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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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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邦说是炖了大骨汤还真不是忽悠人的,加上他们带回去的柴火,足足在瓦罐里熬煮了一下午,直熬到汤色浓白,骨头都快煮化了,滋味鲜美极了。
叶邦发现碗橱里还只有几个大小不一的碗,只能拿出来将就着用。他盛好了一碗汤,周萍萍撒上细细的葱花,白色称着绿色分外的好看。
在村里难得吃到荤腥,就算上骨头汤也很难得,这个炖起来费柴,也就是现在叶邦受了伤才能吃到。
陈安默默的吞着口水,在他家有好吃的先轮到他爹,然后是他的小弟,接着是他后娘,他是排在最后那个。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样的菜色。
看着吃的正香的两人,陈安悄悄的低下头,把脸完全埋在碗里。
不然他怕他一抬头,就把事情全说出来。
吃了一顿心不在焉的饭,陈安早早的告辞了,叶邦则帮忙烧水,想要给周萍萍说说怎么处理菜干。
两个人一个说一个做,倒也颇有趣味。
陈安在叶邦家的门口站了一会儿,怀里的东西沉甸甸的。
有那吃完了饭正在遛弯的人看见了招呼他,“安子,吃饭没?”
“吃了吃了。”陈安闷着回答。
那人瞟了一眼叶家的院子,“也就你跟施大娘那儿子能够玩到一块儿去了,施大娘嫌弃我们是泥腿子,从来不让她儿子出门跟其他小孩儿玩。”
陈安心里呐喊着,不是这样子的!明明不是这样!他认识的叶邦,因为从小体弱多病,只能留着屋里休息,他也被村里的小孩子排斥,他和叶邦才玩到一块儿了。
陈安还记得当时,他被村里的孩子叫着没娘的孩子,年幼的他气得躲在墙角哭了一下午,谁知道突然眼前有小孩子细声细气的说,你别哭了啊。
是不是饿了,我请你吃糖。
陈安抬起头,眼前是个生的瘦瘦弱弱的小孩子,他从来没在村里见过这个模样的孩子。
两个孩子就这么结成了同盟。
陈安想起了往事,不由自主的伸手去怀里摸了摸那个荷包,他顾不上喋喋不休跟他说话的那人,自顾自走了。
他去了村外的小溪边,现在夜色漆黑,已经没人洗衣服了,借着微弱的光线,他把荷包掏了出来。
绿色的麻布料子,做的粗糙,但是缝线很牢固,来回缝了三圈,在荷包的右下角,用绿色的线,缝了个叶子的形状。
这荷包里的一角沾了一点暗红色。曾经里边有三两银子,带五十个铜板。
三个铜板就够买一个鸡蛋了,不得不说三两银子应该够三口之家用上很久。
但是这钱,在青禾馆里,不过是三杯茶水的钱,要是点了点心,就只能去两次。
现在这里边只有五十个铜板了。
陈安心里天人交战,一边是从小认识的好友,一边是顾影自怜,清冷出尘的翠荷姑娘,孰轻孰重,他真是分不出来。
他知道施大娘在县城里很能赚钱,赚到的钱应该都给了叶邦这个独子,不然叶邦不会身上带着这么多钱。
他又从怀里拿出一块手帕,上面绣的荷花娇艳欲滴,扑鼻而来的脂粉香在鼻端萦绕。他动摇的心情就坚定起来。
反正叶邦,叶邦肯定不差这点钱的,就当时借的!借的!他不断安慰自己,以后他一定十倍奉还!
叶邦跟周萍萍在厨房一直鼓捣着杂面馒头,果然,用热水泡过,又清洗了三遍的菜干,做起来好吃多了。
但是叶邦等了两天,也没有等到想要等来的人。
叶邦也不失望,或者说他早有心理准备。
趁着天气好,周萍萍帮手,把伤口的纱布拆了下来,叶邦突然问,“萍萍,要去县城大概需要多久?”
“走路需要两个时辰,要是搭着村里的牛车的话,需要半个多时辰。”周萍萍一边快手快脚的换上新的纱布,一边回答。
“我觉得我这伤口好的差不多了,该去城里找大夫看看。”
周萍萍迟疑一下,“去县城?县城的大夫,很贵的。”她打听过,上次隔壁村的狗子家摔断了腿,担心以后瘸了送到县城的医馆,结果花了五两银子呢。
五两银子,就是许多家庭一整年的收入。
“没事,我娘给我留了银子,够用了。”
“也对。”这伤着脑袋可大可小,后遗症可比断腿可怕多了。
“萍萍,那你等下帮我问问村里的周大爷明天赶牛车去县城不,要是去,我们就搭个顺风车。”周大爷家有老黄牛,平时也靠赶车贴补两个家用。
周萍萍答应了。
叶邦起身,去了他住的屋子,在靠近床边的石板下踩了又踩,听着声音不对,于是拿着小刀把石板撬了起来,下方静静的躺着一个巴掌大的罐子。罐子黑沉沉的,里边装不了多少东西。
但是等叶邦把罐子提了起来,才发现另有乾坤。
罐子下面,有一锭金闪闪的东西,还有五六块闪着银光的东西。
借着烛光,叶邦把那些东西都拿了出来,居然是一锭金子和六锭银子!叶邦开始回忆他之前恶补的古代常识,把银子翻过来看,下面没有钢印。
有钢印的都是官银,代表着是成色十足的真金白银,没有钢印的,就是民间自己做模,融的金银,这些金银多半成色不好。但是这里的金银,有十两金子,六十两银子,折合下来大概是一百六十两!
这些钱,要叶邦本人来说,连请人吃顿饭都不够,但对于大丰朝的叶邦来说,就是要赚上十年二十年才能拿到的钱!
生怕再发现点秘密,叶邦把黑罐子里的东西也打开,里边就放着施大娘临走交给他的五两散碎银子,一块块不规则的形状,这才是出身农家能攒下的钱。
真是,麻烦啊。
显然施大娘是不知道的,不然不会出门还要给孩子留银子。叶邦摸索着把钱原样放了回去,把那散碎的银子拿了出来,掂量了一下,放进了新的荷包里。
一摸到荷包,他又想起了丢了的旧荷包,陈安明显知道什么又不想说的样子,他也不指望了,还是借着进县城的机会自己查明。
自己的仇,还是要自己报啊。
第二天天色未亮鸡还没叫,周大爷就驾着牛车等在门口,叶邦也不耽误,抓着昨天做的馒头,给周大爷塞了两个,又塞了两个给周萍萍。
周大爷鞭子一挥,老黄牛哞了一声,迈开蹄子慢吞吞的开始走。
毕竟是真-老黄牛,速度不快,一路上还偶尔停一下,摇摇晃晃,大半个时辰才走到县城的门口。
周大爷要是东市买些米面粮油,约好了在午后,城门口回合。
而大夫一般都在西市。
周萍萍自个在门口等着,而大夫拆开纱布,有细细诊脉,询问了叶邦有没有头晕眼花的症状,这才说,“伤口愈合的不错,现在看起来是没有大碍的。”
“那大夫,还需不需要吃药?”
“伤口都好了,还吃什么药?不过回家去,吃点好的。”大夫一看就知道病人家境贫寒,干脆吃点实际的。
叶邦谢过了大夫,又付了诊金,就商量着回去,然后突然一拍脑门,“哎呀,家里的盐和油是不是快要没了?”
周萍萍迟疑一下,“面粉也快没了。”
叶邦歉意的说,“萍萍,我走不动了,能麻烦你自个东市买这些东西么?”
“那我走了,你怎么办?”
“我就在街角这里等你,哪里都不去。”叶邦随手指了指。
“那好,你等我啊,我很快的。”周萍萍想想本来是两人份的粮食,都怪她吃的太多了,所以才这么快就没了,这些东西当然应该她去买。
等周萍萍的身影转过了街角,叶邦立刻穿过了街道,只需要绕过两条街,立马就到了他这次的目的地,他当时遇袭的小巷子。
巷子里大白天也是黑乎乎的,但是这是近路,只要绕过小巷,马上就到了青禾馆。
青禾馆,听名字倒是风雅的很,但是在县城里的人都知道,那是一座妓馆。
不仅是妓馆,还是清倌馆,白天的时候,会有姑娘在馆里表演诗词歌舞,晚上的时候就成了销金窟,也是极乐天堂,只要有银子,想要玩什么都可以。
但是这儿同样消费极高,点上一杯茶水就需要一两银子。
这样高的收费,不是谁都花的起钱的,所以,两边就全是便宜的茶水摊子,能够隐隐约约的听到馆里的声音。
陈安前段时间痴迷于此,带着叶邦来过好几次,点上一杯茶水,一坐就是一天。
要说陈安痴迷的原因?慕少艾而已。
叶邦选了今天到县城来,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今天是初五,他记得陈安就是逢五逢十的时候到县城来。
选了个上次坐过的位置,叶邦也点了茶水,抬头观察,终于确定了他的目标。
他眯着眼睛,悄悄的问小二,“现在坐在窗口唱歌的是哪个姑娘啊?虽然听不懂唱的什么,可唱的真好!”
小二上下打量一番,嗤笑道,“一看你就是刚进城的!土包子!这是青禾馆里刚刚坐馆的翠荷姑娘,唱的曲子是现在最流行的,叫,叫什么来着?”
“清平调!”隔壁有人插话。
“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字!”
叶邦笑眯眯的点头,“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是就是唱的好啊!”
“那是那是,翠荷姑娘刚刚坐馆,现在名气还不大,以后肯定红成头牌!”
小二见有人搭话,也不耐烦跟叶邦多说。
叶邦两三口喝完了茶沫子,临走之前深深的望了一眼窗边的姑娘,恰巧姑娘往楼下一看,两人对视一眼,翠荷移开了视线。
叶邦深深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