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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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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以色列,那个长年处于纷乱的中东国家。
那年,方默被父亲卖到地下市场还债,被老板选去参加格斗赛。
这可不是什么正规比赛,纯粹为了给富人们观赏取乐,让那些少年们轮番走上拳击台,赤身肉搏,站到最后的就是胜者,可以获得自由,逃脱沦为奴隶甚至玩物的命运。
活力勃发的精壮□□,混杂汗液飞溅的鲜血。
稚嫩的少年眼露杀意,面目狰狞,在擂台上为生存自相残杀,直到对方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才踏着染血的台阶离开。
在这个极度崇尚武力的国度,死亡游戏无疑是最受欢迎的。
平日里,准备参加格斗的孩子们都被集中关在一个狭小的仓库里,本就拥挤的空间还硬塞进不少货箱,除了右上方一个小小的排风扇,没有其他通风口,室内空气混浊,闷热难耐,透着一股恶心的霉味。
夜深,多数人都累得东倒西歪地睡去,方默靠着墙屈膝坐着,了无睡意。
这几天上过场的人已有三四轮了,还没轮到他,但估计也差不多了。
从擂台走下来的无一不全身挂彩,伤得不重的,就去领那少得可怜的伤药,回到仓库里等安排下一次上场。有些碰到下手狠的,硬撑到最后没死成,只剩下一口气滚下了擂台,老板也懒得费钱找人治疗,直接扔到大街上任其自生自灭。
方默藏于暗处冷眼目睹,但并不意外。
他从一开始就没相信过老板的说辞。
在这种地方,奴隶只有受人摆布的份儿,所谓自由,不过是诱惑他们相互争斗,让战况更加激烈,让那些看台上的有钱人看得更高兴而已。
他不想死。
虽然活得艰难,但死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他想活着,想逃离这个鬼地方,永不回头。
所以好几次了,方默尽量使自己不起眼,每次选人上场前,故意不吃不喝把自己折腾得昏过去,或者直接在自己身上划几刀放血,弄得一副被打成重伤的模样,蒙混过关。
但随着备选的人越来越少,这些手段也渐渐不好使了,管事的头儿又不是傻子,真上过场还是装模作样,一眼就能看出来了。
他知道,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总有一天会轮到他的,现在所能做的,就是趁未上场前摸清其他人的实力,暗中观察他们在场上的表现。
真正上场的顺序是随机编排的,到时他只要借口说去方便一下,回来换个位置站,看守他们的人也必然留意不到,这么一来,就可以尽量避开那些特别难缠的对手,增大自己存活的几率。
方默靠墙想着,无声地叹了口气。
谁不希望做个好人。
可在这个地方,□□被蹂躏,尊严被践踏,连最基本的人性都荡然无存,所谓的高尚慈悲、舍己为人,统统是屁话——
谁敢仁慈,谁就是下一个丧命的人。
他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