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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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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家在北方,本就财雄势大。他们在洛阳城中自然也是有一所大宅子,据叶孤城所说,陆小凤他们便是到了这里。
我身上的迷药仍是未解,这一路上整日便只能呆在马车中。
一个轻功一向很好的人,从来都无法想象过有一天他也会跺跺脚却还是只能站在原地,跳起来笨重得像一头熊般的模样。
所以我心情自然就不会太好,我早已习惯了来去自如的生活,习惯了什么双胁生风般的畅快,这段时间实在闷坏了我。
可是没有人敢逼着叶孤城拿解药出来,我当然也不敢。
好几次,我都要忍不住豁出去吞下那唐门的万能解毒丸。
但只要叶孤城一眼扫过,我就又泄了气。
好在虽然人不得自由,但这一段时间大快朵颐,却是祭足了我的五脏庙。
出了川,再一路向北,竟一路都有地道的地方特色可吃,酒却始终是那窖藏二十年的泸州大曲。
我还算不上是嗜酒的人,除了偶尔有心事或是酒逢知己了以为,基本上不会让自己喝醉。所以直到到了洛阳,他随车带着的三坛酒竟只喝完了一坛。
洛阳自然也是春天,又恰好是牡丹花盛开的季节。就算没有长眼睛的人,也该听说过洛阳那些“国色天香”的。
这段时间城里的人也总是会特别多些。
眼看着马车拐走并未进城,我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白马寺牡丹虽是国色,我别院中的也不差。”叶孤城又开口说话了,语气还是一如既往地平淡,可我却连回应的兴致都没有了。
我本以为,论到观察别人的能力,我已可算得上是江湖顶尖。可叶孤城看的并不是人的脸,而是心。
我本也以为,堂堂白云城主,绝不会有闲暇去猜测别人的心思,他本该是等着人争相讨好的对象。
可这一路上,稍微看见些感兴趣的东西,不用等到晚间,那东西便会捧到自己面前。叹口气,他似乎就知道我在想什么。对着饭菜挑挑眉,很快便有人换上新的菜式。
我不是个挑食的人,可我却觉得再这样下去,恐怕就会变成一个挑食的人了。
洛阳牡丹花会本是个机会。
他不解我的迷药,自然便是为了防我逃走。与其找人寸步不离地盯着我,总不会比困住一个折了翅膀的鹰容易些。
况且我不止折了翅膀,连尖利的爪牙也都没了。
可若是人多,就算轻功不在了,我也总可以趁乱溜走。温家的宅院我虽从未去过,但如此有头有脸的世家,想必也不会太难找到就是了。
可是叶孤城的马车到了城门却并不进去,而是拐了一个弯又朝郊外行去。
我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平南王的别院不论在哪里,都是一般的舒适奢华,里面也永远都有最美丽最善解人意的侍女和手艺最好的厨子。
当然这里也少不了最好的杜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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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一行人五天前便已到了洛阳,一直未曾离开。”
这大概是我这段时间来听到过的最令自己振奋的消息了,就连来禀报消息的叶孤城那面无表情的属下,似乎都变得可爱起来。
一盘盘香气扑鼻的菜肴端上来时,我发现今夜竟然并不是地道的河南菜,我最喜欢的川菜占了半壁江山,还有一些沿途路过时我比较喜欢的菜式。
烫好的酒跟着端了上来,一倒出来当然也是满室酒香。那香,却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泸州大曲酒。
我毫不客气地坐了下来,叶孤城是不会吃这些东西的。他和西门吹雪那个怪胎一样,不仅只喝清水,吃得也很清淡。
开始吃饭前,叶孤城先递过来一个小小的瓶子,里面装的自然该是解药。
我大大方方接了过来,倒出药丸便吞了下去。
“你不问这是什么?”
我笑了笑,道:“问了之后可以选择不吃吗?”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句话我还是懂的。
况且白云城主若是真想对我怎样,也根本就用不上下药这么不入流的方法。
“你很聪明。”
我又忍不住笑了:“在江湖上能混上几年还活得好好的人,又有几个会是笨蛋?”
“第一次见到你的轻功,明明该是天下第一,你却偏偏要在其中加上几个跟斗。”
“所以那时候你认为我是个傻瓜?”
叶孤城点点头,这并没什么好隐瞒的,就算是我自己回想起来,有时候也会觉得傻傻的。可是现在的我却笑得分外愉快,盯着他的眼睛淡淡说道:“你莫要忘了,若不是那个跟斗,只怕现在我已经躺在地底下了。哪还有机会能喝到白云城主窖藏的美酒?!”
“后来我发现,你其实是个聪明人,绝顶聪明。”
我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任何一个人若是能得到叶孤城这样的评语,只怕都会忍不住得意地哈哈大笑的。
况且还是亲耳听到从他口中说出来的。
叶孤城继续说道:“想必你也明白,武学之道,拿捏准确分外重要。你虽在轻功中喜欢做不必要的浪费,可在生活中,却是一分多余的力气都不肯浪费。”
“也许只是因为我太懒了吧……”我笑了笑,喃喃说道,突然就没有了大吃大喝的心情。
我的人落在别院的花园里时,叶孤城已起身站在窗口看着我。
我对他拱了拱手,随手折下花坛中一朵怒放的牡丹,放在鼻子底下深深一嗅,赞道:“好花!”然后抬头盯着叶孤城,大笑道:“名花倾国两相欢啊!”
大笑声中我跺了跺脚,人已朝花园外墙掠去,手里的花却已不见了。
我的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笑容,若是让陆小凤见了,他必定又会拍着手嘲笑我像个猴精。
可当一个被困住了很多天突然又可以放任自己在夜空翱翔,又可以呼吸着香甜的花香最清新的空气无拘无束来去自如的时候,他就会明白我此刻的快活。
而且临走时我还将借花献佛,将那花别上了叶孤城的衣襟。
不管他是懒得来追我,还是明知追不上我所以丝毫未动。但必定从未有人见过叶孤城低头去嗅一朵花时的风情。
我突然就像一个调戏了美人的登徒子般变得乐不可支起来,还险些泄了胸中一口真气,从树梢上掉了下去。
“每次被你戏弄,你都会露出这样的表情来,这一次又是谁这样倒霉?”
会说这样的话的人,自然只会是那只陆小鸡。
所以我故意板起了脸,说道:“这件事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只怕知道的人都会惹来杀身之祸的。”
陆小凤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半晌突然笑了,道:“温家早已烫好了美酒,我们一定要在这里吹着风聊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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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的,花满楼居然没在。
陆小凤顺着我的眼光一转,笑道:“他们已经吃过了晚饭,我却是特地在等你。”
他们,自然便是花满楼和西门吹雪了。
我眼睛一瞪笑道:“你本来便该等我。”
“可我已经等了五天。”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叶孤城比我想象中要厉害许多。”
陆小凤点点头。
“厉害得多。”
陆小凤再次点了点头。
“我并不是说武功。”眯着眼想了想,我才继续说道:“你能想象堂堂白云城主猜测着你的心思,一举一动都像是在刻意讨好你的模样吗?”
陆小凤的目光突然变得深邃起来。
我再次叹了口气,道:“他本该是和西门吹雪一样,远山上最洁白也是最冰冷的那抹雪的。”
温家富贵,摆酒的花厅也是富丽堂皇,只是却还比不上叶孤城的别院。
他那里虽然并没有这里那般金碧辉煌,但一器一物皆是精品。
匆匆迎出来的,当然是陆小凤和花满楼的朋友,温家二少温行天。
才一见面,他便对我恭恭敬敬一揖到地,但却一句话都没说。
未婚妻的救命之恩,他或许已觉得说什么都是多余。
可我却笑了,道:“我只不过去过了这么多天的舒心日子,这样的礼,可当不起。”
陆小凤已哈哈大笑着拉起了温行天,对他说道:“我早说过,司空摘星也是我的朋友。”
我跟着轻轻的笑,我确实是陆小凤的朋友,若不是他,我现在该躺在已很久未归的家中,也许正睡在院里那颗大树下,喝着美酒,吃着点心,也许还能哼两首小曲……过着再悠哉不过的日子。
所以温行天的礼我确实受不起。
若不是因为他恰好也是陆小凤的朋友,他的未婚妻即使在床上躺上十年八载,也许我都不会多看上一眼的。
当然,这一次的报酬,我自然也会找对人去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