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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被写在时光的河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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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间被小咪意淫过无数次,却从未敢进来消费过的西餐店。服务员长得果然对得起这里的消费。但让人发愁的是,不远处斜对面背对着我坐的人,刚刚才掐过我的脖子。如果被她发现我带着蓝色妖姬来这里……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许是我看过去的目光太频繁,程翊阳扭头寻找了片刻,笑着说:“怎么,开始喜欢这种类型了?”
“什么啊!”我低头喝汤,还是没忍住瞟了眼对面的才俊。斯斯文文戴着眼镜儿,长得还算不错。就是我找了这么久,也没能从那张圆圆脸上找到吴尊的影子。
“还看?”
我拍开程翊阳拨我脑袋的手,哼了一声问:“回来干嘛?不是乐不思蜀了吗?”
程翊阳只是笑。
“哟!”我斜睨着对面的人上下打量,“S市的女人果然不同凡响,把我们的英俊哥都给拿下了。”
程翊阳笑得开心,只不过那手似乎有点欠打,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到我的头上。我有些不乐意地往后躲了躲,呲了呲牙说:“本宫现在是某知名杂志的策划了,脑洞可大可金贵了,哪里是尔等凡人想摸就能摸的?”
“摸了多少年了,现在才想起来抗议,是不是晚了?”
程翊阳心情颇好地收回手,低头开始切牛排。一时间只有刀叉碰触瓷器的轻微响声,只是程翊阳那嘴角却一直翘着。我坐直身体看他的头顶。因为头发很软,又告别了读书时的小平头,找了半天也没找出他的两个发旋。倒是头发这种自然的弯度,还有低头切牛排的认真劲头,让他看上去颇有点瑞士绅士的浪漫。
“找什么?”程翊阳头也不抬的问。
“发旋。”
“找它做什么?我当初说了那么多双发旋的优点,你不是一点都不信。”
我想起过去,尴尬地笑。
当初程翊阳弯着一米七八的大个子把脑袋伸到我面前说,慕阳,双旋的男人最有担当,脾气好、聪明又体贴,要不要把我发展到考虑对象中去。我手起书落,敲得他捂着脑袋嗷嗷直叫。
“你女朋友在哪儿工作?能捕获我们英俊哥的心,我猜一定漂亮得很。”我无话找话。
“她确实很漂亮。”程翊阳终于抬头,目光温柔地把切好的牛排放在我面前,有点调皮地眨眨眼睛说,“告诉你,我喜欢她很久了。”
“没想到你还这么专情。”我转着刀叉看牛排,肚子饿得咕咕叫,却没什么食欲。
“就是还没追到手。”程翊阳无视我惊讶的视线,顾自抿了口红酒说:“阳阳,六年了。”
3.
程翊阳是朵奇葩,在我三年的高中时光里,他以我为圆心地换座位,霸占了我同桌、前座、后座的所有角色。如果换成别人,肯定会在这样的交集里摩擦出一点滋滋燃烧的火花。我们也摩擦出了火花,却是噼里啪啦的火花。
程翊阳总是无时不刻不在打击我的自信。他会在出成绩后说,慕阳,你是我见过最笨的女生了。在我偷偷换了一件漂亮的裙子时说,慕阳,你这样子可真丑。今天你值日,不穿校服小心班主任抓到扣分。
不管他说什么,对于身高只有一米六二的程翊阳,我都有秒杀他的武器。我脑袋被门夹过,但我高啊。我笨,但我高啊。我不漂亮,但我高啊。我一米六五的身高随便踩双鞋子,就能骄傲无比地扬起下巴,丢给程翊阳两个写满不屑的鼻孔。
说这话的时候,我趁着扭头的机会看教室后面独霸一方呼呼大睡的人。那是程翊阳眼中的奇葩,可他很高啊,我就喜欢高高的男生。
我不知道那种暗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抵是他穿着背心满身汗水,夹着篮球从我桌旁走过,撞掉我一本参考书的时候。也许是那次我被隔壁班女生堵到楼梯口,他经过时随手把那女生推开,揪着我的辫子一路把我拖回教室的时候。
总之,那种暗恋像藤蔓一样滋生,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疯长成森林。
也许每个女孩子心中都有一位骑白马的王子,曾晨就是我的王子。不过很可惜,他也是几乎全校女生心中的王子。学习差也没什么,篮球场上的背影足够让人为之倾倒了,更何况他还给一些杂志做平面模特。那些修饰过的照片,精致帅气得足够令人尖叫。被隔壁班女生堵上寻仇,就是因为我以光速冲过去,抢了最后一本《青春》。封面是他的照片,穿着白色衬衣,坐在飘窗旁,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眺望远方,微微隐藏在头发后面的眼睛中有点点细碎的光,看起来深情极了。
这不是真实的他,却让我神魂颠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