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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塞外天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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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轿子中,外面满是风沙,北方辽阔的原野,放眼满是黄土和灰蒙蒙的沙子,连偶然路过的几座山峰都是光秃秃的,露着干裂的岩石。
已经坐在轿子上在北地的路上走了个把个月了,目的地还是一副遥遥无期的样子,即便是我的好性子,还是有些开始觉得烦闷了,但自己明白身为一个交付给敌国的质子,在别人的眼皮底下还是少惹麻烦的好。
宫廷的变化真是无法预料,父皇仍然身患重病,正为这宫中千狼后虎的处境担忧,内忧还不够,如今又加上外患,北方强敌北武国欲逐鹿问鼎,朝廷中求和派处了上风,欲以厚礼献于北武国,北武国要以太子为质,暂不犯边,正和了朝廷中众多二皇子党的心意,迫了及待地将我献于北武。
虽然那些人奴颜卑膝之态让人生厌,但对于我这个傀儡太子来说,呆在哪里都无所谓了,与其在朝中等着他们宰割,还不如去塞外偷偷风,反正这奢华的西京我早已厌了。
行了这许久,越是近塞外,越显苍凉之态。心中想何故北地如此贫瘠之地竟成就如此强悍之国,中原渔米丰饶,却落得人才凋零,认人宰割之态。
突然一阵颠簸,轿子外面一阵喧哗之声。
撩起轿帘,但见一片扬起的黄沙之中,数十匹骏马奔驰而来,马上的壮汉各个高大异常,手持弯刀,身上的打扮一看就是胡人,这些人策马而来,横冲直撞,在数百个所谓的西白国精兵之中竟如入无人之地。
他们卷起仓皇而逃的士兵丢在地上的地上的箱子,这些都是我西白国进献给北武国的贡品,明珠百颗,绸缎百匹,更有金银及各种珍宝,可谓倾我西白之力,心里正盘算着这些匪徒真是好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这种多财宝。
突然有些不适的感觉,人群之中有道锐利的眼光在直直地盯着我。
抬头望去,那人似乎是是这群匪徒的头子
“你是西白人?”那胡人操着并不流利的怪怪腔调问我。
“是呀我是西白人。”我坦然地回答道,心想这些人竟能摸到我们的踪迹,看来不是那么单纯的盗匪,应该是早有预谋。
“那你为什么不逃?”那胡人接着问。
“我为什么要逃?”这我倒是有些不解了。
“他们都逃了,你不逃吗?”
说来可悲,号称西□□锐的几百士兵在片刻间丢盔弃甲,逃得杳无踪迹,而这个西白太子还要跟这些胡人解释自己为什么不逃。说起来还真要感谢我的父王的将军训练出这样一支队伍。
“他们都逃了我就一定要逃吗?”不知道这些胡人很彪悍,我却一点都没有惧怕的感觉,跟他们比起来,京城那些斯文的西白人心里藏的阴谋要可怕百倍。
其实也可笑,我不逃并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我这个人很懒,我是给那些人抬着来的,这么千里的路程让我自己走回去,可真是件困难的事,就是走到最近的城镇也不容易,再说我并没有随身带着银两,恐怕也没法买马,住客栈,还不如随遇而安,前提是如果我没有饿死的话。
“你是西白人,你不怕我们杀了你吗?”
我真想让那劫匪的头子快别说了,因为他说话的腔调真难受,比不说还费力。
而他周围的那些胡人壮汉已经举起弯刀,似乎瞬间就要向我砍杀过来一样。
“如果你要杀早都杀了,哪里会用等到现在。”我笑着对他说。
那胡人也笑了,蓝宝石一般的眼睛在太阳底下熠熠生辉。
“这西白人有趣,将他带回去!”
这片广阔的绿色草原像是漫无边际一样地铺到天边,如果从来没有离开京城,我不会知道外面的天有这么蓝,天空下有这么多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习俗,不同的生活。
晚上,围着篝火,大家喝着马奶酒,吃着手抓羊肉,载歌载舞。我也坦然地和大家一起在草地上席地而坐,大口地吃起来。我坐在一边看大家歌舞开怀,一个脸蛋红扑扑像苹果一样的胡人女子拉起我的手,邀我一起跳舞。
“我叫吉吉娜,你呢?”那胡人女子有些羞涩地眨着眼睛问我。
“那科泽”我想起了那胡人首领为我起的胡人名字。
阿史那杰,突厥部族的大月氏可汗,一个劫匪头子竟然有这样的来历,如今在北武国边境活跃的一支塞外部族,同样凶悍异常,只是同中原人一样遭受北武国的威胁,北武国野心勃勃,一心想统一诸国,往东同东青国交战,往西驱使西白国称臣。像北驱赶突厥大月氏,大宛,康居,乌孙诸国出漠北。
阿史那杰劫持了西白国进献给北武国的贡品同人质恐怕意图并不简单,如果北武国同时同东青国,西白国开战,那大月氏就可以连同大宛,乌孙等国一起在漠北与北武国抗衡,这算盘打得妙呀。
“你真的是西白国人吗?”吉吉娜接着问我,她卷曲的长发一直披散到腰间,在火光中闪着金色的光芒。
“是呀,怎么?我不像吗?”
“轮廓是西白的纤秀,可是眼睛和发色和我所见过的西白人都不一样。”
“很奇怪吗?”我有些自讪地问道,清除自己这副面貌,可能到哪里都会被人当成是妖怪了。
“不会呀,我们突厥人就有很多蓝眼珠,绿眼珠,金眼珠,头发有金色,黑色,棕色,红色,只是我见过的西白人都是一些黑眼珠,黑头发的人。”
突厥人有这么多奇奇怪怪的长相,我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也有异族血统,听他们说我的母妃来自南朱国,但其中会不会又有些异数?
“绝欢!”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我,转头去看,但见阿史那杰坐在篝火旁正在一边喝酒,一边向我招手。
“吉吉娜,头人叫我了,我先过去了,改天再找你。”
“嗯。”吉吉娜将一个漂亮的图腾佩饰塞在我的手里,低着头有些害羞地跑开了。
走到阿史那杰的旁边,在他的身旁坐下,端起马奶酒猛地喝了一口。
“绝欢老弟,在这里过得还习惯吗?”
“这里很好呀!挺习惯的。”我一边喝酒,一边抓着肉往嘴里塞,还向他挤出一个傻傻的笑容。
“那科泽老弟适应得蛮快得嘛,过几天去雪山打猎带着你。”他又看了我一眼:“看你这身子骨,也太瘦了,该练练了,我们大月氏的男人都尚强健勇猛,过几个月举行那达慕的时候,你也可以去露一手。
“那达慕?”
我看着他在火光中的脸,他说得很起兴,能从他的神情中看出他对自己民族的骄傲。突厥人性情很真,跟他们相处起来也分外轻松,因为他们大都是直肠子,又是义气干云的铁汉子。火光找着他的脸,挺拔的轮廓显得更加俊朗,蓝色的眼眸也分外明亮。
“要想参加那达慕大赛,得先得驯马,明天起早点,我带你去看看”
“驯马?”听起来似乎是很危险又刺激。
“驯马是一门绝技,只有最勇敢的骑手才能胜任,所以我们历代都把能够驯马作为骑手的荣耀和骄傲。”
“这个从哪里来的?”阿史那杰突然看见我腰里别的那个漂亮的图腾佩饰,刚刚吉吉娜送给我的东西,似乎很特别,但我并不明白它的涵义。
“跳舞的时候一个女孩子送的。”
“谁呢?”
“一个叫吉吉娜的姑娘。”
阿史那杰突然用一种暧昧的眼光看着我。
“你小子不赖嘛,刚来就有姑娘向你表明爱意,吉吉娜可是我们这里出名的漂亮姑娘,你知道有多少小伙子追逐她都没有答应。”
“大哥是误会了吧。我想她也许并没有那个意思。”
阿史那杰拿起了那块图腾佩饰对我说:“在我们大月氏,这种刻有家族图腾的佩饰可不是随意送人的,年轻的姑娘小伙子把它送给自己的心上人作为定情信物。”
“不会吧?”我突然为自己这么轻易就收下这种珍贵的东西懊悔起来,像我这样的人没有可能给人幸福,何必要耽误人家。
“在篝火会的晚上姑娘把佩饰送给自己喜欢的男子就表示她会在晚上自己的帐篷里等着那男子共度春宵。”阿史那杰接着说。
我的眼睛瞪得浑圆,不会吧,胡人的女子可以这样开放,这让我大吃一惊。
“我们只是第一次见面,这不可能吧。”没想到自己也有这种吃鳖的时候,连说话都结巴起来。
阿史那杰看着我大笑起来:“我们大月氏的女子都很大胆勇敢,见到自己喜欢的人,即使是第一次见面,也会毫不顾忌地说出来。你可不要辜负人家的美意哦!”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看着火光发愣,这次我是注定要辜负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