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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所谓天降金手指(3) ...

  •   凌明旭净了手,走到料理台上,拿起食材开始做饭,那群弟子则围成一圈在旁边观摩。

      凌明旭做饭的时候从容不迫,举止依然优雅,仿佛此刻他并不是在厨房里做饭,而是在书房中作画。他刀工出彩,杀鱼、炒菜的手法都极为娴熟,年纪轻轻便已是一优秀的厨子。众人皆凝神屏息,生怕吵到了他。

      荆映晴趁他做饭的空档认真观察他的徒弟们,有的一脸崇拜,有的一脸狂热,有的则是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就是没有一个因为他年纪小就轻视他的。

      荆映晴这才发现还有一些五六岁的小学徒,只是方才被其他人挡住了她才没瞧见。更让她吃惊的是,这群弟子中还有几个衣着华贵,想来是一些有兴趣学厨艺的富家公子。

      这小屁孩的厨艺到底好到了什么地步,才会让这些人如此看重!

      很快,荆映晴的注意力又回到了凌明旭身上,第一道菜出炉了,是酒香贵妃翅,那菜香味引得荆映晴猛咽口水。一瞬间,荆映晴觉得好饿好饿,而午饭却还是那么遥远。

      好香,好想吃,就让她尝一口也好啊!

      你的任务是想办法进入凌明旭的家,让他对你做的食物猛咽口水。

      郁梦夕该不会是搞错主谓宾了,她根本不会做饭,怎么让一个五星级的大厨对她做的食物馋涎欲滴啊!这是个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啊!此时此刻,荆映晴深深地体会到了什么叫最毒妇人心!

      等到凌明旭做好四菜一汤后,荆映晴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可悲的是,她还得站在凌老太太的房外,等他们用完膳才能去吃午饭。

      “青葱,你很饿吗?”,蒜头那单纯善良的孩子一脸关切地问荆映晴。

      荆映晴白了他一眼,“看着少爷烧菜,我能不饿吗?”

      “我一开始也是这样的,习惯就好。”

      习惯!她怎么这么命苦啊!明明是个书童,为什么连小厮的活都要干!你见过主人吃饭的时候,有书童候在外面以备不时之需的吗?

      “没办法”,蒜头挠了挠头,“少爷的贴身小厮寒天哥哥回乡处理他娘的丧事,还有一个月才能回来,少爷又不习惯别人伺候,只能我这个书童先顶上了。”

      “你都习惯了!”,荆映晴眼睛瞪大似铜铃,“他到底请了多久的假?”

      蒜头小正太用手指轻轻地戳着下巴,认真思索了半响,“半年吧,少爷念在往日的情分上,特许他为他娘守孝三个月,处理一些琐事再加上来回的路程大概要三个月。”

      荆映晴用手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过去这五个月,难为你了。”

      蒜头露出一个开心的笑脸,“没什么,为少爷办事是我的荣幸。再说,以后不是还有你陪着我吗?”

      哪壶不开提哪壶,荆映晴一下子整个人都垮了。

      我们……能换个话题吗?

      终于吃上了梦寐以求的饭菜,虽然比起少爷做的那些美食,这些馒头青菜实在寒碜,但对于一个饿得快疯的人来说,什么都是浮云!不过,她也不是没有收获,她已经想出完成任务的方法了。

      看着荆映晴在那里狼吞虎咽,善良的蒜头把自己的红烧肉分给了她,这就是管家儿子的福利啊!

      “我不饿,你多吃点。”荆映晴一边盯着他的红烧肉,一边扒饭的样子蒜头都看在了眼里,再看看她那瘦弱的小身子板,蒜头的同情心又泛滥了。

      “这怎么好意思,无功不受禄嘛”,饶是荆映晴很想吃,也不好意思腆着老脸跟一个小胖墩抢肉吃。

      如果小胖墩因为饭量少了而瘦下来,她是功德无量还是算虐待儿童真造孽呢

      “不用客气,我还有。而且……”,小胖墩有点脸红,“我想减减肥。五小姐说像我这么胖的人以后是讨不到老婆的。”

      “哈哈哈哈”,荆映晴忍俊不禁,“那你可要加油哦。我看蒜头你要是瘦下来,一定很英俊!”脸还好,有点婴儿肥,就是身子太厚实了,整一小胖墩。

      小胖墩拍了拍荆映晴的肩膀,很仗义地说:“你以后就叫我蒜头哥哥好了,我以后分些红烧肉给你,让你也长得壮壮的,将来娶一房漂亮媳妇。”

      “咳咳咳”,荆映晴不小心噎到了。这班家伙,真的够了!

      “凭什么你是哥哥,你明明跟我一样大!再说了,你们这帮瞎子,人家是个女孩子!”

      小正太一脸兴奋,“青葱,那我以后要叫你妹妹咯!”

      “其实我和少爷同年,我就是矮了点。。。。。。”小胖墩开口解释,声音却越来越小。

      那你也太矮了!又矮又胖,的确很难讨老婆。

      “我以后可以叫你蒜头哥哥”,荆映晴觉得自己装嫩真的太无耻了,“不过,你不许叫我青葱妹妹。”

      “为什么,那你为什么告诉我?”

      我这不是气过头了,一不小心说漏嘴了嘛。

      荆映晴这个怪阿姨忽悠单纯的小盆友,“要是其他人知道我是女孩子,很可能不让我做书童了,那样我们就不能天天在一起玩了。”

      “青葱妹妹,不,青葱,你太聪明了,我这么就没有想到。”蒜头摸了摸头,脸上挂着歉意的笑。

      “对了,蒜头哥哥,我刚进凌府,什么都不懂,你能不能给我讲讲凌府的事情。还有,为什么只有凌老太太和少爷一起吃饭,其他少爷小姐呢?”

      “青葱,你有所不知啊。凌老太太就生了两个儿子,当年凌家还很穷,在饥荒中活下来的也只剩这一脉了。凌大老爷生前担任御前侍卫,舍命救驾才换来了凌家今日的辉煌。京城物价高,凌老太太就用皇上赐的财物在柳州买了棟大宅子,然后搬到柳州。她还置办了几百亩良田,现在钱越来越多,又买了别院。”

      说起凌家的发家史,小胖墩那叫一个兴奋,好像家财万贯的是他家似的。

      小胖墩忽然凑到荆映晴耳边道:“凌大老爷虽然生前有多名妻妾,但也只生下少爷这一名嫡子。上个月有个不知死活的姨娘想对少爷下毒手,还好老太太发现及时,老太太处理了她之后就把其他姨娘和庶女都撵去了别庄。”

      揭大户人家的私密的时候要低调,轻声嘀咕就行,不然被逮到就该上路了。

      蒜头接着说:“夫人又和三小姐去了舅舅家探望亲戚,所以你才没瞧见其他人。凌二老爷则住在辉州,平时很少来往。少爷是凌家的未来当家,而且老太太最疼爱少爷。所以,我们只要好好伺候少爷就够了。”

      为毛这句话怎么听起来有种“跟着少爷混有肉吃”的洗脑的即视感……

      “走,我们去聆风阁,少爷该去学琴了。”小正太拉着荆映晴一路飞奔,终于在聆风阁前的走道上赶上了少爷,和石头换班。

      书童也敢迟到,不想活了!光顾着聊天,他们都快要忘了时间。食不言,寝不语,老祖宗说的真有道理。

      听着凌明旭在抚琴,荆映晴都快要睡着了。没办法,她一向没有什么艺术细胞,更没有欣赏音乐的兴致,何况凌明旭这个十岁小毛孩的琴技也不过尔尔,怎能和电视上那些知名音乐家媲美。

      眼皮越来越重,荆映晴到底还是睡过去了,站着睡着了!

      像荆映晴这种“天赋秉异”的学生,她曾经的老师表示很忧伤~

      荆映晴在常年的迟到罚站生涯中练就了站着,好在她天资聪颖再加上青梅竹马的额外补课,才没有沦落到挂科。有资质还不努力,活该她一直在及格线上苦苦挣扎!

      为什么有青梅竹马她还是单着?还有另一颗青梅,那竹马又不瞎。另一颗青梅长得很漂亮,别说是竹马,其他男孩子也是虎视眈眈。另一颗青梅是个学习白痴,是个远近闻名的花瓶,

      于是竹马就每天给两颗青梅补课,后来他们两个暗生情愫,就拿荆映晴打掩护。恋爱中的那男人又嫌荆映晴这个电灯泡太亮,就让好友蔺彦哲帮荆映晴补习。后来,那对青梅竹马终成眷属,而蔺彦哲就成了她的男闺蜜。

      这就是女神和女汉子的区别!

      荆映晴想想就觉得悲愤!不过,荆映晴倒是从来都没有幻想过和蔺彦哲在一起,其一是因为他的家世,高攀不起。其二嘛,蔺彦哲视她为兄弟才经常联络,还帮她这个普通大学生找工作,但他身边的‘衣服’换了一件又一件,实在是太花心了。

      昏睡中的荆映晴隐约感觉到有东西在弄她的腿,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只见一只黑色的动物在她的腿上蹭啊蹭,嗅啊嗅。

      “啊!”,荆映晴吓得一蹦三丈高,这可是藏獒啊!

      “哈哈哈哈!”,荆映晴的耳边又响起了恶魔小屁孩那幸灾乐祸的笑声。

      善良的小胖墩抱起了小藏獒,安慰她,“你别怕,它很乖的。”

      这只狗是凌明旭前阵子在外商手中买下的,进凌府后它与凌明旭和他身边的下人朝夕相处比较熟。凌明旭明天弹完琴后都喜欢去逗逗它,所以下人每天都会按时把它送到聆风阁。

      今天它发现了荆映晴这个新来的,就好奇地去嗅她,在她腿上蹭啊蹭。

      这小狗倒是一点也不怕生,也不怕有人把它抓去做狗肉煲!

      荆映晴现在还不知道,她将来不仅要看凌明旭脸色行事,还要伺候这位狗大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所谓天降金手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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