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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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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大看看这个宵禁资料这不是你要的那个:
明清的法律把犯夜改为“夜禁”。规定更加明确,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京城五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开禁前不久犯夜的,笞打三十下(京城四十下)。疾病、生育、死丧可以通行。
为了实施宵禁,每个驻有官府的城市一到晚上,就要锁上城门,禁止出入城市。城门的钥匙也要交到地方官的内衙,到了清代就必须要交给地方驻军长官收执,即使是城里的最高级文官晚上有紧急公务要出城,也要向驻军长官申领钥匙。同时在大街交叉路口上也要拦起栅栏,栅栏开有门,门口有关卡,设有类似于现代岗亭的“卡房”,由官府的衙役看守,不准通行。
清代小说《歧路灯》讲的是赌博害人子弟的故事。所以这本书里讲到了不少赌徒逃避宵禁的办法。比如有权有势的赌徒就利用权势。比如父亲为布政使的盛希侨,就大大咧咧地说:“夜深了,打上我这边灯笼(布政司),栅栏上也没人敢拦;锁了栅栏,他们也不敢不开。” 而无权无势的赌徒就依靠油滑。比如夏逢若带了主人公谭绍闻夜赌回家,正好碰到县官巡夜,“只见碗口大字一个灯笼,上面写着‘正堂’两个字,有四五个人跟着,一位老爷骑着马”。两人被拦下盘问,夏逢若不慌不忙说道:“是取药哩。”骑在马上的县官老爷立即接口道:“拿药来验!”夏逢若从袖子里取出一封药,上面还牒着一个方子。从人拿起灯笼,那县官展方一看,问道:“是你什么人害病?是何病症?”夏逢若回答道:“是小人母亲害心口疼。”那县官微笑了一下,说道:“这医生真是该死。”于是就将药递于从人转付夏逢若,又问:“那一个人呢?”夏逢若道:“是小人兄弟。”那县官就此放他们过了栅栏的关卡。谭绍闻吓了个半死,夏逢若笑着告诉他:“晚上街头走动,说是取药就不犯夜了。这一包子金银花,我已使过三遭了。”他花了五分银子买的金银花,被当作了晚上走动的通行证,那个药方也是他在药铺里偷来的,所以被长官看出破绽,但不愿细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