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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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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城叫撒马尔罕。
我是孩子时,以为这城墙所围住的,就是部族的全部。可是父亲告诉我,部族所拥有的土地,是在城墙之外。命人骑快马绕边界一圈,他需要整整一年。
现在,经过十余年的扩建,我们住的城已经很难测量,我在最高的祈祷塔塔顶远望,城墙绵绵不绝一直延伸到我目不及处。在城墙之外,村庄象雨后春笋般冒出来。部族的领地到今天当然不止这些了。部族的领地到底有多广,已经没有人能很明确地告诉我了。只有纳什告诉我:“夫人,我不清楚部族有多少土地,但我知道您和大人名下的土地有多少。”
然后他说了一个数字,一个很长的数字。他说:“命人骑快马绕大人的领地一圈,即使他不眠不休地跑,也要十年。”
这算不算一个很惊人的数目?但我知道,在部族中阿达斯的土地还不是最多的。就只从克塔家来看,阿达斯的土地仍不算最多,因为没有人的土地能多过大家族长——酋长。
我问纳什,领土上有多少人。
已经没有人了。
纳什说,只有牛羊和奴隶。
都是属于您和大人的牲口。
这就是所有战争换来的结果。只是把那些土地的所有人换了个名字,把土地上的人变成了牲口。
在纳什的描叙下,属于我们的土地已经扩展到天边,可是在生活中,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它远。
夏天炎热时,房间里用东边沼泽采编的芦苇席撤换了厚实斑斓的毛毯;在通风处洒了用西边原野特有的草药提炼的精油,用来驱蚊。女奴们扇风的大羽扇来自南边的丛林。精美的器皿来自北方的城池。
自然,不止这些。餐桌上的鲜果,华美的织品,优良的马种,祭神的香料都由穿梭在河道中那些朝贡的船从领地源源不断地送来。最多的是粮船,城里还为此修了很多粮仓,为了防潮,修在高地,用泥灰抹死了每一道砖缝,透风窗开在高高锥形的仓顶下,装着栅栏格子,连鸟都飞不进。我们部落也到了这一天了,不仅是城里的收成,连同城外数以千记村庄的收成都养不活越来越多的人口。
即使如此,奴隶还是源源不断地从各地用船运来。战争后那些被押回来的贵族战俘,有九成已经埋骨在祭殿后野花烂漫的山坡下。现在部族需要大量的工匠和手艺人,用他们填满缺人的工地与作坊。
朝贡的船虽然多,但是挤满了河道的,却是另外一种船,是在夏秋两季,从四面八方赶来的商船,来参加一年两季的集市。
这些商船中,有些是周边部落来这里交易的船,更多的是一些游走在部落间专事买进卖出的独立商人。这些商人在货物的转手中获取财物。他们极为灵活,既能在大街小巷店面摊位上神出鬼没,也能堂皇地出入宫廷祭殿。
我曾见父亲约见过一些商人,要他们去寻找一种香。
父亲要的香料,极为罕见。祭殿中也只收藏了一小撮,用水晶的瓶子装了,重重锁进最内室。
这种香据说能渗进坚硬光滑的大理石,点石成香。把它滴在死者眉间,可令亡灵安息。如果把它配进秘药,可令人起死回生。
父亲要的分量是一瓶。手指大小的瓶子,但已经大大超过祭殿历年的珍藏。
“他们做地到吗?”我怀疑过。
“不知道。”父亲微笑:“让我们拭目以待。”
过了一年,那些商人又来了,他们风尘仆仆,满脸风霜。有一位把腰间很粗陋的小陶瓶解下双手递给父亲时,他的手在颤栗。
我已经认不出他们了。无法把他们和一年前的光鲜奢华联系到一起,一年前他们富比王侯,举止挥洒自如。
我知道他们为了那一小瓶香,押进了自己的全部家产。那时我想:值吗?
当父亲拉开瓶子软塞,我知道一切都值。
我清清楚楚地感觉到那奇异的香,象水流一样迅速地漫延了整座祭殿。
没有比这更奇异的香,能让人如置身天际云端,悬崖峭壁,又或空谷山林,山涧湖底。
它传地很远,却不强烈,是似有若无的暗香,欲闻即无。
它的香味变幻无穷,每时每刻都截然不同。
我相信了关于这种香的一切传说。
我相信这种香在祭坛点燃,可以召来神灵,因为它本身就有神灵。
父亲很高兴。付给他们很多酬劳,都是未经切割,没有铸币的整块大金砖。
那些金砖在他们面前堆成一堆。那些商人只拿走其中一半。
他们走后,父亲玩赏着那个小陶瓶,对着我微笑:“真叫人大开眼界,不是吗?”
对于父亲,我已有灵犀。我平静地看着他把小陶瓶随意抛掷在桌上。
“有勇有谋,能屈能伸,本性坚韧,又敢于冒险。”父亲感叹:“最危险的是,很有远见。”
陶瓶骨碌碌在桌子边缘打转,父亲却连回头看的兴趣都没有:“为了那瓶香,他们穷地和乞丐没区别了。别看他们穿地寒碜。那可是他们能借到的最体面的衣服了。下这么大的注,却只拿走报酬的一半,你觉得他们值吗?”
“让我们拭目以待。”我说。
此后几年,那些商人在撒马尔罕的贸易获得种种优待,使他们总能抢先别人一步。他们也赢得父亲的尊重,祭殿每年的大采购中总有份份额最大的是留给他们的。没用几年,他们就得到了比当初没带走的那一半黄金多千倍的报酬。
商人算地上这世界上最危险的人之一,父亲如是说,他们能干武士,祭司,贵族甚至是王都干不了的事,有必要的话,他们甚至可以创造奇迹。当然,前提是:要有利。
现在,和这些逐利商人打交道的,是我的丈夫阿达斯。
他礼遇他们,待之如上宾。
我父亲会用大量黄金去买一小瓶他根本不感兴趣的香;但阿达斯更奇怪,常常有大批黄金支出,没了踪影,没人知道他买了什么。
商人的力量是惊人的,史因坦的名城和首都阿尔哈桑,在经历战争的焚毁,乱军抢劫和杀戮,还是有几十万人留在那里。真正使那座城衰败的,是商人们的离去。
他们来了撒马而罕。
这里聚集了各地最好的工匠。
这些技艺精湛得工匠们是阿兹泰继土地外得到的最好得战利品。
他们成为奴隶,充实了撒马尔罕的各式作坊。
他们制作的陶器,皮革,青铜器皿,织品取代了阿兹泰以前盛产的粮食,兽皮,木材。而且得到了更好得价钱。
商人云集撒马尔罕,在这里每一天交易得数额都是惊人的。我们的城——撒马尔罕,正取代在成为废墟的阿尔哈桑,成为传颂中“流黄金和白银的城”。
在夏季七月,庭院池塘的荷花盛极而放,宛如我们的城。
* * * *
在这样的季节,酋长家一共嫁出了七位姑娘,嫁得最显赫的,还是琼兰达。
婚礼结束后,按照习俗,她要偕灰狼回来省亲。
当她跨入门坎那一刻,我没认出她。
我认识的那个娴雅淳朴的姑娘已经彻底被埋葬了。走进来的,是一个淡漠平静冷艳的贵妇。雍容华美,盛装美服,她目不斜视,缓步前行,与美古里娜擦肩而过时,眼角尾都不扫视一下,完全是一派大家贵妇的风范。
在这样的家族里面,年龄,美貌,身份都相当的姐妹都会暗存几分较量之心。在以前,凭持母亲身份的美古里娜气焰十足,挥洒自然,自是处处胜人一筹。琼兰达自察身份,总会隐忍几分,不免黯淡。
今天她以新嫁身份,挟无比艳光,从容压倒美古里娜。她以一个女人的成熟藐视少女的青涩。
按照习俗,新嫁的姑娘回娘家,要为家族长辈奉上在祭殿供奉过的食物,多是豆子鱼子之类,暗喻家族人丁兴旺,多有子息。
这些食物只能献给家族中地位最高的女性——主母。
这也是远古的遗风,最早的时候,不管是家还是族,身份最高的,都是母亲。因为她们能延续后代,男人不能。
我的祭食是父亲带着我一起放到母亲的墓台上去的。那时,还是春末,芳草萋萋。
我看着琼兰达捧着祭食,往长夫人走去,她不能对自己母亲行这样的礼节,想来让人不免感伤。
出人意料的是,琼兰达在长夫人面前没有停下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坦然越过这个家公认的主母。
长夫人的脸色变的难看。这是一种公然的挑衅。对她身份和地位和公然挑衅。这也许是她击败诸夫人确立主母身份以来的第一次。她目光炯炯看着琼兰达,隐忍不发。
她在看,所有人都在看,也在等:琼兰达把祭食奉给自己生母那一刻,长夫人是怎样拍案而起。
再次出人意料的是,琼兰达也没有在五夫人面前停下来,甚至没有看看她,以一种无言的冷漠走过自己的母亲。
她停下来时,是在我面前,双膝跪下,把托盘举过头顶,那是最高的礼节。
这一刻,大堂中死寂一片。
我震惊,然后冷静下来,略有所悟,先不论琼兰达是什么用心,我的当务之急是:接还是不接?
如果接受,我等于向所有夫人发出一种挑战的讯号,等于认同了她的做法,等于......
拒绝的话,所有麻烦都可省去.....
所有人的目光像针刺一样向我集中,我闭着眼,心里有深深的叹息,把那棘手的祭食接过来。
在死寂中,酋长一声长笑:“月光,这是琼兰达对你做她伴嫁的谢礼。”
“那只是小事,酋长。”我说:“不能当这样的礼。”
酋长双手交握,抵住下巴,尾指上戴着一枚硕大的宝石戒指,那琥珀色的光芒和他的笑容一样费解。
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挥挥手,大堂里的人开始散走。他也走下那高人一阶的宝座。经过我时,微停了下,轻声说:“不愧是祭司长的女儿。”
我把头低下一线,对他的权威表示恭服。
大堂里所有人都散地干干净净,空荡荡只余我和阿达斯。
“我以为你不会接的,真出我意料 。做地很好。”他微笑:“在多塔家,没有谦让这种美德。”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满意了吗?安排这些!”
挑战了长夫人的地位,又得到酋长的默肯。也许现在所有人都在想,多塔家内室的名位,要重新排过了。
听了我的话,阿达斯的笑容消失了,他沉默地望着我。
“我没有安排。”他说:“我是不会算计你的,我发誓。”
他执起我的手:“你要学着信任我。”他的声音里竟微含一丝乞求。
我也只有无言地疲倦地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