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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九章 ...

  •   第九章
      真没想到沈佳会在家举办她的生日Party,等我迈进她家门槛的时候彻底明白了,如此简约大方的装修风格,如此典雅温馨的装饰手法,上等酒家与之相比较之奢华,普通餐厅又较之寒碜,能接到她的邀请我真的不甚荣幸。她和父母住在一起,家是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楼中楼,开窗远望,全市的夜景净收眼底。
      这个晚上她穿着一条香槟色的连衣裙,头上系着粉色的头巾,淡淡的彩妆让她在灯光下显得俏皮可爱又不失大气。
      她兴奋地拉着我的胳膊坐在沙发上。“你能来我真高兴。”
      “哼,重色轻友。”孟丹装作生气的样子起身坐到一边。
      “什么啊,我哥一会儿就回来陪你啦。”她冲好友眨了眨眼睛。
      孟丹一听急了,挥了挥手,示意沈佳不要乱说话。
      “哈哈。”沈佳不以为然地转过头跟我说,“我们家阿姨做的饭可好吃了,等一下你尝尝就知道,保证你后悔到五星饭店吃饭。”
      “是吗。”我看着今天的局面,想着刚刚孟丹的反应,什么意思?难道他们俩……
      就在这时,沈剑刚开门走了进来。
      “不好意思,有点事耽搁了。”
      沈佳冲了过去,把哥哥拉了过来。“就等你啦,真磨蹭!”
      我暗自观察孟丹,她那张脸微微发红,期待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沈剑刚。回过头,发现沈剑刚翘着嘴角朝我点了点头,嘴上正忙着哄他的宝贝妹妹呢。

      没看到沈佳的父母,我猜是老两口故意避开,特意给我们腾出空间,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吃饭时,沈剑刚坐到我身边,对我叹气:“那些人还真难伺候,表面上唯唯诺诺,实际上提的意见一条比一条刁钻,明天还得让技术科派人过去调试仪器。”
      我笑了笑。“谁让我们是‘乙方’。”
      “哥,我们不是说过了吗,不能谈工作!”
      “好好!”
      他们家的保姆做的饭真的很可口,色香味俱全,让我胃口大开。饭桌上大家谈笑风生,尤其今天的主角极度的亢奋,和那身淑女装有些不搭腔。
      “呈凌哥,孟丹说你在你们单位很贫,在我们面前怎么这么腼腆?”
      “沈佳,你又乱说。”孟丹嘟着嘴。
      沈佳没理会她的态度,转头问他哥哥:“是吧,哥?”
      “是什么?”
      “不理你们了。哦对了对了呈凌哥,我们课长说认识你啊。”
      “你们课长谁啊?”我伸出筷子盯准了一块牛肉夹了过去,现在认识的人太多了,有些人打过几次照面连名字都未必叫的出来。
      “刘峰华。”
      “不认识。”我想都没想便脱口而出,夹着牛肉沾了沾醋。
      “你的初中是不是**省实验中学?”
      “嗯,怎么了?”我微微一顿。省实验是我原先读的中学,后来转到了一中。
      “他说是你初中同学。”
      牛肉直接从筷子上掉进碗里。
      “你说的是牛丰华吧。”
      “对啦对啦,我普通话又没你标准。是不是啊?地球真小啊。太巧了,今天下午我也是闲着无聊问他哪里人,发现他和你一样,就顺口问了一句杨呈凌这个人你认识吗?他说有个初中同学也叫这个名字。我想想你们的岁数差不多,估计就是啦。”沈佳说得眉飞色舞。
      我的心一沉,不动声色地问道:“他还说什么了?”
      “没有,我说我回头问问。他说如果是的话想和你叙旧。”
      叙旧?不必了吧。我没吭声。
      “哈哈,小丹,你说好玩不好玩,我哥是你们科长,呈凌哥的初中同学又是我上司,兜来兜去都认识。”
      孟丹笑了笑。
      抬起眼,发现沈剑刚的目光正直勾勾地盯着我看,我生怕被发现什么秘密似的赶紧心虚地把头又撇开。

      沈家真是大,光客厅就有六十几平,各种音响一应俱全,插上麦克风俨然成一K厅,效果也不比那差。五十二寸的液晶电视挂在墙上,前边是一个椭圆形舞池。沈佳说平时没事,她父母喜欢邀上几个好友在这里轻歌曼舞,怪不得两兄妹音乐细胞这么发达,看来跟遗传有些关系。
      他们家的歌非常齐全,大概是沈佳平日收集的成果,各种各样的光盘堆满四个抽屉,欧美大陆港澳台,应有尽有。我想那些KTV也不过如此吧。
      估计是受到环境和气氛的影响,今晚我干劲十足,在沈佳的怂恿下一首接一首地唱,越唱越High,从情歌到摇滚,一晚的宣泄一扫我心中的阴霾,早把不痛快抛到脑后去了。
      沈佳的歌喉不错,音域宽声线高,又喜欢搞怪,一首《北京一夜》模仿得淋漓尽致。
      上次唱歌的时候对沈剑刚抱有敌意,没觉他功力如何。今天发现原来他的声音是如此富有磁性,尤其通过麦克风传出来的是那么的悦耳动听,估计有无数女孩会拜倒在他的歌喉下。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都快十点了。
      沈佳提议每人唱一首自己感觉最好最擅长的歌,自己首当其冲像模像样地拿着麦克风走到前边,明星似的给大家演唱了一首《千年之恋》,高潮部分把所有人的兴致带上了顶峰。
      大学时候,我曾经凭借《Kiss from a rose》闯入大学生歌手大赛十强,虽然多年没唱,但感觉还是有的,毕竟当初为了这首歌拜师学艺苦练了近半年。当我决定唱这首歌的时候,在场的三个人同时向我投来惊讶崇拜又有些不信任的目光。我的声音没有Seal的厚实,无法像他那样凭借哑而不沙磁性充足的声音给人带来快感,但还是赢得他们仨的掌声。
      我刚下来,孟丹就笑着对我说:“可以啊,这么高难度的歌都会唱,你是学艺术的吗?”
      “我是学技术的。”
      轮到沈剑刚,他唱的是郑钧的《灰姑娘》。昏黄的灯光打在他那张刚毅的国字脸上,勾勒出完美的轮廓,加上那健壮挺拔的身躯,浑身透露着成熟的魅力,让人不由浮想联翩。不知是我敏感还是错觉,他一直是对着我保持微笑,在唱那句“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的时候,目光居然有些迷离,那么深沉,充满着爱恋又有几分痛楚。我的心骤然一抖,身体居然有了反应,脸上烧得滚烫。
      杨呈凌啊杨呈凌,不要随处乱发情!

      散场的时候,我本想打车回家,沈剑刚提出送我们俩回去,我也不好坚持,毕竟心里多了一道坎儿,又生怕对方发现端倪,于是硬着头皮坐上了福克斯。
      坐在副坐上,有意无意地朝沈剑刚的侧脸瞟上几眼,高挺的鼻梁,光滑的颧骨,深邃的双眸,浓浓的剑眉,一股凛然正气,越看越上眼,越看越让我心猿意马。
      “看什么呢?”他突然问我,吓了我一跳,“我脸上有什么吗?”
      这小子余光这么灵敏,上辈子是特工出身的?
      “没啊。”平日的伶牙俐齿消失得无影无踪,好不容易从嘴角挤出这两个字。
      他侧着脸看了看我,嘴角微微向上扬起。
      车上就剩我们俩,气氛尴尬得令人憋气。
      “嗯,时间还早,去海边吹吹风怎么样?”他提议。
      不必了吧。我本想拒绝,谁知嘴上却说:“好啊。”
      他一踩油门,朝海边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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