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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烈火烹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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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真的很久没见了。
如果是年轻时候的他们,也许会不克制地表达自己的爱意。
可是现在林甜甜看着简言之,却意识到大家真的已经分开很久,所以处在这么近距离的时候,甚至觉得尴尬。
她不喜欢简言之眼睛里的那个自己,他看着自己的目光带着纵容,可是谁要他的纵容?
林甜甜装作无事发生,拍拍裙子上的灰,远离他,说:“拍得挺好呀,看来这些年没少给女孩子拍吧?”
她用一种轻松调侃的语气说出这话,却被某人回击:“你不要冤枉我,除了你,我还给谁当过摄影师?”
简言之向她踏进了一步,“我看倒是你这些年在外面玩得挺快活。”
他同样试探她:在分开的这么多年里,你有遇过比我更好的人吗?
然而林甜甜已经完全愣住,下意识说:“你扯什么谎?”
他们分手八年,难不成这八年里简言之都没有再谈?
简言之的沉默,让林甜甜意识到她惹上了大事;而林甜甜的反问也让简言之明白了,在这段感情里原地踏步的人只有他。
很明显,林甜甜在后来有过其他人。这种可能性简直让人嫉妒得发疯。
自重逢以来,简言之一直是温文尔雅的,虽然偶有发疯,但还算克制,直到从她嘴里确认了其他人的存在。
林甜甜顾不得自己的相机还在他手里,拎着裙子就想跑。
她后悔和这个情绪不稳定的男人出来了,但她今天的裙子穿得实在太累赘,她还没跑两步,就被简言之抓着手腕逮回来。
他用另一只手握住她的后脖颈,目光沉沉地看着她。
林甜甜小声求饶:“旁边有人。”
展会上到处都是人,只是大家都没有发现他们的不合,还以为他们是会场请的npc。
林甜甜穿着一身极其华丽的裙子,整个人像一块红黑相间的大蛋糕,淹没在澎湃的裙摆里。
她的裙摆上缀着许多血红的玫瑰花,后背上有一只硕大的蝴蝶结,似乎真有一只蝴蝶坠在她的骨头上,即将展翅而飞。
她今天还用了一些假发片,叠在真头发里面,好支撑她头上的像树枝一样的头饰。她的头发上也有玫瑰花,似乎沿着她的发丝长出来,红得要滴血。
简言之与她相较就简单许多,他只穿了一身黑色西装,他有轻微的近视,所以戴了一个金色边框的眼镜。
他整个人现在看起来危险又迷人,像即将克制不住的守礼者。
年轻时的那一点风流化成了现在的禁欲感,配合他的上位者气势,似乎想要将手里的心上人牢牢掌控。
有人在对着他们拍照,以为他们在饰演某一对cp。
林甜甜低声警告他:“简言之,你清醒一点,如果你不想明天上社会头条的话。”
她总觉得简言之要发疯,又觉得不至于。他总不能在这种时候撕开她的裙子,为所欲为吧?
真是疯了。
林甜甜伸手去拽他:“走了走了,你一个总裁,也不怕被熟人拍到。”
她完全无视简言之现在的心情,她并不怕他。
几乎是林甜甜一拽,简言之就跟着走了,到了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地方,他还是冷着一张脸。
林甜甜抬头看他:“你怎么了?”她心里突然有个可怕的念头:“你总不至于吃醋生气?”
“没有。”他否认。
而她松一口气:“我也觉得是。”
简言之怎么会因为她分手再谈而感到生气,她把心头那一丝异样压下去,用玩笑的语气说:“我就说你不是放不下的人。”
她这句话既是说给简言之听也是说给自己听。
从前简言之对待爱情的态度很潇洒,缘来则聚,缘去则散。
所以他怎么会放不下。
“你说得没错。”简言之低头看她,询问她:“你还要再进去看展吗?还是去吃饭?”
林甜甜回头看了一眼入口,现在正是热闹的时候,她却不知道为什么失去了兴趣。
“算了,去吃饭吧。”林甜甜想走,却走不动。
她一转头,佯做很生气:“某人踩到我的裙子了!”
简言之终于有了些从前的样子,他慌张地挪开他的脚:“要不然我帮你洗裙子?”
他从前就帮她洗过裙子,她的那些娇贵裙子,每一件都要用不同的洗涤剂。
“啊?”可是她脸上对他的生疏感一下就让他明白他们分开的时间里隔了很多东西。
甚至不只是东西,而是人。
在简言之提出让他再甩她一次这个建议的时候,他确实有几分报复的心理。
比如一些让她爱上他,再甩掉她的幼稚想法。
但这种想法大约是不会成功的,因为简言之已经深刻地明白,他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女人。
最重要的是,他仍然对她心软,他舍不得说分手。
吃饭的时候,林甜甜察觉他一直在看她,“看我干什么?看我能当饱吗?还是我脸上有米饭?”
简言之被她说得发笑,手伸向旁边碗里放的荔枝,他随手挑了一颗沿着中间的缝轻轻一捏,白色略浑的汁水便粘到了他的指尖。
他把里面的果肉取出来,放到一个空碗里,剥了大约三四颗,便递给林甜甜。
这也是他们从前在一起的习惯,林甜甜总觉得剥有壳的东西麻烦,虽然喜欢吃,也懒得吃。
简言之也不是个爱麻烦的人,却总是口是心非,在早上去上班前帮她一颗颗剥好放在冰箱里。
那会儿是大三下的暑假,简言之在林甜甜所在的海都市找了份暑假实习,两个人又住到了一起,不过那次他们搬进了简言之买的新房子里。
林甜甜还很惊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买的房子。
简言之说:“第一次来找你的时候,你还在上课,我就在旁边转了一转。”
简言之还说:“我不打算考研,帝都的那一家日光餐厅开得挺好的,我准备在海都市也开一家……”
简言之能在海都市买房就足以让林甜甜惊讶,那会儿海都市的房价已经上来,林甜甜知道,简言之开餐厅赚了不少钱,可是他买完房子,哪里还有多余的钱在海都市买商铺?只怕连租商铺的钱都够呛。
林甜甜问:“你和家里要的钱吗?”
当初简言之家里并不支持他搞餐厅,不过看在就这么一个儿子的份上多多少少赞助了一点启动资金,也无异于车水杯薪。
林甜甜是看着简言之如何把日光餐厅开起来的,从刚开始的找场地到进货到找人手挖厨师,后来生意持续盈利,又恰巧碰到好时机,简言之便把那块商铺买了下来。
但是林甜甜清楚,做生意不是那么好做的,钱都是活钱是流动的,如果骤然拿出一大笔钱,很有可能造成资金链断开,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林甜甜以为是简言之的家庭资助他在海都市开新店,毕竟有成功的案例在前,可能他的家人没有之前那么反对。
谁知简言之说:“我准备把帝都市的餐厅卖掉。”
“为什么?”
“因为你在这里。”简言之当时看着她惊诧的眼神,说得云淡风轻:“当然我也有其他考量,并不是盲目做这件事情,你不要担心,我不会让你吃苦受累的。而且我还可以去找老沈借钱,他那个人,你是知道的,很讲兄弟义气。”
“你别卖。”林甜甜说:“我有一点存款,是我那个爹留下来的,没多少,你之后还我就行,不要利息。”
林甜甜确实没有对不起过简言之,在他创业初期,是她一直陪着他;虽然她隐瞒了自己继承巨额财产的事情,但简言之要卖餐厅的时候,她也拿了一点钱出来,说到底,他们那个时候只是男女朋友关系,林甜甜没必要交代自己的财产,更没必要拿钱出来帮他。
那时候简言之确实挺困难的,他之前的积蓄拿出来买房子,又准备舍弃帝都市的基础,到一个新城市创业。
有之前的经验在,他也不算是盲目创业,他对自己的能力和资产有一个预估,也留下了保底的东西。
只是他那时候到底才二十一二岁,并不是一点都不怕。
简言之当时不肯要女朋友的钱,林甜甜却说,“没关系,我相信你,就算……也没事,我们两个大活人还能被饿死吗?”
其实林甜甜当时说这话完全是因为她有很多钱她不怕。
林甜甜想起当年被简言之照顾得无微不至的日子,而简言之想起她义无反顾跟着自己的日子,两个人的神情同时变得柔软下来。
林甜甜看着那一盘剥好的荔枝,取了一颗果肉放入嘴中,香甜的果汁在舌尖滚动,坠入喉间。
只是味道终究不似当年。
林甜甜没骗他,她当年是真的喜欢简言之,她从小缺父爱,所以简言之对她来说是有吸引力的,她如果当初不爱他,根本不会拿钱出来。
但是这么多年了,确实感情也淡了。她当年和他提分手的时候,就已经有点厌倦了。
一顿简单的饭,让他们想起了过去的很多事情。
吃到最后,两个人都有些沉默,为世事造化,也为过往不再回头的青春岁月。
还是林甜甜先打起精神来:“要不然带我去看看你家的房子?”
林甜甜站起来,走到他身边,说,笑得挺没心没肺:“听说简老板这些年很发财啊!”
简言之抬眼看她,不明白她要做什么,忽而一笑,目光沉沉:“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