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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神经病(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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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浔不让她用手机,她也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有了什么变化,发生了什么大事,最近网络流行了什么,一切的事情她全然不知,因为他的担心和忧虑,她与世隔绝着,这样就算了,她可以忍受那些寂寥,她爱他,所以可以为他委曲求全,放弃拥有那些事情,她至少还有他可以陪着自己。
可是现在呢,她唯一的信息来源,他,也消失了,她的世界陷入了恐慌与灰暗中。
她有特别多的问题想要问他,他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去了这么久?怎么还没有回来?是她哪里做错了吗?于浔厌弃她了?,可是他再也不出现了。
更糟糕的是,不知道什么缘故,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她的眼睛也越来越不灵光了,期初是开始有了朦朦胧胧的感觉,慢慢的看四周的景象也越来越模糊不清,直到现在,几乎没办法自己走出这个房子了,总是会磕碰到桌子椅子,甚至会撞到墙上,眼前能看清的范围越来越狭小了,每天吃饭甚至都得女佣将她搀扶到餐厅,因为下楼梯都成了问题。好在方霓住的这个屋子比较大,设施也配备的比较齐全,浴室厕所也不远,否则如果连最基本的生活方霓都不能自理了,需要佣人来帮助,她一定会一头撞死的。
在方霓的视力慢慢下降之后,她的时间观念也就慢慢模糊了,以前还能记得于浔多久没有回来了,她还能看清客厅里那个欧式钟表的时间,现在她根本没有办法看见钟表上的指针了,更别说看清现在几点钟了,所以她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于浔再也没有回来了,从一开始的奇怪,诧异,期待,失落,伤心,寂寥,到现在的绝望,不再有期盼。
方霓的身体还活着,但是她的心死在了她二十七岁那一年,死在了于浔杳无音信的那一年,死在了绝望里。
人就是这么奇怪,一旦被困苦的生活驯化了,就可以忍受了生活的苦涩了,明明这样的生活,放在以前是连想象都觉得难以忍受的,那么痛苦的,可现在也被迫的承受了。
有时候,方霓也会在某些没能睡着的夜晚,想起以前,那么久远的以前啊,她曾经那么优秀啊,现在怎么成了现在的样子?
宛如行尸走肉一般,麻木不仁的被生活推着向前走。
她在十多年前,在遇到改变了她一生的那个男人之前,是阳光的,快乐的,美好的,她成绩优秀,相貌秀美,家境富裕,她还会跳舞,会弹钢琴,会画油画,许多同龄的女孩男孩都那么羡慕她呢!每天都能收到无数封的情书。甚至她还考上了名牌大学,无论在哪一个人看来,她的前途都是一片光明的,甚至不需要怎么努力,只需要按部就班的走下去,她的人生就已经比大多数人要幸福美妙了。
可是呢?为什么要让她遇见那个毁掉她一辈子的混蛋,那个在她赌上了自己的一切,却让她输的一败涂地的,在她们浓情蜜意的时候突然消失的混蛋。
是上天看不惯她前半生顺风顺水了吗?
初遇他是在她十六岁的夏天,地点是一个R市最大规模奇珍花木最多的樘筝公园,那天是个阳光很茂盛的周末,她背着画板去公园采风,那天风也很大,她戴着的渔夫帽被一阵大风吹走了,她连忙放下手中的笔,去追,他就这样迎着光出现了,手中拿着的那个鹅黄色的渔夫帽,不正是她那个被风吹走的帽子吗?
“人长得漂亮可爱,连风也想轻抚你的发呢,所以才会吹走你的帽子。”
他风度翩翩的朝她走来,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身姿挺拔,像是从偶像剧里走出来的男主角一样帅气高大,或许是那天的风太大了,环绕着他一下子就迷了她的眼睛,让她陷入这场奋不顾身,如飞蛾扑火的爱情里,无可自拔,毁掉了一生。
他比她大了五岁,初遇的时候刚刚从R市最好的大学毕业,已经开了自己的公司,因为是刚成立不久的公司还抵不上大公司,但也算是小有资产了,这样的青年才俊,在方霓看来自然也是很加分的,再加上从那天起,于浔就会时不时出现在她的身边,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当然了因为她对他存在很深的好感,最后还是同意了他的追求。因为在相处之后的日子里,越来越爱他,从此对他的底线一降再降,甚至为了和他在一起,不顾自己父母和亲姐姐的反对,追随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里。
之后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最初相遇的时候,以为只是短暂的欣赏和崇拜,以为这仅仅只是生命里的一场美丽的邂逅,万万没想到后来会这么爱你,更没想到会被你害的这么惨。
方霓擦了擦像泉水一样肆意流出的眼泪,却发现越擦越多,干脆任由它们尽情的流淌,一转眼,眼泪已经濡湿了大半的枕头。
于浔,我爱你。
于浔,我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