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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第三十八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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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黑衣人埋伏在程风、千里与婵娟三人赶赴江南的必经之路上。五人中有有两人藏在树上,用浓密的枝叶掩住身体,手拉大网。他们知道,任何人在炎热的夏天赶路,经过这么一棵阴凉的大树时,一定会歇下来乘凉,却不会想到竟然会有一张网从天而降将自己网住。而另外的三人就埋伏在草丛里,捕捉因意外造成的漏网之鱼。在他们前面的地上已经埋上了钢针,只等来人一脚踩上,脚掌便扎个对穿。
他们的计划是相当周密的,他们的目标就是程风,千里和婵娟。
然而,当他们的目标渐渐地接近大树时,程风却突然停了下来,似乎并没有看到那棵好乘凉的大树。
程风道:“看此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咱们想在客栈吃午饭是不可能了,干脆就在此处自己做,将就吃,如何?”
婵娟表示同意,并且自动请缨要捡柴火。而千里便将马背上的一个大包袱拿了下来,一件件地往外掏东西。她先掏出一块桌布铺在草地上,然后拿出一包看起来像油纸的东西和一把木棍,做成一把大伞,于是他们便有了比大树更好的乘凉处所。她继续掏,居然从里面掏出一小坛酒。
埋伏在暗处的黑衣人忍不住舔了一下嘴唇,他们开始焦虑起来。
千里又从包袱里拿出了锅、碗筷,半只烧鸡,一只樟茶鸭,甚至还有一个大西瓜。
程风笑道:“千里,你这个百宝囊还真是不错。”
此时他已经用匕首在地上挖了一个灶,而婵娟的柴火也已经捡回来了,于是便生火做饭。
但是火还没有生起来,程风却已经让腾腾的浓烟呛了个半死,他边咳嗽边埋怨婵娟道:“你怎么尽捡些湿柴?这能烧火吗?用来熏蚊子还差不多。”
婵娟嘟喃着道:“大白天的怎么会有蚊子?”却听见千里拍着手笑道:“有。你瞧那边树上不是掉下来了嘛。”
树上果然掉下来两只黑色的东西,却不是蚊子,而是比蚊子大无数倍的人。
婵娟也笑道:“连我自己都不得不佩服仙女宫蚊香的厉害了,大白天居然能熏出蚊子来。走,咱们去瞧瞧他们是何方神圣。”
程风却拦住了两人道:“先等等。”
然后他便舒舒服服地在大伞下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舒舒服服地喝了下去。
千里与婵娟也坐了下来。三人开始喝酒,吃烧鸡,吃鸭肉,吃饱了之后还可以分享那只西瓜。
程风问婵娟道:“这迷香的药效可以延续几个时辰?”
婵娟道:“这种迷香可厉害了,至少可以维持十个时辰。”
程风道:“这几只蚊子只怕晒上大概三个时辰,便差不多了吧。”
千里笑问道:“程公子莫非想在此看他们晒上三个时辰?”
程风道:“有何不可呢?这里有酒又有肉,我猜想你那只百宝囊绝对还会有其他更美妙的东西。我们不凡打个赌,赌哪知蚊子先晒死。”
千里道:“这太麻烦了。咱们为什么不放把火,看哪只先烧死,岂非快得多?”
程风笑道:“好,这个主意好。”
他的话音未落,倒在地上的五个黑衣人便有一人飞身跃起,落入草丛,几个起落便消失不见了。
程风没有去追,直到此时,他才过去搜检另外四个黑衣人。
千里与婵娟用敬佩的眼光看着程风。同行几日里,她们从他身上学到了不少江湖经验。
——江湖经验,是在江湖中闯荡的人从一次次血腥的教训中得出来的经验,是她们在仙女宫永远都学不到的经验。
四个黑衣人身上一无所有,甚至连个火折子都没有。程风有些失望,忍不住打了其中一人一巴掌,那人吐出一口血和几颗牙齿,居然慢慢地睁开了眼。
“你们是什么人?”程风问他。
那人不说话,使劲咬牙。
程风踢着地上的牙齿问:“你是不是在找这颗牙齿?”
那人的眼中这才露出恐惧的神色。
程风道:“你连死都不怕,为何要怕我?你放心,我不会对你怎么样。只要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我立刻放你走。”
那人将信将疑地问道:“真的?”
程风道:“当然是真的。说完名字你就可以走,当然如果你口渴的话我还可以请你喝杯酒。你放心,这绝对不是毒酒,我不像你的老板。”
那人很年轻,似乎还不到十五岁。他瞧了程风半晌,心想:我只说个名字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倘若我说了名字他不放我走,那他再问什么我便一个字都不透露了;倘若我说了名字他便放我走了,那我岂不是既捡回了一条命又不会对不起大哥?
这样想着,他便开口道:“我叫……”
“吱——”一道竹笛声破空传来,声音尖厉,听在耳朵里有说不出的难受。
那名黑衣人更是难受地捂住了心口,整个人缩成了一团,嘶声道:“大哥……”说完这句话他便倒在了地上,嘴角慢慢地沁出血沫子来。
这突然的变故让程风三人着实吃了一惊。程风伸手去探那人的鼻息,发现他早已断气。
婵娟道:“幸好还有三个。”
“不好,”千里俯身查看另外三人,摇头道,“他们也死了。”
那是一道什么样的笛声,瞬间便可以杀死四个人?程风忧心忡忡地想:他们到底来自什么样的一个组织?
千里从尸体旁站起身来走到程风身边,在他耳边悄悄地说了几句话。程风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喜道:“真的?他还有救?”
千里压低声音道:“他还有一口气,因为他体内的蛊虫还没有死。我有把握可以让他活过来。”
程风道:“那赶紧施救吧。”
便在此时,那诡异的笛声又“吱——”地一声响起,与此同时,程风也已“倏”地向笛声传出的方向扑去。
程风对自己的轻功向来很有自信,但看到前面那个黑衣人的背影后,他突然意识到自己遇见了对手,这种认识让他兴奋起来。
就像凶猛的猎狗迫近猎物一般,程风渐渐地逼近了那个黑衣人,近得似乎只要他伸出手,便能触摸到他那一身黑衣的质地。
但是就在眼看就要抓住他时,黑衣人却做了一件让程风意想不到的事情,他居然停住了脚步,并且转过身面对程风。
程风差一点撞在了他的鼻子上。
他刹住脚步,掩藏自己的诧异,上下大量这个手持竹笛的人,而黑衣人却对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生生的牙,并且彬彬有礼地向他打了个招呼:“你好,程大侠。”
程风居然也笑了笑,道:“你好。阁下如何称呼?”
黑衣人道:“我叫大哥。你不要认为我是在占你的便宜,因为我确实就叫大哥。”
程风道:“你不必解释,叫大哥并不犯法。”
大哥道:“这句话说得很有水平,我喜欢。”
程风道:“我说出这句话来并不是要讨你喜欢的。阁下不是女人,喜不喜欢对于我来说都无所谓。”
大哥哈哈大笑,笑毕,他道:“有意思。我简直想不到程大侠是如此有意思的一个人。我忍不住想要与你交个朋友。”
程风也笑了,道:“阁下何尝不是个有意思的人。阁下大老远跑来杀我,又说要与我交朋友。我简直不知道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
大哥正色道:“你是怀疑我的诚意了?好,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决定送你一份大礼。”说罢,将竹笛放在嘴边,向着远处一片树林的方向吹了起来。
程风随时防备着从他的竹笛里放出杀人的利器,但是竹笛只是发出单纯的音调“喔……”,高昂仿佛号角。
声音过后,程风便见到从树林里走出两个人来。
确切地说,是一个人被另一个黑衣人用刀架着脖子押了出来。
被架住脖子的那个人,圆圆的脸,圆圆的鼻子,圆圆的身材,赫然竟是朱茱。
大哥道:“我在路上瞧见那位姑娘正四处找你,想来是有什么急事,便将她带到你的面前来了。你看,我是不是够有诚意要做你的朋友呢?”
程风讷讷地道:“的确……是够有诚意了。”此时他的心里便如排江蹈海,不安、恐惧、惊慌一股脑地涌了上来。
大哥笑道:“看来程大侠是要交我这个朋友了,在下简直受宠若惊,恨不得与程大侠痛饮一番。可惜在下有要事在身,只好改日再叙了。咱们虽然已是朋友,不过程大侠千万不要送我,我知道程大侠肯定也忙得很。朋友之间不计较这些。”
程风道:“好,你走。把朱茱留下。我保证我绝不来送你。”
大哥道:“那是自然的,谁会把送给朋友的礼物再带回去呢?那也他妈的太不够朋友了。”他拍拍身上的灰——不管他身上有没有灰,总之他拍了拍,道:“那么在下就先告辞了。”告完他便真的辞了。
远处用刀架着朱茱的那名黑衣人一直在盯着程风,直到大哥走出了程风的视线后,他才将朱茱往地上一推,自己立即投入林中。
千里与婵娟此刻已经赶来,千里道:“你就这样放他走了?这绝对是个骗局,那个朱茱绝对是假冒的。”
但是程风已经飞一般奔向了朱茱。
朱茱趴在地上几乎已经爬不起来,程风抓住她的衣领一把将她提起。
——她是真是假,她会不会突然向他痛施杀手,这一切程风都来不及想了。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在来回盘旋:难道纤纤出了事?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