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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虽然天还没亮,但粥场已经挤满了人,郡守公孙大人身着朴素的常服,正站在大锅前亲自给人盛粥。
南歌刚想过去排队,忽然看见粥场一侧的屋檐下摆着一张书桌。一个胖胖的男孩坐在书桌前,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毛笔,斜歪在板凳上,愁眉苦脸地啃着笔头。
男孩身穿白色短衫,外套一件红色丝绸坎肩,袖口一圈淡金色刺绣。脖子上戴着个金项圈。暗红色锦裤,脚踏鹿皮小靴子。有点婴儿肥,胖乎乎的雪白脸蛋上透着两抹红,看上去蛮喜庆的,年纪和南歌差不多大。
南歌相中了他桌子上墨条。
那块墨条一看就是上好的物件,粗粗的一条,上面写着烫金大字:竹香墨。
平时楚离都用木碳在地上写字,要是把这块墨条送给他,他一定很高兴。来的路上,好像看到某户人家的屋檐下挂着一个小马蜂窝。南歌摸了摸自己身上,摸出一个小布袋,不由得意地挑了挑眉。
一大早就被父亲拉到粥场,非要自己看过施粥现场后以《哀民生之多艰》作一篇千字文章,公孙云卿非常头疼。他努力在脑壳里挤啊挤,眼泪都快挤出来了,还是不知道该如何下笔。正想词想到头昏脑涨,忽然后背腾起一股凉意,全身寒毛倒竖。本能地抬头,就看到不远处一个女孩冲自己微微一笑,又转身走开了。
哇,好漂亮的女孩子,长得像瓷器娃娃似的。他暗自惊叹了片刻,低头继续构思文章。
提笔刚艰难地在纸上写下:百姓苦,腹中饥……
忽然,周遭响起一阵“嗡嗡”的声音。抬头一看,就见几只大马蜂径直朝他冲了过来。还是他的随从墨思反应快,拉起他就跑:“少爷,被马蜂蛰一下不得了,快跑!”
他也知道马蜂厉害,从板凳上跳起身抱着头赶紧逃。一面跑还一面回头看,就见刚才看到的漂亮女孩手持一把蒲扇,几下子挥开眼前的一只马蜂,朝书案走了过去……
周围的府兵见状,急忙上前脱下外衣使劲扑打,驱散了马蜂。听到动静,郡守公孙大人也赶了过来察看了一番。
墨思道:“老爷,不知道哪来的马蜂,可吓人了。”
见儿子无恙,公孙齐松了口气,可当他看向那边的书桌,立刻火冒三丈。再走过去拿起桌上的纸一看,更是气得破口大骂:“混账东西,让你作文章,你写的是什么狗屁不通的玩意儿。读书读书,墨条都弄丢了,哪里有半分读书人的样子,今天的文章做不出来你也不要吃饭了,省得浪费粮食……”
桌子上的墨条不翼而飞,连带着还丢了两支毛笔。
公孙云卿自知理亏,唯唯诺诺地缩着头挨训,眼睛却偷偷瞥向不远处那个混入领粥队伍的女孩。只见女孩表情淡定,一只拎着陶罐,一手还拿着那个破蒲扇,不断垫着脚看前方煮粥的大锅,对这边的喧嚣充耳不闻,一副丝毫不亏心的样子。
因为长得可爱,施粥的大哥多给了她两勺,南歌拎着装得满满的陶罐,迈着轻快的步子回家。
可刚走到背街小巷,旁边一道懒洋洋的声音传来:“站住,南歌丫头,你领了不少粥啊。”
傻子才站住呢。
南歌拔腿就跑,吴天德赶紧追。刚迈开步子,南歌转身朝他洒了一把铁砂,从拐角处转了进去。
地上有铁砂很容易滑倒,可这种小孩子的把戏怎么难得倒吴天德。他放慢步子,小心翼翼跨过铁砂,追进了拐角。
拐角的尽头是堵墙,南歌正试图从墙上翻过去。
吴天德几步追上她,抓住她的脚踝一把将她拽到地上。
南歌被摔得尖叫一声,大声喊:“吴天德,粥场还有粥,你自己去领嘛。”
“爷懒得排队,就要吃你的。”吴天德伸手去夺她手里的罐子。
南歌抱住罐子不放,同时施下了恶毒的诅咒:“狗仗人势的东西,扣我哥的工钱,还抢我的粥,就不怕吃了遭报应肚子疼吗?”
吴天德原本也住在窝棚里,靠卖苦力为生,可自从他姐姐傍上了漕帮白虎堂堂主林厉江,他也跟着鸡犬升天,成了码头上分包工作的小头目。
林厉江是漕帮总把头手下的第一虎将,一身狠辣功夫心狠手辣,道上的人没有不怕他的。吴天德仗着有林厉江做靠山,经常压榨手下的码头工人。别人都怕楚离,吴天德可不怕,还克扣过楚离的工钱。此刻见南歌不肯交出罐子,他没了耐心,一巴掌扇在南歌脸上。
脸颊一阵火辣辣地疼,南歌松开了罐子。
吴天德拎起罐子,抬腿还想踢她两脚,突然不远处传来一声稚嫩的怒喝:“住手!放肆!”
随后一个男孩跑过来,用力推开吴天德,挡在南歌面前。他身材圆滚滚的,脸也白白胖胖的。却叉着腰,挺着胸膛,气势十足:“你干嘛,光天化日之下欺负小孩吗?”
吴天德虽然凶悍,却不敢得罪眼前这个一身富贵打扮的小少爷。他恶狠狠地朝南歌啐了口,拎着陶罐骂骂咧咧地走了。
“还我粥!”南歌爬起身还想追。
公孙云卿急忙扯住她的手腕:“你别喊了,给他便是了。你若执意追,一会儿我走了,他又打你,你该如何?”
他声音清脆干净,像夏日冰泉一样清爽。
南歌一怔,随后用力想甩开他的手:“你知道什么?我哥哥病着,还没吃饭呐。”
公孙云卿有点气愤:“你哥哥病着,你还有心思偷我的墨条。为什么随意放马蜂蜇人?被马蜂蛰一下很疼的。我要是当时叫起来,我爹一定让人打你板子。”
做惯了亏心事的南歌毫无羞耻心,立刻扬起下巴否认:“我哪里偷你的墨条?”
话音刚落,那根墨条从她袖子里落了出来。
两人一齐低头看着地上的墨条,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到底是脸皮厚,南歌回过神,抬起下巴继续说:“现在墨条物归原主了,放手。”
公孙云卿还是不放手,他弯腰将墨条捡起,递给赶过来的书童墨思,又从墨思背后的背篓里拿出一根新墨条塞到南歌手里:“你偷的墨条我收回去了,这是我送你墨条。你既然偷墨条,一定是爱读书的人。既然是爱读书的人,便要懂礼义廉耻。以后你要墨条,来公孙府找我,我送你便是。你生得如此好看,便要表里如一,品性高洁,切不可再行偷盗之举。下次你要是再偷,我就禀告父亲,让他打你板子。”
这小胖子说她“生得如此好看”耶,虽然大家都说她好看,但为什么这话从小胖子嘴里说出来,异常顺耳呢?
不过,哪有人送小偷东西的,他是傻子吗?
南歌像看天外来物一样,细细地打量着眼前这张胖嘟嘟的脸,妄图找出对方脑子有病的证据。可看了半天,她觉得眼前的小胖子虽然胖到眼睛都成了两条缝,却越看越可爱,越看越顺眼,光是盯着他的脸便觉得心情无比顺畅。
“我说的话你可听明白了?”没注意到南歌的表情变化,公孙云卿苦口婆心地继续说教,“可记住了?”
“听明白了,也记住了。”南歌有意逗他玩,回答得很干脆。
以理服人,顺利劝说迷途女孩回头是岸,公孙云卿非常满意自己的努力成果。他笑了,从墨思手里拿过一个食盒递给南歌:“你刚才不是说你哥哥还没吃饭吗?我母亲为我准备的点心和午膳,你拿去吃吧。”
灿烂的笑容,清澈如江上的清风,山麓的明月,驱散了周遭浑浊不堪的气息。
南歌愣愣地看了他半晌,飞快地将那个精致的食盒接过来,转过身撒腿就跑。
公孙云卿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好半天才朝南歌的背影大声喊:“你跑慢些,说送你便送你,我不会把饭菜要回来的。”
南歌回头,看着他那张可爱到极点的脸,一面后退一面嘀咕了句:“傻蛋……”
话一出口,嘴角不由自主地扬了起来,莫名其妙地觉得想笑,于是她又笑着骂了声:“你个傻蛋。”
在南姑娘眼中郎艳独绝,帅到掉渣的小胖子隆重登场。以后要是两人吵架,小胖子就不让南姑娘欣赏他俊俏的喜庆容颜,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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