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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晋时风流 ...

  •   阿昭会想到亲自练兵,是因这个时代汉人与胡人强弱对比鲜明。想当年鲜卑不过百余骑,与郗氏两百多部曲血战,最后胡骑死二十余人逃走,而郗家死者、伤者加起来近百人,实力相当悬殊。
      禀过郗鉴后,各得两千士兵,便去军营开始了各自的练兵。此举,不但郗鉴关注,便是郗氏僚属也暗暗关注。
      阿昭到达军营后,将士兵们一集合,啥话也不说,只先在校场演练了一番箭技,什么百步穿杨、三箭同发、数箭连发等等神技一一展现,把这些军汉们震得一愣一愣的,才开始行动。
      她先将两千士兵分成百组比试,挑出魁首百人,然后这百人再分两两比试,最后挑出五十名武力最强大的士兵。如此后,她再让两千人集合、演练一番,然后再去他们所住的军营察看了一回,才开始了训练这些士兵。
      前三天,她对这两千人的要求全部相同,就一整天的叫他们练站姿、跨立、转身、走步、停步、列队、跑步,而后便是整理营帐,护养兵器。
      郗鉴虽看不明白,但出于对孙女一向的信任,他一贯保持着沉默。
      其实这些就是郗昭依照当年军训的要领再根据现时的实际情况略作改动来训练这些士兵的,训练这些内容,便是要求这些人能: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从而达到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严肃认真的目标。
      郗鉴作为一名由历史鉴定过的合格的军事家,在不明所以之后,慢慢地看出了些道道来,待到三天后,他便发现孙女训练的两千人的战斗力暂且不说,但风貌已然大为不同,看着两千人踏着整齐的步伐随着口令而动时,那股气势真真是如虹贯日啊,军营亦是变得格外安静、整齐、整洁,刀枪剑戟亦是擦得铮亮。
      在三天后,1950人与另50人便有不同了。
      每天清晨,全军集合时便要重复前三天练的那些步骤,然后便是1950人交由阿昭带来的教头吴简训练,训练计划是阿昭通过多方咨询郗鉴名下各将领后再结合自己后世了解的情况而写的,主要训练的是他们冲阵、杀敌,并有庄中医师教导他们人体脆弱致命之处;另50人则交由武技出众的教头白松训练,训练计划当然也是阿昭亲自写的,练习的全是搏杀类武技,而且还要练习攀爬、跳跃、隐蔽、伪装等,每日还要背负重逾二十斤的行囊奔走二十里,而且这50人的伙食比其余1950人要好,每日三餐,伙食管饱,早上加两个水煮鸡子,中午、晚上都有肉食。
      郗鉴观察后思索,这50人难道是训练刺客之流?这猜测倒也不算偏离,这五十人是阿昭训练的特种兵,虽然不能跟二十一世纪相比,但在这个时代练出以一顶十的战士是绝对可能的,她的目的在于斩首及收集情报。
      而在士兵训练之余的空闲时间里,则另有一位安通安导训来慰问士兵,和他们话话家常,说说烦恼,给他们写家书,教他们识字、写字,再潜移默化的引导他们的思想,宣扬阿昭颁布的军纪军法。
      如此训练了一个月,郗昭将那1950人召集到一处,然后将之分成500骑兵,1150名步兵,再次分开训练,步兵训练阵型,骑兵训练队型,每隔七日便让他们列阵对杀。
      阿昭的以上种种,得益于当年一部红遍大江南北的电视剧《士兵突击》,她曾经疯迷过这片子,也因此做了一段时间的军事发烧友,颇是看了不少资料,古今中外皆有,到如今两相结合,灵活运用,竟让一群普通的士兵在她的训练下一日强似一日。
      练兵的日子虽是辛苦,但阿昭颇为快乐,她每日自军营回府都会详细记下心得,这两千人只是她的开始,她日后必然会有更多的士兵,到时这些便是经验。又根据上辈子的记忆以及这个时代的书籍、资料、舆图,她开始尝试在她自己画出的地图上标记山川城镇。在她上辈子的时代,天朝辽阔博大,而如今的东晋,疆土小不说,边疆城镇更是朝不保夕。既然她日后要领兵北去,自然她要熟知如今的边镇,了解镇守之人,还有……北方!
      三个月过后,阿昭与郗超约定的比试日子到了,郗鉴这日还邀了几位他最看重最信任的僚属一起来见证两人的成果。
      地点选在了军营不远处,有平地,有坡地,有树林,倒也是场地宽大,足可令万人发挥。
      这一日阿昭与郗超也格外不同。
      阿昭墨发以玉冠在头顶束成马尾,长发自头顶披泻于颈背,身着一件玄色绣金色云纹的曲裾,长度至膝下,其下是绛色裤子,足下玄色丝履。她这一身雍容简练的装扮并不符合时下宽袍广袖的风尚,但却适合她自己,日后也成了她的标志性着装。郗超则是一身玄色软甲,十分合身,衬着他颀长健美的身形,便如一株小白杨般挺拔秀逸。两人营养充足,又习武健身,所以身量都长得颇为高挑,远超同龄之人,十四岁的郗超看着似十六、七岁的少年郎,而十一岁郗昭也颇似十三、四岁的少女。
      两人练兵的过程郗鉴都暗中考察过,孙子的练兵显然更符合他的心意,但他又觉得孙女那边似乎也不简单,于是他便很想知道他们谁练的兵更好。
      旷野上,隔着数百米距离,两方对峙。
      看过三国的都知道,在那个时代,将领个人的勇武几乎可以决定战场的胜负,东晋离此不远,虽说士族男子多柔弱,但只要是亲身上战场的男子,必然都是勇猛之士,都会身先士卒,奔驰于最前钱。此刻的郗超自然也是,他骑兵挎剑,立于方阵的最前方,而阿昭则早已至后方的山坡上。
      双方开始交战,阿昭这边几下鼓响,场上便见一道褐光划过半空,然后猝不及防的郗超痛哼一声,额头中了一箭。自然,这支箭只是一支木棍,头上还包着厚实的布,就怕伤着人呢,可郗超额头上的红印明明白白的表明了他中箭“身亡”了,于是,失去了主将的一方还没回过神呢,敌方鼓声再起,然后便如潮水哄然而致,直把没人指挥的一方杀得个落花流水。
      这场对决几乎是片刻便了结,输的一方觉得输得冤,观看的郗鉴等人也觉得看得不过瘾,这胜利简直如儿戏般容易。
      如此,便来第二场。
      这一回郗超吸取教训,不再冲在最前方,而且他也知对方有神箭手,武力值也很高,所以不直接对抗,而是活用山坡、树木。
      只是……郗超很悲剧地遇到了他妹妹按现代军事训练的绝对听从命令的军队,郗超这边不动,平地上的阿昭一方也绝不动,而且是不动如山啊。双方僵持着,比着对方的耐心,可怜远处山坡上观战的郗鉴等人,大太阳底下热啊。
      双方都表现出绝佳的军事素质,一直等到黄昏,郗超终于下令了,先以骑兵从山坡往下冲击阿昭的方阵,按郗超的想法,妹妹肯定会以骑兵相对抗,但我的骑兵借下冲之力,必然冲垮你的队型。
      可惜阿昭没按他想的做,而是以五百步兵迎战一百骑兵,组成半环阵。鼓一响,长刀出,马腿断;鼓再响,长矛刺,无论是马是人都给我躺下!好吧,这会是演练,不会真见血,但做做样子还是要的。至于林子里的步兵,骑兵是不方便出动,但有百名身手敏捷的特种兵,他们纵马冲进树林,那是人马合一灵活非凡,一刀在手那是所向披麾,再扔几把浓烟滚滚的草把,直把林子里的步兵熏出来了,这时等候已久的骑兵便呼浩而至,结果不用说了。
      郗超孤零零的一骑独立,周围是哎哟一地的败兵,再远些是呈包围状的敌兵,他呆呆看着,几乎不能置信。尽管心里有准备自己会败给妹妹,但败得如此快如此惨却是没想到的。
      远方一骑“嗒嗒嗒”地迅速奔来,然后阿昭自马上跃起,凌空就跃至郗超马上,一把抱住他,“哈哈哈……阿兄,我捉住你了!你是我的俘虏了!按照约定,阿兄以后得听我的,以后就是娶了阿姒,还是得听我的!”
      满怀的失落便被这一串清脆的笑语给驱走了,郗超无奈地伸手揽住阿昭,“外人面前不可如此失礼。”
      “管他们呢。”阿昭笑得得意极了,“阿兄,从现在起你就我的俘虏了。明日起每天写首诗送我,每天采几枝花送我,还要给我画画,要弹琴给我听……可要把我侍候得舒坦哦!”说完了把脑袋埋在郗超颈边使劲的蹭着。
      唉!我亲自养成的美少年,却不能下口,日后只能便宜了别的女人,想想就心痛。所以在别的女人到来前,先让我蹭几口豆腐吧,也让我享受一把吧:
      早晨有美少年用清澈的嗓音读书唤我起床;桃花开时有美少年给我写诗邀我踏春;清风拂帘时有美少年给我画画留影后世;凤竹森森时有美少年为我弹琴添我雅思……这般美妙如梦中的情景光是想想就美得浑身冒泡啊。
      “好好好,都听你的。”郗超无奈摇头,“你还是先和我说说,你是怎么练出这支兵的,所有的动作都能达到一致,真真是令行禁止,简直是不可思议。还有你用步兵战我骑兵的阵型好是好,但我若根本不与步兵相接,隔着五十步,不,完全可以近到二十步内掷矛,便可杀尽步兵。”
      “哎哟,确实呢。阿兄,要怎么办?”
      “傻瓜,以步兵对骑兵本是没可奈何之下才为之,正常情况下当是以骑兵对骑兵,那自有另一番对决方法。而真到了步兵与骑兵相对时,便一手藤牌,一手长矛,藤牌护身,长矛刺马,如此可制敌。”
      “对啊。嘿嘿,阿兄,我今天是打你个措手不及呢,下次我还真没取胜的可能了。”
      “能制敌于先,便是胜。只是你下次可不能用百骑冲进树林,须知逢林莫入,若林子深一些,人再多一些,你再多人冲进去也只能有去无回。”
      “嗯嗯,我知道了。阿兄,还有吗?”
      两兄妹一问一答的,便在马背上聊了起来,郗超指点妹妹如何布兵,如何应敌,又将阿昭的兵的优劣指出,替她补允缺陷,三言两语便令得阿昭茅塞顿开。
      说实话,郗超脑子里的东西真的比阿昭这半桶水强多了,使得她直在心里嚎叫着真不愧是史上被评为“聪明绝伦、权谋机变”的人,同时也对郗超的胸怀真心赞服。
      虽则方才她故意撒娇卖痴,便是不想因此事伤到兄妹感情,但郗超能如此放开,真心无私地指点她,确实令她感动。
      难怪历史上他那么讨厌谢安、谢玄,但当谢玄要领兵迎战前秦苻坚时,许多人都不放心,来征询他的意见时,他却认同谢玄的能力。是以她抱着郗超直感叹:“阿兄之谋,辅以吾兵,则天下尽可去矣!”
      “如此,待阿遂兵驰天下,吾当策效也。”郗超揉揉她的脑袋笑道。
      “如此,天下谁堪敌!”阿昭高兴得眼睛发亮。
      “自信是好事,但不要自大自满,须知骄兵易败。”郗超弹着阿昭额头。
      “阿兄,轻点,痛!”阿昭捂着额道。
      “大善!”
      两人转头,便见郗鉴正抚须含笑看着两人,他左旁郗昙亦是满脸笑容地看着两人,又有数人立于郗鉴右旁,其中跟郗鉴最亲近的长史刘遐道:“郗公,小郎与女郎皆才具出众,难得的是两人兄友妹恭,实乃大善。”
      “长史言之有理,就如女郎所说,小郎善谋,女郎善兵,两相辅佐,真真天下难逢。”
      “女郎所练之兵,可谓勇猛如虎,气壮如山,当世罕也!”
      数位僚属显然很是认同刘遐的话,纷纷夸赞。
      这几位对于郗昭都没啥意见,其一是因为他们都是依附郗氏而生,郗氏好,他们也就好,如今看到郗公亲自培养的两人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出色,皆是满怀欣慰,郗氏前途明亮,自然他们也前途有望。其二则是魏晋时代风气较为开放,且推崇有才德的女子,经逢乱世,士族对女子习武强身也没什么大的偏见,比如颖川名门荀氏的荀灌荀娘子,便颇受世人赞赏。荀娘子在其父荀崧被围襄阳时,她手持利剑领着十几名武士突围而出,搬来援兵救下父亲,被传为当世佳话。
      阿昭扫一眼郗鉴周围的僚属,见他们表情、眼神中对她并无排斥与不屑,倒是松一口气,觉得轮回珠也不算全坑她,若是投胎到礼教森严的明清,那才是欲哭无泪,决不可能如此顺利的理政、练兵。
      想起古代女子的不易,她思维发散了下。
      其实从秦汉直到唐宋时的风气都颇为开放,女子出门用不着蒙头罩脸的,男男女女一起出行游玩的也比比皆是,甚至少男少女们婚前有了意中人悄悄私会、肌肤相亲什么的都是有的,只要不弄出私生子,只要婚后持身守正,大家都能睁一眼闭一眼表示不知道的,那时候可没有什么新婚之夜要验元帕这种恶心的事。
      真正在意、苛刻女子的名声贞洁的,不是在理学冒头的南宋,而是在元朝,在大家都以为很奔放的元朝,其源头便是蒙古官员拥有所辖之地女子“初夜权”!
      本来大家都没有想过处子不处子这事儿的,忽然间有人把它摆在了明面上,有人倡导了,有人掠夺了,于是女子的第一夜便重要了,便都在意了,“贞洁”两字自此便如一座大山压在女子的头顶,甚至到了二十一世纪依存余毒。而摔头胎这个陋习也是从元朝来的,便是因为第一胎孩子血统存疑!
      古人对于子嗣传承是很看重,但绝没有现代人想象中的那般疯魔式的看重。
      很多古人都很开通,有自己亲生的孩子当然好,没有也可以过继族人、抱养孤儿,还有娶了寡妇将她带来的子女当自己的孩子一般抚养的,古人讲究的是养恩重于生恩,甚至还有些完全不在意死后香火问题的。
      但自“初夜权”一出,人人都在意起自己的血统起来,只因这既是恶心的事,更是令人痛恨的事。说到底在当时蒙元是所有汉人的仇人,养育孤儿是一回事,但养育仇人的子嗣却是绝不能接受的,是以便有了“摔头胎”这可悲的习俗。
      唉,想远了。阿昭甩了甩头,甩开发散的思维,目光看向郗鉴。
      这回的比试,不单单是她与郗超之间的输赢,同时也是决定谁为郗氏继承人。
      郗鉴看着阿昭,抚须颔首,一脸欣慰的微笑。
      郗氏后继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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