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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诸位客官,您们可知今日要在那校场被斩首示众的是何许人也?”
      说书人中气十足地一拍醒木,震得那桌子上的瓜子壳蹦了老远。
      这是城里一家算不上有名的茶馆,却因占了个地利,正对着城里的校场,今日难得的座无虚席。那说书先生常年里对着稀稀拉拉几个听客,乍然间被许多视线包围了,亦是兴致高涨,一双眸子亮闪闪的精光四射。
      他发了问,茶馆里顿时便是一阵摇头的茫然响动,斩首的告示倒是早在几天前便贴遍了大街小巷的,可是那榜上的“叶仲”二字,却是不曾为人知晓。
      “嘿,不知倒也在情理之中。这些人过的都是亡命天涯,刀口舔血的营生,名字又怎么会是天天挂在自己嘴边的?”洞察似的一捋自己稀疏的山羊胡子,说书人吊人胃口地压低了声音慢悠悠抛出一句话,“不过,三年前邻县的端午龙舟会上,县太爷观礼却被刺杀身亡的大案,诸位应该都有些许听闻吧?”
      这回可是炸开了锅。虽说百姓们的消息不大灵通,可这等大案还是人人知晓的。众人把说书人围了个严实,七嘴八舌,无一例外似乎想多知道点。
      唯独角落里那一桌格格不入的安静着。是个青年男子,白衣,面前的桌上放了一壶酒,一只酒盏,除此之外别无他物。只见他独自坐着,偶尔漫不经心地端起白瓷制成的酒盏浅咂一口,间或侧过头,无声地向窗外投去一瞥。。
      ——视野尽头,是那个吸引着所有人的校场,已逐渐被嘲杂所占据。

      叶仲是被牢房外的吵闹声惊起的。
      不知是不是昨夜那一顿丰盛饭食的助力,他难得的一夜安睡。五月初的天气,南方早就闷乎乎的热了起来,当做床褥的稻草年代久了,又沾了汗湿和潮气,经热气一熏,更是整日的散发着充满穿透力的呛人怪味,连周公的庭院都没能放过。
      “这环境,要是换纪辰那小子来住住,我赌他非抓了狂不可。”随手挠了挠乱作一团的油腻头发,瞟了眼地上那只昨夜被自己一脚踩死的蟑螂,叶仲嘿地笑了起来。
      他乐得开心,连手都开始在木栅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敲了开来,全然没在意每次动作时带动全身伤口的尖锐痛感。直到牢门被狱卒“咔哒”一声打开,青年才稍稍止了笑,微眯了眼睛斜望上去,上挑的眼角里挂着的是满满的轻蔑。
      “小子,伺候了大爷我几天,辛苦辛苦。”破了个洞的布靴悠悠然抬了半寸起来,摇摇晃晃指向地上那个干饼状的蟑螂,“不客气收了吧,爷打赏你的。”
      得到的回答是一记耳光。叶仲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叶仲打小就喜欢惹人生气,最好是气得火冒了三丈连头发都烧成白地的那种。当年纪辰的侍童盯着他二人对饮,轻声嘟囔了句“天壤之别”,立刻就被他笑嘻嘻一句话给顶了回去。
      “嘿,承蒙谬赞。不过你这孩子,说你家少爷是菜园子里头的泥,就不怕他赶走了你?”
      那僮儿给他气的脸红脖子粗,一面又担心自家主子误会,故而结结巴巴地转过去给纪辰解释着。纪辰却只是喝酒,复又摇了摇头,右手搁了青花瓷杯掂起筷子一指面前那张快要笑到抽筋的脏脸,声音浅淡得如同酒铺外迷蒙的烟雨:
      “一言蔽之,贱。”
      叶仲相当不合时宜的笑倒在了地上。

      叶仲和纪辰是朋友。认识的时间么,不长不短,刚刚好要三年。
      掰指头算算,明儿个似乎就是那第三年整?懒洋洋靠在囚车里随着颠簸哼着小曲儿,叶仲在余光里瞟见瓦檐下隐现的青黄色艾叶的瞬间突然想到了这个。
      他不是那些深闺里的姑娘,什么爹娘的生辰恋人的生辰鹦鹉的生辰统统搁在心里头成天惦记着,能记得那个日子,完全是因为那天正巧是端午。
      ——满溢着粽香味儿,艾叶味儿和雄黄味儿的端午。

      也不记得是怎么跑到那个小酒店外的,那时的他早已数不清与追兵们交过了多少次手,只知道若是再这样猫捉耗子的跑下去,自己迟早会流干了全身的血。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啊……自己一条贱命换一个官的性命,恐怕会把朝廷给气死吧?这般想着,叶仲脸上的笑意终于忍不住的扩大了开来,逐渐变成了扬声长笑。
      没有再去管身后附骨之疽般的追兵,他大摇大摆走进那个酒店里就把碎银拍在油腻腻的桌上,旋即回过身,指了指那个靠窗坐着的唯一的客人:
      “来!趁着大爷我还没被那些为虎作伥的畜生们弄死,我请你喝一碗!”
      应声而来的伙计还没走到一半就被他的话吓得腿脚一软跌在了地上筛糠似的打着抖直往后挪,他冷笑了声懒得理会,寒星也似的眼睛只盯着那个人看。
      他想知道那人是什么反应。而事实并没有让他失望。
      那个后来被叶仲知晓了叫做纪辰的人只是淡淡的回了自己一个笑,然后说,多谢,今天是端午,别忘了让小二往酒里加雄黄。

      “当年这叶仲一个人一把刀就取了县太爷的项上人头,被县衙里的一等好手一路追捕还能全身而退,实在是万里挑一的硬汉。可惜啊,这次他盯上了金库,却没想到这府库是请了江湖上出了名的‘鹰眼’夏捷看守,当场就被老爷子逮了投进天牢,三日后午时斩手示众。”
      “咳,这回校场防范的如此严密,就算是插上双翼,恐怕也难逃一死啰。”说书人惋惜似的一叹,惹得听众也是一阵叹息。
      唯有角落里那人无谓的笑笑。
      “全身而退?我怎么记得那次见着他时,完全像是从血池子里捞出来的人呢……不过,就算是这次,他也死不了。”
      给自己斟满了酒,纪辰望了望天,随手放下了已经空荡荡的酒壶。
      “叶仲,这次的劫库之赌,我要赢了。”

      木车轮碾过石板铺做的街道发出的轧轧声响终于在某处戛然而止。被狱卒带上行刑台,叶仲打了个哈欠懒懒伸臂,大方地坐了下来。
      刽子手端了坛子倒好了酒,就把碗往叶仲的面前重重一撂。臂弯里打磨得雪亮的刀被快至正午的太阳映了,明晃晃一道光。
      台底下霎时就是一阵子的叫好。叶仲瞄了眼被四溅的酒水洇湿的衣服,也跟着笑。
      他笑着问,师傅,今儿个是端午,酒里掺了雄黄没啊?
      男人咋呼呼点了下头,掺了掺了,快喝吧你,误了上路的时辰,我不好交代。
      哦哦,那我喝了。叶仲抬手端了碗,斜斜往虚空里一碰,似是在和谁对酌一般——旋即嘿的一笑,仰脖干了便把碗往脚下砸了去。
      “咣”的一声响,白瓷碎了一地。
      “这酒也够劣的,就雄黄味重……”低声嘟哝着用袖口着嘴角,叶仲朝着正对着自己的酒楼高高挑起了眉,“不过,也够把本大仙打回原型了。”
      ——你叶仲,就是条蛇,牙尖嘴刁,死活不会被逮住的蛇。
      “真想大呼一声十八年后老子又是条好汉呐……不过这次没机会啦。”他喃喃,视线因了断头刀的刺眼刀光变得有些模糊,可还是不妨碍瞅见对面阁楼上腾起的一袭白衣。

      纪辰的白衣。
      很多年后,坊间茶馆的说书先生是这般口沫飞溅着形容当时的场景的:就像一道清风携云而来,在空中腾挪转折,矫健若游龙,自在若翩鸿。俄而又是一个飞纵,恍若白虹冲上了三千里霄河。
      风华绝代!
      说书人说得摇头晃脑,听众们听得如痴如醉,个个在心底暗恨不能早生个十年,亲临现场看看何为传言中的神仙风姿。然而,残忍的事实是,倘若纪辰当真的是这般优雅地舞了过去,叶仲就算有十个脑袋也是不够用的。
      只是疾速地掠过上空,甚至在嘲杂的人声中泯灭了带起的风声。
      当众人反应过来的时候,纪辰已经将手按在了差一分便要斩落在叶仲脖颈间的断头刀上。
      准确的说,应该是刀的碎片。
      ——刀刃已在掌力吐出的瞬间片片碎裂!
      “啧,好险好险。”伸手震断了双手的铁镣,叶仲大喇喇从地上一跃而起至纪辰身侧,顺便踢飞了当先冲上来的一名官差,“你小子不要每次都搞得那么玄好不好?害老子都想自己出手了!”
      “小店的酒不错,忍不住多饮了几盏。”纪辰微扬了嘴角淡淡说着,手上的动作却还是丝毫不见迟缓,转瞬便击倒了数名官差。
      “倒是你——何不先出手呢?按当初的约定,即使劫库被捕,只要能靠自己逃出,赢的可是你。”
      他是带着疑惑将此句问出的,而另一边却再没了言语。叶仲眼疾手快夺来了一柄钢刀掂了掂就抄在手里炫耀似的挽了几个刀花,刹那便是血光飞溅如雨,吓得那靠的前的百姓们一叠声的惊叫。
      “真是的,怕见杀人还来看什么砍头。”低声嘟哝了一句,几轮之间又是数条看守的性命。
      在这浸染过无数血迹的法场上,生与死,也不过是数声闹事里的喧嚣罢了。
      只是今日死的不是叶仲。
      挪步绕过尸体与纪辰相背而立转攻为守,白刃于身前飞旋着,防护得滴水不漏。
      纪辰使的是家传的拂叶掌法,据言是纪氏的先祖在柳林中练掌时悟出。只见他每一掌拍出皆是虚中带实,蕴含了数十种后着,再加上于空中翻飞的衣袂,端的是飘逸若仙。
      眼见有人劫法场,官兵们狂潮也似地涌上来将这一白一灰两道身影缠得愈发紧密。饶是二人武艺惊人,面对着这人海战术,却也逐渐有些招架不住。
      抬手狠狠将眼前之人横击而出扫倒了一片官差,纪辰正打算松口气的瞬间却发觉背后那人猛一踉跄,差点摔倒在自己背上:“叶仲?!”
      “……我没事。”将涌至喉头的血再度咽下,叶仲只觉得头顶的天也被那股微甜的腥气冲的开始旋转起来。天牢里附着了斑斑点点暗红陈渍的刑具并非只是摆设,目前自己全身上下已经无法找到一块完整的皮肤便是证据。
      “是我疏忽。”背后传来纪辰的低语,末梢里坠了掩不住的歉意。话音未落,那人已一个纵身跃到了人群之上。
      乍分又合。白衣的青年向愈发吃力的叶仲伸出手:“走!”
      手心交握的瞬间,相互传递的,又怎么会只有温度呢。
      零星的血沫飞溅到脸颊上也懒得拭去,叶仲只是咧着嘴笑。
      还记得的,三年前的那个端午,也是这个人与自己笑着饮尽了杯中酒,又这般突兀的在自己与官差对决时出现在自己身前,旋即双掌拂走了世间的流尘。
      还记得当时他望着满地的尸首,也不过是冷声的说了一句话而已。
      “你死不了。”
      ——于是他就真的没有死。
      不管是三年前,还是今天。

      落日泼墨般将林间小径染上了暖黄夕色。
      “那么,先就此别过。”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回去代我向山庄里的侍女妹妹们问好!”叶仲对着纪辰的背影挥着手高兴得不亦乐乎,怎料那人却蓦地一顿,在叶仲心惊胆战的目光里悠然回过了身来微笑着补充了一句。
      “三日后,此时此地,我等着五十年以上的陈酿。”
      “…………”
      “再会。”
      “喂喂!你倒是试试三天内找到一坛子自己出的起钱的好酒再赶回来啊!”即使林间回荡的哀号的惨烈程度已经及上窦氏某女,那一袭白衣也再不曾为此做丝毫的停留,反而越行越快,眨眼便融入了暮阳里。
      一瞬间的凉风瑟瑟。叶仲认命似的叹了口气,眼角竟又重新挑起了笑意。
      “罢啦,拼了我这条命寻来便是。反正,这场赌,我也赢了。”
      相当漂亮的收尾,不是么?其实他赌的,也仅仅只有那四个而已。
      ——生死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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