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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识于豆蔻 ...

  •   说起她和老公,正是大家口中羡慕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型。
      两人相识于1995年高中报道的第一天。她清晰的记得,那天,当全班同学都按照新班主任的分配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点名时,一个黑不出溜,高高瘦瘦,穿着松松垮垮大背心的男孩闯进了班级。看到他的衣着,结合着他的行为,谭沁在心底里给他下了结论“这娃肯定会是班级里最‘烦人’的学生。”这就是他给她的第一印象,属实不咋地。
      那时的她,是班级里的好学生,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微胖的身材,白净的皮肤,也充分证明了她确实是把精力都用在了学习上,也断了很多坏孩子对她的“欲望”。这么佛系的长相下,对男友和老公,她还是很有“要求”的,但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最“烦人”的学生,后续成了她的男友,老公,孩子他爸:
      她喜欢刘德华,超迷的那种,但他长得像马德华(西游记里猪八戒的扮演者);
      她喜欢有才华,有深度的男孩,但他是那种每天上学,书包瘪瘪的,只有饭盒和勺子铛铛作响的学生;
      她喜欢文静或者爱运动的阳光男孩,但他是聚众打架,和相声皇后于谦有共同爱好,经常因抽烟、喝酒被班主任堵在墙角,抓住一顿暴cei的不学无术的男……“流氓”;
      无论如何,她也无法将老公这个身份和这个男孩联系在一起。

      但,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
      高二时,她搬了新家,和这个男孩住在了同一个小区。所以,几乎每天早上和晚上,放学的路上都能看到他。因为是同班同学,他也经常十分“放肆”,抢吃抢喝,从不见外!
      小卖铺门前,她刚开打一瓶汽水,搜的就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他抢走,缺乏锻炼的谭沁在尝试了几次“你追我赶”后,无奈的选择了放弃,自己再买一瓶。这样的事情,还发在买面包、买冰糕、买……总之,他总是能恰巧的出现在她买东西的时候,恰巧的抢了她的东西。
      冬天,上学的路像镜面一样溜滑,她顶着寒风,小心吃力的骑着自行车,不断的呵气,睫毛上结了一层薄冰,她把全部的注意力和力气都放在了和路面较劲上,生怕摔倒,生怕摔倒时被同学看见。可就是怕什么来什么,忽然她被什么东西往前拽了一下,车胎向侧面一滑,连人带车一下子都摔到了路边堆起的雪堆上,整个人都陷了进去,还没缓过神儿时,就听见前面传来了他的声音:“真笨呀!”这个声音,太熟悉了,在小卖铺门口常听见,在老师上课时常听见,在任何她好情绪然后变不好的时候常听见,这个男“流氓”,她心里狠狠的骂着。

      但是这个不学无术的男“流氓”,却在高三的时候“脱胎换骨”了。和玩了两年的狐朋狗友断交,开始认认真真的学习,而且成绩突飞猛进。谭沁对他印象的改变,好感的产生,也是来自于这个时期。
      谭沁的成绩一直都来自于“刻苦”这件事,加上从小经常被亲戚们嘲讽“太笨”,在她心里留下了一些伤害。所以,她对于聪明的小孩,有着无法抵制的好感和被吸引力。而于湧这个浪子,在高三那年,的确是开了挂,聪明是所有老师对他的评价,成绩是聪明的完美体现。她开始注意到这个每天在路上抢东西的男孩。
      因为青春期的懵懂和好奇,两个小朋友就在荷尔蒙的催化下,谈起了“恋爱”。恋爱这件事,对于女孩是要命的,她开始注意穿着打扮,注意自己的体重,注意他的行踪,注意他的情绪,注意了很多与学业无关的事情,在千军万马都拼命往前跑的时候,她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对于男孩,丝毫没有改变,依旧是每天没心没肺的学习着,成绩依旧是不断上涨。
      最终,他考取了自己理想的大学,而她名落孙山,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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