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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40章 ...

  •   ----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

      我是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一个高贵的马尔福。我的家族大约在四代之前从法国迁居到大不列颠群岛。马尔福家族有着无尽的金加隆,高高的堆满了整个古灵阁金库的穹隆。这让古灵阁的妖精们看到马尔福家的人都眼中多是殷勤。

      马尔福家族的生意遍布整个欧洲大陆,这是那些日渐落堕腐朽的古老贵族完全不能相比的。然而,由于马尔福家族在大不列颠的土地上根基不够深厚,我们总是还会遇到一些小小的问题。
      不过,问题总会得到解决,马尔福们相信着。

      我在十一岁的时候进入霍格华茨学习,我并不认为这里能够教授我什么东西,毕竟大家族的继承人从小就会有基础教育,这可比一大群人乱哄哄的坐在一个大教室里要好的多。

      我有媚娃的血统,所以我曾经以为我会去布斯巴顿读书,因为法国是媚娃们的故乡;而我的父亲告诉我,我必须进入霍格华茨,而且必须是斯莱哲林学院;幸好,我不负所望。

      在大不列颠,有八成的纯血贵族巫师出自斯莱哲林学院,他们凭着这份情谊为基础,牢牢的把家族们纠缠在一起,树大根深。想要真正进入这片土地的贵族阶级,斯莱哲林是个很好的突破口。

      汤姆里德尔是个很奇怪的人;在分院仪式上,分院帽坚定的把他分到了斯莱哲林,然而在当时,我认为他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斯莱哲林;因为,他看起来不够养尊处优的高贵。很快,我就知道我大错特错了,没有人会比他更适合斯莱哲林。
      幸好,作为一个马尔福,我们眼光独到,并且知错就改。
      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并且将这份情谊一直保持了下去。

      这简直是马尔福家族在投资上最大的成功了,我一直这么认为。
      我的朋友,汤姆里德尔在三年级的时候亲口向我承认,他是一个蛇佬腔,并且是斯莱哲林的继承人,他将在若干年后继承他的爵位。
      简直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我立刻写信向我的父亲讲述了这件事情,父亲和我的想法不约而同;我们必须加大投资,这笔生意,必然稳赚无赔。它会把马尔福家族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在各个大家族都向汤姆递出橄榄枝时,汤姆果然选择了马尔福家,甚至连号称“最古老最纯粹的“布莱克家族也没有获得如此的青睐。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我们借助纯血们的力量,将居心叵测的麻瓜巫师赶出了权利与利益的中心,并相信,我们最终会建立起新的次序,用以维持纯血们永远的利益。

      我一直知道汤姆有一个小女朋友,从一年级开始。这对我来说简直不可思议。
      作为一个有着媚娃血统的男孩,我对女孩们而言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我也喜欢她们。漂亮的外表,空空如也的脑袋,不需要花费太多心思,就可以让我轻松愉快;并且,我从来不跟同一个女孩交往半年以上,因为那样容易让我厌烦。
      像汤姆这样从一年级到三年级都在孜孜不懈的追求同一个女生,这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事情。

      在三年级时,我在霍格华茨快列上遇到了那个女孩。
      她果然很特殊。
      如果不是汤姆之前有跟我介绍过,我简直要怀疑她是我父亲在外面的私生女。同样淡金色的头发,同样烟灰色的眼睛,还有同样高高昂起的下巴。
      一个标准的贵族小姐;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大概是出人意料的有头脑吧,但并不惹人厌烦。除去她麻瓜的出生,她肯定很合适马尔福家主夫人的位置,我如是的想着。

      大约是出于高智商的代价,这位小姐的情商出人意料的低。这使得在五年级前,任凭我如何给汤姆出尽主意,都无法使这位小姐明白他的心意。

      整整五年,或者按汤姆的话来说是七年;他终于如愿以偿了。他们一直相处的非常好,简直可以成为整个霍格华茨情侣的典范。相互信任,并且从不怀疑。
      我并不大了解爱情这个词语的真正含义,或者我这一辈子也不会遇到,那是昂贵且无价值的消耗品。
      我以为汤姆是真的爱她;不过汤姆却说:“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她很好;我没有时间再去浪费到其他地方,所以就是她了。”
      我不知道汤姆的话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

      后来,我终于明白了。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我和汤姆一起做了很多很多事情;到了后来,我成了马尔福的家主,他成了 lord Voldemort。而马尔福家族,成为了整个大不列颠最有权势的纯血贵族。
      我相信,我的子孙会在这位lord的庇护之下,将马尔福家族带到更加高贵更加繁茂的地方。

      ---阿不思•邓布利多----
      我这一辈子做过很多后悔的事,在我极其漫长的一生中。
      前半生,有两件事让我一直耿耿于怀。

      第一件就是与盖勒特的感情;我从未想过我们会走到最后一步。当我用魔杖指着他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真的这么去做了。

      我和盖勒特认识在很早很早的时候,早到我都已经忘了时间。那时候大约我们还是少年,一起结伴游历整个欧亚大陆。他倾心黑魔法,我专注各种药剂;我们简直是世界上最好的搭档。
      当他成为德国的黑魔王,当艾米丽带我去那个叫奥斯维辛的地方见识他的罪恶。
      我依旧没有醒悟,我依旧以为他还是那个金发的,爱笑的,总喜欢开无伤大雅的玩笑的盖勒特。

      后来,真相毁灭了一切幻想。

      我在他完成所谓霸业,收集齐所有圣器之前选择击败他。他失败了,屈服于我的魔杖,亦或者是对我的愧疚?之下。

      我不知道,我甚至不敢去想。我一遍又一遍的对自己说,我是对的,他是错的,他是邪恶的,我是正义的。为了大部分人,必须牺牲一小部分,这是不得已的选择,没有选择的选择。
      后来,我成功把自己说服了,直到他死之前,我都相信自己是绝对正确的。
      后来,他死了,我也死了。
      当生命到达尽头的时候,很高兴我还记得我们年轻时候的点点滴滴。
      如果可以再来一次….
      梅林在上,永远不要再来一次了。
      我不敢肯定再有一次机会,我还会不会做出那个抉择。

      野心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邪恶的事情,我从另外一个人身上重新体会了这句话。

      在曾经的德国黑魔王失败整整十二年之后,在大不列颠的土地上又崛起了另一代的黑魔王,另一个dark Lord。
      比之盖勒特,他更加残暴;简直毁灭了整个英国巫师世界,并且将这种恐惧整整延续了将近四十年。
      而他,曾经是我的学生;我将他从麻瓜的世界带进了巫师的世界,看着他从不名一文到权倾整个大不列颠。

      相比盖勒特,他让我更加后悔,因为我曾经有机会改变,然而我放弃了。
      他从少年时亲眼看着盖勒特从崛起到末路,他甚至研究过盖勒特的所有一切所作所为。所以,他比他做的更好,也更彻底。
      学生时代起他就充满了野心,玩弄手段,收买人心,把所有的一切都当成手段用以换取他所渴望的东西。
      我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艾米丽也是。

      我憎恶他的所作所为,这不该是个孩子该做的事;而艾米丽选择视而不见,她简直是我见过最聪明也是最愚蠢的姑娘。
      从我第一眼见到这个小姑娘起,我就喜欢上了她。聪明,开朗并且勇敢,却不莽撞,如果她是小巫师,肯定会是格兰芬多最好的学生。
      但我忘记了她是一个贵族,一个真正的贵族。
      贵族们永远无法像我的小狮子们一样活的坦荡,笑的自然。他们永远有太多借口,心思也总是转了又转。和他们相处太累了,我曾经花费了非常久的时间才学会听懂他们说话的方式。我还是更爱我的小狮子们,像他们那样快乐简单的生活难道不让人喜欢,让人羡慕吗?

      我曾经告诫她不要轻易相信那个男孩时,她对我说:“先生不是说,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法吗?我相信你的话,也相信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法。”
      爱,真的伟大吗?或许。

      也许是因为我出生在平民巫师家庭,所以永远也无法理解这些在权利与欲望中长大的小贵族们的价值观,就算到最后,我成为了霍格华兹最受欢迎的校长,也无法获取整个斯莱哲林一丝一毫的好感。

      我依旧记得艾米丽笑着对我说:“先生,我和你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我永远无法因为所谓的正义对亲人下手;对我而言,没有什么绝对正义,也没有什么绝对正确;如果他想要,就算我不帮他,也绝对不会站到他的对立面。我讨厌好人这个词,那意味着我要舍弃很多,而我,一个也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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