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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死了 ...

  •   我是一个混混,一个作恶多端,臭名昭著好多年的帮派老大——唐以冰。
      那些帮派总想将我除之而后快,谁让我敢玩命呢?
      同样那些条子也是对我无可奈何,抓我蹲几天,蹲几个月局子已经是常态,帮派之争我活的好好的,条子也没法直接枪毙我,前后经历太多次生死逃忘,我依旧活的好好的,活的风生水起,得意洋洋,任道上谁都尊呼我一声“冰哥”。毕竟时代在变,我突然想以后也能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我拼尽全力开始“洗白”帮派,我创立了属于我的唐氏集团,可是“洗白”哪里是那么容易,公司的黑钱我千辛万苦找人洗干净。沈柯燃是我最信任的兄弟,我救过他,他也曾救过我,所以洗钱的任务我也就放心地交给了他,他的能力和手段我和其他“股东”都是有目共睹的。
      底下我知道有人不服,那我就打到他心服口服为止,砸钱砸到他头晕目眩为止。
      我看上了一个姑娘了,我想娶她。
      可是在我们唐氏就快完全脱离污泥的那天,我却死了,而沈柯燃竟然夺了我辛苦打下的“江山”——唐氏集团。
      我真的好恨,好悔。
      我恨我自己不够心狠手辣。
      我恨自己平时太过自信骄傲,不够谨慎仔细。
      我更恨自己因为一念仁慈,一时贪图美色,救了那个叫沈柯燃的王八蛋,将他收入帮派,将他放在我身边——引狼入室。
      我死的那天正好是我和林氏的千金结婚的大喜日子,也是我们唐氏和林氏准备合作的大日子,也会是我们从此以后可以在阳光下生活的日子,我不想跟在我身后那么多年的兄弟姐妹还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我想他们能好好生活下去。
      林氏是我们的垫脚石,只要能拉拢了林氏,以后我们都能高枕无忧,称霸A市,乃至整个商业圈。
      我这一生打打杀杀,轰轰烈烈,该我的,不该我的,我都拼命地去夺回来,我盼着能堂堂正正走在阳光下,不想在黑暗里苟且了,就差最后一步了。
      现在再回想起来,我当时太大意,一是小瞧了林氏的野心,二是我忽略了当时沈柯燃的眼神和野心,毕竟和我们能为伍的人心又能干净到哪去呢?权利和金钱,有野心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受诱惑呢。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见的场景,那时候他浑身是伤,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可是还死死地抱着一具女尸,是他的母亲,他充血的眼睛无不透露着绝望,嗜血,还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悲伤,我是个孤儿,没有父母体会不了他所谓的悲伤吧。
      当时他身边围着一群打手,我估计他一身的伤就是他们打的,不知道他到底是惹到了哪个大佬,搞成这惨样儿,即使他已经爬不起来了,可是还是死死地抓住他母亲的手。
      我最看不惯以多欺少,而且是对着他样的一个“美人”,满脸的伤也遮挡不住的完美的五官,还有他那琥珀色的眸子,自认为阅人无数,男男女女我见过不少,但是沈柯燃的眼睛却是吸引到我。
      在那些打手准备再次出手的时候,我忍不住出手了,打算教训教训他们,我就算一个人也能把他们放倒。
      于是,我挡在他们面前,貌似仗义似的嘲讽他们以多欺少,然后孤身一人和他们痛快打了一场。
      我满身是血的就出了沈柯燃,从此名声大噪,几乎所有人听到“唐以冰”这三个字就闻风丧胆,避之不及。
      后来我建立帮派,我取了名字——唐派,投靠我的人络绎不绝,唐派声势越发浩大,我拥有了一呼百应的兄弟姐妹。
      从我建立帮派以来,事情自然是越来越多,我没空去搭理沈柯燃,那时候他应该还未成年,我就找了个厉害的老师叫他学习打架,毕竟我不想白救一个人,不求回报不是我的风格,以后他必须要回报我的,那个老师夸他很聪明,学习能力很强,不管学什么都很快,不光是打架,还有什么文绉绉的什么玩意儿我是没听懂,大概的意思就是“文武双全”吧。我也就由着他们去了,听说还给他送出国去了,虽然有些心疼钱,但是忽然有种老父亲盼着自家孩子成为“栋梁之材”的感觉,反正他总是要回报我的,那点钱也就无所谓了。
      沈柯燃出国了,我自然也就慢慢淡忘了这个人。只是脑海里偶尔会出现一双琥珀色的眸子。
      再后来,唐派逐渐壮大,其实背后还有很多人虎视眈眈,想拉拢我们,也有人想除之而后快,我不怕,敢和我斗。要么降服与我,要么死。
      帮派斗争,地盘争夺,打打杀杀,受伤都是难免的,还有被逮去警察局也是家常便饭,关几天就放出来。
      几年之后我又建立了唐氏集团,因为帮派之争我死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兄弟,我不想剩下的兄弟姐妹出现这样的状况,我想他们能好好赚钱,好好生活,我遣散了唐派,让他们自己选出路,我可以出钱,还有想跟我一起创立唐氏的就跟着我,绝对不会亏待他们。
      也不知是谁透露了我想金盆洗手的消息,沈柯燃他回来了,当时站在我眼前的那个年轻男人让我眼前一亮,他竟然比我高,比我壮,比我白,比我帅,我心里竟然有些嫉妒,国外伙食真TM的好,牛奶喝多了么?长这么高?还有这皮肤怎么这么白?还有这一身的肌肉是怎么练出来的?
      如果唐派没散我让他去做个鸭子应该能赚不少钱吧。
      事实证明喝过洋墨水的果然厉害,沈柯燃真的很有经商头脑,他提出了股份制让我的几个生死之交成为大股东。
      三个大股东分别是:莫奇帅,花泽兮,金展晨。原本有四个人的,只不过路子望死了,就是因为我。
      再然后,我发觉沈柯燃赚钱真的很有一套,还会洗黑钱,所以我让他做了第四个大股东代替路子望。
      慢慢的唐氏集团在沈柯燃的帮助下开始步入正轨,而且很快上市,这在那些刚刚成立的公司里是从来没有的,我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显然之前“投资”他去国外是个明智的选择,他给我带来的回报是令我们十分满意的,透过沈柯然的这些作为,后来再也没有人敢异议他成为了第四大股东。
      我和林氏的千金——林灿灿终于定了婚期,小姑娘总是很好哄的,没多久对我也是爱的死去活来,非我不嫁。
      我的兄弟们当然是为我开心,不管我是否真心爱她,至少林氏就我们唐氏最好的垫脚石。
      在举行订婚宴那天,我在饭桌上拿着酒瓶一个个去敬那些来祝贺的人,有林氏的,还有原先唐派的兄弟们。
      不管我是不是爱林灿灿,我终于以后终于可以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远离原先的打打杀杀。
      心里总归是开心的,我喝了很多酒,迷迷糊糊被人扶进去卧室休息。
      当我在第二天醒来照镜子的时候觉得嘴巴肿了,还有些胀胀的刺疼,可能是喝醉了磕着哪里了。
      之后,婚礼终于来了,我邀请了莫奇帅和金展晨来做我的伴郎,让花泽兮那个“男人婆”在唐氏集团看着,以防万一。
      当天我没有看到沈柯燃,应该说是从订婚宴之后,我好像就再也没看见他了。
      不知怎么的当天心里莫名不安······
      在去接新娘的路上,突然好几辆黑色越野车江婚车团团围住,之后枪声,车轮的摩擦声,车身相撞的声响此起彼伏,我那天没有带枪,莫奇帅和金展晨一直护着我,可是司机已经被枪打死,寡不敌众,我让他们去唐氏找花泽兮支援,我独自开着车将那些越野车引走。
      到了高速上,那越野车一个接一个撞向我,他们的目标果然是我,我拿着莫奇帅留下的枪打向一辆越野车的轮胎,打向越野车里的司机,终于还是没有了子弹,我只能用这辆破车挡一会儿是一会儿。
      又一辆黑色越野直直的撞向我,我连车带人撞破栏杆。
      我在那辆黑色越野车里我看到了谁?沈柯燃,他在那车里!
      为什么,我的脑袋已经无法容许我为他开脱,我死了,他是最能取代我的人,四大股东里很明显他是最拔尖的,在这利益至上的时代,谁最会赚钱,谁就是老大!
      我忽然意识到,我养的不是一只小绵羊,二而是一只彻头彻尾的一头狼,野心勃勃的狼!
      竟然有一瞬间,我还想过为他开脱,我为那一丝丝的犹豫感到愤恨和绝望。
      我唐以冰嚣张跋扈一世,拼尽全力,拼命折腾,到最后竟然是为他人做嫁衣!
      “轰”的一声,车炸了,一股猛烈灼热的热浪袭来,车的碎片坠落······我再不甘心我也死了,是不是血肉模糊的,还是粉身碎骨?我已经没有一丝丝的知觉。
      坠入无尽的黑暗,突然好想吃冰糖葫芦啊,想念那酸酸甜甜的滋味,是我记忆里最爱的味道。
      在一条一眼望不尽的街道上,我抢过一个小孩手上的一串冰糖葫芦,他哭了,我笑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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