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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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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夫的名字就叫马夫,他的职业也是马夫。
马夫是陆府刚雇用的长工,专门负责管马。你别看他年纪不过十六七,养马管马的经验却已经有六七年。
马夫的家就跟其他穷苦家里一样,穷的吃不上饭,孩子还比平常人家多一倍。没办法,他老子只好把排第二的他送给路过村子的马队,让他找条糊口的路,顺便给家里减少一点口粮。
马夫自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家乡,倒不是对爹娘有什么憎恨之情,相反他觉得他老爹还是挺有人情味的,别人家的爹娘都是把孩子卖了换口粮,好歹他爹没卖他不是?
每当他这样说给他马队的师傅听时,他师傅总是一脸鄙视的扫扫他那张脸盘,没啥人情味的说:“就你那张小瘪嘴?你老子把你往哪儿卖?我呸!”
师傅说话虽然难听点,可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大好人。几年工夫下来,不光把弄马的功夫传了他个十成十,平时也会教他一些防身的武艺。马队么,时不时遇上两三个蟊贼成帮成伙的强盗,也是正常的事。
可是这世道就是这样,好人不长命,师傅在去年年底的时候给阎王爷招去地府养马了。在马队中没有什么留恋的他,也很想定下来不再四处跑,正好听到陆府在招养马的,便去应了签。
可能因为他年轻吧,个子虽然不高,身板子虽然精瘦一点,但腰板挺直人显得精神,黑溜溜的眼珠子也显出年轻人特有的朝气,陆府和他签了三年的约。
来陆府不到一个月,马夫已经把陆府上上下下的关系摸了个透。不是他故意要去探人隐私,要知道大户大院谁家的丫环下人不喜欢说三道四?不能出去说,总能跟府里自己人说吧。加上马夫那张小瘪嘴一笑起来就透出股亲切劲儿,人又是个称职的听客,来府里没几天,这儿的人便都爱跑来跟他东扯西聊一番。
据他所了解的,陆府是这座离京城不远的县城中很有头脸的一家。世代经商积累下一笔丰厚的财产,靠这笔财产,陆府的主人们过着不亚于贵族的生活。人一有钱了,便想到地位。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在本朝是最低的。为了挤进上流生活层,陆家上代主人便要求陆家后人一定要博取功名,就算只是秀才也行。这代主人不负众望,果然过了乡试,考到秀才,从此摆脱见官就跪的低下立场。
就在陆家众人为陆府现今的当家歌功颂德时,陆当家却犯了男人的通病,和府里的花匠寡妇私通有了苟且。这还罢了,没想到春风数度,守寡多年的花匠寡妇竟有了身孕。
陆家老太爷先喜后怒,气极之下一口痰堵住喉咙眼,就这样圆睁双眼升了天。陆家媳妇也带着三个孩子闹翻了天,哭着骂丈夫就算玩丫环也好,干什么去和寡妇胡搞!
花匠寡妇眼看自己肚皮一天天变大,可陆老爷却躲起来不见人,陆夫人一天到晚到她门口骂人泼脏水,府里的人看她也跟看脏东西似的,花匠寡妇再也受不了这个折磨,抱着个大肚子撞了墙。结果人没撞死,孩子却给撞了出来。不足九个月的婴儿刚落地,寡妇就闭上了眼再也没有醒来。
小孩生下来后不管怎么说也是陆老爷的亲生骨肉,也有可能是陆老爷害怕惨死的寡妇找他算账,不敢把孩子弄死,随便找了个奶娘,就把孩子扔在了偏僻小院不闻不问。
小孩一天天长大,没少受上面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的欺负。直到他遇见马夫。
马夫认为自己不算是个好人,只是同情心过剩,以至于他看到瘦得跟豆芽菜一样却眼带坚韧之色的小孩被陆府两位少爷拿柳条抽得满院跑时,不由自主伸手管了闲事。
三年中,他知道了陆弃——那个豆芽菜一般的小孩就是那个寡妇的遗子。陆弃原本没有名字,这个名字是陆弃自己给自己取的。
他为陆弃的百折不挠而心服,不管府中的人怎么欺负他,他都能挺直胸膛勇敢面对,既没有变的畏畏缩缩也没有变得可怜兮兮,反而像株杂草一样越来越茁壮。他也佩服他在夫人故意让人虐待他、让他吃不饱肚子的情况下,为了不饿死自己和当初的奶娘刘婶,小小年纪的他学会偷偷在园中栽种蔬菜,力求自给自足。
随着时间的流逝,马夫越来越欣赏这个狼仔般的小孩。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叫他小四子。明知他不喜欢他这样叫他,可为了看他气鼓鼓红通通的小脸蛋,马夫还是这样叫了。
为了不让小孩再给府中的夫人少爷小姐甚至下人欺负,他开始教陆弃学习武艺。当陆弃尝到学武的甜头后,他一边保守这个秘密一边死缠马夫,让他教自己更深奥的武功。
陆弃有了武艺防身后,经常仗着身子轻巧,跑去偷听夫子的讲课。原来还有被抓被打被赶的时候,自从学会武功后,他偷听的一直都很顺利,识字也越来越多。
马夫见他如此有上进心,以后每次发月银,都会为他买一两本书回来。后来陆弃功夫高了,就自己跑去书房偷书看了。
马夫好奇地问陆弃为什么这么在意读书识字。陆弃告诉他,奶娘刘婶从小就跟他说:要想陆家把他认祖归宗,他唯一的路就是考取比当家老爷更大的功名。
你想要认祖归宗?马夫问他。
陆弃摇头,眼冒异彩。不!我才不希罕那种祖宗!我要读书,只是想把陆家人踩在脚下!让他们知道,我陆弃这个贱货生的儿子比他们陆家任何种都要强!我不要一生寄人篱下!总有一天,我要离开这里!
马夫听到这里,想了想。把珍藏多年的东西拿了出来。
这是我师傅临死前给我的。说是百年前什么什么邪仙留下的武功秘籍,是他有一次借钱给人,那人无钱还他,就用这本书作了抵押,后来直到过了借期也没有来讨还过。我师傅大字不识一个,拿了这本秘籍也不知该怎么看。而且他说他拿到书时年纪也大了,不适合在学什么高深的武功,于是就给了我。而我,大字是认识几个,但也就写写名字记记账的程度而已。如果让我把这本书意思理解的丝毫不差,不会练到走火入魔,呵呵,那就是件难事了。所以……,小四子,这书就归你了!你好好练吧,有不懂的就问我,我如果也不懂的话……,你就跳过去先练别的。
马夫说这话的时候可认真,还让陆弃给他师傅的灵牌磕了几个响头。
陆弃要拜马夫为师,马夫硬是闪了过去。他不想做他师傅。真的。
“小四子,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来!”马夫怀揣油纸包,乐颠颠的跑进小院的茅草屋中。
陆弃抬起鼻子嗅了嗅,一拍桌子,“烧鸡!”
“哈哈!狗鼻子!给你猜中了!你的番薯粥炖好了没有?喊刘婶一起来吃吧。”马夫走到正在给自己缝裤子的陆弃身边,摸摸他的头,接过他手里的针线,示意他去叫刘婶来吃饭。
“这条裤子上次刚缝的,穿了还没到半个月,又破了!”陆弃不满的举起手中又缝又补的裤子嘟嘴道。
“你也不看看你这个头窜起来有多快!还没半个月呢,又长了一指头。来,站起来我看看。是不是比我高了?”马夫和陆弃换了座位。
“你坐着要我怎么比?反正不比你矮到哪里去!”已经十四岁的陆弃扮了个鬼脸,一转身溜进屋里去叫刘婶吃饭了。
马夫冲着他的背影宠腻的笑笑,就着一点菜油灯的光,开始拾络手中的针线活。心想下个月发月银时,记得要去给小四子买套合身的衣裤才行。不能买得太好,免得给府里的人看出什么,也不能买得太烂,最好是灰色的,布料越结实越好。
吃饭的时候,实际上年约三十后半看起来却已经像四五十的刘婶突然开口道:“大少爷秋试结束托人传话说,明儿个就回来了。二少爷也从清风书院回来给大少爷洗尘。老爷一家隔了大半年没聚在一起,管家说明儿个府里会好好热闹热闹。让小少爷不要到处乱跑,乖乖呆在院子里不要惹事生非。”
陆弃皱起眉头,他不喜欢刘婶叫他小少爷,听起来就像某种讽刺。可刘婶是个古板人,认定的事情怎么说也不肯改。看到陆弃被夫人少爷小姐欺负,也只是看着不敢拦阻不敢多管。陆弃和她一起生活十四年,却怎么都缺少一股亲密感。反倒是才认识三年的马夫倒跟他亲的跟什么似的。
“刘婶,你放心。我哪儿都不会去。我待在屋里看书总行吧?”明天开始该练秘籍的后半部了。如果马大哥知道我已经把前半部都记熟了,他一定会吓一跳吧。还是少年心性的陆弃心中有着小小的得意。忍不住抬头看了马夫一眼。
马夫正冲着他笑,笑得嘴边露出一对大括弧。
“来,吃鸡皮。烧鸡的精华所在!”马夫把自己碗里的烧鸡块剥了皮递给他。
陆弃也不跟他客气,就着伸过来的筷子,就把烧鸡皮嚼进了嘴里。
“呵呵,好吃不?”
“嗯。”陆弃点点头。
“刘婶,你也多吃点。”马夫给刘婶夹了一条鸡腿。
刘婶看了他一眼,露个淡淡的笑脸,又把鸡腿送进陆弃碗里。“给小少爷吃吧。也只有你来,他才能吃点好东西。小少爷,等你将来得到老爷的认可,认祖归宗后,还请莫忘了马兄弟的恩德。人嘛,总不能一辈子给人做长工,马兄弟可就等着小少爷发达了。”
马夫没把她的话往心里去。可能在刘婶眼中,自己只是个巴结落难王孙希望将来捞点好处的穷马夫吧。
陆弃也没有说话,他了解以马夫的为人不会把刘婶的话往心里去。在心中,陆弃是可怜刘婶的,他认为刘婶在陆府待了十四年,也没弄清她和自己真正的立场和身份。也许我陆弃确实是块璞玉,但如果没有机遇没有人拉一把的我,终生也将只是陆府“贱货的儿子”,而不是什么陆府小少爷!
吃过饭,刘婶先歇下了。
为了省灯油,马夫和陆弃搬了小凳子坐到院中。马夫就着月光,继续给陆弃缝裤子。陆弃则一招一式认真的练着秘籍上的棍法。
马夫偶尔抬头看他练得怎么样,高兴起来就给他喂喂招。
看着那小狼崽一般的男孩一天天长大,马夫心中很愉快。
虽说陆府的工钱不算很高,但至少在吃饱肚子的悠余下还能存上一点钱,让他也能偶尔出来买点东西逛逛街。但这些也只是小事。最让他开心满足的还是他当年管闲事的那个小毛孩。
如今那个豆芽菜似的小毛孩已经长成四肢修长有力、胸膛宽厚结实、背柱笔直挺拔的十七岁少年。就连当年那看上去有点邋遢的脸盘也变得吓死人的俊俏!倒不是说陆弃的五官有多美,而是他周身那种说不出来的韵味,怎么说呢?就好像一个桀骜张狂的少年身体中糅合了豺狼与虎豹的野性偏又生生被压抑住的危险味道。看得马夫有时候都会心脏怦怦跳两下。
马夫熟门熟路逛到一家成衣店内。跟伙计打个招呼,便自管自的看起衣裤来。
拿起一条土灰色的长裤往自己身上比比,嗯,不错,刚好长出两个巴掌,应该正好合身。用手扯扯,感觉接连处缝得还挺结实,布料也还是一直买的那种老布头,耐磨。
挂到肩上,继续看上衣。
选了一件同颜色的宽大外褂,一样搭在肩上,接着挑内衣。
从成衣店里出来,马夫手上多了个不大不小的包裹。往前走了几步,越过一家鞋店。站住脚步,想想,又回头钻进鞋店中。
出来时,包裹里多了一双厚底纳的灰布鞋。
“小四子,”马夫走进小院,招呼正在挥动棍棒的高大男子。
高大男子听到喊声,停下舞动的棍棒转回头。呵!好一个俊俏的少年郎!长发黑润若鸦羽,天庭饱满,浓眉似剑直入发梢,眉棱骨隆起,眼睛略显狭长眸中精光四射,鼻若悬胆,嘴唇削薄,抿起来就是一条冷厉坚硬的线。
陆弃知道是马夫叫他,回头的时候脸上已经笑出了一个小酒窝,显得孩子气多了。
坐在院中浆洗衣物的刘婶盯着笑得开心的陆弃出神。她记得她那靠给人看面相过活的父亲曾跟她说过一些关于面相的事。而陆弃这样的面相,乃是天生的薄情相。但他有一张很削薄很匀称的嘴唇,有这种嘴唇的人,聪明,有很强的意志力,理智,冷静,容易惹桃花运,生性冷淡对什么都不很执著,而这样的人一旦执著起来便异常可怕,一旦陷入情网,会有极为强烈的妒意。刘婶想,这样的嘴唇应该可以略微改变陆弃天生的薄情吧。
看着看着,忽然想到头发眉毛黑润有光泽、眉棱骨隆起、鼻翼饱满的人通常□□也强盛异常,这种人往往可以一夜通宵持久不衰。想到这里,刘婶的老脸漾起了红晕,不敢再看陆弃低下头忙自己的事了。
“过来过来,暂时别练了。反正那些招式你已经熟得不能再熟,到屋里去试试衣服。天气快热了,你那身也不能再穿了,正好换下来。”马夫笑眯眯的和刘婶打了个招呼,抱着包裹向陆弃招招手,大步就往屋里走。
就在他经过刘婶身边时,听到刘婶小声念叨了一句:“小少爷说他从来没吃过粉蒸肉。”
等马夫走进陆弃房里,在木板床上把衣服鞋袜摊开,陆弃也湿淋淋的走了进来。
“冲澡了?”
“是啊,都是汗!还好院里有口井。你又给我买衣服了?我不是说那些缝补一下还能穿么。”陆弃赤裸着上身用布巾一边擦拭水珠一边说。
“你也不看看你这个儿!那些都小了,裤子穿在身上小腿都露在外面。来,擦干了,把这些都试试。不合身的,我就和刘婶给你改改。”马夫催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