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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卷发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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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常说西塘是个偶遇美女的地方,被称为“艳遇之城”。西塘的美,也许只有去过的人才知道它的美是带着古典气息的。就像是从古代穿越而来的俏丽少女。
生活在现在都市里的人,适应了快节奏的生活。如果不是太过匆忙,可以在西塘多停留一刻,用心去感受它的婀娜多姿与优雅瑰丽。
三月末,四月初来西塘,总能看到那些娇羞的花儿,就像是古时出阁的美娘子,带着几分娇羞,惹人怜爱。
这个时间的西塘,没有冬日的寂寥,更没有炎炎夏日的灼热。任意穿越在西塘的青石板小巷,或者乘着乌篷船,游在碧绿的河水里,甚是惬意。
“小偷,拦住他。混蛋,你再不停下,被姑奶奶抓到,一定废了你。”
一个穿着咖色风衣的女子,扯着嗓门大喊着。边跑边喊,一头如墨玉的秀发,也因为她的狂奔,在风中飞舞。速度太快,来不及看清她的容貌。而她那瘦小纤弱的身影,与她现在做的事情,完全不相称。就好像她应该是养在深闺里的柔弱的大小姐,有着呼前唤后的佣人等着伺候。
“NND,这个女人还真能跑,都追了好长一段路了。”
在前面跑的男子,早已累的气喘吁吁,嘴里还不停的抱怨。怀里揣着的深蓝色的包包,被他紧紧的抱在怀里。
这个时节,似乎来西塘的人不算太多,又是清晨,更是少之又少。偶尔能遇见一两个行人,也是件罕事。
“前面的那位小姐,帮着把那个穿黑衣服的混蛋拦下来。”
后面的那个女子看到前面有个长发高挑的卷发女人,就大声喊了一声。两个人有着一段距离。而那个黑衣男子,距离那个卷发女人,不到二十米的距离。只有这一条路,所以后面的那个狂奔的女人就想着能让人帮她拦下来。
卷发的女子看着后面那个急奔大喊的女子一眼,又看看那个黑衣男子,并没有任何动作。整个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看戏者,并没有参与戏中角色的意思。
南默笙见到那个黑衣男子跑过那个卷发女子身边,她并没有出手相救的动作,而脸上那副淡然的模样,根本就不想出手相助,心中未免有些生气,在路过那个卷发女子的时候,停下来,一手抓到她手里的包,就像是扔铅球一样,抛了出去,狠狠的砸到了前面黑衣男子的脑袋上。
黑衣男子一个踉跄,爬倒在地上。南默笙大步跑过去。一屁股坐在了那个男子的身上。夺回他手里的包包,使劲的往他的脑袋上打。也不知道打了多久,只见那个男人抱着头,眼睛,鼻子,脸上全是乌青,嘴里还不停的狼嚎。
“姑奶奶,别打了,你再打,我真的被你打死了。”
“你死了就少了一个祸害。”
南默笙兴许是打累了,对着身下的男子吼叫一声,拿出手机直接拨打了110。
男子见报警,想要跑,却被南默笙用手绢,反绑着双手。看着手绢不够用,又捡起一旁的包包,打开里面。在里面翻出两条丝巾,这下连脚也无法动弹了。
看着一切收拾妥当,拍拍手,站起身拿起包包,一只脚踩在那个黑衣男子的后背,让他不得动弹。
卷发女子完全未料到事情的突发性,等到回过神来,手里的包早已被人抢了去,还砸到那个黑衣男子的的脑袋上。更为让人可气的是,那个女人居然随便翻别人的包包,还从里面拿出两条丝巾去绑那个男人,简直和女流氓一样。
走进一看,墨色的秀发,像瀑布一样,披散在后背,又因为狂奔,额前的秀发有些凌乱。额头的汗渍,就像是被人施了魔法,把那些凌乱的秀发,全部的粘贴在了额前。白里透红的脸颊,带着一层粉嫩,像是婴儿的肌肤一样滑润,稍微一用力,似能挤出水来。
“给你,谢谢。”
南默笙把包递给那个卷发的女子,说话的口气一点也不客气。她最讨厌这种没有仁义道德的家伙。刚刚那个情况下不出手帮忙也就罢了,但是那一脸看戏的模样,着实让人讨厌的紧。
“难道不应该觉得抱歉吗?”
卷发女子走近,看清南默笙的面容的一刹那,那双黑色如琉璃的眸子静止片刻,很快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只是这个声音里的清冷,让人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从北极来的人,或者是古代那种兀自清高的高冷贵族。
南默笙对于这种人,从心里是排斥的。太冷漠了,冷漠的有些可怕。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但是在看到这个女人的第一眼,她打从心里就不喜欢。
“抱歉啊,那很抱歉,对不起小姐,私自用了你的丝巾。如果不介意等到警察来了可以再还给你。”
南默笙很用力的扯出一抹笑容,那个笑容简直难看到了极点。说话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不屑和怒意。
双手把自己的包包挎在肩头,看了卷发女人一眼,再也不想继续第二眼。
脚下的男子,也许是恢复了气力,不停的扭动着。南默笙蹲下身子,用手在那个男人的后脑勺狠狠的打了一巴掌,嘴里还不停的喝道:“你再动,小心姑奶奶今天废了你。”
“可别,我家有老,下有小,您就大人有大量,放我这一次。”
男子扭过头,一脸笑嘻嘻的看向南默笙。
南默笙一点也不给面子,毕竟是在里面待过的人。这些话,他哄哄十几岁的女娃还可以,对她根本不管用。
右手伸出扭住那个男人的耳朵,兴许手劲有些大,那个黑衣男子直呼疼。
“姑奶奶我也是上有小,下有老,你抢东西的时候,怎么不考虑我一下?我告诉你,你这种人我见过多了,想糊弄我,还是再等上几十年吧。”
松开手,又想一巴掌打下去,见到警察来了,就站了起来。警察询问了情况,做了笔录,把人带走了。原本也想带着南默笙去局子里备案,再次想到那个地方,南默笙心里只会作呕。这辈子进去一次就行,不想再去第二次。
想着各种理由推脱,最后直接黏到那个卷发女人身边,说什么表姐身子不舒服急着去医院,在路上遇到了小偷。当时说的是有鼻子有眼,在一旁的卷发女人看了,在心里都大赞她说谎的技能,简直可以参加奥斯卡金奖。
警察看到卷发女人那身冷的生人勿进的气息,还有南默笙那个挽着她的动作,看起来真的很像是两姐妹,姐妹情深。
警察带着人离开,南默笙迅速的从卷发女人身上移开,好似她是什么瘟神一样,离得近了会传染人。
“谢了,再也不见。”
南默笙甩甩手头也不回的离开,嘴里似乎还在嘀咕什么。卷发女子只是冷冷的看着,深邃的眸光中透露着怒意。
来西塘原本是来散心的,谁知道会发生那种不愉快的事情。第二天,南默笙再也没有心情待在那里,定了下午的机票,准备回S市。
随心而来,随心而去,这是她的做事风格。
也许太过急于离开,南默笙很早就来到了机场,偏巧这个点的人还不少,好不容易挤到了一个位置,偏偏身边坐着的还是那个她最讨厌的女人。刚开始犹豫再三要不要坐下,为了说服自己她找到最合适的理由“凭什么不坐,不坐还以为真的怕了她”。
有时候等待也是件让人特别痛苦的事,尤其身边陪着你的是你最讨厌的人,简直如坐针毡,时间慢的可怕,像是蜗牛爬的速度。
南默笙没有和她打招呼,坐下来十分钟,已经用眼睛的余光偷瞄了那个卷发女人六次。也不知道她在好奇什么,她知道这女人长得好看。好看的女人见过很多,妖娆的,文静的,优雅的,帅气的,很多,但是高冷的还是第一次见,比起祝一寒,她认为身边的这个女人真的是冷到骨子里,让人靠近不得。
心里各种YY,她自己一个人自娱自乐,手里的那本杂志看了十分钟,始终停留在了第一页。
正要翻第二页,手机响了起来,还是老掉牙的《梦醒时分》。的确是老歌,很老。与南默笙相比,有些年代了,应该说年轮不一样。这首歌发表的时候,南默笙那时也刚开始学步,是个依依学语的孩子。但是她从小就特别钟情于这首歌,不知道什么原因。在她这个年纪,很少有人会把这样老的经典的歌曲作为铃声的。
从包里拿出手机,看也没看上面显示的名字,直接划开接听。
“你从我家滚出去之前,一定帮我打扫干净,不然我回去让你有家不能回,天天喝西北风。”
似乎知道是谁,不等对方说话,她早已用着命令的口气吼了过去。
“哪能,我正在收拾。什么时候回来?”
那头的女子声音,有些偏中性,嗓音有些沙哑,却好听的像是美妙的音乐。
“你居然关心我什么时候回去?难道不是盼望着我不回去,你长期霸占我家吗?”
南默笙完全不买柯臻的帐,她从来也不相信这个人还有时间关心她回不回去,除了有事相求,大概再也找不到第二个理由了。
“怎么会,我想你的心,天地可证,话说你出去也有一个多月了,也该回来了。”
柯臻用着客气的语气说话,怕说话声音太吵,惹恼了南默笙。
也许是说话的声音太大,身旁的卷发女人侧头,紧皱着眉头,很是不悦。
“呸,我死了你也不会想我的,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不然等到我心情不好了,就再也不回去了。”
南默笙太了解柯臻了,直接放了狠话,她知道对面说话的人越是客气,这次求得事情就越大。帮她赚钱,能不好声好气的求人吗?
“可别,我说还不行吗?”柯臻知道含蓄不下去,打算招供。她知道南默笙最讨厌墨迹,“我和天源集团签订了一年的合作协议,这一年我们全部承接他们的所有广告。”
南默笙:“所以呢?你是让我怎么做?”
“他们的条件是我们必须派几名员工和他们一起参与所有的广告设计,我们的人当组长,负责所有的业务。而这些广告,最后必须通过他们公司高层的同意,才算是合格。”
说到这些,柯臻也觉得天源的要求有些过分。如果抽出公司里的人去天源,同样那些人名义上是公司的人,实际上却是天源的员工。而工资是自己的公司发。虽然得到了很多的利益,但是派去最好的广告设计师,同样意味着,也会失去很多的的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