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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下篇:国之德第二节-政德善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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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或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人民生亡,国家重责。
国者,民之父母,故为政者,首怀好生之德。
生之德,使民存也、活也,滋也、长也,力也、机也。
民之存活,仁也;民之滋长,慈也;民之力机,友也。
政之仁、慈、友,国民皆吉,大善。
政善之用,正也、义也、利也,正天下、义苍生、利国利民。
生者,天之德;政之以生,其德似天。
善而生、生而安、安而久,生生不息、长治久安。
善生之为,乃民之所想、行之所向,华而有实。
生之实在养民,养民在宽政;善之实在富民,富民在发展。
故善生之质,使民之愿生、安好、有望,使民享和平、得发展、有价值。
战争、灾害、贫困、疾病,民畏如虎;苛政猛于虎,善生亲于母。
无有善心、无有好生,以民为肉、视民为芥,禁言禁足、欺辱敛暴,怨生乱起。
以国之名,舍民之命,侵民之权,损民之利,痛乎哀哉。
非国难之时,非存亡之机,不轻言牺牲,不轻率无偿。不人民第一,生命至上。
或曰:政权者,威也;善生者,恩也。恩广布而威协行,恩威兼济、天下安定。
政待民如父、视之若子,则民视其为子、待之若父,父子同心、其利断金。
故天政在生,好生以善;政之善生,政德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