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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奇朋怪友 ...

  •   这可真是有缘,,在她回去后的第十天,一晚同样她在自己城市的外环道上飙车,居然真再次被他的车缠上又飙了回车。

      他告诉蔚思悠,他为了找她当天就从X城驾车来到Z城了,可惜没有什么方向感,就只有每天夜晚守在各个路口,等待,他认为以她的习性,一定会有一天,再玩飙车的,他虽并不了解她,但共同喜欢同种的跑车,一定有相同的嗜好。

      这可真是个执拗而持着的人,幸好Z城很小,不然,等到猴年马月去?

      这可真的可以说是孽缘,很多年以后,蔚思悠唯一可以形容这命中注定的相识的词,就是这个。

      孽缘:罪恶的缘分,注定了,将带来恶果的结局。

      如果没有这一次的执着,是否人生的后来,便不会如此?

      这,谁也说不清,上帝的游戏,注定无法由世人明了。

      蔚思悠后来和他熟悉了,曾调侃过他,没想到这人平时挺放浪形骸的,这件事却很持着,他说,等一年也会等,他要决定做什么事,就绝不放弃。

      他俩成了好朋友,蔚思悠并不是个很喜欢交际的人,对异性也很陌生,可以说,除了言培,她没有和异□□过朋友,能有这么个异性朋友,却也是蔚思悠破天荒第一次了。

      有时候,她怀疑,她这些出格的事,不是自己的性格,是芮天歌捣鬼,但是,小芮却坚决予以否定,只说自己最多能影响她的一点情绪,绝对无法改变她的性格。

      这个半魂,想不起自己的事,对别人的事倒很清楚。

      夜晚,是寂寞的,如果你寂寞,也是寂静的,如果你孤独,同时,却又是喧嚣的,如果你热情,是张狂的,如果你疯狂。

      对于现代都市来说,什么也不缺,只要你有足够的勇气。

      蔚思悠从前是比较喜欢夜晚乖乖的待在家里的,直到那次意外后,她夜晚除了夜班,老老实实待在家的日子屈指可数。

      从那时开始,夜,就是蔚思悠血液里不安分的时刻,每每此时,骨子里的寂寞啃噬着她的骨血,所以,只有通过马达轰鸣的喧嚣和着血液里的沸腾,遗忘那种只要安逸就会爬上来的寂寞。

      “准备好了?!go!!!”在一声低吼下,两匹马力强劲的雅马哈如箭一般射了出去。

      在一群男女的呼啸沸腾中,那俩铁马,真是带着一种疯狂和一往无前的执着,在震天的轰鸣里,柏油马路空旷辽远,与天地相连。

      这是还刚刚修缮好的环道马路,夜半中,很少有人,连路灯都没有,黑夜,是这片土地的主宰,路上,依然还有几处坑道,还没有填平,两辆野马,左冲右突,东倒西歪,或直线,或曲线,飙发电举,流星光灿。

      蔚思悠只觉得,内心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兴奋,随着仪表板上颤抖着移向高位的指针越来越疯狂。

      极高的马达将摩托的机身都在轰鸣中几乎散架般的抖动,以她纤细的手臂几乎要压制不住车身,在一种几乎被甩出去的恐惧里,死亡阴影越来越重,反而让她更加兴奋。

      并驾齐驱的那驾摩托几乎平行,难分胜负。

      就在这时,前方突然开始传来巨大的箱车轰鸣声,一抹光亮由远及近,从散漫的随光逐渐越来越明亮,一辆庞大的,发出轰鸣的巨型货车轰鸣着开了过来。

      蔚思悠突然朝着后方的陆尘嚣比了个手势,那是挑衅的意思,陆尘嚣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却不由心里一颤,这个丫头不是真的吧!

      却见到蔚思悠朝着那巨大就疾驰过去,陆尘嚣吓了一跳,一加油门,速度表盘的指针轰的一声窜了上去,伴随着有些慌乱的叫:“悠悠!”

      这么噪杂的环境里,哪里能听到这声呼唤,窜出去的YZF-R7倒是咬住了R6的屁股,眼见得前面疯狂的丫头就要撞上如同巨墙一样的大型货车,他一把掀起头盔大声嚷嚷:“我认输,认输,悠悠,调头,快调头!”

      那嘶哑的喊,掩盖在一声汽笛般的长鸣里,陆尘嚣眼见得那刺眼的光芒笼罩了视野,看不清任何东西,迅飚之间横扫后轮,刺耳的急刹车后,侧翻一边,堪堪避过了那轰鸣着的大卡车。

      哄,呜呜,震耳的轰鸣伴随着庞然大物扬长而去,只留下摩托卡啦啦的呻吟。

      陆尘嚣也顾不得自己的酸痛不适,爬起来就冲向前方,无奈一片漆黑,竟然没有任何人,也看不到任何物。

      “悠悠,你在吗,悠悠!”陆尘嚣扯着嗓子大喊,喊了半天,才听到一边路基下传来一个轻轻的声音:“尘嚣,别喊了,吵死了!”

      陆尘嚣一下子扑过去,才在路边比路基矮了半截的田埂里,看到蔚思悠慢腾腾爬起来拍打着衣衫上的灰尘,扶起她那辆宝贝R6。

      陆尘嚣那张一贯嚣张而不羁的麦色俊脸上,不由展露了一丝自己都没有察觉的笑来,如果此时天光放亮,也许,很多了解他的人都要惊掉小巴,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居然会有如此灿烂的笑容。

      不过,这些,都只有天知道了,陆尘嚣如同一只豹子一般越下路基,帮助蔚思悠扶起R6,推上了公路。

      “你又赢了,悠悠,今晚的酒水我买单!”陆尘嚣习惯地道,这辈子,也许,他就载在这个丫头身上了,想他堂堂陆哥,好歹是号人物,刀口舔血,什么不敢?可是,自从认识这个叫蔚思悠的女人后,就慢慢知道,世界上,还真有比他不怕死的人,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是个谜,她从来不问自己的来历,却也从来不提自己的,她总是用一种几乎毁灭的游戏态度对待每一次的飙车,这种疯狂,连自诩从来都是疯子的他都要甘拜下风。

      好奇心,人人都有,他就是被这个女人身上一种致命的神秘吸引过来的,甚至在这么个小小的城市里流连,只是为了能够在这个女人身边多待上几日。

      这种感觉是什么,他还没有完全明白,不过,他对现在这个状态倒是满意的,至少,他现在,很开心,比起那曾经的痛苦,这里,他得到了淋漓的发泄。

      所以,他在这个好不容易找到的港湾流连不去。

      “今晚要喝什么?”陆尘嚣问,他不喜欢多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他有,蔚思悠也有,而现在,两个人是好朋友,这足够了。

      “随便,我明天休息,多喝点无所谓!”蔚思悠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Z城最好的酒吧叫情人吻,很有点暧昧的味道。

      酒吧的老板也很有点暧昧的情调,他叫林锋。

      锋者,锐也,可是,这个老板,怎么看,都是那种偏文秀的样子,纤细不高的个头,温吞如水的语调,不紧不慢的气场,偶尔一身的中山褂子,偶尔一身闲适的运动服,无论怎么看,都是一个山中隐者的派头,和喧嚣的城市酒吧八竿子打不到一处。

      他除了开酒吧,还有个爱好才真正是个隐者,那就是收集银器。

      越古老的银器,越好,他酒吧里装饰柜台里摆放的,琳琅满目都是银器,大到雕刻精美的酒器,小到银锁,女人身上精美的发簪,翘头,应有尽有。

      也许,他把他赚到的每一份钱,都用来投进这个收集爱好里了。

      几十万的家当,满满占据了他的生活。

      现代感十足的酒吧堂皇摆放着古老而神秘的银器,在幽幽的灯光中,透着神秘。

      这种矛盾的组合,也许,正符合了城市人不可言说的心里,古典于现代的结合,一如这里的老板,疏离,却又暧昧。

      每一个古老银器的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这是他对每一个问他为何如此喜爱银器的人最初的回答。

      蔚思悠会认识他,倒不是完全是因为在酒吧,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和这个看上去有点娘娘腔的老板搭得上话的。

      蔚思悠身上,有一方祖传的银锁,那是姥姥和姥爷从小就让她挂着的,说是驱邪避灾,让她不可取下。

      那银锁雕花繁复,那种古老的,微微泛着黑边的古意盎然,对小小的蔚思悠来说,是一种敬畏,敬畏它的年代久远,敬畏它的古老,也敬畏姥爷说话时的严肃。

      长大了,就是一种习惯了,再也没有取下。

      那一晚,夏日领口低,她无意间把它掉落到衣领外,就让林锋如同看到猎物的狼,眼放绿光,扑了过来。

      他开出价格企图购买,当然被拒绝,但是,却也开始了交谈,人与人的交往,也许就是那么莫名其妙,缘分的微妙,就是那么奇怪。

      他们交谈甚欢,于是,就成了朋友。

      久而久之,成了熟悉的好友,蔚思悠就把这锁交给他保养和陈列,主人还是她,但这样的方式,却令林锋感激涕零。

      所以,日后,所有的酒,蔚思悠来喝,都是半价。

      林锋对这块锁,有超常的兴趣,就他的分析,这锁制作的极其精美,是清末民初的精品,不仅因为她富丽细腻的做工,繁复精美的雕刻,都是清朝典型的银器制作水准,而且,它的定制风格,那绝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有的气魄。

      可以相见,那个定做的家族,如何宠爱那个要挂这块银锁的孩子。

      而且,很少有这样奇特的风格。

      这块银锁背面雕有一只孔雀,这是古代很少有的图腾,围绕着金玉满堂四字,正面,却有一片浮雕式的婴孩嬉闹图,镂刻精美,格局奇怪。

      年代久远了,所有时间和考工名都没有了,无法确切知道是什么时代,林锋很想查出它的故事,但是,这块锁的来历,姥爷一直讳莫如深,蔚思悠也不是个喜欢盘根刨底的人,一直,就没有什么进展。

      陆尘嚣来后,这两人也算是朋友了,但是相对于和蔚思悠的熟稔,奇怪的是,林锋似乎对所有的人,尤其是男人,都有种若即若离的态度,这是非常奇怪的。

      但是,和林锋从不问蔚思悠经历一样,蔚思悠也没有问过他的,每个人都有秘密,她有,别人也可以有,这不妨碍他们成为朋友。

      这个圈子很有意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但每个人又是很好的朋友。

      当然,蔚思悠也不是这个圈子唯一的女人,除了跟着陆尘嚣陆陆续续从别的城市来到的喜欢叫他陆哥的小罗罗们外,还有个蛇蝎女人。

      这么说这个叫范爱玲的女人有些过,但是,她那喜欢涂成庞克族一样的黑眼圈,妖娆的红唇,乌黑的指甲,性感贴身的装扮,都无一不说明,她的个性鲜明。

      他们的认识也很戏剧性,这些小罗罗那日打赌,谁请的动那个在角落里吞云吐雾的女人喝酒的,大家请他喝酒。

      结果,是谁都没有赢,因为她对着那个来请他的小子说了句:“如果是她请,我就喝,三千杯也喝!”

      那个她,就是在一边看热闹的蔚思悠。

      结果,蔚思悠请她喝了瓶30年的橡木桶干红,然后手搭着手,在一群男人瞠目结舌中,扬长而去。

      女人的友情,有时候,一样让男人莫名其妙。

      后来蔚思悠也问过她,为何挑她,她的回答很喷饭:“这么多人里,就你顺眼!”

      很性格的一个女人,也很直接。

      蔚思悠也看过她卸妆的脸,铅华洗净后,那张脸,除了有些苍白,没有那么妖艳,不知道,为何,她要把自己往妖里整,也许,这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她在酒吧角落里一人吞云吐雾的样子,像极了经历过世事沧桑的风尘女子,尽管明明只有二十八九岁,但是眉宇间的寂寞和忧伤,那是岁月的沉淀。

      她喜欢日夜颠倒着过日子,她喜欢419的疯狂,同时,她又如同洁癖一般排斥着任何一个长久的男人。

      人哪,真是要经历过,才知道曾经的一腔情愿是多么的幼稚,曾经乖宝宝的以为,那些爱深夜出门厮混,夹着烟的女人,是多么的堕落,是不可接触的人。

      当蔚思悠和范爱玲成朋友后,那一点点的肤浅被消弭殆尽,尽管不赞同她对待男人的态度,但是,一切,都不妨碍俩人的友谊。

      也许,她不过是个害怕寂寞,又害怕独处的现代女性,一个骨子里和蔚思悠一样寂寞了的女人。

      于是,这样一个奇怪的友谊圈子就是如此,一个类似大哥的来历成迷的酷哥,一个喜欢银器如隐士般的酒吧老板,一个模样作风如同浪荡佳人的女人,还有蔚思悠,一个矛盾组合体。

      当然,还有一群喽啰们。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三 奇朋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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