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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八十七)~(九十一) ...

  •   (八十七)

      搬到新家后,我在哥谭过上了不错的一段普通日子。毕竟这里是哥谭,跟平静和安宁毫不沾边的哥谭,“不错”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了。

      在新家安顿下来后,提姆很快就从那间我住了都没一天的房子里把必要的家具搬过来,包括厨房、厕所、客厅里的那些,总算将这个就比“空空如也”好一些的房子布置得像“家”一点。

      也许这里本来就是不太常用的屋子吧?我也不知道超英是不是都有这样的一两间“安全屋”,在我看来,这更像小孩子的秘密基地。

      对了,我还发现了,不管哪个房子都放着一台全自动多功能咖啡机,看上去就价值不菲、寻常小偷进屋都不想放过的那种。

      仔细一看,哦,韦恩集团出品。
      我想,他们以后可以加一句宣传语了——“总裁用过都说好!”

      今天提姆不在家……嗯?不对,什么不在家?这是我的家!我租的房子!

      习惯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他在这里待得愈久,我就愈是无法将他和我的空间分离。我以为自己是个很注重个人空间的人来着?还是说,我将他看成了我个人空间的一部分?

      算了,再想下去我又得脸红耳热了。
      都怪提姆,是他的行为太自然了,嗯。

      正巧我做完手上的翻译工作了,看看时间,临近中午,他应该不那么忙了,那给他发消息也不会打扰到他吧?

      我跑到厨房,对着咖啡机用美颜相机APP拍了一下,再发给他说:[【图片】给你亲爱的拍了张照片,好看吗?]

      我想他应该没有那么快回覆,便先回房间换衣服。

      今天下午我想去韦恩商场逛一圈,买套杯子,回来路上再给冰箱补给食材。

      套装杯子这种东西对于一个“家”来说是常见的,但对于留学生的出租房却不是,也可说是我最不该买、买了也不会带回国的东西。但考虑到我还要在这边生活至少两年,迟些日子咕咕也会来哥谭,要是邀请她过来玩,总不能连个给客人的杯子也没有吧?

      这房子的东西还是太少了,唉。

      我今天选了一件藏青色白领带的水手风格上衣和米色阔腿裤,配的是白色帆布鞋。自从事故体质消失了后,我终于能穿这种没那么方便行动的衣服出门了,开心。

      准备好出门后,我才看到提姆已经回了我。
      [提姆:你镜头是不是反了?]

      秒懂前后置镜在这段对话的分别后,我捂住疯狂上扬的嘴角,回道:[你不是深爱着咖啡吗?]

      [提姆:你要知道,所需跟所爱是有分别的]

      我故意说:[哦,咖啡肯定是后者]

      送出这句话后,视窗顶部显示了很久“输入中”,可见对面的人有多纠结。我为此得意地叉腰大笑几声,靠在门边等他回话后再出门。

      两分钟后,新消息总算来了。我点开一看,整个人僵在原地。

      [提姆:而你两者皆是]

      结果还是被弄得脸红耳热了,可恶。

      (八十八)

      跟提姆一起的时间向来过得很快,但只有我自己的话,就感觉是悠闲地渡过每分每秒。

      一座城市总有光鲜和邋遢的面貌,我所在的公寓恰巧位于前者,而且离大学也不远。

      像今天我一个人走在哥谭街头,我能看到身边卖着水果和饰品的小摊、踩着滑板或滚轮鞋的男女们和许多相伴同行的人,这热闹繁华又平和的光景甚至让我忘了这里是哥谭。

      只要黑门监狱或阿卡姆疯人院没人逃脱,没人炸大桥炸大楼炸市民,没有小丑毒气或恐惧毒气,也没有流氓□□出来伤人打劫,那哥谭也不过是犯罪率比较高的寻常城市啦。

      但这个“不过是”跟“寻常”的很少见了。

      我今天要去的韦恩商场正式名称是韦恩国际购物中心(Wayne International Plaza),是哥谭市一座高耸雄伟的建筑物,跟韦恩塔同为哥谭天际线中的一道独特风景。我想韦恩集团旗下的建筑物大概都是向“通天巨塔”发展的吧?也不知道韦恩购物中心跟韦恩塔比到底哪个更高,改天问问提姆好了。

      乘地下铁到了商场附近后,我打算先找家咖啡店吃点东西再去逛。

      来这边消费是一个很沉痛的决定,我是指,对我的钱包来说。
      这边是市内的富人区,物价比其他地方都要贵,但奈何这家店的窝夫很有名,还可以多种口味混着选,吃完咸的吃甜的,满足成年人全都要的愿望。

      啊,以后提姆有空的话还能一起来,让他帮忙分担点卡路里,美滋滋。

      因为人有点多,才一米五几的我理所当然地被身前的人群遮得严严实实,踮起脚来都看不到上方的餐牌。

      这种时候,就得动用科技的力量了。

      我举起手机看看能不能拍到餐牌,正当我要按下拍摄键时,身前一位身材高佻的黑发女士冷不防转过身来。我吃了一惊,惯性地拉开距离后退两步,过程中指尖却不小心点到屏幕,将那轮廓分明的迷人脸容拍了下来。

      我维持着高举手机的姿势跟她略带疑惑的眼神对视着,尴尬得差点当场用脚趾抠出一座韦恩庄园。

      我、我这样算偷拍吗?对不起,原来今天出逃的犯人就是我?

      好不容易遇到个大美人,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啊啊啊!

      不是自责的时候!我深呼吸一下,拿能正常社交的姿态,故作镇定地向她解释:“对不起,我要拍的是餐牌,但不小心拍到你了。我现在会把照片删掉,如果冒犯到你,我很抱歉。”

      与此同时,我向她展示了整个手机屏幕,准备按上删除键。

      手指给我争气一点,不要抖!

      “没事。”她沉稳大方的声线在我头顶响起,让我一时忘了动作。这位女士肤色是健康的浅古铜,一双蓝眼如同浩瀚无边的晴空,带着温和的包容,嘴边却也挂着自信的浅笑,整个人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成熟的魅力。

      “这张照片拍得不错。”她看了看我的屏幕,“可以发给我吗?”

      我低头一看,照片虽有些模糊,主角却更为突出。画面里,细长黑发轻扬,她转身回望,蓝眸微敛,眉目间说是充满威严也不为过,看着就被帅到。

      咳,话说每次遇到好看的女性,我心里好像总是不禁飙起小短文,恨不得把最美好的形容词献上……这样是不是不太正常?

      “好的,真的,抱歉。”
      我用蓝牙功能分享了这张照片,毕竟我不会厚脸皮到趁机要对方的号码。之后在她的许可下,我竟然能把这张“意外收获”保留下来。

      于是,在我眼中,这个超级好人的姐姐浑身犹如散发着金灿灿的圣光。夸张一点来说,我觉得我嘴巴都要合不上了,就怕嘴角流出感动的泪水。

      她又问我有没有什么推荐的咖啡口味,基本只喝也只钟情于茶的我立刻打开推荐这家店的那个博客,成功介绍了几款热卖品。

      在这段萍水相逢的最后,我还鼓起勇气向她说出一句常见的道别语——“Have a nice day”,衷心祝福她有美好的一天。

      嗯,感觉我的社交技能点有所提升了呢。

      (八十九)

      用餐前,我给在办公室与文件、会议和咖啡苦苦相伴的提姆拍了张精致无比的窝夫近照。

      我真贴心,哎嘿。

      提姆秒回了我一张头顶“……”的小鸟贴图,看来他还不至于忙到吃饭的时间也没有。

      我又给他发了一张比心的兔子贴图,之后他就没再回我了,是又忙去了?

      那晚点再跟他分享好人姐姐的事吧。

      亲眼见到韦恩国际购物中心的建筑高度后,我差点没忍住说一句“Jesus. It's tall.”。咦?这句话为什么这么耳熟?

      不得不说,纵然哥谭一向跟“宜居”沾不上边,但光看这些充满未来感、似是从科幻电影中走出来的高科技设施,都让人生出想长居此地的念头了。

      边参观着购物中心内部,我的视线突然被一家精品店吸引住了。

      这里居然有卖超级英雄的周边!

      抱着我就看看、未必一定要买的想法,我双腿不由自主地走进店内,然后……我确信我的钱包大概要比我先一步减肥成功了。

      这里的商品也太齐全了,一般城市都只卖本地英雄的周边,比方说大都会可以看到小孩们系着超人的披风在打闹,中心城也不乏闪电侠的布偶。哥谭比较特别,以前超英周边是真的少见。

      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是因为蝙蝠侠对一些市民来说还是恐怖的存在,在正义联盟成员正式公开露面前,黑漆漆的大蝙蝠还是那种把坏孩子叼走的都市传说角色呢。

      而另一方面,即使蝙蝠侠与罗宾的“活力双雄”组合曾是一代人的美好回忆,这些人里也绝不包括罪犯。早些年小丑就特别选了一家小本经营的玩具店当他“游戏”的舞台,就因为那家店卖的是蝙蝠侠和罗宾玩具,而不是他跟蝙蝠侠的。

      这些事我都是听芭芭拉说的,但我完全可以想像店主的心情——千愁万绪,只能用一句“Fxxk Joker”形容了。

      而此时此刻,我想高呼的却是另一句:韦恩集团万岁!

      这家店不愧是开在韦恩商场下的,周边都是正版授权,所卖的产品涵盖世界各地一些公开报导过的英雄。

      但我注意到,复仇者联盟的周边在店内相对较少,只在角落设主题区,而正联成员的产品至少是它的两三倍。
      好吧,不意外,谁叫韦恩先生是蝙蝠侠的大粉丝呢,偏心也是正常的。

      逛了一圈后,我觉得我今天可能真的得剁手了。这里不但有泰坦成员的玩偶、烫金胸针和文具,竟然还有……五个世代的罗宾娃娃挂饰。

      没错,蝙蝠侠的罗宾不只一个,初粉超英时我还惊讶过为什么有那么多?

      论坛上对于换人也有着不同猜测,有的说是前任死了,有些乐观一点,说兴许是助手长大了不愿意穿那配色糟糕的红绿黄紧身衣才换人。

      娃娃将几代罗宾的不同造型都呈现出来,初代罗宾和二代罗宾穿的是绿麟小短裤。三代罗宾配了绿色长裤。四代罗宾是少见的女性,网上说她就任时间不长,原来还是金发吗?太可爱了吧!五代罗宾应该是现任罗宾,有点凶萌凶萌的,嘴巴都是倒三角。

      我看看手上卡西姐姐的布偶、装饰着她那代少坦元老几位成员的相框……我该庆幸这边没卖红罗宾的个人周边吗?虽然他的有好几款我都有了……咳,不是!

      最终,我还是拿起了三代罗宾的娃娃挂饰。

      是这样的,我不是在收集提姆的周边,绝对不是,只是我预算有些不足,我发誓我存够钱后会连同蝙蝠女孩跟其他小知更鸟挂饰一起带回家的!

      付了款后,我将精品一一收好,但在放罗宾挂饰前忍不住拿在手上捏了捏。这娃娃虽小,做工却格外细致啊,衣服的布料都分好几层的。

      摸着摸着,我忽然有个大胆的想法。
      我一直很好奇,这件红色马甲是连着绿色紧身衣的,还是套在上面的呢?正好,我现在就可以看看里面……

      蓦地,我手上动作一滞,感觉有人在盯着我看?

      我转身一看,是一个跟我身高相若的年轻亚洲姑娘,手上正抱着一只神奇女侠娃娃。

      她温和的笑容僵在脸上,眼神空洞又带着一丝尴尬地注视着我掀娃娃衣服的动作。

      不,不是这样的……你听我解释!

      等等。
      就在此时,我发现她的神奇女侠布偶位置有点奇怪。

      布偶的长发正贴在她下巴近唇部的位置,再结合她手上的动作,可以想像她刚才……是在面对面跟娃娃在亲亲。

      我眼神一下子犀利起来。

      (九十)

      砰!
      前方一声巨响,打断了我和那个女孩的深情对望。

      来周边精品店的不少都是超英粉,也有很多是“训练有素”的哥谭市民,店外人们高声尖叫、仓皇逃窜,我和店内的顾客则一致抱头蹲下并找遮挡物,动作相当娴熟,大概是旁人看着都要大喊一句“你们为什么这么熟练啊!”的程度。

      我在哥谭遇上的事故太多,这套动作下来自然也是行云流水,但我看那个抱着娃娃的女孩有点手足无措,便拉着她躲到一旁去。

      就这样呆立在原地,很容易被匪徒或疯子们一枪崩了,或者被抓去作人质……别问我为什么知道。

      刚才是一个男人站在店门前,往店铺正对着的落地玻璃窗开了一枪,随即一群持枪匪徒涌了进来,也将同楼层那些没来得及逃走的人推入店内。

      好吧,不用站着,现在我们都被当作人质了。

      在哥谭待久了,多少培养了我的观察能力。
      先前开枪射击玻璃引起恐慌的男人应该是主犯,其余跟在他身后的人都蒙着面,体形魁梧,其中一人手臂上露出了一个眼熟的纹身,那好像是前些年依附在黑面具手下某个帮派的标志。因为向妇女和儿童强卖毒//品先是被红头罩重创,后来又在败蝙蝠侠的重拳之下。

      芭芭拉跟我说过,当时有些判轻了的小角色近年放出来了,他们对义警和超英有强烈的仇恨情绪,也会挑我这种看着像外来者的年轻人下手,叮嘱我看到了这纹身就得逃开。

      虽说现在逃不了就是了。

      更糟糕的是,为首的这个人一没蒙面,二似乎拥有特殊能力。

      前一点有几种可能性,最容易想到的是他不怕被知道身份,另一种猜想则是……他或许没打算放我们这些人质一条生路。后一点就更麻烦了,他似乎能控制金属,能力可说是像弱化几百倍的万磁王,但要杀死我们任何一人也不过是一分钟内的事。

      而且,他还将一片一片的金属吸过来围起这一层,为救援再添难度。

      我身后这位自称心理学系在读生的莱恩(Ryan)小姐姐低声指,她能观察到这人有很强的表演欲,说话时微抬的下巴和脸部表情也展现出对我们“普通人”的不屑。

      他对超级英雄们还抱有非常强烈的仇恨,因为在打碎玻璃后,他就控制着刀片连续贯穿了好几个超英娃娃。

      那个男人的行为模式与我们猜测的相差无几,他高笑几声后道:“看看你们有多可悲!遇到危险,只能等待那些所谓的超级英雄救你们,连反抗都不敢!”

      他操控着一块扭曲且尖锐的扁铁抵在精品店老板额角,大喊着:“就连现在我动动手指你头顶就要破洞了,你也只能祈求着他们快一点来救你,对不对?”

      老板是一个身材圆润的壮健中年男人,但此刻被枪//口和铁块对准,也毫无还手之力。

      那个主犯又放轻了声音说:“或者你可以跪下来,说不再等那些没用的英雄,乞求我放你一马。”

      结果,老板拿起收银处旁有些发黄的超人娃娃,怒吼回去:“我不会求你,你算什么东西?低配万磁王?我是超人的粉丝,我告诉你,我崇拜的英雄永远不是没用!”

      大家都心知肚明,就算按他说的话做,这疯子恐怕还是会杀人……但老板你头也太铁了!哥谭人不是最惜命了吗?这样一来……

      砰!
      砰砰砰!

      我浑身一激灵,闭上了眼。
      没多久,血腥气便混杂着烟硝味在空气中蔓延开来。

      主犯反手将铁块投向刚才开枪的同伙,沉声问:“你为什么先开枪了?为什么!”

      那人声线带颤地回道:“我、我不小……不对,先生,因为我讨厌超人。”

      主犯脸色微霁,像是很满意他的答案,“说得好,我也讨厌。”

      哥谭盛产疯子我知道,但没想到还会吸引“外来品种”。这里不需要更多精神病友了,真的,阿卡姆都得加建了!

      尽管我现在还能在心里开玩笑,但我知道我只是不能停些止思考,就怕脑子反应过来后真实感和后怕一下涌上来。

      别去想,别想。
      “要撑住……”我也不知这话是对自己的鼓励,还是对那中枪者的奢望。

      此时,我记起了小丑与玩具店的故事。刚才情急之下,我已经把罗宾挂件塞到裤袋里并拉上拉链了,但莱恩手里好像还抱着娃娃。意识到这点后,我挪了挪身体挡在她身前。

      她迅即理解了我动作的用意,将娃娃藏在身后,却意外被旁边一直当布景板的蒙面男子一把抽出,冷笑着扔到主犯脚边。

      糟了。

      “看我发现了什么。”那个人捡起莱恩的娃娃,“神奇女侠?一个只懂得穿低胸暴露衣服吸引人眼球的婊子!”

      他把布偶狠摔在地上,还重重地踩了一脚。

      冷静。
      冷静,冷静,冷静。

      我低下头闭起眼,这时候不能开口,不能再刺激犯人。这时候说话,怎么想这都是不明智的选择,对吧?像这种社会Loser最听不得别人反驳,毕竟他们不辱骂他人不辱骂女性就会发现自己没生存价值还跟坨那啥一样……

      “嘶——”

      什么?
      一张开眼,我就看到那个Loser硬扯着莱恩的长发将她拉了起来。

      他指尖顶着一颗子弹,上面沾着血……是先前贯穿老板身体的其中一颗?

      而那颗子弹,现在就抵在莱恩的额角上。
      他是真的只会抵人额角威胁人吗?

      “刚才那家伙不识相,这次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重覆我刚才的话,我就给你个活命的机会。”

      莱恩抿着嘴,眼眶都红起来了。
      我跟她对望了一下,我懂那心情,在崇拜以至说得上是信仰的对象上,我想我会宁死不屈。

      可是……比起死,当然还是活着好。
      不只是我,我希望这里所有人质都能撑过这一关。

      莱恩张了张嘴,在那人狂热的眼光下,艰难地发出一个音。

      “对,就是这样!”

      她说得很慢,缓慢地、极其痛苦地,终于说完“神奇女侠”。

      不知为何,我听得鼻子都酸了。
      有些人都不忍地阖上了眼,不知是像我一样不想听到那诛心的违心发言,还是怕看到下一个“老板”。

      他为什么迟迟不下手?是要拿我们做出好戏?没玩够?还是在等什么?我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也不肯定他最终会不会将我们全都杀掉。

      但我知道,反派死于多话。
      还有一点他说得对,我们都在等待英雄的到来。

      我想在场的人有不少超英粉在,此时此刻可能是满怀希望地在静候,也可能已经有人开始抱怨。不论哪一种,都是可以理解的。

      之后来的不论是警察还是义警,他们都会是万丈光芒的英雄。

      而她、我、我们,都只是个普通人。
      所以,我……

      “算了,你说得太慢了。”那个人像是失去兴趣似的,“我知道,你们总想拖时间对不对?但你们的‘英雄’可没空来救你们呢。”

      莱恩轻声细语地回道:“我不是想拖时间……只是先生,我需要点时间,我有太多想说了,我的情况其实跟你有点像……”

      “跟我像?”眼见他脸色一沉,随即又恶狠狠地笑道:“你说说,怎么跟我像?”

      “我、我其实也有些特别能力,当然,不像先生你一样厉害,但我觉得我能做到更多。可是、可是,其他人不这么想,他们眼中只有这些所谓的‘英雄’,凭什么呢?凭什么他们凭什么活得比我们好呢?”

      她在剖析他。

      “对……对……你说得对……”

      她继续说:“他们就应该尝尝失败的滋味,他们根本不配……”

      “对!失败……失败!”他咬牙切齿地开始将子弹往莱恩额角钻进去,“就像你现在这样,就像……看到我将一个本来想逞英雄的姑娘杀掉后,他们那些所谓的‘英雄’那样?”

      不行,戳到他痛处了,他也发现了。

      “我受够了!”我站了起来前用力拧了下大腿内侧,务求逼真地扮演出快被逼疯的模样。

      我腿是软的,声音是颤抖着的……现在这情况,可比碰见八足先生危险十倍呢。

      “说了一大堆有的没的,受不了了!她说不了那些超级英雄坏话,我来说!”

      我听到身后传来子//弹上膛的声音,但我也看到那个人摆了摆手示意手下把枪收回去,并露出感兴趣的表情。

      “我们都在这里多久了,他们来了吗?做过什么了吗?我们的命就没其他事重要了吧,就十几个人的命,哪有他们在大家面前救人风光!他们根本不会来了!”

      顺着他刚才的暗示,说他想听的。

      “在我家乡这叫什么你们知道吗?”我气愤地叫嚷着,脑袋一片空白,只好抑扬顿挫地念起小时候常听到的广东话广告词,中间还偷偷夹了一句“我顶你个肺,你呢个(这个)扑街”的脏话。

      危急关头不是我想沙雕,而是我实在想不到其他可以说的了!见他开始不耐烦了,我又用英文继续说:“这句话意思是在说这些人不知感恩!他们明明是我们支持起来的!”

      但同时,又不能太贴近他想听的。

      他不太满意地轻嗤一声,果不其然,子弹换了方向,对准了我。

      这时候,莱恩摆出满脸怒意,尖声对我喝斥道:“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前言不搭后语!什么支持他们……根本不配!”

      我立马接上:“你又懂我什么?你都不知道我有多讨厌……”

      “够了!”

      就是现在。
      在他失去冷静疯狂大吼的那一刻,莱恩侧身一记肘击撞在他胸口上。肘部不愧是人体最坚硬的部位,他一声闷哼,倒退了几步,悬浮半空的子弹在直冲我脑门前失去了控制力,摔在地上哐当作响。

      他对金属的控制力果然还不熟练,每次能操控的数量不多,愈细小的物体愈需要高度专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先前他手下私自开枪了,他却没能发现并加以阻止。

      好了,人是救了一个,但对面人也不只有一个。

      那个Loser开始发起疯来控制金属无差别伤人,他的手下也慌了,乱枪扫射起来。

      这个场面出乎我意料之外,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只手扯了下去藏在一个主题柜后。

      那是一对年轻情侣。

      “谢谢……”

      “没事。”女人故作轻松地一笑,“对了,我确认下,你刚才的话是为了引开他注意才说的吧?”

      确认过眼神,她也是一个超英粉。
      我坚定地说:“当然,而且我有些话里的‘They’,你换成是骂这些坏人的就对了!”

      “很好,如果我男朋友救了一个超英黑,看我之后不打死他。”话是这么说,但我觉得她跟她男朋友救我时,根本没想到这点。

      她身后的男朋友苦着脸说:“甜心,看在我中枪了份上……”

      这个男人腿上中枪了?

      女人用外套先替男人包住伤口,明明手也在抖,嘴上却不饶人:“闭上嘴按住伤口,都流血了,话还这么多。”

      枪林弹雨间,有人中枪了,有人被铁条刺中了。

      我后知后觉地发现,我确实是鲁莽了,我的行为或许让莱恩不会死在那里,但引发的后果也许会更糟……对了,莱恩呢?

      我偷偷探头出去,几片边角锋利无比的角铁扫空飞过,削去我一撮头发。

      我迅即缩了回去,刚刚那一眼我已看到莱恩在哪里了。她揽上了神奇女侠娃娃,趴在中枪的老板旁边,腿好像被压住了。

      好家伙,宁死不放本命,很勇啊小姐姐!

      Loser暂时还看不到那个死角,但他再往前走两步就很难说了。再者,我们躲藏的位置是对角,他看到莱恩,也就会看到我了。

      “刚才不是很说的吗?出来!”接着又是一堆不堪入耳的粗言秽语。

      他又走了几步,先看到的居然是莱恩。

      说实话,我还是第一次在事故中遇到运气差得跟我不相伯仲的人,过往一般我都是在受害群众中最容易被挑出来当挡箭牌的那个。

      注意到他望向莱恩的狠毒眼神,我一时头皮发麻。脑中明明叫嚣着要冲出去,眼前的世界却像仅余黑白灰的漫画纸片,手脚也冰冷得像血液凝固住一样,僵在原地。

      我动弹不得,眼前“这一页”也迟迟翻不过去。

      我在害怕。

      陡然有谁撞了我一下,是身后的那个姐姐,她直冲上前扑向那个人。

      然后,她就被两根铁管击飞出去,头撞到商品架上。

      她没有站起来。

      那个Loser看上去气极了,还想补刀,这时我身体终于能动了,甚至比意识还要快一步。

      我也不知哪来的力气,将挂满了饰物的转架重重往他身上一推,打断他的动作,边喊道:“你!一个Loser!一个失败!”

      别看我现在像宝宝一样只说得出单词,但若然有拉仇恨排行榜,这时候的我应该是第一名了吧。

      看,他又追着我打了。

      大概是我薛定谔的好运正巧出现了,刚才一起被胁持的人们竟然有不少都在合力反击那群协作性奇烂的手下,而这个Loser全然没理会这点,还将挡了道的手下用铁管砸开,眼中只有我。

      我果然很受奇怪的东西(没错我将这个Loser开除人籍了)欢迎,对吧?

      值得庆幸的是,代表我“运气”的箱中之猫今天应该是活的。

      我才跑出店外没多久,一道黑影就从天而降,超过200磅的体重一下子重重压在身后那个Loser身上。

      咔嚓,我仿佛听见响亮的骨裂声。
      然而,对我来说,这是今天最美妙的声音了。

      (九十一)

      我气喘吁吁地扶着玻璃围栏,觉得肺都快咳出来了,但至少比我抖得能当场热舞的腿要好上一些。

      难以置信的是,跟主犯正面对峙过的我居然只有擦伤和瘀伤,最重的伤还是扭到脚,而且是我刚才逃到店外前被自己推倒的架子绊到的。

      我坐在地上,观望着那个Loser用能力跟蝙蝠侠对打,但明显打不过,没几下就被制伏了。跟随他前来的罗宾正在摆平那些还持着枪乱射手下,而红罗宾……等等,红罗宾?

      提姆不是在工作吗?

      很好,他看向我了。
      即使他戴着头套且只看得见半张脸,我也能感受到他身上压抑着的怒火。

      有蝙蝠侠跟罗宾在,红罗宾的到场明显是带着别的任务。因此,我向他比了个加油的手势,让他放心先去办事。

      他瞧见我的动作,紧握着拳头转身冲进店内,似乎在寻找什么。这也证实了我之前的一部分猜想,看来那人果然是设了东西在等候时机,不然也不会不动手反而废话一通。

      交给提姆就可以安心了,呼。
      从这角度望过去,我能看到他拆除了什么液体类的东西,之后慎重地放在一个手提箱里。接着他就跟罗宾开始抢救倒地的人,包括最早倒地的老板。

      太好了,看来超人的粉丝虽没有钢铁之躯,但还有钢铁意志。

      如今主犯也被捕了,终于要告一段落了。
      我松了口气,不自觉地瞟向那个已被蝙蝠侠揍晕并绑起来的Loser。

      他昏过去了就好……嗯?我震惊地看着他缓缓睁了眼,跟我四目相对。

      他露出了一抹狞笑。

      一切发生得很突然,我连“不好的预感”都没得及有,只感觉腹上一阵剧痛,数根大铁管猛地环在我腰上将我狠撞飞出去。

      我能听见多声惊呼,能看见本来正向我走来的莱恩和那对情侣,还有……直奔过来向我伸出手的红罗宾。

      可是,他的身影愈来愈小、愈来愈远。

      周遭的强风一度让我睁不开眼,直到手臂上传来刺痛时,我才勉强眯起眼……眼前是一片无垠蓝天,耳边风声呼啸而过,无尽的失重感将我包围。

      我正急坠而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5章 (八十七)~(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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