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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都好物不牢坚,彩云易散琉璃脆 ...

  •   南曹七年,时局暂稳而五国并立。

      欧阳慕笛仍生活在一种恩怨难报的情绪里,年方二九,而在三年前,正当谈婚论嫁的时候,家族以及未来的夫家却横遭人祸。

      未来的公公林守域因被告发私通外贼,泄露军机而遭株连九族,爹爹因与林守域乃是同科举人而又有儿女亲家之故,也遭赐死。母亲与奶娘带着慕笛与幼弟连夜奔往山东临淄的舅舅家,却不料在黄河下游天降大雨,客船倾覆,母亲与奶娘拼尽全力保得慕笛与幼弟活命,她却眼睁睁地看着她们被巨浪淹没而无能无力。

      望着井底平静无波的水,映在眼里却好似惊涛骇浪。不知在井边站了多久,直到被舅母的声音叫回了魂。“慕笛,快把水打来。”

      她连忙打起一桶水,提到厨房,然后收拾准备烧水熬药。舅母的身体越发不好了,夜里常常盗汗咳嗽整夜不能入眠,因此白天越发不能离了热水。

      三年前,舅舅得了消息,便一路北上顺河找到了早已昏倒在路旁的慕笛和幼弟。舅舅与舅母没有孩子,便视他们如同己出。然而舅舅半年前因一场恶疾辞世,舅母也因此一病不起,家境日愈窘迫,弟弟慕铮与慕笛商量要去从军。

      慕笛还能说什么呢,男子汉总待在家里也不是办法,少时爹爹同样的栽培慕笛与幼弟,一样地送到学堂学习古文今典,颂诗词歌赋,可是慕铮却不甚在意,如今想学确是没有条件了。也好,凭一身武艺进的军中,如今边境又起纷争,若是哪日立下汗马功劳,与朝廷有了联系,说不定可为当年惨案沉冤昭雪。禀明了舅母,舅母也觉得是个好去处,便立即收拾行李准备动身。

      第二天一早,茅舍的月亮还未舍得归去,慕笛便送弟出了门,码头并不远,一路却不知说些什么,临了,慕笛牵着幼弟的衣袖,两行泪便滴了下来。

      幼弟轻轻地用袖摆拭去慕笛眼角的泪珠,这一举动却让慕笛惊讶了一下,细看眼前人,他哪里还是那个毛头小子,早已长成身长体阔的大小伙子了,也许担心都是多余的,他竟会给姐姐擦泪了,往后,少不了是他来管慕笛了。

      犹记亭边梧桐树下,姐弟俩扔石子闹红了眼,慕笛自恃长姐,教训他一番,他噘着嘴半晌憋出一句话来,“哼,等我个头长得比你高了,你就该听我的了。”想来,不知是哪辈子的事了。

      江畔的风凄烈得很,慕铮说道:“姐,你快回去吧,小心着凉,我会常来信的。”慕笛望着他明亮的眼睛,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生怕多说一个字,眼泪就控制不住地流下来,反叫他担心。

      此一别,便是两种人生了,不知何日再见。慕笛望着那一叶小舟渐渐成了一个黑点,才回转身来。一转身,泪水便如泉水般涌出来,也许离别永远是留下的那个人更加悲伤。慕笛顾不得码头上越来越多的旅客,任泪水在脸上纵横。

      回到舅母家门口,眼前站的这个人,却让慕笛以为丢了魂而出现了幻觉。虽然他衣衫不整狼狈相,两鬓参差目无神,可慕笛还是一眼认出了他——孟行!

      的目光显然是黯淡了太久而此刻却闪着坚定的光芒:“慕笛!”他也喊了出来。慕笛跑过去紧紧抱住了他,只觉造化弄人。

      眼泪很快沾湿了他的肩膀,慕笛已分不清是因为幼弟的离别,还是昔日种种如今又活生生地唤起回忆,还是与昔日那个临风窗下的少年的重逢使她流泪。

      她只想紧紧抱着他,好怕这是一场梦。孟行也紧紧拥着慕笛,等到两个人都渐渐平静下来,他轻轻扶开慕笛,道:

      “我,我总算是找到了你,对不起,这些年慕笛不知道你吃了多少苦,竟消瘦成这样,不过以后,慕笛会是你的靠山,你再也不用那么辛苦。”

      慕笛赶忙把他带进院里,想必他也累坏了,一路又惊又怕,肯定也吃了不少苦头。昔日,他们都是官宦人家的儿女,少年不识愁滋味,孟行更是从小家境富裕,读书时做过皇上三儿子的陪读,如今也尝遍人情冷暖。

      舅母还未起床,慕笛先烧了水,准备了早饭,把幼弟干净的衣服拿出来给孟行换上,显然还是小了些。孟行边吃边讲他这三年的境遇:

      抄家那天晚上他趁乱逃了出来也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报仇雪恨,怕朝廷会有人追捕,因此他躲在恩师家中过了一年半,后来打听到慕笛与幼弟逃到山东来了,便一路南下。期间盘缠用完了就去卖字卖画,也做过赤脚医生走街串巷。

      慕笛一想到昔日的翩翩公子为了找慕笛竟降低身份到如此地步,不仅悲从中来。她常常觉得恩情难报,仇恨难消,自己何德何能受人恩惠,舅母的再生之恩还不知如何回报,孟行他,哎,慕笛又该如何报答呢?就算是当日两家有意结亲,可三书六礼并未聘送,其实不过口头之约完全可以不作数的,他又何必一定负起责任?

      孟行见慕笛低头不语,似觉出些什么来,笑道:“这都不算什么,只要能找到你,看到你还好好的,什么都值。”

      慕笛一抬头正对上他定定的目光,立马又转过头去。也许真是大了,小时候不分彼此,不知什么时候孟行看慕笛的目光开始不一样了,而慕笛有时竟也不好意思直视他。

      孟行又道:“越发大了,怎么越发娇羞起来,小时候像个男孩儿似的上房爬树呢。”

      慕笛嗔了他一眼,连忙转移话题,将幼弟从军的事告诉了他。他也不由得一声叹息。舅母不知什么时候早已站在门口,显然也是大吃一惊,慕笛忙扶她坐下,给她讲来龙去脉,舅母欣慰地点点头,“也好,也好,你总算有个归宿,不然慕笛真是不放心啊。”

      话虽如此,慕笛却于婚姻之事一点也不着急了,甚至觉得也许孤独终老也比红颜薄命强,古往今来几多女子留的好结局,又有几多看似美满然而貌合神离留给街头巷尾无限话题的悲剧呢?

      吃过早饭,今日的阳光似乎格外好,慕笛觉得已有三年没看过这么和煦的阳光了,一如从前,在宝成王府,五六个少年风华正茂的眼神。

      既然慕笛本家与林家是世交,与林孟行自是从小一起长大,听闻因母亲与林母出阁前也是闺中好友,因此早有要将他们俩凑成一对之意,只因他们都太小,尚无媒妁之言。

      孟行小时候甚是可爱,肥嘟嘟的小脸,做起事来认真的模样常常引人发笑,他长慕笛一岁,而宝成王府的郅非小王爷长慕笛两岁,因孟行是小王爷的陪读,偶尔慕笛也可以去王府玩,外加小王爷的弟弟郅宁,表姐怡和公主,常常在后花园闹得半天不进学堂,可事后少不了孟行和郅宁要挨一顿打。小王爷是打不得的,怡和公主和慕笛自然把事情撇的干干净净。

      郅非在八岁的时候就被封了王爷,足可见皇上对他的喜爱,可后来母妃因谗言陷害,被皇上弃之冷宫,忧郁而死。郅非自那时起,就仿佛变了一个人。

      奇怪的是,纵然孟行的玉树临风让慕笛更为倾慕,郅非的身形却也常常进慕笛梦中,一别三年,不知他过得怎么样。

      孟行执意要与慕笛一同去拿药,转过街角时,慕笛突然想起几天前,在这里碰到一个络腮胡的男人,眉目却像极了。。。

      不可能的,肯定是我愁善多思,慕笛安慰自己道。那日,一群人当街追打,看情形,那个络腮胡的男人是他们的头儿。

      他一身紫青色锦袍,腰中一根明黄色的水绣缎子,白底靴子上嵌着上等的翡翠,头系吊红玉的带子,年纪略长,却双目有神,鼻梁高挺,一派贵气模样。不一会儿,看样是仆从模样的人,押解了一个同样衣着考究的男人跪在那个络腮胡男人面前。

      那仆人话道:“公子,正是这人昨夜在陈王府探头探脑,今日又携带凶器意欲接近公子。”那个络腮胡的男人摆了一摆手,仆从们便将那人拧巴着押走了。

      街坊们一看没事都各自散去了,慕笛因觉得这人眼熟,便多看了一会儿,不料那人也转过头来看见了慕笛,两下都是一惊,慕笛忙提着篮子走开了。他似是追了几步,但犹豫着停下了脚步。

      今日又走过这街角,不由慕笛思虑满怀。孟行见慕笛脚步放慢,似有心事,问道:“在想什么?”

      慕笛抬头看他,说道:“几日前,我在这儿碰见一个人,像极了,像极了小王爷。”虽然有着从小长大的情分,可礼数不能乱,慕笛与孟行一直还叫他小王爷

      “你是说郅非?”

      慕笛笑笑,摇了摇头道:“哎,该不是吧,他好好的在京城做他的王爷,怎么会跑到这穷乡僻壤,再说那人蓄着络腮胡,约莫有三十多岁了吧。”

      孟行安慰道:“天下相像之人多得很,也许是家变以来,你们多年未见,一时失神也是有的。”慕笛默默地点点头。

      慕笛与孟行随意逛着,从没觉得这么踏实过,走到药铺前,孟行进去拿药,慕笛便在门口随意看着刺绣,快到七夕节了,街道上多了些针线绣帕。

      突然有人拍了她一下,慕笛猛一回头,正是那个络腮胡的男人,他叫慕笛不要出声,却飞快地拉慕笛到了一条无人的小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大都好物不牢坚,彩云易散琉璃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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