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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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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麻烦,不麻烦。”喜形于色,塔夫脱兴奋的搓着手掌。
对方同意了?
对方竟然同意了!!
这真的是太好了。
“我叫陶西格,阁下直接称呼我为taussig就好。”
在心中默念陶西格的名字,塔夫脱却没敢直称其为taussig,他有些为难的看向陶西格。
身为平民他怎么可以直呼一位贵族的名字?
“没关系,你就叫我taussig吧!”
“是,阁下。”点头后,突然想起陶西格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塔夫脱神色慌张道:“我叫塔夫塔,阁下称呼我为塔夫脱就好。”
“好的,塔夫脱先生。对了,塔夫脱先生……”
“什么?”塔夫脱下意识绷紧身体,等待着陶西格吩咐。
“您能为我买几件衣服回来吗?”说到这里顿了一下,陶西格又补充道:“最好是您这样的衣服。”
这个世界大约用的是金币,或者是银币,很可惜这两样他都没有。
想到这里,摸了摸衣服,陶西格在怀中摸出一个怀表后,又在脖子上摸到一条穿了一个戒指的项链。
怀表与戒指对他来说有特殊意义不能卖,看样子只能用项链交换了。
链子很细,是现代最常用的那种环环相扣的工艺,但对这个世界来说,这个链子的做工应该很精细吧!
解下链子后,又拆下戒指,拿起链子送到塔夫脱的陶西格愣了愣。
不怪他怔愣,只怪塔夫脱的神情真的是太扭曲了。
这种揉合了惊讶、震惊、狂喜、惧怕等神色的神情,让陶西格即戒备又疑惑。
仔细观察后发现,对方之所以会如此兴奋与狂喜,并不是因为贪婪与妄念,陶西格退去戒备的同时,眼中疑惑更浓。
顺其目光看向被他放在腿上的戒指与怀表,陶西格想了想后,这才发现对方为何会如此激动。
陶西格一直带在身上的戒指,并不是婚戒那种细细的指戒,而是贵族,或者是教皇才会带的那种权戒。
银色做底,青金石做面,在青金石的戒面上还镶嵌有一个与底为同种颜色的花体字T,先不说,戒指两边的雕花是多么的精细,单是这个花体字T便让人浮想联翩。
对方这是把他手中的这枚戒指当成徽纹戒指了吗?
也对,这枚戒指本身就仿权戒而制,难怪对方会误会。
至于怀表——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此时有没有钟表这种东西,单是怀表银色的外壳,应该不会让对方如此激动,所以说,让对方如此激动的是表壳上的花纹?
九头龙,最中间的那个龙头上还带有一个皇冠,特制的怀表,在现代或许会被人称之为做工精细,或者是好看,但在这个时代,这带有皇冠的九头龙便变成章纹了吧!
每个贵族家族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章纹,不管是何种章纹,只要是章纹便代表一个贵族家族,而带有皇冠的章纹,只有皇族,还有大贵族才会用。
也就是说,对方把他当成大贵族,甚至是皇族了吗?
不知对方的这种猜测,对他来说是好,还是坏。
但不管不好还是坏,对他……,或者说,已是丧尸的他来说,没有任何影响不是吗?
又把手中项链向塔夫脱面前送了送,他这一送也终于让塔夫脱惊醒的回过神来。
回过神的塔夫脱,退去眼中狂喜与震惊神色的同时,一脸惊慌的看向陶西格,平民见到贵族时的忐忑与局促也又加了几分。
“不,不,不,我不能收您的东西。”在没看到那两样东西之前,他或许会因为这条做工精细的链子而心动,可在看到那两样东西后,他已不敢在对这条链子再心动。
相比眼前这人,这条链子又算得了什么,只要他能把这人留在家中与这人交好,他会得到更多。
所以别说是衣服了,即便是让他奉上一切,他也心甘情愿。
不是假贵族——陶西格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身为土著的塔夫脱,可是很了解这个世界的规则。
如果他救的是位落魄的骑士,或者是贵族,他或许因为对方的落魄,不会得到实质的好处,但是他却可以得到无形的好处,比如说让这位骑士,或者是贵族教导他的孩子。
但是当他救的人很有可能是位大贵族,甚至是皇族时……,塔夫脱便有了更大的野望,他想成为,或者是让他的儿子成为眼前这人的骑士。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快成为贵族的方法?
他想应该没有了。
塔夫脱此时十分庆幸,自己曾在路过的贵族那里帮过佣,也很是庆幸与那位贵族的贴身仆人交好。
如若不然,他怎么可能知道权戒这种东西,又怎么可能知道章纹也是有区别的?
他真的是太幸运了。
见塔夫脱执意不收,陶西格便也就没再强求,他收起怀表后,重新把戒指穿到项链上戴起来。
“我会补偿你的。”
闻听此言,眼睛一亮,塔夫脱这回没再推迟,而是忙不迭的向陶西格点了点头。
不收果然是对了,就是不知道,这位大贵族会对他做何补偿。
非常希望对方补偿他为骑士,塔夫脱却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努力压下心中激动情绪的他,忙不迭的开口道:“阁下,您先休息,我这就问问村里人,他们有没有新做的合你身的衣服。”
接二连三的刺激,早已让塔夫脱失去往日的沉稳,说完这句话后,他便风风火火的向外走去。
目视塔夫脱离去没有阻拦,陶西格重新躺回‘床’内。
一下子便陷入到干草堆内,看着漫于脸颊两侧的干草,陶西格微僵了一瞬。
这里的生活条件真的是太差了。
密林苍苍,枝繁叶茂,普通人连行都有些困难的密林,陶西格却行如无物。
身手灵活的穿行于密林间,耳朵动了动的陶西格,飞蹿至一棵巨木上后,藏身于树冠中。
不一会儿,蹄踏落叶的声音便由不远处传了出来,伴随着这个声音,一个鹿群随之向陶西格所藏身的那棵巨木走来。
边走边抖动着耳朵,一边吃着嫩叶青草,一边不忘警惕的鹿群,看似悠闲,实则从未放松警戒。
鹿群走近后,并未马上攻击,陶西格耐心的等待着对方放松警惕。
时机抓的很准,鹿群刚一放松警惕,便冲了过去,看准目标的陶西格没有任何犹豫,身手利落的把一只膘肥体胖的公鹿放倒在地上。
被陶西格抓住脖颈处,用力向地面按去,后知后觉发现自己被人抓住了的公鹿,不停的踢动着蹄子,试图反击。
凭仅这只公鹿力气再大,也只是一只鹿而已,又怎么可能斗得过已是丧尸的陶西格,未等公鹿再做反抗,陶西格便宛若猛兽般,狠戾的向公鹿喉管处咬去。
鲜血四溢,鲜甜的味道充满陶西格的口腔,为这鲜甜之味而沉迷的陶西格,微眯起眼睛。
身为丧尸王,陶西格并非吃不了普通人所吃的那些食物,只不过这些食物对于他来说就像是饮料,味道虽好却不能当饭吃。
相比这些‘饮料’生活之物,丧尸脑中的晶石,还有异能者脑中的能量团,才是他的主食。
不过可惜的是,这个世界不但没有丧尸,也没有异能者,所以他只能吃生活之物了。
吞食完雄鹿的血液后,又大口吃着那生鲜之肉,吃了近半个雄鹿后,陶西格这才停下来。
没有理会还剩下大半的雄鹿,还有那早已跑光的鹿群,来到小溪边的陶西格,细条慢理的洗了洗脸颊后,又洗了洗手指。
在洗手的过程中,并未忽略粘在他衣袖上的血渍,陶西格微微皱起眉头。
幸好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人,所穿的衣服都是那种耐脏的土褐色,要不然血渍可是很难洗的,毕竟这个世界没有肥皂,也没有洗衣粉,洗衣液不是吗?
在水中揉搓了两下衣袖,见血渍变淡后,便不再理会,陶西格望向雄鹿那还剩下大半的尸体,垂眸沉思起来。
生鲜的鹿肉,的确比这个世界什么东西都混在一起,煮的好像呕吐物似的饭食好吃,但是他总觉感,自己就好像是那喜欢吃肉的老餮,只吃到半盘子没肉的菜,虽然饱了,却只是半饱且并未感到满足,丧尸果然最喜欢的还是人类吗?
不过自从恢复神智后,他便不打算再吃人了,反正身为丧尸王的他也饿不死,那就这样吧!
拿出一柄做工粗糙,只有一指宽且并不锋利的小刀,陶西格打量了一下雄鹿那还剩下大半的尸体,皱眉割起鹿肉来。
刚开始并不熟练,刀用得也十分的笨拙,但是片刻后,陶西格便能够灵活的使用小刀让骨肉分离。
不一会儿,鹿肉便堆了一堆,觉得差不多了的陶西格,收起小刀,用柔韧的草梗绑起这些鹿肉。
这些鹿肉应该够塔夫脱那家人吃上几顿了吧!
没再理会那些仍旧堆在地上的残留物,陶西格转身向森林外疾驰而去。
这个时间村里的成年人都在劳作,可是村子真的是太小了,有什么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众人的眼睛。
所幸塔夫脱家位于村子边缘处又靠近森林,所以只要陶西格小心一些,便不会被人堵个正着,并拉住他说个不停。
拉了一下披在身上,据说是新织出来的,但在陶西格看来,与旧毯子没有任何不同的薄毛毡,他推开由破木板钉成的大门,向屋内走去。
大厅,厨房,卧室,甚至是储物室都在同一个房间,因此哪怕塔夫脱家再大也乱作一团。
让过倚在墙角横七竖八倒了一地的农用具,又让过置于屋子最中间,只塔了一圈石头的火塘,陶西格把鹿肉放到位于角落处的桌上。
桌上乱七八糟的堆了一些陶壶,还有陶碗,甚至还有几块未发酵的面包,看着那好似干黑麦面团的‘面包’,陶西格抽了抽嘴角。
这东西能吃吗?