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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蛋孵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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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得从十八年前开始说起。
星期日晌午。天气晴。
小福正在睡觉,一只小小的胳膊袒露在外,抱着身型肥胖的猫型玩偶,嘴角还残留着口水,睡得那叫一个香呢。
小学生周一到周五七点半准时到校,八点准时升旗典礼,如此防碍发育、违背生理机能的作息,好不容易熬到了周末。谁不贪睡?
但此时此景却有人不乐意了。
紧闭的房门倏地大开,七彩珠子串成的门帘哗啦啦响成一片。福妈站在那儿。
小福的床是挑高的那种,底下摆着特大号的书桌,一旁有阶梯,爬上去才是睡榻。这张梦寐以求的床可是她死缠活缠才得到的生日礼物,很有西方故事里主角房间的味道,好不容易到手了,不好好“利用利用”怎对得起自己?
福妈还得掂起脚才能瞅见女儿那副张狂的睡相。
但她并不是嫌女儿“昼寝”太过没出息才来叫们的,而是单纯担心她没吃早餐饿坏了。
她大步踏到窗边,掀开青苹果色的帘子。阳光就这样照了进来,勾勒出一幅温馨的母女画像。
“早餐的面包烤好了。妳快下楼~”
床上传来呼噜声:“我不吃面包...”
“你爸还泡了咖啡~”
“我不喝咖啡...”有人坚持。
“那茶总行罢?”
“什么样的茶?”
“有红茶、香片,还是你要上次那种阿里山冠军乌龙?”
“嗯...就是那个。”
“好。马上好。但妳要下来啊~”
小福在床上滚了一圈,从仰躺变成趴躺,仍然抱着玩偶不放。
“好啊!妳再不起来,妈要上去了!”福妈祭出最后杀招,一脚作势踩上阶梯。
某人却还在耍赖,忽然将身子蜷成球状,手脚相抱,迷迷糊糊地说道:“我~是~一~颗~蛋~”
怎地又是这句话?福妈听了,简直气结。
“妳当一颗蛋,都当了六年了!是时候该孵出来了罢!”
小福蓦然一怔。没人说,她自个儿都没想过这个问题!原来她苦心经营的人设居然还出了bug!
她直挺挺坐了起来。
“妳说,会孵成什么呢?”
福妈被她认真的表情给逗乐了。
“妳生肖属鸡。不然以后就叫妳小鸡?”
“难听!”立马否决。
福妈被缠得没辄了:“那妳自己决定罢。先去吃早餐,想好了再和我说。”
小福仍然没有动。她的小脑袋开始飞速运转着。故事没编完,她是绝对没办法走下这张床的,更别说是吃东西了。这乃是她做人的原则。
“我想到了!”
福妈早就转身走回楼下了,听到这声高喊,停下脚步,又转了回来。
“妳边吃边讲,早餐要凉了~”
小福一屁股在餐桌旁的木椅上坐了下来。福妈正在帮她微波已经凉掉的大蒜面包。
福爸、福哥、福奶奶都已经吃饱了,正坐在客厅里围着电视看。
“我,小福,妳女儿,从今以后,决定做一只猫!”小福隆重的宣布。
“叮咚”一声,面包微波好了,香喷喷地递到了眼前。
小福没有动手,拉着福妈的衣角说:“诶,妳有没有听到啊?”
“听到了。妳说妳要当一只猫。”福妈笑道。
福妈是个很美的女人。尽管已经年届四旬,依然风姿不减。两道眉毛浓淡恰到好处,标准的瓜子脸,尖下巴,从侧面看过去特别迷人,牵着小孩站在街头照样有人上前搭讪。
“妳要当什么,妈都没意见。”
“但现在讨论的,是我的副业。”小福正色道。“我的主业不变。”
“我知道~”福妈温柔回答。“妳说过,要当小说家。”
“不是小说家。是天下第一的小说家!”小福大声道。“天下一番!妳不许跳过重点!”
“好~我家猫仔是天下第一~”
客厅的方向传来一道“嗤——”声。
小福凶着脸,冷冷的眸光向后一瞥。
“你有意见?”
“没有~随便妳怎么说。”坐在沙发上看NBA的福哥冷笑一声。“反正是不可能的。”
“怎么不可能?!”小福鼓起双颊。
“不可能就是不可能。妳别做梦了~这社会上厉害的人那么多~妳能赢得过他们?”
“本猫不打诳语,说到做到!”
“好好好~”慵懒的声音传来。对方这次连头也没回,专心看球去了。
小福狠狠咬下一口大蒜面包,却是食不知味。
自从她有记忆起,她就立志要当小说家了。这种想法从何而来,连她自己也不清楚。
依照福妈的话说,就是前世造下的孽罢。
福妈小时候曾经给人家去算过命,说她从前是天上管文房四宝的仙子,因错被赶下凡间。因此,这一辈子她才会如此喜欢收集文具、笔记本一类的。
“那都是假的。”福爸是个务实主义者,每次听到这种怪力乱神的话,都立马驳斥回来。
“妳妈不过就是爱囤积那些东西。买起来了还都不用...多得跟山一样,以后还能留给妳小孩用呢。”
“我不会有小孩。”小福皱眉。“我写小说都来不及了,哪有时间喂奶?”
福妈瞪了自家老公一眼。福爸又转回去看球了。
小福抬头望向母亲,瞳眸中闪着兴奋:“不要理老爸。妈咪,那妳说我上辈子是干什么的呢?”
福妈歪头想了一下:“我的债主罢。”
星期天,同龄的小孩子们都出去玩了。有的玩沙,有的踢球。
小福窝在房间里,左手揽著书,右手揽着笔记本。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字。一边的彩色儿童版录音机里还播放著有声书。
“再不开灯,眼睛会瞎掉!”福爸路过房门,威胁道。
小福恍若未闻。她的眼睛,只要撑到她写出伟大著作的那一天就成了。她就是为此而生的。
她已经全然沉浸在故事书里的情节了。这本“薛丁山征西”她看过好多遍了,特别喜欢樊梨花大破金光阵的那个桥段。身怀六甲还能杀得敌人片甲不留,多威风啊!依照她的想法,此书根本不应该叫“薛丁山征西”,该叫“樊梨花征西”才对。那个薛丁山不过是个在旁插花,偶尔出来叫叫阵,结结婚的软柿子。
既然樊梨花都能移山倒海,她小福为何不能成为一代传奇小说家呢?
是罢!是罢!她越想越有道理,越想越有信心。
这正是小福踏上实践梦想之路的开始。但此时的她还是个六岁的小鬼头,正是最幸福的岁月。只知快乐,不知忧伤,更不知迷茫。
她尚不晓得,自己未來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時常快乐得作梦也發笑,更经常苦到神魂支离,怀疑人生。
她幻想著自己是故事里的英雄,背负着“天将降大人于斯人也”的神聖牌匾,不顾一切地向前直冲,执着地相信,有一天自己能靠着这双手开辟江山、在残酷现实的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名为“可能”的路。
一个出色的女人,就要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