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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   【三】

      虽然今天才知道老五是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但其实我心里一直觉得他不像,真正像的该是老三方牧才对——呃,当然我不是说他像那种肤浅的只会拿钱砸人的富二代样蛮横无理,恰恰相反,他是太懂事理了,举止大方气度从容就是大一时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成熟优雅得完全不像个大学生;那时我完全没想到竟能在学校碰上这等人物,单看他吃饭时的用餐礼仪,就知道这绝不是一般家庭能教出来的孩子。可是接下来更让我大跌眼镜的是,他的日常生活和“有钱”俩字绝不沾边,甚至有时堪称捉襟见肘,才刚大一就接了不知几份兼职从早忙到晚,吃穿用度也是极尽节俭,我也从没见过他得到任何来自家里的援助——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即使吃糠咽菜也能优雅万方,饶是穿着地摊上淘来的十元一件的T恤和牛仔,也分毫不能掩盖他出众的容貌和气质——那时我还暗暗想,所谓“粗服乱头,不掩国色”,大抵也就是如此;而方牧这个人,他日绝非池中之物。

      我看人的眼光大部分时候还是蛮准的,这次也没错——大二下学期的时候,许多人都还在浑浑噩噩地混日子,而方牧居然已经默不作声地拿到了证券分析师资格证,并且成立了一个小小的证券分析事务所;问他哪儿来的钱,他说是自己炒股赚的。——此后方牧的事务所可谓是蒸蒸日上,在业内的知名度越来越高,方牧本人也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然而在我眼里他仍然是个定时炸弹——我默默看着他,也默默揣度着;我想这样出色而自傲的一个人究竟是怎么融入我们这几个普通人的生活之中的呢?而且他做得这样自然,不着痕迹,悄无声息;某些方面他与我们格格不入,可是一面却又与我们达成了一种奇妙的平衡;我想他这样的一个人竟肯这样做,总不会是没有半点目的。他是那种锋锐极盛的人,一不留神就会刺伤别人。

      ——而现在,我被他敏锐的洞察力和毫不掩饰的直白话语狠狠刺了一下。我瞪大眼睛望着他——我忍不住地想,他是怎么发现的?又是什么时候发现的?他大概没有告诉别人——他当然不是碎嘴碎舌的人;可他又为什么要对我这样说呢?

      一瞬间,浓醉的酒意化为迭出的冷汗密密洇湿了我后背,我的大脑一片冷静的清醒,打叠起十二万分的警惕迎上眼前方牧深邃的双眼和英俊的脸庞——尽管此刻的我脆弱得简直一碰就碎,一点就破。

      不知对视了多久,周遭的喧闹声忽然静了,众人一个个向我们俩这边看过来,赵朝还后知后觉地问了一句:“这是……怎么了?”

      我本来以为我至少脸面上可以撑住的,可是就在听见他的声音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都崩溃了——我用尽仅剩的一点理智,抬手捂着脸奔向外面最近的洗手间——我不晓得为什么我会如此失态,也许是因为自以为藏了十几年藏得很好的秘密被一个并不是多么熟悉的人轻易发现并且揭露了?

      我在水龙头下冲了许久,哗哗的水浇在面颊上,有些液体顺着领口胡乱地流下来,分不清是水是泪。终于我深吸口气,关掉水龙头,便听身后有个声音淡淡道:“擦擦吧。”

      随即一方手帕递了过来,而那个声音,是方牧。

      ----

      很久以后我曾经问方牧:“你知不知道你这辈子做的最让我讨厌的事是什么?”

      他猜:“是被我说中赵朝的事情?”

      我恶狠狠一脚踩在他脚上,一边发狠地用力一边挤出一个有点扭曲了的得意的笑容:“错,是你递给我手帕让我擦脸。”因为他刚把手帕递过来——我就一个没忍住,吐了。

      翻江倒海昏天黑地,我一面深恨之前吃得太多,一面恨不得把肠子都吐出来。一只大手在我背上及时地拍抚催吐,可我心里完全生不出半点感激——因为就是这个可恨的家伙,不仅轻而易举看穿我的心事,更在之后一眼洞察了我的悲伤和脆弱——一生中最狼狈难堪的时刻也不过如此,那时的我甚至在心里咬着牙地发狠——方牧,这辈子我都跟你没完!

      但等这一阵最难受的时刻过去,我最终还是站直了身子,接过了手帕,就着水龙头仔仔细细擦净了脸,并对方牧道谢。手帕样式简单大方,边角绣着一个“方”字,我把它叠起来放进自己口袋:“等我洗干净了还你。”

      方牧似乎从刚才起就在走神,这会儿被我一问,倒是回过神来了,却莫名其妙地对我说了一句:“谢谢,洗就不必了。”

      “……”你还真以为我会洗了还给你啊?老子才没那个水磨工夫呢,算你小子识相!……怎么那么精明的方牧也会有犯傻犯二的时候还是怎么着?

      我一边暗自腹诽,一边又不得不露出笑脸来沉默以对。我这人其实不大会跟人交流,对着熟悉的哥们儿还可以很轻松很健谈也很毒舌,可是一旦面前的人换成了方牧……我顿时觉得我妈当年生的其实是台老式留声机,还是动辄就卡壳的那种。

      然而方牧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自来熟了——他一手揽过我的肩膀,温柔却不可抗拒地将我向外带去,“你喝多了不舒服,我们不回包厢了,出去吃点东西。”

      “我……”

      “我给赵朝打电话说一声。”他抢过话头,用一种毋庸置疑的口吻;我只来得及说了一个字,后面半句只得悻悻咽了回去:“……那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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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方牧带到附近一家粥店时我才真正清醒过来,看着他放在我肩上的胳臂目瞪口呆——这这这,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怎么我就这么神魂颠倒,啊不对,是恍恍惚惚地跟着方牧就走了呢?!他是给我下了降头术啊还是给我念了夺魂咒?!

      然而这震惊和懊恼只是短短一瞬,下一秒我的注意力就被菜单上的粥品吸引过去了——中午暴饮暴食的那点东西全在刚才痛快淋漓地返归大自然了,我这会儿饿得很,一看见菜单上的皮蛋瘦肉粥就有点止不住地咽唾沫。没办法,这是我妈最擅长的一道粥,葱花碧绿,花生碎焦黄,姜丝切得细细,再轻浇一圈香油……皮蛋香,瘦肉嫩,米粥滑,一瞬间因着记忆里的美好味道,一肚子的馋虫全被勾了出来。

      方牧笑笑,叫了两份皮蛋瘦肉粥。

      毕竟刚吐过不敢再暴饮暴食,我一勺一勺细细喝着热气腾腾的粥,肚子一点点被填满的同时,也愈发贪恋这片刻的温存不舍离去。店面不大,装潢却极尽温馨雅致,端上来的两套碗和调羹都是青花瓷,纹样却各不相同,我的是五瓣碧桃,方牧的是流云万福。服务员是个长相甜美的圆脸女孩,似是知我刚醉了酒,特意切了一碟脆桃放在我面前,笑说:“先吃几片桃子,解口苦。”

      再举箸时,心里便是一派祥和安宁。

      方牧不声不响坐在我对面的位置,他这个人似乎有种特殊的与生俱来的本事,就是如果他愿意的话便能让所有人的目光都为他停留,而安静下来的他有时又几乎没什么存在感,安适恬淡。就如此刻,我一面吃粥一面出了好一会儿神,猛一抬头才发现他坐在我跟前,正一语不发安静地翻书,那一刻竟恍惚有了种岁月静好的错觉——只是看着他我便不由感叹,这样一个人,说是天之骄子也不为过了,然而他的脸上几乎永远只有“淡定”这样一个表情。想到这里又不由忿忿:人人都在恋爱里甜蜜或难过,看看赵朝再看看我——可是能想象方牧这么个人为情所困的样子么?反正我是做不到。

      被我有些无礼的目光直直望了许久,方牧终于又翻了一页书,轻轻启唇:“吃饱了?”

      啊……?哦不不不,没有没有,还早还早。

      然而腹中虽还饥饿,眼前的人却也不失为一道可餐秀色。方牧左手修长的手指拈着书页,右手将调羹送至唇边,优雅地吃一小口粥——让我想起许久前看过的一部老电影,男主角是个大家公子,安静地坐在亭中泡茶,眉眼含笑,袖底飞花。

      方牧也是那样的人,精致,优雅,一眼便可与一般人区分开来的那种——然而今日,我却不由得嗅到了一点异样的味道,似乎这个人有哪里变了似的——具体是哪里我也说不上来,但这变化却是实实在在的。难道说……

      “你倒还有空操些闲心?”方牧忽然开口,语气却似玩笑一般,并不严厉,“我以为失恋,大概会是伤筋动骨一百天。”

      这一句话可以有许多种解释。我拨弄着手里的调羹淡淡道:“我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甚至还曾经忍不住期盼这一天赶快来临……我等得实在太久,已经没有力气扑腾了。”

      于是方牧微微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有些模糊的意味深长的笑容:“那就先停下来,歇一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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