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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许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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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一个人,爱了十七年。
这是一段长达七年的暗恋,起始于我还在小学的时候。
那时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喜欢,不知道爱,只知道第一眼看到他时,我的心脏跳得好快。
我们隔着梧桐道的街口遥望,他是人群中闪闪发光的存在,而我是籍籍无名的过路人。
我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只记得他穿着南城一初的校服,侃侃而谈。他的神情温柔,与人说话时会轻笑着看向对方,优雅如贵公子。
我知道他——南城许多人家学习的榜样,宋晚君。
在以前,我对他的态度向来不屑一顾,但那一眼过后,那张明媚的笑颜便烙刻进我的心底,禁忌的种子也在此刻埋下。
之后我好像总找着借口去一初门口,只为见见那个发着光的人。越看越觉得,那人好优秀。
如果想要与他并肩,得要有多优秀?
我不知道,但我好像找到了前行的方向,开始努力的学习。用一年的时间拼死学习补全漏洞,考进他的初中,成了他的学弟。
开学第一天,他作为学生代表发言,我坐在台下,目光灼灼,看见他与新生代表一起站在台上,宣誓握手。那时的我,心里有一股酸涩与不甘,于是暗下决心——等到高中的时候,站在他身边的人一定会是我。
自从一次偶然得知有人想对宋晚君不利时,我便每天晚上都跟在他身后的不远处,护送他回家。只是远远的缀着,从没让他知晓过。
我知道他的许多事,爱吃甜食、喜欢看书。他看的每一本书我都会去看。他很挑食,葱姜蒜香菜这类的调味菜品一律不吃,好像什么都吃,又好像什么都不吃,对于口味有着十分严重的挑剔,咸了不吃,淡了也不吃。还不喜欢喝水,渴了就爱喝牛奶,从来不喝碳酸饮料……
我将一切悄悄得铭记于心儿不自知。
后来他毕业了,去了南城一中——全市最好的高中。每天晚上我都以最快的速度冲去一中的校门,等着他下课,一路陪着他回家。
我不知道这些行为意味着什么,但我的朋友们总调侃我是不是谈恋爱了。
真是的,说什么啊,男人和男人也能谈恋爱吗?
但同时,我的心里又是一阵失落。
男人和男人怎么谈恋爱啊……
直到后来无意间翻到一本小说,讲述的是两个男孩子的爱情,我好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但小说终究是小说,和现实还是不一样的。
真正让我改变想法的是一次偶然撞见乐队键盘手和主唱在接吻,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的认识到同性恋,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开始重新审视我对宋晚君的感情。
我是爱他的吧?
但爱是什么?
哦……爱是看见他心脏便如小鹿乱撞,爱是会一次又一次地幻想能站到他的身边,爱是他一出现就占据了我全部的视线……
我曾经总在马场看见他,不是骑马,而是在做自己事,或是看书,或是拿着电脑。
那天我与朋友们赛马,他也来了。还是和以前一样站在高处,但没有看书,他被我所吸引了——我能感受到那炙热的目光。我比平时更加凶猛,将他们远远甩在身后,夺冠后装作不经意地回头,偷偷地观察着台上的他。
可惜他已经收回了视线,转过头去了。
高一入学,我以中考第一的成绩入学,成为了新生代表发言致辞,我很兴奋,终于要能和他并肩了!
事情总是不圆满的,高三学业繁忙,他只是致词后便忙其他事情去了,没能与他站在一块儿是我的遗憾。不过,能站在幕后注视他的背影,我想我已经离他很近了。
我追赶着他的步伐加入学生会,成为他的下属,却因心底的见不得光不敢与他搭话。十月的一个中午,所有人都在午休,初中认识的几个同学拉着我一起去废弃教学楼前的小树林抽烟。
他就在那二楼的窗户上,我感受到了那视线,却来不及收起眼底的冷冽,一定吓坏他了吧,那时我眼底闪过的错愕,他肯定没有看见。
我暗恋了他七年,直到大学时才敢去追求他——这时的我已经坚定了自己的内心,我就是爱他。
我知道他其实没有表面上那么的阳光,温柔外表下的内心也会受伤,也会崩溃,他没有别人想的那样完美,就连他自己都觉得他有一身疮痍。
我和他一样,都是在这世界上孤单流浪的人,所以没有人爱他那就我来爱他,他的身上背负了太多,我想与他一同承担。同性恋会遭受很多非议,这些都由我来对抗,在我这,他只要快乐就好。
所以我去接近他的室友——陈景。果然不久后,就借由他顺理成章地认识了我,十分了解他的陌生人。
之后我便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刻意地制造偶遇,陪他自习却不出声打扰,与他的室友们打好关系,记住所有有意义的日子送礼物,不经意地展露相同的爱好……
我们渐渐地形影不离,感情超出了友谊,偶尔会有一些小暧昧——会挂一下午的电话,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哪怕没人开口聊天;会分享日常,他向我吐槽一些老师奇怪的要求;我会冒着大雨去给他送伞,一起去网红餐厅打卡……
我能感觉到他对我和别人不一样。
他总是忙于各种比赛,这次要飞到爱之城去。他很忙,我们只有晚上能打几分钟的电话。开演前的两天,我的内心开始猛地叫嚣:“去看他吧,去看他吧,他会欣喜,他会需要你。”于是我悄悄买了机票,托关系混进了会场,看着他比赛,看着他与冠军失之交臂……
他的心情很不好,虽然面上不显,但我能感受到在聚光灯下的阴影里,满是他的阴翳。
这场音乐盛会结束之后,他一个人无声无息地从侧门离开,坐在台阶上与家人打电话。对面应该说了什么不太好的话,他把手机拿离了耳边,除了偶尔的应和两句,大多数时候总在抬头仰望。
我藏在他地身后不远处,静静地注视着他的背影,手里还握着一束路过花店打包的小苍兰。
我安静地等着,等他挂了电话,在他满心惆怅地抽出一支烟时出现在他面前。
他需要肯定与夸赞。
“第二名,很不错地名次嘛,恭喜呀,我的小钢琴家。”
“只不过是第二名,又不是第一名,有什么好恭喜的。”
闻言,我们两个都是一楞,他的表情一瞬间萎了,不知道想什么,嘴角下弯,用余光偷瞄着我:“对不起。”
“你心情不好。”
“……没有。”他干巴巴地回答,我向他俯下身去,用手指抚摸着他的唇角:“都耷拉成这样了,还说没有。”
我想到现在是薰衣草的花期,便带着他去酒城,在一片紫色的花海中借着风中的微醺告白。“你知道薰衣草的花语是什么吗?”
“我们心心相印,等到了彼此,我们用力地呼吸,仿佛看见了奇迹。”
“你愿意成为我的奇迹吗?换句话说,我喜欢你,宋晚君,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
说完这些,我的心跳好快,仿佛要从我的胸膛里蹦出来。我不敢去看他的眼睛,生怕在那双极好看的眸子里看见厌恶。可是下一秒,脸颊上传来一阵冰凉的触感——我的奇迹成真了!
我们在一起了,就像做梦一样。我总像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每天都要黏着他,好像不把他抱在怀里,他就会消失,就不存在了。
晚君总是迁就我纵容我,他会温柔地抱着我亲吻我,满足我的需求。
这一相守便是十年,这十年有非议、有苦难、有欢笑也有泪水,但无论怎样的难熬,我们都挺过来了。
“没有什么能将我们分开,我们会在一起很久很久。”
但现在……他快死了……
得知这个消息,我没有夸张地崩溃,反而平静地有些吓人,静静地离开医院,静静地回家。
他回来的很晚,我躺在床上装睡,直到听到他平稳的呼吸,才敢转身睁眼,偷偷地将他揽进怀里。
我不知道怎样去面对他。
忽然地,我想什么都不去管,最后的一个月就陪着晚君。
我将工作交接,把时间都空出来,我要与他,在生命的终章进行一场旅行。
那天,我将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拎着他心心念念的火锅食材回家,推开门就看见他了。
他像以前一样,搬了把椅子坐在玻璃门外。
他在走神。
我庆幸他的走神,没有注意到我的失态——水漫过洗菜盆,择菜时将原本要留下的丢进了垃圾桶……
吃饭时,他欲言又止,我知道他要说什么,只是他不说,我便权当不知道。
吃着吃着,他哭了……什么被辣的,我压根就没有准备辣椒。
他整个人都埋在我的怀里,我的鼻尖也泛酸,眼眶湿润,但只能将他搂在怀里,轻轻地拍着他的背。
晚君的思维一向跳跃,为了不让他胡思乱想,我低头将他吻住,让他的心里除了我什么都不能想。
我们的旅行说走就走,去的地方很多,旅行也很匆忙——我们的时间不多,在与死亡赛跑。
雪国的轮船上,我听他第一次谈及死亡,他在我的怀抱里哭泣,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落泪,在等他平静的时间里我也在平复自己的心情。
“我的阿君……是要长命百岁的。”我哑着嗓子说出这句话,心脏止不住地抽疼,好像被人硬生生地撕扯下一块儿。
回住所地路上下起了雪,我牵着手一起走过,就像走过了一生。
我的半生都在追逐晚君的背影,暗恋七年方才与他并肩,此后十年与之同行,而如今,晚君的生命就要走到尽头,他要在原地目送我去远行。
我们都背负着大山而来,在这人世间跌跌撞撞,原以为携手能走得很远。不想在旅途的中点,晚君就要被那山脉击垮,徒留我一人要将这未尽的旅途走完。
在乐城时,他再一次提到死亡,那时我在向他求婚。
我知道他在顾虑什么,那直白的宣告就像一道道绳索令人窒息。
我还是将戒指小心翼翼地戴上他的手指:“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我从一开始就知道。
我将他抱进怀里,低头埋进他的颈间,将内心所有的话都对他诉说。
耳畔是钟声悠扬,年轻人为我们的爱情欢呼,而我们却相拥而泣,将一切都包含进泪水,由他们来向世人诉说。
后来我们去了爱之城,见到了宋乔晞和唐清容,看着她们在聚光灯下接吻,说不羡慕啊那太假了。我们的爱情虽不遮掩,但在国内还是会受人诟病的。
如果我们当时也来爱之城发展,定居,现在又会是什么样呢?
在宋乔晞面前,晚君总会对她格外关注,因为她们是血亲,与晚君相伴十年,他的两个妹妹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
在晚君专注于宋乔晞时,我也在悄悄地观察着她们二人。她们的确很相爱,唐清容对宋乔晞的关照不像是演的,都是下意识的行为,晚君应该能放心了吧。
与她们分别后,晚君说不想再往外走了,我们回家吧。
算算日子,时间也近了。
但在回家前,我们又去了一次酒城——我们的定情之地。
他在阳光下懒懒地晒太阳,我偷偷地在纸上描绘他的容颜,只是他睡得并不安稳,眼角有清泪流出。
我将未完成的画作收起,轻轻地把他叫醒。
他说他梦到这十年只是大梦一场,梦醒之后什么都没有了。
我用力地把他抱紧,不断地重复着:“那不是梦,也不会是梦。”
这是对他地安慰,也是对我自己的宽慰。
回南城前,我们先回了一趟首都的家,去了一趟首都大学。
想到曾经走过的樱花路,想到曾经刺激的情人湖以及一件被尘封了很多年很多年的旧事——那对小树林的情侣其实是晚君寝室的商思祁和秦欢衍。只是我和商思祁都心照不宣的没有告诉自己的伴侣。
“阿衍胆子小,刚才的事你就当没看见,忘了吧。”送晚君回宿舍后,商思祁找到我,我们在楼下抽了一支烟。他们爱得很隐晦,除了那次意外被我撞见,好像就没有其他人知道了。
这一瞒就是十多年……他们低调得差点让我以为那段记忆是一场虚无缥缈的梦,是不存在的记忆。
后来的聚会上,他们还是一起出现,没有人对他们的关系起疑,也没人注意他们手上淡淡的戒指痕。
在回国之前,我趁着晚君熟睡时将他的情况与他们做了说明并约了这顿饭。他们都放下手头的工作赴约,在席间也表现得与平常一样,陈景还是在活跃气氛,我们都心照不宣地不去谈及那件事,只当是寻常的聚会。
分别之际,他们与晚君郑重地道别,我站在一旁,泪水不知从何而出,悄悄地伸手抹去。
这次的五人聚餐,也算是了却晚君的一桩心事。
晚上,我们又和他的父母一起吃了顿饭,宋乔晞也从爱之城赶了回来,我们的感情得到了认可,好像结局也算圆满。
回家的路,我和唐清容落后几步,望着他们轻松愉悦的背影,心里是幸福,是酸涩。
这次回南城,做了很多曾经我想做却不敢做的事——与他并肩走在阳光下,走在校园里,站在他的身边,与他一同去往学校,同吃一个烤饼……我也算是不留遗憾吧。
走着走着,他忽然停下,转过了头。这是我那七年最期待,同时也最害怕的事——我怕他看见我,又怕他看不见我。
无数次出现在梦中的场景在此刻上演,我张开手臂,接住飞跑而来的他,听他向我撒娇,说不想走路,要我背背。
他趴在我的肩上,是我的全世界。但他实在太轻了,轻到让我不住地遐想,它是一根羽毛,被风一吹,就飞去了远方,而我拼命地追赶,却始终追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飞远,飞远,再飞远,飞出我的视线,直到我再也不能将他找回……
我们在南城一通疯玩。
某天夜里,我猛地惊醒,枕变不见晚君,只有书桌上遗留着一封信笺。
一目十行地将信件看完,我冲出家门,好在那时他也刚离开家,我一眼便瞧见了那个瘦弱地身影。
我没有冲上前去找他,只是远远地跟在他身后——像那一千四百多个清晨与夜晚,静静地跟在他身后,注视着他的背影。
我跟着他走过幼儿园,走过南城二小,走过南城一初,又走过南城一中……这段路被我铭记于心,闭着眼都不会走丢。
曾经多少个日夜我从一初飞奔到一中的门口,等着他们放学,默默地在他身后护送他回家。
他在长椅上坐下,好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他安静地坐着,而我在他身后无言地站着……待到太阳破晓,我的心脏好像少了一块儿似的抽疼,我走到他的面前,轻轻捧起他的脸颊,声音是止不住地颤抖:“晚君?”
回应我的只有早出的鸟儿划过天空时的哀鸣。
我将他抱进怀里,积压许久的泪水终于在此刻喷涌而出……
我的晚君走得平和安详,他的身上不再有大山压着脊梁,此后每刻都是平安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