯身边,把一瓶奶塞王凯手里。
“想过段时间出去散散心呗!”王凯活动着脖颈和肩膀:“家里待太久,整个人都生锈了。”课间无聊的时候王凯会到通往顶楼的楼梯上坐着,去往楼顶的门被锁了,不同班级的同学时常在这楼梯上碰面聊天,他跟梁江波也是这里的常客。
“行啊,你想去哪?”梁江波一听出去玩就眼睛发亮:“银川怎么样?那边好玩的地方可多了!”
王凯点头:“银川挺好,过段时间吧……我打算请个假出去逛上两天,也想买些东西。”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梁江波顿时把胸脯拍得“梆梆”响。
王凯想出去一趟不光是为散心,主要还是想把手里的金币给弄成钱,买照相机跟胶卷回家,记录两边世界的生活。
摄影是王凯生活的一部分,上辈子他就喜欢把生活中的片段用照片记录下来留待以后回味,这辈子他希望自己还能继续保存住那些珍贵的时刻,一家人翻看相册的幸福场景就算现在也让他难以忘怀。
另外有钱也能办许多其他事情,毕竟他现在已经成功抵达芦河村,大儿子王杰瑞也已经顺利跟他“汇合”,在数年后前往异国寻找二儿子之前王凯已经没有什么好顾及的东西,他现在最在乎的除了要将孩子照顾好之外就是为将来抵御狼人灾害做准备。
席卷大地的狼人灾害毁灭了高谭公国无数村落和城镇,它所造成的伤害在未来数十年都无法被弥补,曾经的王凯在狼人到来之前逃往上河村避难,任由芦河村留下的老弱病残在狼人袭击中苦苦挣扎,那是他无数次后悔过的决定,在梦里都无比揪心,这一次他不会重蹈覆辙,无论如何都要跟狼人死磕到底,守护芦河村!
食物,武器,工具……光靠芦河村的物资想要抵抗狼人是不现实的,就算王凯依靠卓越的魔法能力也无法以一人之力抵挡汹涌的狼人浪潮,芦河村必须要借助来自于对面世界的力量才能从狼人灾祸中幸存。
“具体时间咱们之后再定,我这边也做做准备。”王凯拍拍梁江波肩膀,他知道这哥们还是非常可靠的。
“我办事,你放心!”梁江波笑得很灿烂。
王凯之所以说要过一段时间,自然是打着提升自己超能力以后提纯黄金便于出售的主意。
自王凯获得能力以来他坚持不懈的锻炼让能力一直都没有停止过增长,但他很清楚,真正能让他能力产生“飞跃式”进步的契机一直都在村子里,他现在能随心控制沙尘和土石飞舞移动,但想要将沙尘凝结成水晶、土块碎石转化成玛瑙和宝石还必须有村里的“贵人”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