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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歌德慕沙姆 ...

  •   1795年,12月的一天,肯特郡,歌德慕沙姆庄园。

      爱德华·奥斯汀住在庄园主屋最好的房间,每天早上阳光透过窗户照到房间里。

      他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上个月,他的妻子又生下了一个男孩。

      新生儿是个软趴趴红彤彤的小家伙,一脑门皱纹。

      爱丽丝·奥斯汀觉得刚出生的小奶娃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动物了,光知道哭,既不好玩,又不漂亮,真不知道为什么大人们都很喜欢小娃娃。

      妈妈和两个姐姐、嫂子伊丽莎白,围着襁褓里的小娃娃,说着一些她一点都不想听的养育孩子的先进性经验。爱丽丝对此一点兴趣也没有,趁着没人留意她,偷偷溜走了。

      走廊上有一些仆人,对主人的小妹妹都非常温柔。爱丽丝从一个女仆端着的盘子里拿了一块奶油蛋糕,一边吃着蛋糕,一边走向书房。歌德慕沙姆庄园的书房有很多藏书,简每次来,都要从书房借几本书回家看,她也准备找几本书拿回家看。

      书房里有两个年轻男人:她的哥哥们,爱德华和亨利。

      亨利正手忙脚乱的往怀里揣着什么,一见是小妹妹,松了一口气,“爱丽丝,你怎么没跟妈妈在一起?”亨利24岁半,爱德华也才27岁,都是青春正好的男人。

      爱丽丝出生的时候,爱德华已经不在家了,亨利也去了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上学,他俩跟这个过于年幼的妹妹都不算亲近。

      “妈妈在看小宝贝。”爱丽丝怀疑的看着亨利:他往怀里揣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她还是个孩子嘛,孩子是说什么都可以的,于是她问:“你刚才藏的是什么?”

      亨利有点窘,糊弄她,“那是我们大人之间的事儿。”

      “等下我去告诉爸爸,说你跟——你跟爱德华偷偷摸摸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爱德华在一旁的书桌上摸来摸去,不知道在找什么。

      亨利过去把她抱起来,“你别告诉爸爸,我给你几个硬币,你拿去玩。”从外套口袋摸出来两个硬币放在她小手里,是两枚1先令。

      爱丽丝毫不犹豫的握住小拳头,保护好自己的小小财产。另一只手伸开,“拿出来我看看。”

      爱德华在一边“噗嗤”一下笑了,“噢,亨利!我们的小妹妹可不好打发。”

      他从亨利怀中抱走爱丽丝,随手拿出一枚1英镑的硬币,举在她面前,“瞧,这是1英镑。”

      “我还没见过1英镑长什么样子呢!”爱丽丝惊叹,伸出空着的那只小手就想拿。

      爱德华把硬币拿远一点,“我可以给你1英镑,但你不许告诉奥斯汀先生,我和亨利刚才偷偷摸摸做的事情。”

      “没问题。”爱丽丝眼睛盯着那枚几乎没有磨损的硬币。

      爱德华忍着笑,将1英镑放进她手里,“好了,让女仆带你去找奥斯汀太太,好吗?”

      爱丽丝手握1英镑巨款,也没什么不能答应的,便点点头。

      爱德华便将她抱到走廊上,叫了一个女仆带她去找奥斯汀太太。

      这是她和两个哥哥之间的秘密,就连父母都不知道,她已经是个身家5镑多的“有钱”的小姑娘了。

      *

      在爱丽丝有限的见识里,歌德慕沙姆庄园非常非常大,在肯特郡,距离奥斯汀家所在的斯蒂文顿很远,坐马车得要整整2天。爱德华12岁就搬到这儿来住,庄园的主人奈特先生是奥斯汀家的一个表亲,他们没有孩子,很喜欢爱德华,于是想要过继他。

      爱丽丝到现在都发不好歌德慕沙姆的正确发音,只好简短的称之为“哥姆”。

      汉普郡的斯蒂文顿是个小教区,就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村庄,全村人口也就200多人。乔治·奥斯汀作为这么小的一个教区的牧师,津贴不多,好在他还是附近的迪恩教区的牧师,两个教区的收入加在一起,够他养活8个——不对,是9个——9个孩子。

      这个家庭最小的男孩子是今年16岁的查尔斯,最小的女孩子是今年6岁的爱丽丝。由于爱丽丝出生时,妈妈卡桑德拉已经50岁高龄,爸爸乔治58岁,妈妈就总觉得这是一件不太好意思的事情——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中年女性年过40岁就开始步入更年期,再有个老来子就感觉到,嗯……

      妈妈有时候会假装爱丽丝不存在,爸爸倒很喜欢这个最小的孩子,会偷偷塞给她几个便士,哥哥姐姐们偶尔也会给她1便士到20便士或1先令不等的硬币,数目视他们当时手里有没有钱,以及心情好不好。

      奥斯汀家所有人都知道,爱丽丝是个小财迷,致力提高自己的私房钱的数量,但还没人知道她到底有多少钱。爱丽丝因为没有机会自己花钱,也不知道5镑到底是什么层次的购买力。

      奥斯汀夫妇和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在歌德慕沙姆庄园住了两周,这才乘坐印有奈特家家徽的驷马马车,返回汉普郡斯蒂文顿。

      今年冬天还不错,不算太冷。但在整个英国包括爱尔兰的年景来说,就不怎么样了。去年开始的农作物歉收,直接导致物价上涨,以及很多食物从餐桌上消失,奥斯汀家现在居然也到了不得不拿马铃薯取代一半主食的时候。

      爱丽丝怀念以前的那些食物,她还没吃过几年好吃的,就得面对马铃薯这种高淀粉高热量的食物,尤其是现在还没有什么相应的好吃的马铃薯食谱,厨娘总是将马铃薯整个儿炖得烂烂的。

      之后又发展出马铃薯炖肉之类的菜,不过,马铃薯再怎么做出花来,它还是个马铃薯,吃多了就很烦。爱丽丝这时候就特别想去那些有钱的邻居家做客,这样总能吃到一些好吃的菜。

      但这是普通人家,像奈特家这样的土地贵族的餐桌上,食材还算是很丰富的,爱丽丝大概一年能来两次歌德慕沙姆,每次来,总能带回家一些食物。奈特先生去年过世,爱德华现在是歌德慕沙姆庄园的主人了,送点食物给小妹妹吃,这不算个事。

      爱丽丝的观念很简单:吃饱吃好,有点小钱,至于其他,到时候再说。

      *

      刚满20岁的简·奥斯汀有很多个人自由,她差不多每周都要去邻居家拜访,比如住在附近阿什教区的勒弗罗伊太太,或是租了一间小别墅的表姐伊丽莎·福伊德伯爵夫人。

      妈妈对于简经常外出没什么意见,简可以在外面吃过晚饭才回家,勒弗罗伊太太和伊丽莎表姐都会派他们的仆人赶着马车送她回来,安全问题在汉普郡的小乡村根本不用担心。

      爱丽丝也想跟着这个日后会给奥斯汀家族带来巨大声誉的小姐姐一块儿去拜访邻居,但简总是嫌弃她太小,不乐意带她。

      爱丽丝超郁闷的。她年龄太小,根本不可能一个人出门,妈妈要求她出门的时候必须有父母或者是哥哥姐姐带着,但这就意味着大部分时候她得窝在家里——简嫌弃她小;亨利最近鬼鬼祟祟,也常往表姐家跑;大姐卡桑德拉作为已经订婚的女孩,大部分时间留在家里帮妈妈做家务。

      从今年1月份开始,她就跟着乔治牧师开始上课。乔治为了贴补家用,在牧师工作之外,开了个类似私塾的私人教室,斯蒂文顿和附近的一些乡绅家庭把他们的男孩送到这儿来上课。这份教师的职业带给奥斯汀家一年80镑到100镑的收入,相当不错。

      奥斯汀家这样的专属职业家庭,处在农民阶层与土地贵族之间,更接近乡绅阶层,但又不是普通的乡绅阶层。乔治·奥斯汀出自一个古老的英格兰大商人家族,他的父亲是这个大家族的一个分支,但父母过世后,乔治和姐姐就不得不寄居到有钱的亲戚家。表姐伊丽莎就是姑姑费丽达菲亚的女儿。

      妈妈卡桑德拉也出身一个大家族的旁系。

      大家族的问题就是亲戚太多,散布在英格兰各地。好处就是亲戚们会邀请她们去做客,奥斯汀家的两个大女儿都去过很多亲戚家,有时候一整年都在各个亲戚家走动,直到冬天,圣诞节前才回家。

      快到圣诞节了。

      这个季节也是乡村群众用来交际的时候,一些乡绅会在他们的乡间别墅开舞会什么的,还有伦敦来的时髦男女,多半都是因为拜访亲戚。大姐说到舞会,总是眉飞色舞。这个爱丽丝可以理解,女孩子嘛,哪有不喜欢新裙子、不喜欢跳舞的?

      简也很喜欢舞会,她可是个跳舞高手呢!

      亨利就更别说了!在牛津大学上学的这几年,他可是该学的不该学的都学了,在舞会上跟年轻姑娘们调情可是个好消遣,他那身牛津郡民兵团的中尉制服能让他在年轻姑娘面前很受欢迎,尤其他可以算得上是奥斯汀家最漂亮的男孩。

      对了,听说,亨利跟阿什教区那个勒弗罗伊太太的夫家侄子,汤姆·勒弗罗伊,算得上是不错的朋友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歌德慕沙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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